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并没有个可以等量的明显界限不是?这种制度不仅导致了吏治的黑暗,也常常误事。三司主管财政钱粮,那儿出的事也就最明显。
大宋遗事 第九十四回(3)
且看两件细事。
禁军的粮食,都是从粮仓里领的。管仓库的公差总要千方百计克扣,一石军粮能领到六斗,就算不错了。你要说吗?他比你还有理:“没有俸禄,不扣,我喝西北风去!”
纲船千里迢迢运了东西到京,谁不想赶快交差入库,早早回家?可是不成,得先过三司那一关:得那里的吏员开了收单,仓库才能接收。你要不送点物事,他那收单就总不开给你,让你干等!多住一天,就多浪费一天,能不急吗?要是干鲜果品之类有时效的东西,更不敢等了:坏了是要赔的!只好破费贿赂他们。这一关过了,还有仓库保管那一关:没有贿赂也是不开门的,还有过秤的高低准折呢!
事情虽细,可是能大能小。禁军一个不满,哗变起来,那不就是天大的事情吗?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给吏员发饷:他们有了薪俸,再贪赃枉法,就没有任何理由了。朝廷很快就制定了一个仓法,也称重禄法,主要不外两大内容:一是,给各种吏员发薪;二是,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条例,谁再贪赃受贿,坚决严惩不贷。那惩罚条例,不但严厉,甚至都可以说相当苛刻。索贿贪污不满一百文,判一年徒刑;每多一百,罪加一等。到一千文,流放两千里以外;每多一千,罪加一等,直至流放三千里为止。再多,则判刑更重。买卖仓储物资营利或参与走私,比照贪污受贿减等处罚。有人检举揭发,则根据被检举揭发人的处罚情况,给予重奖。当时米价,上等粳米一斗一百文左右,中等粳米不过八十五文上下。十斗为一石,满打满算,一斗不过十来斤米罢了。占了十来斤米的便宜,就要判一年徒刑,这刑罚可不是重得有些苛刻吗?要搁现在,能逃脱严惩的,怕真没有几个人呢!
既发薪俸,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开销,人头就不能不数一数了!精简,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提上了日程。
“我常常想,这三司办事效率怎么那么低?而且,为什么越近越烦琐,越远越疏略?可很长时间都不得要领。直到最近,才终于想通了。”安石对皇上说。
“是为什么?”皇上问。
“近了烦琐,向前来办事的人索贿,才方便呵!”安石说出了答案。皇上的眉头,却拧得更紧了。
“所以臣就想,要解决这种事情,只有先精简人员,措置适当人选,才成。同样的钱,冗员多了,发不过来。可一精简,就大不一样了:没了冗吏,不但够发,还可以厚养留下来的人。”安石接着说道。
“爱卿说得对。发饷不发饷,费的公私财物都是一样的。让他们贪赃受贿,生事坏法,破坏朝廷法律不说,还要败坏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这更可怕。有条件,不仅京里,全国的吏人、场务及仓库官等,都要陆续发放薪俸。这要成为一个制度。”皇上说。
“不但吏人要给薪,现任官员也要提高待遇。眼下这些做官的,有的真是可怜。做到县令、录事参军,少的一个月才七千俸钱,外加米麦两石。钱,有时还得打折发放。做官做得都养不活自己,要他廉洁自重,岂不困难!一旦提高待遇,就不一样了。过去不好提的要求,现在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来:要他们提高办事效率,要他们廉洁奉公,再不准索贿受贿、贪赃枉法。这就是所谓高薪养廉了。人主理财,应当以公私为一体。惜钱不给他们,让他们贪污受贿,用的还不是天下的财物?公开发给他们,让他们不再贪污受贿,官私两利,不是更好吗?”
神宗也很赞成:“所以,朕说费的公私财物都是一样咧!都得慢慢做起来。”
很快,就由吴充主持,对三司的官员也作了压缩调整,留下来的都增加了薪俸。比较以前,班子真正精干多了。
三司的办法,不久就普遍推行了。先是中书开始精简增俸。中书原来揽着的不少事情,干脆物归原主,对口还给了相关各部各衙门;不必要的繁文缛节,则一律从简。比如过去任免官员,谁都得写一篇褒扬敕辞,空话、套话、假话等连篇累牍,安石请示皇上,一概免了,只简简单单几个字,说谁谁该免什么任什么,三言两语就完。事少了,更该减员了。吃饭不干事的守当官、主事、录事等,被撤了职,另行安排。他们空出的位子,再不补人。留下来的,则全都增加了待遇。
趁着精简,皇上还想杀杀中书属官的威风,以抬高执政大臣的地位。他对安石说:“朝廷想找一个台谏官员,都难得有合用的人,中书属官就更甭说了!今后你们在中书,不要对他们太客气,不能让他们坐,得叫他们站着。不杀杀他们威风,他们很难知道自己的真正分量!”
安石却有顾虑:“这事怕还得慎重。中书属官,得精选那些将来能做谏官与侍从官的人来担任。一是,他们能干贤德,可以事半功倍。二是,也为朝廷储备、培养人才。经过锻炼,这些人往往可以直接升任相关职务,成为朝廷重臣。假如少了礼数,自尊自爱的人就不会来就职,不自重的正好夤缘而上,反倒为他们分权害事创造了条件。自尧舜开始,宰臣属官大体用的都是优秀士人,该是有道理的!”
皇上听他说得有道理,这才不提了。
中书之后,连枢密院也减了几个令史、书令史,增加了在职官员的俸禄,更甭说其他衙门与州县等等了。在职官吏的薪俸普遍提高了,而且,幅度还相当不小。还以县令、录事参军而言,多的已经增到月钱十五千、米麦四石了,比早先恰恰多了一倍还有余。稳坐位子的人,谁能不笑得满脸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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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九十四回(4)
那么多官吏增加薪俸,钱从哪儿来?大体是由作坊、酒场、渡船等交纳、折腾出来的税钱;还有,就是那句老话,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了。譬如司天监,皇上就特意下诏,准他们印制皇历公开出售,得的钱除了给本司官吏加俸,还许他们另外发放一些茶汤钱。现在要叫,该是菜篮子钱或肉食鸡蛋补助吧?后来施行市易法,又多了一份利钱、息钱。算起来,倒是没有额外开征其他税赋。
高薪是为了养廉,朝廷的钱不能白给!安石向皇上建议:“仓法的法义,也应当普遍推广。凡已经加薪的地方,都应该实行重法,以便保证官员廉洁奉公!”
神宗也赞成:“应当。这也还是忠恕之道。不给或少给薪水,要严刑峻法,说不过去。既给了薪水,而且给了高薪,还要贪赋枉法,要治你,怎么着也不能说是苛刻了!”
官吏们怎么看呢?安石想听听意见。他让人在三司与开封府随意找了几个下级官吏,将他们全都请进了政事堂。
能进丞相的政事堂,那是多大一种荣耀!心里有话,还能不全都掏出来?
“老实说,在先,我是一门心思想着捞钱。也不全是贪。我自个儿要吃饭不说,还得养家糊口呵!朝廷一文钱不给,不捞钱也是个死。反正是死,也就顾不得许多了。现而今朝廷恩典,给了我钱,我再贪污索贿,不是太贱了吗?对不起朝廷不说,也对不住自己的良心哪!”一个说。
“没错。朝廷这么恩典,咱们再知法犯法,连个人也不是了!薪俸优厚,原就该重法治贪。你犯贱,不治你治谁?”另一个说。因为说得直白粗鲁,大家都忍不住笑了。
“其实,越是重法,人才越不容易犯法。叫我看,这也是朝廷爱护官吏。就像一家子,老爷子越严厉凶狠,做儿子的害怕处罚,越是会循规蹈矩。你们说是这理不是?”另一个说。
姑且不论他们是不是饮鸩止渴,先得点名正言顺的实惠再说,这理,多少也真是个理。重法普遍推行之后,贪污索贿的案犯还真少了许多。
“中书的官吏俸禄已经很优厚了,堂后官恐怕再没有受贿的了?”皇上心里高兴,故意问安石。
“中书的下等官吏,许多都是皇上身边亲近官吏的子孙,要说根本不受贿,怕不大可能,会有所收敛,则是肯定的。照这样下去,各衙门渐渐杜绝了贿赂,谁进朝廷都不必再打官吏们的主意,也就离圣政不远了!当年孔子治政,不是也以宾至不求有司,为大善政吗?”安石多少留了一点余地,可话到最后,到底还是露出了一些希望与信心。
这话神宗自然爱听,也不由得笑了。
可到底能不能真这样乐观,可就难说了!从来高薪只能养人,很难养廉。专制社会,尤其如此。不为别的,靠良心与道德,一向约束不了人。人心不足。新鲜劲一过,钱财永远没有够的时候。既没有别的监督管理,只有严刑峻法,或许还能起点作用,叫伸手的人有个忌怕。但,这也有限。一是,怕尽管怕,却难免存个侥幸心理。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事实上,显案比隐案——抓出来的比没抓出来的,万不到一。真正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有机会伸手的,要不心存侥幸,反倒怪了!二是,执法的人不是打天上掉下来的。现存体制之下,你能指望谁?包拯不是早就去世了吗?最后,时过境迁,到严刑峻法也成了明日黄花,一纸空文,那就根本没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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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遗事 第九十五回(1)
胜复败再被老梦魇
攻为守重弹旧曲调
朝廷的事虽办得颇有板眼,陕西的事却叫韩绛办糟了。
韩绛宣抚陕西,原是因为形势紧急。头年八月,西夏不宣而战,出动数十万大军围攻庆州七寨,烧杀掳掠。朝廷迫不得已,只好一断岁赐,二断和市:就是原来每年给他们的银绢再不给了,关闭原来通商的市场。这等于断了西夏的经济命脉,不啻就是不宣战的宣战。既然如此,韩绛到任,迟早总有一战。身为主军的枢密使,文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