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我和她何必见面,彼此徒增无益的痛苦,所以那时已不愿再见彭文。我的勤务兵李吉庆还在我家,允许家里送点菜,还允许他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行李等,我就要他告诉彭文不要来看我,免得在这种情况下见面后大家动感情,彼此不如不见。孙殿英也认为很快要将我处决。李锡九老先生那时也住在瞿家屯,担任孙部顾问,又是河南省政府委员,他在北方声誉很高,大家都把他当长者。孙殿英知道李锡九跟我关系很好,让李锡九知道他搞我,一是李会设法营救;二是我如被处死,李会很痛苦。为了不让李先生过问我的问题,孙殿英就下令给他的办事处,派人送李老先生到嵩山去玩(这是我后来知道的)。我对于可能牺牲,处之比较泰然,甚至考虑到把我绑赴刑场时我应该持什么态度,因此毫不觉得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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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岁月(1)
没有很快处死出乎意料之外。在军法监部只??过一次审讯,时间大约在我拘押了一二十天的时候。审讯时只有一位军法官,就是我初到军法总监那里见到的那人,另外有一位纪录。审讯的房子和我住的监房是在一排房子上的隔壁的,营房的上边没有天花板,梁上都是通的,那边审问这边都可以听到。法官去审讯,要走过我们的房子前边,我们可以看到。记得审讯之前,同监的人看到这位法官,曾??和我打招呼说:这个家伙可很厉害,有时还打人。审问时这位法官的态度是慎重的。一开始这位主任军法官照例先问问姓名,以后就明白告诉我,孙殿英有电报给一战区司令长官部,就宣读了孙殿英给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的电报,电报很长,我只记得主要是提了三条罪状:一、??有共产嫌疑(叔平附记:据妈妈讲,靖的共产嫌疑还包括“不嫖不赌”这一条);二、逗留不前,这一条在抗战时期可是重罪;三、鼓动军队。第三条是指策动第四师的团长王天祥带一团人跑到铁路以东投敌,以后日本人把他编为“东亚同盟军军长”(这事也确实与我无关,1944年我倒是真到王的部队策动他起义到我方)。电报全文很空洞,全都没有提出事实,共产党的问题也只说??有嫌疑,并没有肯定我是共产党。审讯时,主任军法官的态度还不坏,没有用凶狠的态度对我。我辩白说,这三条都不确,第一,我??来是共产党,可是好久前已不是了。我要是共产党,为什么任用我做副师长,我和孙殿英有多年的关系,他从没有提出过我有共产党嫌疑,为什么我刚从重庆受训回来,还没有到部队,就说我有了共产嫌疑?我想,岳烛远过去跟我一起过党的生活,现在,你们不能查出任何证据能证明我是共产党员,而我任暂编第四师副师长的任命则是国民党正式下达的;第二,逗留不前更不是事实,孙殿英前不多久,在我请求回前方时给我的回电,我还留着,明明是我要去前方,孙殿英要我留在洛阳,不要去前方,我对此还不满意,反而告我逗留不前,可以证明是诬告;第三,我也没有鼓动军队,因为我从重庆回到洛阳不久,回来后,才听说王天祥带着部队跑了。我既没有回到部队,一没有和任何军队的负责人有来往,二也没有鼓动军队的通信往来,怎么鼓动法?是我派人去的,还是写信去的,有没有证据?如果这三条,孙能找出人证、物证,我甘愿承担责任。可见全是诬告。在审讯中连不赞成共产党的话也没说过。问到这里,他只要我以后将电报交去,再没有往下追问,这次审讯就这样结束了。审讯中,除宣布孙殿英告发的电报,我作了简要的表白外,他们既没有提出任何事实和证据,也没有对我进行追问。第二天我叫李吉庆从家里把孙殿英发给我的电报让我不要回前方的证据交去。
在军法监部大约有四个月上下的时间,军法监部问过这一次就再不问了。
把我拘留之后十多天还没有处死我,这时??过审讯,我看情况不是预想的那么严重,李吉庆来告诉我,彭文一定要来看我,我才答应彭文来看我。彭文每次都告诉李吉庆她要来看我,在军法监部几个月,也只去过两三次。但是也还没有想到托人营救的问题。
到军法监部看我的人有李锡九、王松云、康翔等,他们只去过一两次,彭文、李吉庆(我??来的通信员,河北行唐人,当时还留在我家里)去的次数多些。彭文的弟弟彭轶黄也在洛阳,我的印象中好像没去看过我。当时看管我们的宪兵连长靖广松,是我本家一个叔,以后他知道了我,也去看过我一次。去看我的人没有带东西的,只有我家里有时做一点菜给送去,有时送去衣服被褥用品等。转到政治部以后只有彭文、李吉庆去过。在孙殿英部队,康翔和严家诰二人是和我作斗争的主要人物,我们也旧日无关,他们是不会营救我的。康翔此人胆量小,为人很不正派,他不肯也不敢为我负责。他到监狱看我,我在口头上也说请他帮忙,这同他看我一样,仅仅是互相应付而已。其居心是叵测的。彭文和他见面,做些请托是可能的,但不会期望他能营救我。 。。
狱中岁月(2)
在年底之前(疑似秋时)严家诰从前方去重庆,路过洛阳到军法监部看我,我正好给战区参谋长郭寄峤写了一封信,由于他是去重庆见戴笠的,也就给戴笠写了内容相同的一封信,请他带去。审讯之后我已??了解逮捕我的??因是孙殿英去的电报,考虑三条罪状不仅全无证据,相反逗留不前显然是诬陷,因此信的内容是和我被审讯时的辩白一致的,都是表白我既不是共产党,也没有鼓动军队,更不是逗留不前,说明我是受孙殿英有意陷害,申诉我无罪受冤,请他们主张公道。我和郭在1941年初在一战区集训时见到过,此前不认识。郭这封信是由看守所长代送的。我当时的用意一面是向他们表白一下,同时也是向他们指出,他们是没有证据的。这两封信全没有反应,郭季峤只给了一个盖上“×山樵夫”闲章的收到条,是用便条纸写的,既没有具名,也没有公章。
我考虑,影响他们对我处理方法的,不是我的信,专凭信,说得再好他们也是不会相信的,而是以下两件事可能起了作用:(一)岳烛远对我的阴谋侦察失败,给他造成了错觉,起了有利的作用。以前我是共产党员,岳是清楚的,因为我们就是1925年南京党内认识的。但是抗战前我所属的组织北方联络局以及一些有关系的人,全没有受到破坏,我也没有暴露过身份,所以抗战时期我是否还是共产党员,他们是没有掌握到我的材料的。这是一个他们需要考虑的现实的问题,也正好可以解释他们对我进行侦察的??因。岳烛远为了搞清我的面貌,阴谋利用袁晓轩的叛变对我进行侦查,是比较有力而且阴险的手法。袁晓轩抗战初期是八路军前总参议室的负责人,是专做对外联络工作的,也和我见过面,但是他不知道我的组织关系,对我的共产党身份既不敢否定,也绝不能肯定。他阴谋的两次约会,再加上后来在长官部的会面,我对袁都采取了不亲近的态度,侦查起了反证的作用。这之后他错误地认为他对我已??确切地了解了,认定我已??不是共产党了,才对我从怀疑转而采取相信的态度,才敢于向戴笠作保,并且在戴那里起了作用,采用升官许愿的办法对我进行收买,甚至也关系到我被捕后他们所以不能按共产党处理我的主要??因。这倒是我对他们应对的效果。我对岳也做了些工作,如请客吃饭,表示接近等,于是旧日关系可能就向好的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而且又??各种证明,他可能更加自信了。因此他对我的态度一直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二)以后知道我在洛阳被捕的同时,新五军在前方搜查我的住处,又在部队逮捕了几十个人,这肯定是孙殿英伙同特务严家诰主持干的。这说明孙殿英不是对我一个人,而是他对共产党的态度变了。但是在我前方的住处也没搜查到什么我有关共产党的秘密,听说我的房东老太太连我的几本书也给收藏起了。党在我的组织关系问题上,布置是很周密的,我没有横的关系。在前方逮捕的这些人,有的不一定是共产党,总也会有共产党,但是在这些人中间,不会有一个人说出我是共产党的,因为我在新五军没有组织上的关系。连彭文过重庆去洛阳时,周恩来为了掩护我,都不让她带组织关系,只叫她到洛阳后和李锡九一人联系。这是正确的组织路线的胜利。因此他们的这一罪恶勾当,没有达到目的,相反又一次给我造成有利的作用。严家诰去重庆过洛阳的时间,在我被捕已有两三月之后,显然是在孙殿英部队完成这一罪恶勾当之后,是在前方搜查了我的住处,并逮捕了大批干部,审讯全未查出我有关共产党的材料之后,向重庆去汇报请功的。 对于我的情况,他们是一定要向戴笠反应的,这些事可能起到了实际作用。这两件事说明他们虽然认定我是共产党,但是毫无证据可言。从具体活动上,他们也很难对我进行追究,即以打朱怀冰为例,1940年邢肇棠跑了,我调重庆受训,我看基本是从这件事引起的。但是很微妙,??都不谈这个问题。这件事如果追究起来,势必追究到孙殿英身上。他们顶多只能说我倾向共产党,对孙殿英起了影响作用,但是决定作为的还是孙殿英,孙不表态,我实际上也是不能自行决定的。这一点他们是能懂得的,所以他们不能对我进行追究,追究起来,我就要推到孙殿英身上,他们反倒不好办。我只能负这点责任。因为已??打响,仓促之间我在村外和他说了这句话,建议他走开,他不说别人不会知道,他说也说不出口。我在孙殿英那里的其他活动也都有类似的情况。因此他们对我的处理,一方面因为告发我的三条罪状缺乏事实,无所依据;再加在我被捕之前和之后,他们利用袁晓轩对我的侦查,搜查住所,在部队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