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最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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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最后十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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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名,不像中国这样先杀人后定罪,而且是“聚而歼旃”的。关于中国人的当务之急,他早就说过,“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其中即包涵了我们惯称的基本人权。这些权利,不是任何政权所赐予的,自然也不是任何政权所可剥夺的。鲁迅对国民党“###”的抨击,首先就集中在杀人上面,因为杀人事件本身便集中了人性、人道和人权的所有问题。他自嘲地称之为“浅薄的人道主义”,显然,与当时绕开杀人而谈“人权”的胡适一流的自由主义批评家,以及绕开杀人而言“革命”的郭沫若等激进主义批评家,都很不一样的。
鲁迅既然不满于国民党的“###”,但是,为什么对“###”的苏联会抱支持和赞颂的态度呢?这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问题。对于苏联,侵略过中国的所有的帝国列强,以及从北洋政府到南京政府所有反动的政府,无不施加攻击。在国际政治舞台上,苏联是弱小的,孤立的,被压迫的。国民党政府一方面希望获取苏联的军事援助,一方面又极力诋毁它;在意识形态方面,则是根本对立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国家确实全面暴露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濒危症候,它的再生能力,作为被称之为“民主国家”或“福利国家”的特征,只有到了二战过后才开始逐渐凸显出来。苏联作为第一个也是惟一的一个共产主义国家,它的各种制度和政策,正处在实验过程中,而这些出现在初级阶段的致命的因素,全部被封闭了起来,显示在世界上的是一个以国防工业为驱动力的国民经济迅速增长的庞大畸形。相形之下,鲁迅与世界上许多进步的知识分子一样,对这样一个“工农国家”表示同情和支持是正常的。这里有道义上的原因,社会理想的原因,但也不无事实上的根据。鲁迅对苏联的态度,较集中地体现在他为林克多《苏联见闻录》作的序文里。他所以肯定这个新国家,是因为那里的设施合于人情,生活像了人样;那里有了许多极平常的事实,就是“将‘宗教,家庭,财产,祖国,礼教……一切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都像粪一般抛掉,而一个簇新的,真正空前的社会制度从地狱底里涌现而出,几万万群众自己做了支配自己命运的人”。文中还突出地说到“生产力”问题。不过,更大量的事实,反面的事实,诸如强行农业集体化,反犹主义,肃反等等,都没有浮出水面而为大家所认识。如果不是像纪德那样到了苏联作实地考察,实在只好如鲁迅所说的那样,“居漫天幕中,幽明莫辨”。但是,即便如此,对于所知的苏联官方的各种决定,鲁迅也并非盲目认同。比如在文化方面,苏联对列夫·托尔斯泰的纪念,“奖其技术,贬其思想”;对于所谓“同路人”作家的贬抑,试图以官方决议的形式解决一般的文艺论争等等,都是他所怀疑的,不同意的;特别是头号“阶级敌人”托洛茨基,他颇赞同其文学思想,明知他已经“没落”,仍然多次称引过,运用过。说到交友的原则,他说是“取其大而舍其小”,其实这也是他“知人论世”的一个基本的方法。在大的方面,他认为苏联代表了无产阶级大众的利益,致力于奴隶解放。倘若没有积累到相反的信息,足以动摇和改变对这一政权的性质的根本看法,这位平民作家就不会像那些标榜“客观”的学者那样去指责它;因为这样一来,倒又多出了另一层“客观”,恰好投合反对苏联的政府当局的需要。这种相当于“取媚”的做法,是他所不能为,也不屑为的。
对于苏联,“###”作为一种政体形式,并不曾引起鲁迅的重视。三权分立的西方民主政制,比起传统的各种独裁制度无疑是一种进步,但是,在鲁迅看来,两者完全有可能达致相同的效果;也就是说,形式在政治的实际操作中远非理论认识的那么重要。早在1907年,他写过一篇《文化偏至论》,说到近世文明时,把“国会立宪”概括为“众治”,而与传统的个人独裁相并论列,说是“压制乃尤烈于暴君”;还例举了“立宪既久”的西班牙葡萄牙诸国,说明宪政民主形式的迁变不是根本的。鲁迅是一个本质主义者。他指出,欧美之强,“根柢在人”,而不是物质主义和宪政主义。这里的“人”纯指个人,具有充实的“内部生活”和“个性尊严”的个人;“旨在立人”就是“尊个性而张精神”,重在国民个体素质的改造和培养,个人主义的发扬。在文中,他列举了一批“先觉善斗之士”,盛赞其“反社会民主之倾向”,力陈“众数”的不可靠。显然,他是主张以个人对抗集体,以精神对抗物质,以至物质化的一切形式,包括宪政主义在内的。如果缺乏具有自觉意识的个人,则很容易为打着各种民主旗号的政党和领袖所利用,或者自愿“与国民合其意志”,无条件服从国家专制。稍后崛起的斯大林的苏联与希特勒的德国,都是“###”的,与其说要害在于破坏了现代民主宪政形式,无宁说是以党和国家的名义剥夺和牺牲了任何个人。事实上,希特勒及纳粹的上台,恰恰是循守了德国既定的宪法规范的。民元时期,中国也曾有过宪政民主运动,结果以宋教仁被刺告终。“共和”的果实先后落入巨奸的手里,从党章到国法,各种有关民主的规则条文,统统成了阴谋家左右其手的工具;“假改革公名”是常见之事,实际上“植党营私”而已。鲁迅是重“实质民主”而轻“形式民主”的,这与他自觉的奴隶身份以及自许的“思想界之战士”的使命有关;但是,对宪政形式的轻视或忽略,毕竟给他的政治思考留下一定的空洞地带。如果能够对政体形式问题有足够的警觉,或许能够在苏联评价态度上有更多的保留。当然,这并不妨碍鲁迅对实施“###”所形成的新式独裁专制的反抗;甚至可以认为,惟其不重形式而重实质,所以对国民党政权的抨击能表现得更准确,更深入,也更彻底。
鲁迅到了上海以后,正值国民党南京政府正式建立以致相对稳定的时期。鲁迅概括说:“在‘清党’以后的党国里,讲共产主义是算犯大罪的,捕杀的罗网,张遍了全中国。”这时,鲁迅反对“###”,开始逐渐从清党杀人转向“党国”杀人,转向对正统性和统一性的揭露上面;与此相联系的,就是对民间性、异端性、反叛性的辩护。他撰文直接评论官方的政策以及相关的政治行为,直至参与以争取自由人权为目标的民间团体,保持了作为批判的知识分子与实践的知识分子的某种一致性。由于鲁迅自觉地挑战党国的意识形态,这样,他不能不把主要的力量用于对付那些制定并实施文化政策的机构及其成员,对付全部的工作在于维护现存秩序的文化同行,所谓“知识阶级”,教授学者文人之流,即他所惯称的叭儿,宠犬,媚态的猫,脖子上挂着小铃铛的山羊。他的反抗,不能不带上文化斗争的性质。由于国民党政府的文化专制过于严酷,他惟以一个原始造反者的勇气和现代启蒙战士的智慧,创制一种文体,一种便利于战斗的武器:杂文。这种文体的最大特点,还不是讽刺和反语的运用,不是叙述风格学的,而是知识社会学的,是鲁迅在最广阔的历史语境里,把官方加以严密限制的信息,事件和思想,通过知识的相关性,使之神兵一般地在最需要的时刻出现。杂文是由专制主义所造就的一种反专制文体,是文体学上的“壕堑战”和“散兵战”。
吉姆·麦克奎甘在论及批判知识分子的时候,相应地使用了一个“不满的文化”(Culture of dissatisfaction)的概念;并且指出,这种不满的文化以其不间断的对传统力量和现存秩序的反抗,而成为文化监督范围内进步变革的主要动力,因此,它是所有官方文化政策驱之不散的幽灵。鲁迅在“###”的独裁政体的压迫之下,以他的强韧持久而卓有成效的反抗,成为现代中国的“不满的文化”的一个永久性的象征。 
                  
 1。困扰鲁迅的革命问题
 这是一出关于人道主义者的戏剧:鲁迅愤慨于国民党的“屠伯们”以共产青年的血洗自己的手,然而刚到上海,几乎立即陷入了一批青年共产党人的围攻之中。
由创造社###成仿吾挂帅,纠集了刚从东京留学回国的冯乃超、李初梨、彭康、朱镜我、李铁声诸人,创办了一份新刊物《文化批判》。除了创造社及老牌的《创造月刊》以外,蒋光慈、钱杏邨等人又成立了“太阳社”,出版了《太阳月刊》。两个社团互相之间有过磨擦,但是,提倡“革命文学”是一致的,攻击鲁迅也是一致的。
创造社成立之初,是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的,与文学研究会的“为人生而艺术”颇不相同。现在,他们一反从前的姿态,强调的是文艺的宣传作用。被这批青年理论家标榜为五四以来惟一的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作家郭沫若,著文反对“个人主义”,宣称“宁牺牲自己的个性与自由为大众人请命”,号召文艺青年“当一个留声机器”,否则,“那就没有同你说话的余地,只好敦请你们上断头台”!他们首次规定文艺批评的两个标准,“反映着何种的意识”是首位的,“结构和技巧”是次要的。关于暴露黑暗和歌颂光明的问题,大约因为这是阶级意识在创作中的表现,因此特别重视。钱杏邨认为,如果要暴露黑暗,必须同时创造光明;没有光明的创造,那么暴露就是“盲目的暴露”。在他看来,鲁迅“始终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一切的行为是没有集体化的”,“不是革命的”,所以“眼光仅及于黑暗”。他写了《死去了的阿Q时代》,宣告“阿Q时代”早已死去;接着又写了《死去了的鲁迅》,宣告矜持于暴露黑暗的鲁迅自己也走到了尽头。在发表的论文中,夹带了大量的谩骂和恐吓,甚至纠缠于年龄气量年纪以至于牙齿的颜色。郭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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