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像…可是又不太像…”乍看很像,可是比了半天,却越看越不像。
饶子炆总是将头发往后梳,看起来稳重又严肃,而这个人却是一头蓬松柔软的中长发自然垂下,比饶子炆年轻也有朝气多了。
而且饶子炆戴着眼镜,应该是个大近视,但是这个人却没有,而且服装类型与品味也完全不同…种种迹象显示,他们似乎只是长得像,但并不是同一人。
“既然你说不像,那就不是啰。”他乐于否认。
“如果你不是饶子炆,那你是谁?又为什么在他的房子里?”贝晓雨眯着抓贼的眼,狐疑地瞅着他。
“我叫饶子胤,是饶子炆的弟弟。”他随口胡认,反正他改名是家族秘密,记者九成查不到。
“弟弟?!”贝晓雨再度拿出那本杂志,啪啦啪啦翻着。“可是上面介绍饶子炆的生平资料,明明写着饶子炆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啊!你不要以为我是个菜鸟记者,就可以骗倒我喔!”她可不是笨蛋!
“这就对了!其实我是私生子,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我的存在。”呵呵,原来是只菜鸟啊?难怪一副愣头愣脑的模样,怎么胡诌乱掰她都相信!
“原来是这样。”贝晓雨同情地看着他,当隐形人的滋味一定不好受吧?
见她面露同情,饶子炆更加卖力地装哀伤,眼睛里甚至出现类似泪水的晶亮液体。“我可以请你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吗?如果被外人知道,我可能会被贴上有辱门风的标签,逐出饶家大门。”
“没问题,我保证绝对不会说出去!”贝晓雨豪爽地大拍胸脯保证,完全忘了自己是个记者,她的工作就是把不为人知的秘密宣扬出去,让每个人都知道。
“你真好!”饶子炆假装感动地望着她:心里却在恶劣偷笑。
这只笨菜鸟!她根本不知道狗仔记者该怎么做吧?不过也好!如果他能交到这个“单纯”的“好朋友”,以后多少知道一些传媒界的内线消息,说不定可以挡掉不少麻烦。
于是他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你要进来坐坐吗?我煮的咖啡还不错喔,为了谢谢你替我保守秘密,我请你喝一杯。”
“可以吗?”她欣喜地立刻站起来。
她最爱喝咖啡了,可是因为咖啡豆很贵,她根本舍不得买。
“当然!进来吧。”
饶子胤……不!饶子炆打开落地窗,让她进入屋内。
第三章
贝晓雨坐在沙发上东张西望,好奇地打量这栋屋子。
“这就是你哥哥的住处喔?”
白色系的装潢和进口的设计家具,显示出主人洁净优雅的品味,跳色的紫罗兰色窗帘与鲜黄的软皮沙发令人眼睛一亮。虽然屋里的摆设简单大方,但是看得出家具都是不便宜的进口货。
“房子是我哥的,但现在是我在住。来!咖啡。”饶子炆端来咖啡,她赶紧伸手接下。
“谢谢!”她迫不及待尝了一口。“好好喝喔!”
香醇可口,甜而不腻,苦而不涩,奶精的量也刚刚好,总之--好喝极了!
“过奖了!”饶子炆笑得有点骄傲,毕竟他对自己煮咖啡的技巧还是有点自信的。
“真的很好喝。”好喝得让贝晓雨舍不得放下,一口接一口地喝个精光。
“你这么放心?不怕我在里头下药迷昏你,对你不轨?”
她这么放心跟他进屋,又毫不犹豫地喝光他请的咖啡,万一他别有企图,那她现在不就落入虎口了?
她未免单纯过头了吧?
饶子炆不由得有点生气。依他看,她根本不适合当什么狗仔记者,还是快点回家躲进父母的羽翼下,别再出来被人骗了!
“不会吧?我又不是什么绝色大美女。”贝晓雨放下咖啡杯,满足地舔净嘴唇上的最后二滴咖啡。
和美丽动人的姊姊以及出众绝伦的妹妹相比,她的可爱只是一桌大餐里的开胃菜,她相信不会有人冒着犯罪的危险,只为了偷吃一盘开胃菜。
“你这么看轻自己?”饶子炆更加不满。
确实,和他曾见过的美艳女星相比,她是可爱有余、艳丽不足,但是她粉嫩嫩的脸蛋和红滟滟的小嘴,还有甜甜的酒窝自有吸引人之处。
至少他就觉得她很漂亮,清清秀秀、干干净净的脸庞,比那些妖娆的女明星还顺眼。或许他该让她明白男人的危险,以后才会知道紧张…
他邪恶地想着,但终究只是想,没有付诸行动。
她纯真如小白兔的双眼信任地看着他,让他光是有一丝这样的念头,就先被自己的良心唾弃死。
他叹了口气劝告道:“虽然你是记者,免不了和人有近距离接触,但是劝你以后还是多小心一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好人,有些男人根本是披着羊皮的狼,等你被吞了才来后悔就来不及了!”
该死!他怎么像个唠叨的老太婆一样,呱啦呱啦念个不停?
一定是这女人害的!因为她太蠢太笨,害他还为她担心!
“我知道了啦。”他怎么比她的姊妹还啰唆?
不过他的关心听起来令人好感动喔!他们才刚认识,他就这么关心她,贝晓雨觉得好高兴。
“对了!刚才一直忘了问你,你为什么会说中文?还有你说话有一种很特别的腔调,我说不出是什么…”
有点像老外说中文,又带点粤语腔,总之她觉得很有韵味,很好听啦。
“我在英国出生,母语虽是粤语,但是褓母和周遭的人都说英文,所以融合成一种独特的腔调。至于我的中文--那是因为我认识不少说中文的朋友,所以耳濡目染之下,自然而然就会了。”
“你在英国出生啊?”提起他的出生地,贝晓雨非常感兴趣。“我一直很喜欢英国,虽然我没去过,但是每次看到图片或是旅游节目介绍,都觉得好美、好想去喔。”
“英国的乡间确实美得像人间天堂。”提起最爱的国度,他不禁侃侃而谈。“我认为英国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国家,那些苍翠碧绿的树林、一望无际的草原、还有夏季绽放的野花,都美得让人忘记一切烦恼。每回我骑着马在杳无人迹的乡间奔驰时,都觉得自己好像远离尘嚣,踏人世外桃源。”
所以无论再怎么忙,他每年一定回英国一趟,拜访老友,顺便度几天假。
“听起来好棒喔!你还会骑马喔?”贝晓雨听得好羡慕,开始有点后悔,上回姊姊和姊夫去英国时曾经邀她和晓阳一起去,但她们不想当电灯泡,所以没有去。
早知道英国这么好玩,当初真应该厚着脸皮跟去才对!
“下回有机会到马场去,我教你骑马。”想像她骑在马上会露出的开心笑容,他不自禁许下承诺。
“真的吗?好棒喔!”贝晓雨听了高兴得直拍手,不过一会儿之后,她又蹙着眉头问:“可是听说参加马会的人非富即贵,不是每个人都能进去的,你…可以进去吗?”他不是没名、没地位的私生子?
“其实香港除了马会,还有一些人也私下养马,就算不去马会也能够骑马。我会设法找到马场的,你放心!”他莫名其妙地安慰她。
“谢谢!饶子胤,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害她好感动,感动得快哭了啦!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啊!”才怪!这也是他想问自己的问题。都怪她那双亮得让人难以抗拒的大眼睛!
“我是你的朋友吗?”贝晓雨真是受宠若惊。
她才刚到香港一个多月,因为语言不通,所以跟同事也不太熟,没想到居然能在采访的时候,意外结识会说中文的新朋友。
“当然!除非你想否认。”这个可爱、无心机的女孩,真的让饶子炆兴起想交朋友的念头--虽然还是想利用她。
“原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喔。”贝晓雨好高兴,不过随即又担心地问:“可是我们老板要我来挖你哥哥的新闻耶,要是没得到他的新闻,我可能会被解雇,所以啦,我一定得想办法去采访你哥哥才行,不然我就得回台湾去了。即使这样,我还可以当你的朋友吗?”
她得先把话说清楚,免得到时候他怪她骚扰他哥哥,或是误会她想利用他骗取情报。
“不要紧!我甚至还可以帮你,透露一点他的消息给你。”反正都是他本人,所以无所谓。
而且若是透露一点无关痛痒的情报给她,就能让她掏心挖肺的将有关他的内线消息透露给他的话,那也值得。
“真的吗?如果你肯帮我就太好了!不过你不要勉强喔,千万不要为了我和你哥哥闹得不愉快。”
她不喜欢连累别人,更不爱连累朋友,所以如果他这么做会让他哥哥饶子炆不高兴的话,那她宁愿靠自己的力量去跑新闻。
“我保证不勉强。”就算他把自己只穿内裤睡觉的秘密抖出去,也不会有人找他算帐,她大可安心。
“认识你这个朋友真好,会说中文,可以陪我聊天,不然我一个人在香港好寂寞呢。”
异乡生活不如想像中愉快美好,但为了工作,也为了不当一个半途而废的人,所以她一直咬牙忍耐,现在认识能够谈心的朋友,相信她会在这里生活得更愉快。
贝晓雨不经意瞄到墙上的时钟,立即跳起来惊呼。
“啊!快十二点了,我得走了,不然明天上班会爬不起来!”
聊得太愉快,让她忘了时间。
“你一个人离开会不会危险?需要我送你吗?”饶子炆随口问道。
“不用了!我开车来,就停在围墙边。”
“是吗?”饶子炆猜想,她指的应该就是刚才被她当成石头,踩在脚下跳啊跳的那辆车吧?
想到她滚下车顶的样子,他又忍不住想笑。
“还痛吗?”他突然伸手,温柔地轻触她额头上的伤。
“呃?”他的手温热热的,但是贴在她的皮肤上,却让她不由自主地抖了下。
“你这里受伤了,又青又紫的。”原本只觉得好笑的他,不知何时渗入一丝心疼的情绪。
瘀青这么严重,跌倒时一定很痛吧?
“不要紧的。”贝晓雨有点不好意思地偏身躲开,这才伸手去摸自己的额头。“现在好多了,原本肿了好大一个包呢。”
“我这里有消肿止瘀的药膏,你拿回去擦。”他走向进口柚木柜,拉开其中一个抽屉,取出药膏递给她。
“谢谢你!”贝晓雨笑得好开怀,酒窝更甜了。
之前她水土不服,常闹肠胃病,也没见同事关心问候一声,现在才刚认识这个新朋友,他就拿药膏给她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