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逢知己千杯少,话遇知己格外多!自从遇到你,我就有倾诉的感觉,或许这就是缘分吧。看,我居然又出口成章了!”
“请问你认识我有什么目的?”天明单刀直入,抛出杀手锏。
“认识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认识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吗?”
。。。。。。
天明被眼前这个青年热情的话语、诚挚的相交彻底打动,缴械投降,当然,更重要的是,天###中对这个青年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
“我叫刘天明,17岁,刚刚出山游历,立志拯救(苍生),那什么,走自己该走的路,做自己该做的事。。。。。。”
两人相视一笑,携手步入沈家酒楼。
两年前,刘家集只有一家酒楼,当然,老板并不姓沈,而是姓刘。
那时候,年轻的沈万三怀着发财的梦想和一颗不安分的心,从乡下来到他从没见过的繁华的刘家集。
沈万三当时身上一无所有,穷的只剩下一双勤劳的双手和并无人知的精明的头脑,当然,在随后的日子里,他就证明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并最终以富可敌国的财富被载入了史册。
沈万三最初的工作是从一名店小二做起的,应该说,最初沈万三对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是相当满意的,每天端茶送水,打扫卫生,跑堂之类的,照顾好客人,每天便能衣食无优,月底还能领一份不怎么丰厚的薪水。
很快,他就显示出自己的鹤立鸡群。
他先是对老板提出自己对酒楼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最终被刘老板粗暴的拒绝;再是当老板要求他往酒里兑水时,他说了一句做生意要讲诚信而被老板骂了个狗血喷头;当他团结酒楼全体员工,要求老板增加工资时,刘老板终于忍无可忍,愤怒的让沈万三卷铺盖走人。
那一刻,沈万三的心拔凉拔凉的。
跌倒的沈万三并未屈从命运的安排,就此返回老家,而是用自己几个月的工钱从路边摆小吃摊干起,慢慢地开到小吃部,并最终依靠自己诚信经营、灵活经营的方针和丰富的美食征服了越来越多的食客。
与此同时,刘老板酒楼的生意却日益清淡,并最终发展到门可罗雀,当沈万三开出了一个让刘老板最终满意的价钱后,刘家酒楼被沈万三最终收购,并很快更名:沈家酒楼。
沈万三成为了沈家酒楼的老板,那一年,他18岁。
沈万三确实是个做生意的好料子。首先,他打破了传统酒楼的经营思路,从面向高层经营转向中、高、低三个阶层俱对,早、中、晚三餐俱全,绝对的物美价实,并上演精美的歌舞,吸聚了刘家集的人气。更由于他对小镇的文化、慈善事业不断捐资,在当地,有很好的口碑。所有这些,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春风得意的沈万三:成功。
然而,沈万三并没有满足,他在等待,等待一个能改变他的人和将被他改变的人。
等待,静静的等待。
直到今天天明的出现,他知道自己苦等的人出现了,他对自己的直觉和准确的判断力十分的自信。
天明被沈万三迎进酒楼二层一幽静处就坐,此处视野开阔,酒楼内貌,尽揽无遗:酒楼共分两层,一楼正中为一圆台,供作表演之用,两边桌椅围绕圆台摆放,供食客就餐。
沈万三决定拿出本店最好的酒菜招待天明。不一会,面前的桌案杯盘罗列,香气飘飘。
“天明,你我一见如故,今天小兄略作地主之谊,千万莫要客气,吃好喝好啊!”
“多谢沈兄招待!”面对满桌珍馐,天明肚内大饥,知沈万三确无恶意,当下不再客气,伸箸向面前一盘菜肴伸去。
菜一入口,天明顿觉满口舒畅,香气盈余,比自己以前庄中所食味道不知胜过几许,不由连夹几口,###过瘾。
“味道如何”,沈万三得意卖弄道。
“味道好极了,我也品过无数佳肴,但今日桌前所陈列之食物,确为以前之未见,请逐一介绍下吧。”
“此间所摆之菜肴,都是我根据人之口味,自行开发的菜系,为本店的招牌菜,确是别处所没有的,请听我一一道来。”
“愿闻其详。”
“刚才你所吃之物乃以精选猴头菇,在蜂王糖浆中浸泡数日,待自然阴干后加杏仁、葱头大火爆炒遂成,菜名唤作:富贵封侯,用以招待贵客所用。。。”
“贴切,好菜好名。”
“本地十里处有一山,叫作灵山,特产一种锦鸡,全身羽毛斑斓,肉嫩鲜美,取肉质滑爽之鸡腿、翅膀,在秘制中药卤料中浸泡入味,用油炸食,香脆味美,又能补身,乃是本店招牌菜。因肉质坚实,进食之时,需以牙用力啃食,常享用此美食,可保牙坚齿利,众人美其名曰:啃得鸡。”
“这个汤菜,也是本店特色,以初萌之荞麦新芽,加馨香之竹笋片,加鲜虾仁,以上好老汤熬制而成,然后置于白玉瓷盆之中,白绿相映之间,诗情画意,专为文雅之士所备。一经品尝,终生难忘!”
天明以汤匙从美汤中捞出一丛碧绿新芽,细细品尝下,果然味道鲜美。
“此菜唤作何名?”
“麦当捞!”沈万三得意的答道。
。。。。。。
“人才啊!我说万三兄,就冲你这满身的才学、新奇的创意,只在此处当个酒楼老板,屈才啊。。。”
“天生我材必有用,风云际会腾九宵”,沈万三嘴里吃下一块啃得鸡,无比自信的出口成章。
沈万三放下手中木箸,站起身来,抹一把油嘴,咳嗽一声,清清嗓子,对满座的食客说道:“各位宾朋,感谢大家的支持和捧场,小店生意才得以如此火暴,今恰逢本店一周年店庆之时,特请本地著名艺人罗红妹演唱曲目《旅程》,词、曲都为本人自作,谢谢各位啊!”
在众人的掌声中,一婀娜女子手弹琵琶,轻声吟唱,众人听的如痴如醉。
浮生若梦,寰宇沉寂,旭日初升。怅人生苦短,世间炎凉,冷暖莫知,何以忘情。明珠萌尘,瑞霞聚敛,叹问何人堪举杯?风起处,云载月弯行,清泪两旁。
人生百年过隙,何堪岁月匆匆轮回。惜时下光阴,棱棱虎豹,一腔抱负,几几可追。倘回转,拳心仍在,一腔热血志不悔。看今朝,霜锷初新为,重又轮回。
。。。。。。
一曲终了,余音不绝。天明听的入神,沉浸在美妙的歌声之中。
第五章 万三奇遇
一连数日,天明与眼前这个神秘的酒楼老板把酒论文,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后两人义气相投,遂结八拜之交,沈万三为长,刘天明为弟。
夜,静悄悄,弯月斜挂苍穹,喧闹一天的刘家集复归宁静。
沈家酒楼一片沉寂,只有掌柜房内灯火明亮,隐隐有谈话之声。
“明弟,你我得遇知己,结为生死,今日哥哥有一事相问,但请不要隐瞒?”
“但问无妨。”
“明弟随身所佩宝剑是否为上古神器之金龙剑?”
“正是,不知哥哥如何知晓?”
“这要从我的梦想说起。。。。。。”
青年沈万三心中有一个梦想。跟所有这年纪的年轻人一样,他渴望发财,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的贪心比别人大,别人眼中的财富在他这里根本就是幼稚加小儿科,他幻想着能在全国建立自己的商贸帝国,各处开设的货栈都畅行着由他设计、生产的流行品,甚至一艘艘满载的货轮从各处港口驶向海外,货轮上“沈”字标帜迎风舒展。。。。。。他常常从梦中笑着醒来。
故事照这样发展下去,只有两种结局:一种是继续作白日梦,而被父老乡亲当成游手好闲的典型当作教育子女的活标本和茶余饭后聊天的闲资,并最终淹没在本村浩瀚的历史长河中;一种是放弃对理想的追求,面对残酷的现实,脚踏实地的按照沈父的安排娶上邻村的翠花,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修理地球上属于自己的那一亩三分地,如果不知足还可以再喂些鸡鸭,也不失为一幸福的元代山野村夫。
上天总会有奇迹发生。
沈父见儿子沈万三不安分守己过日子,而且身体单薄,不愿稼穑,无论如何深造也不可能在农村天地里有一番作为,经过与老伴商量,并征求儿子的意愿,通过一亲戚的介绍,到刘家集刘家酒楼做一名店小二。
刘家集西北,一座大山连绵百里,相传女娲补天之时一块灵石从天而落,化作此山,遂名灵山。山上树木葱郁,盛产美味山果、鲜菇。老板为节约进货成本,便长令本店伙计进山采菇。
一个雨后的下午,老板看着正甜美入睡的沈万三,气不打一处来:“起来,懒鬼,乡下小子,就知道吃睡,立刻去山上给我采一篮子蘑菇,采不满扣你工钱!”
沈万三一边心里咒骂老板的黑心,一边小胳膊拧不过大腿的去厨房拎了篮子,上山采蘑菇去也。
被小雨沐浴过的灵山,犹如害羞的少女刚刚梳妆完毕,显得那么恬静、雅美,林子里的树叶娇翠欲滴,鸟儿啁啁,空气中充满了淡淡的青草香。沈万三因有任务在肩,无心欣赏山上美景,他注意的是前方斜坡之上的一大簇蘑菇。
他兴冲冲的跑了过去。
在他的手刚刚触摸到那簇蘑菇,并确定已将它连根拔起的时候,很不幸的,他脚下突然一滑,很不体面的从斜坡之上滚了下来,手里还紧紧攥着那簇同样很不情愿被从枯叶中被拽出的蘑菇,然后重重地摔了下来,并由于地球引力及惯性的作用,狼狈的滚入了一个很不起眼的山洞,头正碰在冰冷的石壁上,顿时满眼金星,血,争先恐后的流了出来。
沈万三昏了过去。
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不知道过了多久,天渐渐的黑了下来,沈万三慢慢苏醒过来,鲜血早已止住,“故天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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