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性原理缺失的结果是:使日本人养成了一种罕见的察言观色的能力。一旦情况有变,日本人马上会如变色龙般调整自己。无论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日本人都能迅速察觉到力之所在,一旦判明力之所在之后,他们便付诸行动。无论情况如何,也无论目的如何,日本人都会唯力是从,对他们来讲,力即正义。
这种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可以逻辑地解释:为什么“为了现实的利益可以迅速放弃原有主张”,这种在其他民族看来是缺少诚信的行为,被日本人视为“务实”;为什么日本人在相互的交往中急于了解的不是对方所遵循的原则,而是对方的实力和利益底线;为什么日本人更多地依靠“表面的现象”,如对方的国籍等来判断对方的价值和决定自己的态度。
6。 武士道精神
日本传统文化中有崇尚凶猛、神秘的一面,这在武士道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日本有句谚语“花数樱花,人数武士”,表明了武士在日本社会受到的普遍尊崇。
武士精神对日本国民性的影响至深至远。11世纪前后以杀伐为职业的武士阶层崛起于日本社会,成为以后近千年中最为活跃的社会阶层。江户时代武士文化吸收朱子学的名分观念,倡导与发展了“得主尽忠、交友守信”,“尽忠孝,常住死”的伦理观,形成为武士道。武士道从伦理关系上加固了武士阶层,同时具有了独特明确的思想特征,它使得武士在嗜杀尚武的同时又讲求忠孝信义,举止儒雅,从而在血泊与文墨、刀剑与纸笔之间达到心理平衡。而儒雅之风并未使武士怯懦苟且,反使之强化了嗜杀之性,变得更加酷虐冷血,甚至为试刀、练剑而经常无故砍杀路人。作为四民之首的武士阶层享有许多特权,他们的思想与行为模式成为全民族的楷模而受到敬畏崇仰,由此日本国民性打下了深刻的刚勇尚武的烙印。
武士道的精髓就是忠诚,其次是勇敢,这是尚武传统与禅宗结合的产物。“武士道就意味着死”,武士的自尊意识极为强烈,视名誉重于生命,为了荣誉可以不顾一切,以至于切腹自杀。17世纪大道士友山在《武道初心集》中说:“对于武士来说,最为要紧的思想,即从元旦清晨起到除夕的最后一刻,日日夜夜都必须考虑到的,就是死的观念。”武士道精神是日本传统武家文化(尚武精神)与儒学的忠孝名分观念,禅宗的“死生一如”思想相结合的产物,是武家统治下的社会环境长期陶冶的结果。禅宗思想在形成武士道的过程中起了巨大的作用。其顿悟观认为,人通过自我修炼可以大彻大悟,而只有否定了作为执迷根源的自我,进入无我境界,完全断绝了生死羁绊,无视生死差别,视死亡如梦幻才能“见佛成性”。这与武士临战时“忘我”、“忘亲”、“忘家”的思想是相通的。这样,禅宗便被广泛运用于军政领域,对武士、政客进行身体、意志、技能方面的训练,使人意志坚定、冷酷残忍、专心一意、机敏练达,不受物欲、情欲的困扰。武士通过这样的训练,其人生理想便会追求如樱花一般的境界,在短暂的人生中轰轰烈烈抛洒热血于疆场,以报效主君。他们理想的生活是所谓的“血泪生活”——即勇敢与忠诚。这种生活追求如同樱花一般适时灿烂开放,寂寥洒脱,然后很快悲壮凋零,悄然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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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日本国民的文化性格(5)
武士的精神境界为日本国民广为向往、憧憬,成为理想的人生模式。而这种人生追求在缺乏道义规范的情况下,极易形成施暴冲动与铤而走险的赌徒心理。这在历史上日本进行的多次对外侵略战争中都有显现。明治维新后,武士作为一个社会阶层消失了,但武士道精神却融入日本国民的灵魂。1882年以天皇名义颁行的“军人敕谕”,要求军人恪守忠节、礼仪、勇武、信义、质朴精神,这都来自于武士道。之后的历次侵略战争中武士道精神的影响更广为人知。所以有人说,“哪怕是思想最先进的日本人,只要揭开他的外衣,就会发现他是一个武士”。
武士文化的思维模式多变而复杂,崇尚刚猛,有恃强与冒险的性格,非理性地迷信武力;服膺强者,蔑视弱者,敬畏主君,相信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法则;其行为方式与价值选择倾向于极端化,炫耀武力,以力服人,向世界索取。武士道体现了典型的“耻辱文化”,为了面子可以不顾一切甚至无视客观事实,相信“精神长住,灵魂不灭”;为追求名誉可以不择手段。其价值伦理认为,人的双重性格不是“天理”与“人欲”、“善”与“恶”的对立,而是“柔顺”与“刚猛”两个同属善的范畴构成,前者用于处理与上级、集团内部、敬畏的强者之间的关系,后者用于对手。这种理念造就下的人,在战时尤其在国外,就会成杀人不眨眼的屠夫。日本国民性中的尚武、施暴、好斗、不怕死、不认输的特征与这种武士文化息息相关。
日本人从不承认这个世界上人人都享有同样的权利;日本的文化崇拜强者,对强者无条件地服从、极尽谄媚之能事;日本人屈服于强者的目的是为了成为强者;日本人相信力量,为求强权可以不惜一切代价、不择一切手段;日本人认为谋得尊者、贵族、上层的地位靠的是弱肉强食、物竞天择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规则,是你死我活的竞争;日本人从一种行为转向另一种行为,在精神上不会感到痛苦,因为日本人从来不把人生看成是善的力量和恶的力量相互斗争的舞台,相反他们把人生当成一出戏。
二、被科举打败的中国(1)
中国的科举考试是世界上内容最为单一的考试,它忽视了人类自然科学的方方面面,只求熟记四书五经和明时又增添的八股文形式。中国仅有的私塾“教育”,加上长辫、小脚,在20世纪来临之际,把一个落后固执、犹如坐井观天的东方大国,演义得窘态百出。
晚清中国,最终败于科举制下。
在近代中日博弈的关键时刻,制度优势可以说是日本击败中国的重要保证。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的甲辰科,绵延1300年的科举制成了中国沉重的制度尾巴,尾大不掉,最终被日本人轻易地踩在脚下,无从挣扎。尽管在一次次自省中,清政府也加紧动作,试图“壮士断臂”,但历史的车轮说翻就翻——坑早就埋好了……
1。 最后一幕
1904年7月4日清晨,北京。
于礼部会试中脱颖而出、来自全国各地之273名贡士,也谓当朝的大知识分子们,汇集紫禁城,从中左门鱼贯而进入保和殿。历经点名、散卷、赞律、行礼等种种仪式礼节,然后即准备参加名义上由皇帝主考的殿试。殿试是三年一度的全国科举考试的最后一关,1904年,也即光绪三十年,恰逢慈禧太后七十寿辰,朝廷特恩准该年参加殿试者按两科名额录取,于是破天荒较往年的录取名额要多,但是贡士们做梦也想不到,倘此番遇升官晋爵,会是他们在科举制的“恩准”下走上仕途的最后时光!
上午10时,试题发下,是以皇帝名义提出之时务策问,题长大约五六百字。卷面要求常例为2000字,但也不明确具体之长短,行笔须正体,文必到行,工整有格,日暮为交卷时间。至于答卷内容,则是围绕皇上所杜撰之标题,由贡士们发表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以作出一篇对策文。贡士策卷之评判由8名亲由皇帝任命的阅卷官组成,只可惜光绪帝的老师、昔日朝廷之经年殿试主考官翁同抱病于常熟,且不早不迟,于殿试开考之头一日病逝。这多少也为清王朝的科举制历史,隐隐约约布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
殿试最终之策卷名次排列定于7月8日,由朝廷发布红榜,随后就是一甲三名之“状元”、“榜眼”和“探花”均获赐“进士及第”,二甲和三甲分别获赐“进士出身”和“同进士出身”。是年殿试之前三名为:状元刘春霖,榜眼朱汝珍,探花商衍鎏。“有幸”以贡士的身份走进考场,目睹了中国科举考试最后一幕的还有汤化龙、沈钧儒、蒲殿俊等中国文化名宿。
2。 利玛窦发现了什么?
明万历年间,一个叫利玛窦的传教士在澳门登陆后惊讶地发现,这个古老而遥远的东方之国原来就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也就是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他煞有介事地告诉欧洲老乡,“而在中国最终实现这一原则的制度叫做科举制”。
无疑,这只是一种东方式的想象。利玛窦详细地介绍了当时中国的科举与文官制度,“中国人崇尚道德哲学,国家主持的考试将给每一位有知识的人提供参政的机会。这是一种公平的竞争。中国的哲学学位有三级,秀才相当于学士、举人相当于硕士,而进士相当于博士。”
他不无激动地描述着那些与西方不同的景象,在中国,你一旦在考试中获得高级学位,就有资格出任政府官员,“一生都可确保高级公职。他们享有的地位相当于我们国家的公爵或侯爵的地位,但其头衔并不世袭传授。”
“这些哲人对帝国的统治者有着广泛的影响。”他解释说,一个靠公平竞争的由哲学家来治理的国家,要比那些靠骄奢淫逸的世袭贵族治理的国家优越得多。在西方这只是柏拉图式的乌托邦想象,但在中国则成为制度化现实。利玛窦还兴奋地讲述所见所闻,皇帝身边的内阁里都是饱读诗书的“大学士”,六部的官员都拥有“品行与学术的荣誉”,翰林院“由经过考试选拔的哲学博士组成。这个部门的成员并不参与朝政,但职位比别的官员更为尊严”。
利玛窦作为洋教士,自然不能全面准确地了解科举制度。传统科举教育主要采取个别教学和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