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凄婉而又悲惨的故事。
阿云姓刘,是蓬莱县刘夏村人,家里薄有田产。一个弟弟是后来生的,直到###岁还只有她一个,加上生得一副鬼精灵样儿,特讨人喜欢,父母就权当个男孩子养着了,掌上明珠似的。阿云有个嫡亲表叔,是个落第秀才,屡试不中,自己也灰了心,干脆再不妄想,只靠教书吃饭了。有人请呢,就去坐馆;没人请,就在家里设帐收徒。那两年还算顺溜,叫韦庄请去坐馆了。学生除了韦庄的孩子,也还有附近、乃至亲戚的孩子附读,也就十来个人吧!乡下人读书,未必有什么远大目标,不怕人多受影响。相反,有人附读,与主家,与先生,倒是两便:主家可以少付一些束脩——就是工钱哪,先生也可以额外多一点收入。阿云父母不是疼爱她,当男孩子养的吗?家里也还勉强能过;韦庄又不远,不过里把路的光景,早晚的炊烟都望得清清爽爽。当时就与表叔商议,叫阿云也去附读,好歹识一个倒顺,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束脩呢,一文不少,人家给多少这边也给多少。是真亲戚,原来处得蛮好,又不是白教,表叔没说二话就同意了。主家原是允许附读的;就是女孩子不方便,本家都不忌讳什么,自己操那份闲心干什么?外加有先生出面,这事一说就成了。从此,阿云就成了韦庄私塾的一名学生,与十来个男孩子成了同窗。
阿云不但长得鬼精灵,也真出奇地聪明,什么都一学就会。同窗里面除了阿云,只有黄士则与韦阿大最突出。士则是黄庄来附读的,虽是农家出身,却与阿云一样聪颖俊秀,老师学生谁都看好他。韦阿大是主家的少爷,尖嘴猴腮不说,最是顽劣淘气,根本就不是块读书的材料。而他家却偏偏运气好,纯靠金子陡然发了起来。
登州辖有四县,除了蓬莱,还有黄县、牟平、文登。原来有个官办金场,就在蓬莱。因为官腔官派,偌大一个金场居然淘不出多少金子。一账算下来,顶多也就持平而已。后来有人上书,这样得不偿失的金场,干脆停办得了,朝廷至少还可以无本生利得些税收。金场也就真停办了,改许州里老百姓随意淘挖,照章纳税。阿大的父亲是个精明人,也有些手段,又是近水楼台,捷足先登之后,一来二去,就成了个暴发户,由地道农家成了个土财主。
既做了暴发户,对儿子当然也要存个望子成龙的心思,所以特特地为他请了老师。无奈儿子不争气,老师一再来告状,做父亲的先还生气,渐渐也就平衡了,反倒安慰先生:“阎王要你三更死,不能活着到五更。福禄寿财,全都有个缘分。谁都看我是个注定要穷一辈子的光棍,可偏偏时来运转发了财。您先生一肚子饱学呢,命里暂时没有官星照临,只好委屈您在我这小庄上当个孩子头。阿大这小子大概也不是块读书的材料,先生也就不必太拘束他了,由他自己造化吧!好歹还有他老爹的这一份家产,别的不说,他小子吃喝一辈子,还是够的。要是他多少有他老子的这一份福分,那就更不用愁了。您是知道我的,墨水没喝多少。我既知道自己的儿子,先生也就不必太往心里去了,只管替他关关水,不叫他出事就是了!”
大宋遗事 第六十七回(2)
既有这一番话,先生还会多管吗?阿大,自然也就益发骄横淘气了。
大人们或者难免势利,孩子们却要纯洁得多,尤其是乡下孩子。十几个同窗虽然也有捧阿大臭屁的,多数还是看好士则与阿云,只将他们俩当做楷模。因为他们都是一副聪明伶俐样儿,活像一对童男童女,在同窗的心目中,除了楷模,又难免有郎才女貌,特别般配一说了。
表叔虽是个落第秀才,一肚子饱学却是真的。人也不酸,当时的风气也不像后来那么迂腐朽烂。除了发蒙识字及《百家姓》、《千字文》,经书少不得总要讲的。而经书里面,头一个就是《诗》经。孔老夫子都说“不学诗,无以言”,说诗可以“兴”、“观”、“群”、“怨”,近可以“事父”,远可以“事君”,可以“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诗》经是一定要教的。表叔既有饱学,又比较开明,讲“诗”时自然率性而发,实话实说,不去遮遮掩掩,扯冬瓜拽瓠子乱连一气。影响之下,学生们得到的也就是真学识,真性情了。
《诗》经开篇第一首,就是《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表叔解释了词句,就摇头晃脑了:“干脆说吧,这诗是一首情诗。一唱三叹,回环复沓,将那一腔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表现得淋漓尽致。好,实在是好!”
好在哪儿呢?当然还要具体解释。据他说,第一段是借河川上的水鸟起兴,说一个漂亮的小伙子,看到一个在水里采荇菜的美丽姑娘,动了爱慕之心,就一心想着要娶她了。二、三两段是实写他的相思,如何一刻不停,如何睡不着觉;四、五段是虚写他得不到姑娘的想像——似乎自己已经将她娶到身边来了。
说过这些,他当然也忘不了插一句:也有人说,这诗是写后妃之德的,也不妨这么理解。不是诗无达诂吗?怎么着都行。
孩子们对什么后妃之德,一点也不感兴趣。虽然也不大懂什么爱情,但男欢女爱,凭着本能,还是多少能参悟一点的,而且也特有兴趣。不到下课,这一首诗就背得滚瓜烂熟了。
老师不在的时候,一个同学说:“咱们这儿既有淑女,又有君子。”
阿大问:“谁?”
那个同学说:“君子是黄士则,淑女是刘阿云?”
“为什么君子是士则?”阿云做淑女,阿大没有意见:书房里只有她一个女孩,她不做淑女谁做?何况,她也真是好看。至于士则做君子,他就不以为然了。
另一个同学说:“郎才女貌,不是士则是谁?”
阿大哈哈大笑:“错了,全错了!郎财女貌,应该是我!”
这下同学倒蒙了:“怎么是你?”
“数我最有钱啦!”阿大直言不讳。
“你们听听,阿大说什么?他认为郎才女貌那‘才’,是钱财的‘财’。嘿——嘿!”
同学们全都大笑起来,起哄道:“嘿嘿嘿,不害臊,阿大还想郎才女貌!”
阿大这才知道说错了话,红着脸,抡起拳头就要打人,大家一窝蜂又跑开了。
跑过一圈回来,有两个促狭鬼,又将士则与阿云推到一起,叫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大家又一起吆喝:“好逑!好逑!”
阿大也忘了刚才的难堪,跑来与他们一起起哄了。再瞧那两个君子淑女,早羞得脸红脖子粗,阿云更是连泪水也下来了。
羞虽是羞,可经过这一次,不但同学们将他们当做窈窕淑女,他们自己也走火入魔,当真进入角色了。
一到进入角色,《诗》经课的许多内容,就几乎都成了他们的感情催化剂了。讲到《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阿云认定自己就是那个躲起来的“静女”,而士则就是那个“搔首踟蹰”的傻“我”;士则也一样,认定阿云就是他约会的那个漂亮姑娘。接下来,少不得也偷偷地互相送个花儿朵儿的。讲到《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更想着投桃报李,永远要在一块儿了。讲到《月出》:“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则两个人又傻傻地在月亮光下发呆,尽想着对方了。到讲《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则干脆梦想着吹吹打打,娶过门去拜堂成亲了。
原想不过是孩子情窦初开的傻念头,谁知道他们还就认了真!阿云的附读,也不过三四年的光景,到十二三岁也就自动断了:女孩儿大了,该有个关防,免得授受不清。士则也只比她多读了年把:父亲一病去世,家道中落,再也读不起书了。一退了学,尽管两个庄子近在咫尺,要见一面却也难了。可在各自的心里,他们始终没有转换角色:士则还是君子,阿云还是淑女。
可是梦,总归有断的时候。
据大宋的《户婚律》,男到十五,女到十三,就该谈婚论嫁了。而婚嫁,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是上了法律的;还有“依礼聘嫁”,也上了法律。这就是说男婚女嫁,根据法律,必须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个程序,一样少不得。而关键是钱财:男方要一笔钱做聘礼,女家要一笔钱做陪嫁。这里面,男家的聘礼又是最重要的。没有它,根本别想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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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六十七回(3)
谈到婚姻,阿云说:“孩儿有句话,出嫁可以,只是非黄士则不嫁。”
母亲一听,吓得脸都白了:“啊呀,丫头,这是什么话?从古到今,哪有女儿自己挑女婿的?”
父亲比母亲开明,又一向是疼女儿的,只问她:“黄士则是谁?”
阿云红着脸说:“是黄庄的,我们一起在韦庄同学。”
父亲点点头,不说话了。私下去老表那儿一打听,说是个品学兼优的农家子弟,因为家境不好,退学了,可惜了一块上好的材料!
回到家里,父亲又对阿云说:“你想嫁士则,我也去打听了,是个好孩子。可有一样,从来婚嫁,都有媒妁之言,总得他黄家来人提亲。只要他家正式派了媒人来,爹就答应你。假如没个媒人,爹娘只好在求亲的人家替你挑一个了。那时候,你可不兴说别的!”
这已经够通情达理了,阿云自然无话可说。
小人家的姑娘整天要劳作,少不得要抛头露面。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