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睦州——今浙江建德市,下辖淳安县,宋代为青溪县,是方腊起义的地方。宣和三年方腊起义失败以后,睦州改名严州。
方腊起义军,是一群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的乌合之众(方腊起义,喊出的口号是“诛朱勔①”,因此曾经被“无产阶级文艺家、历史学家”定性为“革命派”,近来史学界根据他仅仅要求改朝换代而没有革新措施,逐渐趋向于说他是“造反派”而不是“革命派”),从起事到灭亡前后一共不过半年多时间。事实上,即便宋徽宗同意侯蒙的建议,让他到东平府去当知府。如果按《水浒传》的描写,宋江等人的老巢在山东梁山泊,应该就在东平府的管辖下,让他到东平府当知府,似乎有让他就近主持招安事宜的意思;但是按正史的记载,只说宋江以三十六人横行齐、魏或河朔,没有具体的地点,估计可能属于流寇一类,那么徽宗任命侯蒙到东平府去当知府,就是巧合了。《水浒传》把山东的梁山泊作为宋江等人的老巢,很可能也和这一记载有关。事实上,一方面是侯蒙没有到任就死了(已经是六十八岁的老人),一方面即便等他到任,再去招安,方腊起义也早已经平息下去了。
① 朱勔(miǎn免,1075—1126),宋苏州人。因父亲朱冲谄事蔡京、童贯,父子均得官。当时宋徽宗垂意于奇花异石,朱勔奉迎上意,搜求浙中珍奇花石进献,并逐年增加。政和年间,在苏州设置应奉局,糜费官钱,百计求索,勒取花石,用船从淮河、汴河运入京城,号称“花石纲”。此役连年不绝,百姓备遭困扰涂炭,中产之家全都破产,甚至卖子鬻女以供索取。方腊起义时,即以诛杀朱勔为号召。朱勔在竭力奉迎皇帝的同时,又千方百计,巧取豪夺,广蓄私产,生活糜烂。他权势煊赫,谄事他的人立即得官,不攀附他的人统统罢去,州郡官吏奔走听命,奴事朱勔,当时号称“东南小朝廷”。钦宗即位,将他削官放归田里,以后又流放到循州(今广东龙川)关押,复遣使将他斩首处死。为“六贼”之一。《宋史》卷四七○有传。
以上是正史的记载,野史记载还很多,如李埴(zhí直)的《十朝纲要》,宋代陈均的《九朝编年备要》和徐梦莘的《三朝北盟会编》,以及《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等史书,也都有类似的记载。这里不再引述。
宋江等人投降,这是事实,可以不用怀疑。但是他们投降之后干什么去了?只有《大宋宣和遗事》讲述宋江故事的末尾有一句:因“收方腊有功,封节度使”。《三朝北盟会编》则在卷五十二引《中兴姓氏奸邪录》中提到:“宣和二年,方腊反睦州,陷温、台、婺、处、杭、秀等州,东南震动。以(童)贯为江浙宣抚使,领刘延庆、刘光世、辛企(兴)宗、宋江等军二十余万往讨之。”又在卷二百十二引《林泉野记》提到:“宣和二年,方腊反于睦洲(州),(刘)光世别将(统帅)一军自饶趋衢、婺,出贼不意,战多捷。……腊败走清(青)溪(帮源)洞,光世遣谍察知其要险难易,与杨可世、宋江并进,擒其伪将相,送阙下。”但是一者是野史,二者也都没有写明是哪一个月。
此外,宋人方勺的《泊宅编》、《青溪寇轨》,宋人杨仲良的《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宋人李埴的《皇宋十朝纲要》等书,都提到宋江曾经在宣和二年或三年去浙江征方腊。——宣和二年宋江还没投降呢,怎么去征方腊?这一资料,可以大胆否定。宣和三年的事情,需要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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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浒传》的历史背景(4)
宋江征方腊的故事,肯定是不存在的。主要是宋江投降的时间和方腊覆灭的时间正史有详细记载,让宋江去征方腊,时间有冲突。即便朝廷有这个意思,时间上也来不及了:宋江还没出兵,方腊起义已经失败了;此外,《大宋宣和遗事》是民间艺人“讲史”的文学书,不是正统的历史书。《宋史》中分明记载着生擒方腊的将军是宋代名将韩世忠,说明平方腊战役和宋江并没有什么关系。
《东都事略》卷十一《徽宗纪》说:“宣和三年二月,方腊陷楚州。淮南盗宋江犯淮阳军,又犯京东、河北,入楚、海州。夏四月庚寅,童贯以其将辛兴宗与方腊战于青溪,擒之。五月丙申,宋江就擒。”这里分明说宋江投降的日子,是在方腊被擒以后的一个月,当然不可能也不需要他去征方腊了。惟一遗憾的是《东都纪事》不是“正史”,“可信度”不免要差一些。
有人怀疑宋江投降后被杀。例如洪迈①的《夷坚乙志(六)·蔡侍郎》中说:“宣和七年,户部侍郎蔡居厚罢,知青州,以病不赴,归金陵,疽发于背,卒。未几,其所亲王生亡而复醒,见蔡受冥谴,嘱生归告其妻云:‘今只是理会郓州事。’夫人恸哭曰:‘侍郎去年帅郓时,有梁山泺贼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诛之,吾屡谏,不听也。……’”有人据此认为所杀的就是宋江等人。
① 洪迈(1123…1202)——宋代学者,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号容斋,博览经史百家,对宋代的掌故特别熟悉,孝宗时任端明殿学士。著有《容斋随笔》及《夷坚志》等。
按《夷坚乙志》成书于乾道二年(1166),离宣和六年(1124)不过四十余年,尽管所述故事是道听途说,而且“冥谴”之说也荒诞不经,属于“小说家言”,不过“杀降”一事大概不是虚构的。但是时间上有出入:宋江投降,是宣和三年间事,蔡侍郎招降“梁山泺贼五百人,既而悉诛之”,是宣和六年间事。即便宋江确实是宣和三年在山东梁山泊投降的,也是另一支土匪或起义军盘踞在梁山泊,于宣和六年间投降后被杀。也有人据此推测说:宣和三年投降后的宋江,命运不会比宣和六年投降的“梁山泺贼五百人”更好。不过推测不等于就是事实,这里只能“聊备一说”而已。
总之,宋江等人投降之后,如何结果,已经无法考证了。《聚学轩丛书》第五集第十二册的《集学轩札记》中说:“淮南盗宋江等三十六人,横行河朔,为张叔夜击败而降,后皆无表见,惟关胜为刘豫杀于济南。”《宋史》中也有相关的记载:“刘豫降金,杀其骁将关胜。胜不从逆故也。”
按:刘豫(1073…1146)是个投降金兵的汉奸,景州阜城(今属河北)人,字彦游,元符(1100)进士。政和二年(1112)拜殿中侍御史,曾被言事者揭发他早年有偷盗行为,宋徽宗赵佶没有予以追究。但不久他又多次上奏涉及礼制局的事务,引起赵佶的不满,被降职。宣和六年(1124)出任河北提刑。金军大举入侵时,他弃官逃走。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由枢密使张悫(què确)推荐出任济南知府。当时山东到处都是抗金武装和盗贼,局势很不稳定。他要求改到江南任职,被南宋朝廷拒绝。他不得已只得上任。不久金军攻济南,济南城中有猛将关胜,善用大刀,多次出战击退金军。刘豫在金军利诱之下,杀害了关胜,出城投降。金军封他为京东东、西、淮南安抚使。1129年,完颜宗弼又封刘豫为东平知府兼诸路马步军都总管,节制河外诸军,封他儿子刘麟为济南知府,实际上已经把金军控制下的黄河以南所有地盘都交给了他,金将完颜挞懒则屯兵要地,进行监视和支援。
从“猛将关胜,善使大刀”以及时间上推算,这个关胜,很可能就是投降朝廷被安排到济南当武官的梁山好汉大刀关胜,所以《集学轩札记》中才有这样的记载。查《金史·刘豫传》,其中有这样的记载:“关胜者,济南骁将,屡出城拒敌,豫杀胜出降。”又明代诗人王象春①在其诗集《齐音》中说:“金兵薄济南,守将关胜善用大刀,屡战兀术。金人贿刘豫诱胜杀之。”只是无法证明此济南关胜,即当年梁山泊的大刀关胜。如果正是此人,倒也算没有辱没了他的先人。
二、《水浒传》的历史背景(5)
① 王象春(1578…1632)——明代诗人,字季木,号虞求,别号湖居士。明代济南府新城(今山东桓台)人,后居济南。出身于仕宦之家。自幼聪慧好学,神宗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中进士,位居榜眼。曾任顺天府乡试同考官,官至南京吏部考功郎中。居济南时,于大明湖百花洲上筑问山亭,有《问山亭集》传世。所作《齐音》107首,又名《济南百咏》,咏颂的是济南的山水泉湖、名胜古迹、节令风俗、神话传说、历史人物、社会现象诸方面。书中所收的每一首诗均为七言绝句。每首诗之后附有笺注,或说明本事,或作辨证,以抒发诗中不尽之意。为济南竹枝词中的上乘之作。
《宋史》称宋江为“淮南盗”,这有两个概念:一个指他是淮南人,一个指他在淮南开始“作乱”。从上下文及其他记载看,他在淮南开始作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不一定就是淮南人。因为古代记载“匪情”,主要指发生的地区,至于“匪首”是哪里人,并不十分重要。
关于宋江“横行”的地区,史书上一说是“河朔”,一说是“齐、魏”。河朔,“河”指黄河,“朔”指北方,也就是泛指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齐,是山东北部和河南东南部;魏,是河南北部、陕西东部、山西西南部和河北北部。因此“河朔”和“齐、魏”的含义相差不是很大。从“淮南盗宋江等犯淮阳军,遣将讨捕;又犯京东、江北,入楚、海州界”这句话分析,意思是“原先盘踞在淮南(不一定是淮南人)的匪盗宋江等人进攻淮阳军,派军队去征剿,宋江等人又窜到京东(开封以东地区,今山东东部宋代属于“京东东路”,山东西部包括梁山泊地区宋代属于“京东西路”)和长江以北,到了江苏省北部的楚州、海州地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