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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居住条件太“寒酸”
简易房、大通铺,蚊子、苍蝇常相伴……农民工大多住的是这种房子
2005年7月4日,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街附近某工地。
虽然时间已经接近晚上7点,但农民工依旧在紧张地忙碌着。
“你们在哪里住呢?”看到几个农民工在工地旁休息,记者走上前去问。“我们就在那里住。”一个民工指着正在加固的小楼说。
在一个农民工的带领下,记者走进这个正在加固的小楼里。由于还在施工,房子里弥漫着灰尘。“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睡觉。”领路的农民工说。
在小楼的二层记者看到,房子里竖着几块床板,旁边还码着一些被子。“白天我们在这里干活,晚上铺上床板我们就在这里睡觉。”一个正在工作的电焊工得知记者的来意后,走上前来告诉记者,“这里面很潮,早上起来腰疼得厉害。”
“是呀,现在是夏天,白天苍蝇特别多,闹得人心乱,晚上蚊子很多,经常被咬得一晚上睡不安稳。”另外一个民工挤上前来说。
在北京市朝阳区四惠东地铁口附近也有十几间用板材搭建的简易房子,那里面住了附近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虽然已经是深夜10点多,但是当记者走进一间屋子的时候,仍然感觉到一股热浪迎面扑来。记者看到,十几平方米的小房间内,一个挨一个地放着八张床,房间的地上湿漉漉的。几个民工躺在床上悠闲地抽烟,似乎全然没有意识到身处人员密度高、易燃材料集中的环境。在床铺的上方,架设的电线密如蛛网,其中有几条从工棚顶垂下,距地面不到2米。
来自河北的农民工王建章告诉记者:“别看就是这么个地方,一共住着30多人,大家都回来睡觉的时候,几乎是人挨着人。房子是板材搭建的,所以冬天特别冷,最冷的时候,水滴到地上马上就冻成了冰。而到了夏天这里则格外热,像个火炉。”王建章说,由于屋子里特别热,他们不得不在地上洒水,之后用仅有的一台电风扇吹风,“这样房间凉快了许多,但是被子却潮多了,用手一攥都要出水了。”
“这样的简易房遇到刮风下雨更倒霉。”与王建章同室的河南信阳人李军凑上前告诉记者,前些天北京下大雨的时候,屋子一直漏雨,后来刮来一阵大风把房顶吹下来了,不仅把被子都淋湿了,还砸伤了几个工友。
在记者采访的几个大工地的工棚区,随处可见肆意横流的污水和垃圾、粪便,排水沟旁残汤剩饭的刺鼻味在空气中飘散。工棚角落里堆着脏衣裤、脏被褥,炉灶旁的碗筷上落满苍蝇,室内空气令人窒息。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一些地方的农民工甚至是男女混住,住在里面的夫妻也就是用布帘木板隔一下,避开其他人的视线。另外,因为很多工棚附近树多杂草多,用石棉瓦围成的工棚到处是缝隙,蜈蚣、蝎子、毛毛虫甚至蛇常来“光顾”。还有的农民工图凉快,夏天的时候,一夜夜地在马路边睡觉。
一天几块到十几块钱的农民工公寓里,有彩电、电话、洗澡间……可农民工一般都住不起
针对农民工住宿条件差的现象,一些地区兴建了“农民工公寓”来改善他们的住宿环境。据了解,农民工公寓房屋宽敞明亮,有简单家具、电视、电话,并有独立卫生间,还有热水。
然而对于这样的公寓,大多数的农民工表示住不起。在东单某工地,记者见到了四川籍民工郝利友,当谈到农民工公寓的时候,他低头想了想:“谁都希望住得好一些,可是一天七八元,甚至十几元的费用,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他告诉记者,自己每月的工资是1000元左右,每个月的伙食是100元,而抽烟又要四五十元,如果再花去一二百元去住好点的房子,那么自己一年也挣不了几千块钱。“我们出来就是为了挣钱,不是为了花钱,工地提供的宿舍是免费的,我们有地方住就很知足了。”
来自河北省衡水的李建柱告诉记者,即使是公寓的价格很便宜,大多数的民工也不会选择公寓,因为干活的农民工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如果干完活再忙着去“公寓”,一方面会使自己更疲惫,另一方面,来回的交通费也是一笔不少的开支。哪开支得起啊!李建柱的几个工友都这样说。
关节炎、风湿病、心脏病……农民工住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容易引发很多疾病
“长期居住在阴暗、潮湿、不通风的环境里可以引发很多疾病。”北京协和医院的大夫刘红玉忧心忡忡地说。根据她的临床医学经验,经常住在阴暗、潮湿、不通风的房间里,容易诱发四种病:一是皮肤病;二是风湿性关节炎;三是阴囊湿疹;四是心脏病,以风湿性心脏病为主。另外,长期居住在潮湿、拥挤、寒冷的环境中也易患感冒、气管炎、咽炎等各种类型的呼吸系统疾病。她提醒广大民工,一定要尽量保持宿舍的通风,经常晾晒被褥。
“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个专门的条例,来规范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常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表示,专门针对民工居住条件的规定还不多见,但国家2002年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中也特别提到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卫生等都要作为整个生产过程的一环来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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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文化生活近乎零(1)
远离亲人和故乡独自在外打工,孤独是农民工夜晚最难以忍受的,但文化生活的欠缺又决定了他们必须忍受孤独,这就是他们“夜生活”的真实写照。
夜晚没事干;空闲下来总想家
7月13日晚8点多,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通汇大厦旁的一路灯下。
十几个光着膀子的农民工;正玩着一种20年前城里四五岁小孩玩的拍“洋画”游戏。游戏两人一组,只要3下将10个折叠的小纸条拍翻就赢,输的则被弹5下脑门儿。记者觉得有趣,便问旁边的一个姓张的农民工:“咋玩这小孩子才玩的东西?”“下班后没事干;找点乐呗。”
来自贵州省六盘水市的农民工王哲说:“工地上没有任何文化娱乐活动,下班后;我害怕回到冷清的工棚,空闲下来就想家。实在无聊;就到路边看看高楼大厦,看看来往的车辆,看别人一家子在一块散步的温馨一幕。”
在一个旧书摊前,从四川来北京做钢筋工的李玉西告诉记者,他出来打工还不到1年的时间,特别害怕夜晚。每当日落西山的时候,他就感到空虚寂寞。大多数工友晚饭后的消遣方式是看录像、闲逛或是喝酒。他由于出来时间不长,经济条件比较差,即便是这些低消费的生活方式,也承受不起,所以他选择在饭后到处逛逛或者往人多的地方看热闹。
小李带记者来到附近一家录像厅。掀开门帘一看;呵!黑压压的一片,影碟机里正放着一部《血色双雄》的香港武打片,两个黑衣人打得正起劲,二十多个农民工看得津津有味。虽说是廉价的2元录像厅,小李说工友们并不是每晚都来,一个星期最多两次。如果天天来,一年下来就是700多块钱。在老家,可是要值500多公斤谷子。
在北京的一处建筑工地上,来自河南的农民工王森望给记者描述了他一天的生活:“早上5点起床,吃饭后上班;晚上7点下班,吃完饭后就闲着没事干,9点左右上床睡觉。”工地上每个月只给100元零用钱,他们得十分节省才能用到月底。现在看场电影需要几十元,来回坐车也得花钱,他们消费不起。有时小王和工友们也会隔三差五地买份报纸,大家轮流看。
据介绍;农民工“夜生活”最奢侈的是下馆子撮一顿。但这是偶尔情况下才有的生活,比如工友生日、老乡来。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邀上要好者,在被城里人称为“苍蝇馆子”的路边店里吃上一餐,一顿“海吃”下来不超过100元。
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不是企业的义务
“农民工的业余生活不归我们管,因为合同里没有约定,建筑行业也没有这种惯例。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不是我们的义务。”北京某建筑公司经理刘文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刘经理介绍,公司先后和数以万计的农民工签订过劳务合同,但从来没有什么政府部门要求给农民工提供什么文化设施和文化娱乐活动。
记者调查的几家建筑公司和工地,结果都是一样:所有工地都不会提供文化设施,建筑业没有这种惯例。
在一座开工的高层住宅楼工地,一位姓谭的老总介绍说,整个楼的建设都承包给了一家大型建筑公司,农民工直接和建筑公司签订合同。所以,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报酬、作息安排,都由施工方来安排,建设方无权也不便于干涉。“搞好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让农民工精神饱满、心理健康,不是有助于提高劳动效率吗?”对记者的这一提问,刘经理也表示认可。但他又解释说,农民工的工资是计件工资,完成多少工作量拿多少报酬,农民工劳动效率的高低对建筑公司影响不大。建设方、施工方都明白,在工地上建个简易书屋、搭两个乒乓球台,也花不了多少钱,但“合同没有约定,业界没有惯例,施工方和建设方都感到没有义务”。
施工单位应该为农民工提供文化设施
谁来关心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采访中,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保障部门一位同志说,劳动部门只能按照《劳动法》规定,对非法用工和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罚。至于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和精神生活,那是农民工的私人生活领域,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也不应该干预。
一位工会的同志认为,工会作为职工之家,工作范围也包括为进城农民工服务。但工会的主要职能是帮助农民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