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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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与人民币时代-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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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册承认,按照国家统计局得到的真实数据:在1985年北京市的物价指数上升,而上海市的物价指数上升,“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城市物价上涨幅度高于农村。因此,在城市生活的人必然觉得物价上涨对他的影响不只是全国平均的6 %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生活的人,感觉到的差距就会更大一些”。物价局的文章对比了世界各国的情况说:“许多西方国家在计算全国物价总指数时,只选择一些大城市,……就这一点说,我国的物价指数比西方国家还要更全面一些。”(引自《物价指数是否反映实际,为什么与人们的感受不一致?》,载《物价改革与人民生活》第50…53页)
  其实,各地物价差距,乃是普遍存在的事实。按照社会生活调查的基本原则,我国历来的物价统计和生活指数计算,一向是分别依据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城市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的。
  (二)不是所有日用品物价都上涨。
  农贸集市中的粮食、副食品、肉禽蛋、蔬菜涨价非常明显,但是国家计划中的凭城市家庭户口购货证和每月定量粮票在制定粮店供应的大米、面粉、粗粮以及植物油、白糖等,没有涨价或涨价较少,这些物资的平价定量供应,抵消了一般日常食品、日用品的涨价。文章说:“近年来实际生活中确实是涨价的多,降价的少,也给人们造成一种什么东西都涨价的感觉,因而对物价指数产生了一些疑问。”(同上书第54…55页)
  (三)群众不经常购买的一些耐用品没有涨价。
  如手表、收音机、某些药品、电视机、电冰箱等物资没有涨价或涨价很少、甚至降价。
  “物价指数反映的价格变动的商品范围,一般要大于群众实际经常购买的商品范围。例如,近年来我国几次降低了药品、半导体收音机、机械手表等商品价格,这些商品虽然也要统计到物价指数中去,但群众不是经常购买,因而对这些商品降价就感受不深。”(同上书第55…56页)
  

必须辩明经济生活的真相(1)
而我从事的社会调查:“文化人经济生活”专题(以北京市和上海市为主要对象)所考证的,恰恰是——
  (一)北京市、上海市等大城市的实际物价,而并非农村乡镇的不同物价、以及非货币交换的情况;
  (二)同时考虑凭证供应和自由市场供应的两种物价、即官价和议价,而并非只按照国家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进行统计;
  (三)按照群众经常购买的日用品的实际物价,而并非不常购买的物资情况。
  以这样的统计原则,依照国家物价局公布的数字,得出:
  1985年北京零售物价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又上升;
  1985年上海零售物价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又上升;
  这是一种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结论。(以上写于1987年11月)
  [附录]物价问题谈话
  问:公报说1985年全国零售物价水平比1984年上升,1986年上升6 %,可是人们感觉,物价实际上涨得比这还要多。比方说,猪肉价格放开后,价格一下子涨了百分之好几十,瘦肉涨了一倍多,蔬菜价格涨得更是厉害,怎么还能说价格水平只涨6 % 和 呢?
  答:为什么统计局公布的零售物价指数同人们的切身感受不一致,这是近几年广大群众都很关心的问题。
  全国零售物价指数反映的是全国所有城市和乡村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它的构成比较复杂,消费者不可能通过感受全面反映出来。就拿刚才提到的问题来说。1985年猪肉等鲜活副食品价格放开后,肉、禽、蛋的价格上升了22 % ;鲜菜价格上涨;其他如水产品,鲜果价格上涨了都很猛。这些商品价格的上升的确增加了居民生活的开支,影响了零售物价指数的上升。但是,购买这类食品的支出只占居民购买商品总支出的1/3左右,……平均来看,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的上升比人们感受较大的一些副食品价格的上升要低的多。另外,零售物价总指数反映的是全国平均价格水平。它既包括价格上涨较多的地区,又包括价格上涨较少甚至很少的地区。1985年和1986年的实际情况是,城镇的物价指数上涨高于农村。城镇两年平均上涨和7 % ,而农村则分别上升7 % 和5 % ; 城镇中价格上涨幅度也有高有低,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的物价上涨要高于中小城市和县城。1985年北京的物价指数上升,天津上升,上海上升;这些大城市物价增长的幅度较大。因此,这些城市居民的实际感受就和综合平均的全国零售物价指数有一定的距离。
  还有一种情况是,消费者对经常购买的商品价格变动的感受大。比如人们几乎天天购买的副食品和日用小商品价格稍有变动,感受就会很强烈。而电视机、电冰箱、手表等耐用消费品多少年才买一次,既使价格稳定甚至大幅度降价,印象也不是特别深刻。由于这些原因,往往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国家统计局分布的物价指数和实际生活不一致。
  当然,我国现行的零售物价总指数也还存在一些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的地方。比如价格在地域上的差别在城镇物价指数中考虑不够,简单地将大城市、特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县城的零售物价指数综合平均,形成城镇零售物价指数,这就忽略了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区别。另外进入价格指数的商品有一部分已经失去代表规格品的作用,有些属于企业已经转产,有些属于市场有价无货,有些属于消费者很少购买,有些属于想买但买不到。因此,用来制定物价指数的某些代表规格品也需要重新选择。
  问:自从蔬菜价格放开以后,许多地方菜价越来越高,有人说现在吃菜比吃肉、吃鸡蛋还贵,这是什么缘故?
  答:蔬菜价格问题,广大群众十分关心。1985年各地放开蔬菜价格以后,价格确实涨了不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蔬菜价格1985年上涨,1986年又上涨,1987年一季度比去年同期上涨;这是全国总的情况,但地区之间是不平衡的。有些原来蔬菜价格较低的地区涨得还要多一点。……(引自《物价改革与人民生活》第64页)
  1988—1989年更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物价上涨
  国家大幅度提高了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各种粮食的收购价平均提高倍,棉花、糖料、烟叶等经济作物的收购价也提高了不少;采掘工业产品价格提高55 % ,原材料工业品价格提高45 % ;在销售价格方面,除定量供应(配给)的粮油外,其他食品价格提高;副食品(蔬菜等)价格提高;铁路运价提高了;国家用于每年价格补贴的钱达到300多亿元人民币,不得不增大钞票的发行量。
  到1988年,经济学界公认:我国已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供求关系和价格比例;助长了物价、工资的轮番上涨,和各种投机倒把行为,从而阻碍了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国民经济必须治理整顿。(参看《中国物价五十年》第697—699页)
  当时由价格制度改革——指令性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引起的物价适度上调,这是合理的;但是,由经济过热、投资和消费膨胀引发货币大幅度增量发行和物价迅猛上涨,那却是反常的、不合理的。
  

必须辩明经济生活的真相(2)
1988年,我国日用品物价实际上涨,1989 年继续上涨 ;但通过国家对于经济过热状况的整顿、调控,在1990年前后物价短暂地一度平稳。
  

反常的抢购风潮和摆阔风尚
物价飞涨直接导致抢购风潮甚嚣尘上。老百姓对于有关涨价的消息特别敏感,一有风吹草动,便倾巢而出,盲目抢购。
  1988年5月间,中央规定统一放开四种副食品价格的文件送达各单位领导办公室之前,消息早已泄露出去。尚未正式公布前,
  人民群众流传着某种不祥的预测,涨价——抢购之风进入高潮。北京、广州、上海的形势还不算混乱,但武汉、南京、长沙等地,有些储蓄所几天之内就不得不关门暂停取款。
  各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储户们争相提取人民币现款,已使银库几乎告罄。1988年春夏之交,全国各地普遍发生了抢购风潮,抢购的商品主要是日常生活必需品,如粮食、食油、调味品、洗衣粉、肥皂、棉布、毛巾、牙刷牙膏、毛线等。这反映出中国的老百姓对于涨价的惊恐程度:害怕物价上涨威胁到自己的基本生活。
  人们目睹的怪现状是:一些家庭入不敷出,而社会上却又流行红白喜事(婚礼为红喜、丧礼为白喜)大讲排场,似乎不摆阔气就没有面子。迷信观念、愚昧观念尚未除尽,又掺进了“阔老观念”,譬如以往参加亲友的婚礼送5元10元礼金就不错了,现在若没有50、100还是躲在家里,免得背后让别人骂寒酸小气。有人拿到工资全部送礼都还不够,下个月生活费怎么办呢?
  1984年到1993年,全国城镇逐步废除了各种票证(最先废除了布票、最后废除了粮票),也就是取消了“官价”和“议价”的差别。但是从1993年市场放开,日用品的物价又明显上涨,幅度为:1993年,1994年 28 。8 % ,1995年 ;由此逐步完成了“从指令性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到1997年“经济软着陆”以后的几年内,全国物价基本稳定,在动态平衡的局势下,安然进入21世纪。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的困难是上海人最感头痛的事之一,常有三代同堂的窘迫情况。
  1990年上海市住房情况如下:大约 200 万户上海人租用国家的公房,每年交付的房租总共 3600 万元人民币。平均每户每年180元、每月15元。
  而政府的房地管理部门每年要支付亿元的公房维修费,相当于上述总房租的4 倍。
  居住公房的租金,只相当于工资收入的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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