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为什么不高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中国为什么不高兴- 第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现在要问,为什么说《易经》“逆反自然”并“毁弃”自然的“逻辑”(大脑运行规律)呢?到了这里,我们可以说才是真正进入了本文的核心,而前面则是不能不做的铺垫。
  最基本的自然逻辑就是形式逻辑,而形式逻辑首先必须服从如下的三条最基本的(自然)逻辑规律:
  一,(演绎)概念命名的“同一律”;
  二,经验(归纳)判断的“相对律”,过去又称“矛盾律”;
  三,综合推理的“充足理由律”,过去又称“排中律”。
  先谈“同一律”。在客观对象与主观观念之间必须满足一一对称的先验条件,或先决条件。说得具体一点,任何客观对象在主观观念之中,只能有一个(供演绎运用而命名的)名称、符号、数字或概念与之对应。这实际上是人类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交流的最重要的第一前提,或第一必要条件,也是第一自然逻辑规律。没有这个第一前提或第一必要条件,也即第一自然逻辑规律,人类将不仅不可能进行正常的思考,更不可能进行正常的语言、文字交流。
  《周易》显然破坏了这个规律。伏羲的八卦(画)或六十四卦(画)本身就是主观观念中的抽象(图形)符号,而并不是自然客观对象。当周文王用乾、坤、震、巽、坎、离、艮、兑等名称(同样是符号)来命名八卦(画)以及六十四卦(画)(符号),而且还更又赋予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客观对象)具象名称(仍是符号)之时,事实上他不仅在主观观念命名的符号上重重复复,杂沓混乱,而且还更混淆了主观观念符号与自然客观对象,例如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名称原本相对于自然对象的客观意义。这样做的结果,实际上是诱使人们不再去关心思考客观自然本身,或甚至还更隔绝于客观自然本身,仅仅只纠缠于主观观念的符号之中而去自我导演着某种永远的观念迷魂阵。《周易》事实上就是这样一种永远(观念)的“迷魂阵”。具体言之,周文王完全放弃了客观对象与主观观念的一一对称,然而却更“画蛇添足”地构造了一个主观观念内部的某种符号与其他符号之间的一一伪对称,从而完全抛开了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自然“逻辑”的第一前提、第一必要条件,也即破坏了第一规律的“同一律”。这恰恰就是《周易》为什么只能用来占卜、算命,而根本不可能用来进行任何哲学思考(首先是演绎),而且就是强调“不占”也依然不可能作为“哲理”来考虑的最根本的原因(今天的人们往往以强调“不占”来为孔子的醉心《周易》辩护)。

《易经》是严重伤害中国人大脑的“害经”(4)
违背形式逻辑的“同一律”,事实上就是放弃自然的思考本身,甚至还更是放弃合格的语言功能本身。我认为所有的中国文人和学者都应该认真地来思考这个问题。中国人的语言、中国人的思想、中国人的理论,可以说全都在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的原理(规律)问题上,由于《周易》和儒家经典的反逻辑的思维传统而翻了大跟斗,甚至还更掉进了至今都难以完全爬出来的(汉语)语言陷阱。换言之,中国人的“汉语”,由于《周易》的反自然反逻辑(首先是反“同一律”)规律的思维传统,事实上早就已经蜕变成了一种几乎完全丧失了哲学思维功能的语言。正因为“汉语”是这样一种存在着严重逻辑缺陷的语言,所以自先秦之后,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国人中都没有可能,产生出哪怕一位,能够真正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的哲学思想家来。
  再谈“相对律”。在客观对象与主观观念之间必须始终满足同步运行的相对律的经验条件或经验前提。用过去的说法又叫做必须满足“矛盾律”的前提,即矛必须只能是矛,盾必须只能是盾,而且在思考或语言运动中,矛必须始终相对于盾,而决不能相互混淆(矛盾)。这条规律主要用来规范主观认识中的归纳判断的进行。说得更具体一点,即人们在进行归纳判断之时,应该始终提醒自己,不要让自己的判断陷入完全主观观念符号的陷阱之中,而应该让主观观念符号尽可能地始终不离开客观自然对象。更具体地说,即是应该使归纳判断永远不离开实践的经验。说得更绝对一点,没有实践经验,就不可能会有真正有价值或有效的归纳判断。
  《周易》明显又破坏了这条规律。《周易》中的归纳判断是如何进行的呢?人们在占卜之后得到某种卦符和某种变爻,然后按照这种卦符和变爻去找到相应的卦名、卦辞和变爻的爻辞,然后再根据占卜者的愿望,按照与卦名、卦辞、爻辞中的“易(变)”、“象”、“数”等的相关性,由此作出“归纳判断”。这种“归纳判断”的过程,可以说全都在主观观念的符号中打转,明显与任何自然客观的实践经验均毫无关系。这基本上决定了上述“归纳判断”的无效。如此无效的“归纳判断”除了用来算命和自欺欺人,事实上根本就不可能会有任何哲学、科学思考的价值。
  违背形式逻辑的“相对律”,事实上就是放弃与客观自然直接相关的实践经验,而这却是惟一可能获得有实际价值(效率)的归纳判断的前提。而放弃了有效的归纳判断,事实上也同样是放弃了有效的思维。孔子及其后学所编撰的《易传》(又称“十翼”),事实上几乎全都只是在《周易》(卦符、卦名、卦辞、爻辞等等)的符号陷阱之中折腾,仅仅出于臆想地进行着(与占卜者的实践的自然经验毫无关系的)“归纳判断”。很显然,这样的“归纳判断”全都只能是毫无实践意义的无效“判断”,如此的“无效判断”,怎么可能还会具有“哲理”呢?请问:什么是“哲理”?我认为,“哲理”最起码它应该是不违背最基本的逻辑自然规律的论理。这样的“论理”,《易传》(十翼)中能有吗?
  再谈“充足理由律”。正确的推论,必须具有充分完备的真的前提。在二元论逻辑的表述中,又可称之“排中律”,即在正反的推论中,或正为真,或反为真,而不可能正反同为真。在关于推理的理论中,亚里斯多德曾提出著名的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推论。

《易经》是严重伤害中国人大脑的“害经”(5)
《周易》的违背“充足理由律”是必然的。前面说的同一律、相对律和充足理由律,三者之间不仅相互独立,而且彼此一环扣一环,尤其前环扣后环。即是说如果不能满足“同一律”,则也必不能满足“相对律”,因而也更不能满足“充足理由律”。
  对于《周易》来说,显然如此。《周易》是纯粹的“巫术算命”之“书”,暂且不论。而《易传》则被儒家文人们普遍认为,是孔子或其后学用“哲理”来解释《周易》之“书”。且让我们来具体看看,它的“哲理”之中具有一些什么样的推理。“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见《易传》中的《说卦》)请问,这里的“推理”符合“充足理由律”吗?显然这里全都只有“牵强附会”,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真正符合逻辑规律的“哲理”的“推理”。先不说其他,把乾卦指认为“天”,把坤卦指认为“地”,这本身的命名就严重违背了“同一律”,从而其前提就不可能为“真”,更何谈什么“天”、“父”和“坤”、“母”以及其他?可以说无论《周易》和《易传》,其中的一切“推论”均不可能服从“充足理由律”。这两本“书”,简直就是完完全全“牵强附会”、完完全全“无理推论”、完完全全“臆想独断”的大本营。而“牵强附会”、“无理推论”、“臆想独断”,实际上也都成了后来历代中国文人思维、言谈、论文中最擅长的拿手戏和看家本领,而除此之外,他们对于“逻辑”自然规律却是绝对的无知。因为中国文人从来就不追求自然“真理”,所以他们也的确不需要自然“逻辑”,所以中国历代文人也就永远都只认孔子及其儒家的无自然“逻辑”传统为其老“祖宗”,一旦丧失了这个“传统”的老“祖宗”,那就等于让他们丧失了自己的“灵魂”。正是因此,今天要求中国文人离开他们“传统”的老“祖宗”,要求他们成为追求自然真理的人,而他们的本能之中却又仅仅只有反自然逻辑的“牵强附会”、“无理推论”和“臆想独断”,而根本就不知道“逻辑”自然规律为何物。为此,他们能不拼老命反对吗?如此看来,历代的中国文人,差不多全都成了被牢牢架上了缺乏自然“逻辑”的“儒套”的“驴”,而且还极可能是越来越变得愚蠢、越来越变得顽固不化的“驴”。
  两千多年来中华民族的大脑“硬件”,由于《易经》以及其他《儒经》“软件”的垄断,中国人的思维、言谈、论文,简直就成了反自然逻辑的“牵强附会”、“无理推论”、“臆想独断”的海洋。正是因此,历史上的中国简直就是谎言、戏言、谣言之国,而现实中的家乡则简直就是套话、梦话、蠢话之乡。而这一切,都得拜孔夫子及其儒家的《儒经》,尤其是其中“首经”的《易经》的“软件”所赐。这哪是中国人大脑“硬件”的工作“软件”啊?经过两千多年的固化,它已经都成了永远架在中国人大脑“硬件”上,使之根本就不能正常工作的最顽固不化的“固件”了!!!
   。。

上帝与孔子(1)
上帝是什么?人们说,上帝是惟一的“神”。
  “神”又是什么?是先于一切,而又创造一切的无上的存在。
  “无上的存在”又是什么?是无可言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