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长养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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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长养成计划-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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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向俊飞还是tǐng好糊nòng的,但BGM咋办?只有织田广之一个人的话,想要做到每首BGM都是高质量,那未免太过强人所难。

    每当这个时候,就该是周游的超前知识登场了。

    “我决定了,向俊飞你去和IKET的组委会联系,让他们帮忙联系一下上海爱丽丝幻乐团的太田顺也(ZUN)吧。”(注2)

    “这个团体的名字好像有点耳熟……”向俊飞有些疑huò。

    “那一定是你的错觉。”周游说道。

    ——————————

    注1:“他说长门是抄袭绫bō的。”——齐达内在被问到,为什么在世界杯决赛上头顶马特拉齐的时候,做出了这样的解释。(误,其实是日本网民恶搞,不过齐达内也因此莫名其妙地成为了长门教的教主)

    注2:ZUN这时候确实没啥事,本来预定在冬季IKET上发售的《东方红魔乡》,因为没抽到摊位而作罢。到次年夏天之前,都处于空闲状态。



………【第六十二章 理念不同】………

    ZUN,人称神主,是日本同人界的传奇人物。

    他一手包办程序、绘图、音乐、人设的东方project系列,被称作日本三大同人奇迹之一。(注)

    实际上,在另外两个同人奇迹,型月社和龙骑士07的鸣泣系列相继走上商业化道路之后,东方已经成为了日本原创同人的象征。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这个时候,ZUN还是一个名声不显的普通同人游戏作者,龙骑士07也还没有发布让他功成名就的《寒蝉鸣泣之时》。型月倒是一如既往的出名,而在周游横chā一杠之后,现在同人界盛传的两大同人奇迹,变成了型月社与梦想工作室这样的组合。

    而后世几乎把iket变成东方专场的ZUN,以及他的一人社团“上海爱丽丝幻乐团”,此时却是默默无闻,就连今年冬季iket的摊位申请,也因为签运不佳而被退回了。要不是有多次落选保送规则,或许《东方红魔乡》的出现时间还要延迟。

    要说东方系列中最为出sè的元素,那自然是游戏的配乐。特别是背景音乐与游戏节奏的结合,堪称完美。

    在ZUN欣然加入《Fate》的音乐构成之后,原本进度有些落后的配乐工作,就像套上了速度之靴一般进展神速。

    不过,ZUN的座右铭是“饮酒量与创作速度成正比”,如此惊人的工作速度,自然也需要惊人分量的酒作为推进剂。

    梦想工作室中,弥漫着浓重的酒气。自称拥有一口气喝掉八升酒也不喘气程度能力的ZUN,无时无刻不捧着酒杯,而其他人对此只能视而不见。

    经过ZUN编曲之后,原本织田广之创作的几首与游戏风格不太契合的曲子,放到游戏中也显得天衣无缝。既然拥有如此强悍的能力,那就算ZUN喝的是添加了B型血的红茶,也是可以接受的。

    周游这时候正准备开出优厚的条件,将ZUN这位大神拉入自己工作室。能够成功的话,不要说东方系列从此变成梦想工作室出品,就算只是增加一位全能型的优秀业务员,那也是件相当划算的事情嘛!

    一贯凭借先知先觉而无往不利的周游,却在ZUN这里碰了个钉子。

    ZUN拒绝了周游的提议,理由也很简单——他的新游戏《东方红魔乡》已经万事俱备,随时准备发售了,没有必要加入别人的团队。

    不过,周游还是不死心,好歹这时候的ZUN还没成神,不趁机拉到旗下的话,不就白瞎了自己的重生优势了吗?

    “你可以考虑一下,加入梦想工作室的话,你做的游戏也有更多人玩呐!”周游利yòu未遂,又抛出了其他yòu饵,“而且梦想工作室的游戏,都由ELF进行商业发行,影响力比同人市场大得多……”

    ZUN显然有些意动,就算因为家境不错,对金钱方面没有太大需求,但让更多人喜欢上自己出的游戏,这可是每一个游戏制作者的共同理想。

    “一下子就提这么认真的问题,真是吃了一惊啊!”ZUN笑了笑,似乎已经考虑好了,“制作一个受欢迎的同人游戏,可是我的梦……呃,理想。不过,商业发行的话,已经不能算是同人游戏了吧?”

    其实ZUN提出的这个问题,外界早有质疑的声音,但同人业界却是一边倒的支持。以同人社团的名义,发行商业游戏,怎么看都是为一直饱受争议的同人作品长脸的事情。因此,身为同人作者的ZUN,竟然质疑梦想工作室发行商业游戏的行为,这倒让周游相当意外。

    “或者换个说法。”ZUN正了正他头上那顶脏兮兮的鸭舌帽,“梦想工作室,能不能开放旗下所有作品的二次创作授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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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界上有把版权捏得死紧,连粉丝为了支持角sè,自行制作一面应援旗帜也要告上法庭的商业公司,比如迪斯尼。自然也有开放二次同人授权,承认二次创作版权的同人团体,比如ZUN的上海爱丽丝幻乐团。所以,在历届iket上,你看不到一本迪斯尼动画的同人作品,却能够看见铺天盖地的东方同人。

    进入新世纪以后,商业公司与同人业界的对立愈发泾渭分明,剑拔弩张。口袋妖怪同人事件也好,科乐美事件也罢,包括未来的《凉宫chūn日的jī斗》,都说明同人作品不但没有版权,连有没有人权都值得商榷。看似兴盛的同人活动,其实只是商业公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时不予追究而已,一旦他们觉得必要,就随时能把侵犯他们利益的同人作家打倒,再踩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东方系列的出现,使得非原创同人第一次有了版权,同人作家们怎能不膳食壶浆以迎东方呢?周游相信,如果他也把《FATE》、《俺妹》、《鲁鲁修》这些游戏开放授权,那声势也不会比未来的东方系列小上多少。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吧?就算周游看得开,肯放弃商业化的机会,ELF那边也不会答应。利用发行梦想工作室游戏的机会,ELF本着有杀错没放过的精神,要走了游戏周边的发布权——当然收益的大头还是归梦想工作室。

    再说周游自己也不像看得开的人。开放授权,就等于断绝了商业化,特别是动画化的机会。在日本,TV动画实际上是不赚钱的,发售DVD(后来还有了BD)能赚到的钱也有限,至于真正赚钱的剧场版,那得是人气动画才有这个机会。大部分动画的收益,都是依靠授权周边产品生产获得的。

    而各商业公司对同人活动从他们口袋里抢钱的行为,不诉诸法律就已经算厚道了,还想让他们支持同人作品的版权?

    所以三大同人奇迹之中,商业化的型月和龙骑士的作品,TV动画、OVA和剧场版动画出个不停,而东方的爱好者们,却只能等待一年更新几分钟,不知道能不能在有生之年完成的《幻想万华镜》。

    拉拢ZUN加入工作室的计划,因为理念不同而彻底泡汤。

    不过,周游觉得他的时间还是蛮充裕的。在03年《东方妖妖梦》发售之前,东方系列的影响力还很小,连一个同人作品都没有。如果在这之前,能说服ZUN走上商业化不归路的话……

    先不提对于日本动漫行业来说,是不是件好事。周游觉得,这对国内的ACG产业,一定是件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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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黄昏制作的萃梦想,绯想天与绯想天则,在这里归入衍生游戏。



………【第六十三章 发售之前】………

    ELF公司宣布在12月初发售《同级生3》的消息,又引来了一阵口诛笔伐。

    如此短促的开发时间,让外界质疑《同级生3》是骗钱之作的言论喧嚣尘上。

    不过,就算从媒体到玩家,一面倒地不看好游戏的水准,但凭借同级生这块金字招牌,游戏的预订数还是无比凶残。

    游戏杂志预测,PC版本首周的销量将会超过10万,而同步推出的DC版很可能打破由《樱huā大战3》保持的DC平台GALGAME销售记录。

    “不知道他们玩过游戏以后,会不会气得把光盘掰成两半。”下田笃笑得很是开心,在《同级生3》送去压盘之前,他就试玩过游戏了。理所当然地,除了脚本重写过之外,故事的架构并没有什么变动。因此,游戏原案还是挂着蛭田昌人的名字。

    比起已经注定扑街的《同级生3》,下田笃更关心他力tǐng的《下级生2》。就算只停留在企划阶段,他也要将计划书和人设图一一过目。

    “这种青梅竹马劈tuǐ的情节真的没问题么?”下田笃觉得剧情方面有些不太对劲。

    “大丈夫,萌大nǎi!”负责脚本工作的原田宇陀儿拍着xiōng脯信誓旦旦地保证。

    “是这样吗?”下田笃还是有些疑虑。

    “当然了。”原田宇陀儿引经据典地解释道,“《同级生1》里的黑川里美,《同级生2》里的水野友美,《龙骑士4》里的娜塔莎,不都有这种情节安排么?这些对游戏的评价可没有半点影响。或者说,正是因为有这种剧情,这几款游戏才成为了经典啊!”

    下田笃觉得这解释还蛮有道理的。

    “不过,你为什么要求使用新的笔名呢?这样就不能依靠你的人气来吸引玩家了啊……”下田笃把剧情的问题放到一边,开始询问其他事情。

    “谁敢用真名……呃,我的意思是,这个剧本听取了很多人的建议,可以算是集体创作吧。”原田宇陀儿抹了一把冷汗,补充道,“业界很流行这种集体创作用笔名呢,比如东映动画的东堂泉。”

    下田笃觉得这也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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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逆的鲁鲁修》制作进度居然如此之快……我记得喜多村英梨加入工作室才两个多月吧?”听到游戏即将制作完成的消息,向俊飞很是吃惊。

    “其实之前余晨就一直在进行机甲和武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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