“下一期你出的那本书,我想在里面穿插一些生活的剪影,下午我会让一个摄影师跟你出去,由他来帮你拍一些照片吧。”
“是要把我的照片登出来么?你应该知道,我不擅长做这些。”
“没有比你自己更合适的人选了,文字的感觉,只有作者本人才能表现得出来。”
“可是…”
“不用可是了,没有得商量,摄影师的人选我都定了,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儿子。在他的镜头下,你一定可以释放你最好的状态。”
没等我发表任何意见,老编又是一意孤行的掌控了一切局面。
“修儿,你进来。”
是我出现幻觉了吗?为什么我又看到了那个善良的天使,就站在门口,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就像是春风里的柳梢,温暖拂面。
“你好,我们又见面咯。”我发誓,此刻我真的很想用魔术贴封住他的嘴巴,不让他把今天上午的事情说出来。
“嗬,文文,原来你已经和修儿认识的啊?那更好了,这样就不用我担心那么多啦。你们好好聊,我出去溜达溜达…”
老编同志,就这样抛下我,真是有够杯具的。该死的老编,嘴里还念念有词,“现在的年轻人啊,真不让人了解啊…”我快昏了,他的脑袋才不让人了解好不好!
第二章:洪荒的古乐,穿过时光落差
㈡洪荒的古乐,穿过时光落差
坐在Star black的椅子上,我要了一杯不加糖的Ice Latte,兀自的喝了起来。
咔嚓、咔嚓、一连串镜头的声音从耳边响起,我才发现,俞祺修已经自顾自的拍起照来。
“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就拍我啊,我都没做好准备呢。”我不自然的责怪了他一下。
“一张美丽的照片,都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拍出来的。”说完,他也坐到我的旁边,指着我的杯子,对服务员说:“给我一杯一样的。”
“哇,怎么这么苦!”他喝了一口,眉头都快打结了。
“哈哈哈哈…”看着他可爱的样子,我都快笑翻了。
“谁跟你说咖啡是甜的?你干嘛不加糖?”
“我怎么知道你喝咖啡都不加糖的,女孩子怎么那么能喝这么苦的东西。”
“以前我也喜欢喝moka,不过那是我二十岁以前,我喜欢它巧克力的甜。”
“那为什么现在不喜欢喝呢?”
“我老了。呵呵…”我回了他一句足以令他昏倒的话。
…
果然,他不再说话。
他安静的呆在我旁边,看不出来,他在想什么。也许,他真的是上帝赐予我的天使,因为,看着他,有种安心的感觉。
下午的Star black,人开始慢慢的多起来,我不喜欢这种喧闹的感觉,也许,一个人孤单的太久,更害怕人多的热闹。太阳似乎在这个时候变得更加炽热,把阳伞下的地面烤得有种烫伤鞋底的感觉,温度透过脚板底,涌上了我的手心,连捧在手里的Ice Latte的冰块都几乎全部融化了…
“走吧,我们…”拉起身边莫名其妙的他。
难得的微风,吹起了郊外的蒲草,连我身上白色的棉布裙子,都调皮的摇曳起来,太阳似乎在这一刻害羞起来,没有了先前的炽热。无数的蒲公英,也随着此刻的旋律飞舞起来。
这是我看过,最美丽的舞步。
我伸出左手,它白色的身影缓缓地璇落在我的手心,轻轻的,没有一丝浮华,纯洁得让人爱怜。
我想起,小学的时候,有过这样一篇课文:
蒲公英,飞呀飞,飞到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有种花落谁家悲戚的感觉,也许,并不是我想象得那么孤单的,因为,无论到了哪里,它都能落地发芽,重新开始。可是,如果不是落到泥土里呢,像现在,落到了湖里,就只能花落水无情了吧,那么,就安详的飘走吧。希望在水的那方,有另一种方式的怒放吧。
洪荒的古乐,穿过时光里的落差。是谁,在吟唱,枝头上的分叉。没有音符的修饰,只有青涩的歌声,没有喧嚣的俗华,只有透澈灵魂的涤净。这一刻,我醉了,醉得如此不想清醒,醉得如此痴迷。
我坐在湖边的草地上,绿油油的湖面泛起丝丝的涟漪,太阳晒过的余温夹杂着微风吹来的气息,有水草的味道。
“文文…”
“嗯?”
“我打扰你了吗?”
“嘘。不要说话。”
褀修放下手中的相机,很安静地坐到我旁边来。此时的太阳已经悄悄的开始躲到地平线的上方。我想,每天的这个时候,是太阳最幸福的时光,它不用再高高在上的放肆的散发耀眼的光芒,它可以轻轻的依偎着大地的怀抱,享受最温和的怜爱。
“褀修,为什么你要来帮我拍照呢?”
“小马叔叔说,你是个很认真很努力的女孩。”原来老编同志也会夸我耶。
“可是,我不习惯面对镜头。”
“其实,刚刚我已经拍到我想要的画面了。你是我见过,最适合这支镜头的女孩。”
“为什么?”
“因为你跟这里的景色一样,不懂得修饰自己,每一个表情都非常的真实。”
“早上,让你见笑了。”
“其实,来见你之前,我就看过你全部的作品。所以,在车站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认出来是你了。”
“褀修。你觉得什么是快乐?”
“八岁那年,开始跟着爸爸学摄影,看到自己第一次冲洗出来的照片那种满足感,之后我都是在镜头下寻找我的快乐。”他的微笑浮现在干净的脸上,笑得如此的清澈。
我的快乐,或许就像是午夜里凉了的咖啡般划过心头的苦涩吧。我没有再说话,坐在身边的这个男生,也许,是个很幸福的人。也许,真的是上帝派来的天使。
太阳开始乖乖的沉睡在地平线的尽头,完成了它一天的使命。太阳的尾巴映红了天空的白云,或许,是白云眷恋的抓住了太阳的尾巴,不舍的和它告别。当太阳变得如此乖戾的时候,大地上的一切似乎也变得沉寂起来。枝头上的小鸟停留住了脚步,不再唧唧喳喳的乱窜。我靠着身旁的树桩,闭上了眼睛,有种妈妈的怀抱的感觉。那么的安详,那么的温柔。
褀修的镜头,又开始咔嚓咔嚓的响起来,我似乎也开始习惯,这种被专注的感觉。
…
昨天还风和日丽万里晴空的,睡了一夜醒来,窗外的世界已经被黑压压的天空笼罩着,下着倾盘大雨了,难怪昨晚会这么好睡呢。透过小木窗,听到外面的芭蕉树叶,婆娑的摇动着,在雨水的冲刷下,显得更加的厚重。我想,没有比这让我更欢喜的景象了。
打开CD,小小的空间里,悠悠扬扬的响起萨克斯风的声音,每每这个时候,我都有着煞好的心情,去欣赏这个城市别样的美丽。思绪飘渺到那个云之南的国度,一家安静的club,有一个美丽的名字:Queen。在舞台的角落,有个沧桑的老男人,戴着一顶牛仔帽,抱着一支萨克斯风,深情的演奏着,似乎在释放着他一生的悲情。那是寒冷的季节,他的手,就这样暴露在零下的空气里,长满了茧子,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他,这样一个充满故事的男人,有着不一样的味道。
那是我丽江之行,始终难以忘怀的一个男人。
那是我有生以来,始终觉得灵魂最空净的音乐。
雨带来的世界,也是这般的空灵。打雷了,这样的隆隆夏季,似乎显得特别的有夏天的味道,我觉得,每个季节,都应该拥有自己独特的脾性,不然,那就失去了原来的美感。就像春里朦雾看花,秋里黄叶扫地,有着让人无法拒绝的风景。
我抱着膝盖坐在地板上,用下巴顶着双手,像一只猫一样蜷缩起来,靠着沙发,用小静的话来说,这是我经典的发呆动作。忽然间,很想画画,于是,我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的铅笔,随手找来一些纸,漫无目的的描着,我想画一棵树,树上还有长长的秋千,可画了半天,什么也没有画出来。这也许跟天赋有关,我的笔下,从来都没有画出来过任何东西。
可是我不能就这样放弃,我决定今天一定要好好的画出一幅。于是,我想起自己好像有一本速写的教程书,只是不知被遗弃到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了。几乎把房子翻过来了,都没有找到。这个时候,我知道,接下来肯定要发生连我自己也无法控制的事情。只要想到要做的,就一定会用尽力气疯狂的去做。
好。当房子变成废墟一堆的时候,我决定放弃在屋子里找了,决定要到书店去买一本。于是,打着伞,就出了门。早上的街道,可能是因为下着雨,特别的干净,两旁的下水道,哗哗地流水声,有某男子也许是忘记带伞,顶着公文包奔跑着,有上学的小男孩,穿着多啦A梦的黄色雨衣,有在雨中,艰难的踩着烤红薯的三轮车的大叔…
每个人脸上都挂着不同的表情,也许只有我,此刻是微笑着的。因为,只有我一个闲人,才有功夫去欣赏,这样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空气凉凉的,雨水打湿了我身上的裙子,终于来到了书店,我一头就扎进了书堆里去,我疯狂的找,最后,终于给我找到了一本,速写初级教程,正准备买下的时候,咋一看,封面上的一行小字,适合小学一至三年级使用,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我的画画水平,还真的停留在那个阶段。
无视店员异样的目光,拎着那本教程,走出了书店。走出商场门口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把伞掉了,而这个时候的我已经不想回头去找了,就在雨中潇洒一回吧。我想也没想的。就跑进了雨中,脚上踩着溅起的雨水,打湿着我的小腿,跑到了最近的公车站牌旁,我用手拍打着身上的水滴。
“文文?”
我抬头寻找叫着我名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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