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都是这么干的,可是就这穷乡僻壤的,有了钱都不知道该怎么花,还是东西比较实在。你知道吗,这是离开后我第七次回来,可是看到的景象没有一次发生过变化,还是那六七十户人家,还是那两百来口子人,还是那破败的房屋。”丁一叹道,“偏偏这里的人还不愿意走出去,尤其是听说了不少出去打工被骗的消息后,就更不愿意出去了,宁可种着一亩二分地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穷日子。”
想念的那个山村 (2)
“若非亲眼所见,真难想象华夏国还有这样的地方。贫穷,落后,还带着一些愚昧。”唐棠也叹道。
“东山省这样的地方可能少见,但是在西边一些地方很普遍,一千年前的工业时代就这样,现在还是这样没多大变化。”水月夜天道。他这几年也去过一些地方,见识过华夏国农村的落后,这种落后从刀耕火种时代开始,到现在都没能从根本上改变过。
“政府为什么就不能做些工作解决偏远农村的贫穷落后问题呢?”唐棠道。
“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真正了解了村民的想法后我才知道,国家经济年年增长,这些人却还是过着苦日子,华夏国政府工作不到位固然是一方面,但这些偏远农村自身资源匮乏又不愿转变思想离开家乡另谋生路也很关键。”丁一道,“可是我又无法劝解他们背井离乡外外出打工赚钱,因为我无法保证他们不会遇上骗子,不会遇上欠薪的包工头,无法保证他们在走出去后能过得比现在更开心。所以我只能在回来时带点东西,让他们感受一下现代生活的不同,也算是一种诱惑吧。”
“丁一,有句话我一直想问,希望不会引起你的伤心。”唐棠道,“你三岁的时候便已经离开了这里,在时隔十余年之后才再一次回来时,这村里的人村里的事对你来说恐怕已经十分陌生了,可是最近几年你仍然坚持每年都要来,是为了什么呢?”
水月夜天也是一副好奇的表情,虽然认识丁一没几天,可是那晚在清风谷饭桌上彼此交流得很畅快,也知道了丁一的不少过往。恐怕这个疑问他也有了好几天了。
“你们知道,我是没有家的,二十年过去了,我都已经记不清爸爸妈妈的容貌,而在这穷乡僻壤生活了二十几年的父母连一张相片都没给我留下,让我想找回一点点记忆都办不到。”回答这个问题丁一的声音有些低沉,“对我来说,这个穷困的小山村事实上寄托着我对家的渴望。所以,这七年来我每年都要回来看看,即便我已经记不得三岁前的事情,记不得当年是谁喂我吃过饭,是谁给我喝过一口乳汁,但我永远会记得,没有他们我早就饿死了,哪还会被师傅发现,哪还会有现在的生活。虽然我帮不了他们太多,但是给每家每户留点钱,留点东西,也算心灵上能得到一点慰藉吧。”
“对不起,我还是勾起了你伤心的记忆。”唐棠道。
“这些话在心里放了好久了,第一次说出来,感觉轻松多了。”丁一道,“感谢两位做我的听众,只是莫要笑我矫情就好。走吧,我们进村。贫穷落后的唯一好处,就是这里还是最原始的生态,没有城市生活的污染,就连人心也是一样保持着最简单的纯朴。”
想念的那个山村 (3)
“我真的喜欢这种最原始的生态,千年来的城市里都已经没有这么蓝的天这么白的云了。”唐棠重新发动车子,继续从村头到村里这最后几百米路程,颠簸依旧,心情却已经大不一样。
无论谁听了丁一的话,都会感同身受,因为那是一个自幼父母双亡靠村人接济才能活下来的孩子内心深处最深刻的情感流露。这种情感,已经刻在了丁一的骨子里,就算将来他飞升到了仙界也不会遗忘的。这样的一座小山村,这样一群纯朴的人,值得他们用仰视的目光去看,用敬仰的心灵去想。
第七十一章最是美味野兔肉
车子在村里狭窄的土路上缓慢行驶着,丁一指挥着唐棠把车子开到了村子中央一处院落外面。已经到了午饭的点,路上倒是没人,只有几个小孩子被汽车马达声吸引跑出来看,小孩子长得快,一年一变样,丁一也记不清哪个是哪家的孩子,把准备好的巧克力抓了几把分了,小孩子们欢天喜地又都回家去了。
熄了火下了车,院落里已经有人听到声音出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脸膛黝黑,一看丁一从车上下来,忙快走几步道:“原来是小丁回来了,我说哪来这么大动静呢。”
“叔,这次我带了两个朋友过来,她叫唐棠,他叫水月夜天。”丁一又转头为唐棠和水月夜天介绍道,“这位是本村村长王平,你们和我一样喊叔就行了。”
两人叫了声“叔”,王平连忙说着“欢迎欢迎”,又对丁一道:“你真是来巧了,上午刚逮了两只坡兔子准备下锅呢,今中午咱爷几个好好喝两盅。”
“好啊,婶子在里面忙活着吧?叔你先回去,我拿点东西就进去。”丁一道。今年有戒子空间了,所以来的时候特意买了不少酒,不过这种易碎品他直接扔芥子空间里了,得避开王平的耳目取出来。修真这东西对山村人来说太过惊世骇俗,丁一从来没有在村里人面前展露过自己的能力。
“好,我先去帮你婶子收拾收拾,家里乱怕是你们看不惯。”王平说完便回家去了。丁一回到车上把芥子空间里的好酒取出了六瓶,既有茅台又有五粮液,口味不一样谁爱喝什么就喝什么。好山好水出好酒这话一点不假,几千年了,华夏国的土地上就是西南那一片酿出来的酒最好,茅台和五粮液的品牌历千年而不衰,也算是异数了。
“坡兔子?那是什么?”唐棠问丁一。
“就是野兔,这里人都叫它坡兔子,就是在野地里生活的兔子。”丁一道。
“哦,坡兔子,我还以为是破兔子呢,心想破了的兔子怎么吃。嘻嘻,好玩。”唐棠笑了起来。
想念的那个山村 (4)
丁一和水月夜天也笑了起来,除了酒又从车上拿了些东西,三人提着才进了王平家的门。对着院里忙活着的一个中年妇女丁一叫了声“婶子”,这就是王平的爱人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一边打下手帮忙,那是王平的儿子王晓宇,见丁一进来喊了声“哥”,就不说话了,样子有点腼腆。
“来来来,屋里坐,一会儿工夫就能把兔子炖上了,我先炒两个菜咱们先喝着。”王平在屋里招呼道。
丁一领着唐棠和水月夜天来到北屋,这里农村的房子都是坐北朝南三间房子是主屋,两边院墙接着主屋,然后在南边院墙的位置会盖一间南屋一间猪圈,四下一围就成了一个天井的格局。进了主屋把手里的东西贴墙放下,王平嘴里念叨着“怎么又带这么多东西,这就是你的家,回家看你叔和婶子空着手就行”,言语中的真情实意倒是没有假,唐棠和水月夜天不由对他高看了几眼。
三间主屋,中间一间是过道和灶台,多少年烟熏火燎之下房顶是黑乎乎一片,王平忙把三人让进东边那间屋子里,一盘炕在南边靠窗户的位置,北边空地上则摆着一张方桌和几个凳子,仔细一看刚刚擦过,估计王平刚才就是在屋里干着活来着。
丁一拉过个凳子坐下,唐棠和水月夜天看了看也都跟着坐了下来,王平说了句“你们先喝点水”就出去忙活菜去了,丁一小声道:“不错,我还以为你们会嫌脏不敢坐呢。”
“切,小瞧我了是吧,我今天要是不坐,还不被人嘲笑一辈子啊。”唐棠道,“再说了,我又没有洁癖,就算衣服脏了再洗就是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佩服你们俩的,你没看叔那眼神,明显很是吃惊啊。”丁一道。
“你每次来都住他家?”唐棠好奇道。
“是啊。这次加了你们俩,得研究一下怎么才能住得开了。”丁一道。
“怕什么,大不了睡帐篷,反正我又不怕冷。”唐棠道。修炼冰寒真元确实有这个好处,就算在北极睡帐篷也不会担心被冻坏了。
“总能住得开的。”丁一道,“这个村里家家户户都不会拒绝我们借宿。”
“这个我信。”唐棠道,“不知道坡兔子肉怎么做啊?炖一炖?还是把肉剔下来炒一炒?”
丁一站起来从窗户里往外看了看,看到王平媳妇正在菜板上收拾兔子,知道她打算怎么做了,才道:“吃法自然多得很,不过乡下人不像城里人那么讲究,一般都是采取最简单的做法:去皮去内脏就不用说了,先把兔子头多下来,这可是下酒的好菜。然后把兔子身上的肉剔下来,把骨头和兔子头扔到锅里加水煮着。同时把剔下来的肉剁成肉泥做成丸子,等骨头煮的差不多了,就把丸子放进去继续煮,中间加点葱姜加点盐什么的,煮烂后一锅鲜美的野兔肉就能吃了。看到那个泥巴做的炉子没?用这炉子,用生铁锅,用山上的劈柴,三者合一炖出来的兔子味道才最好。”
想念的那个山村 (5)
“你一共也没回来几趟,居然知道这么多。”唐棠有些惊奇。
“觉得好吃,自然就想知道是怎么做的,回来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每次都能吃上几只野兔,自然就记住了。”丁一解释道。这野兔肉最大的特色就是野,用上面说的做法做出来味道很鲜很足。
“嗯,一会儿我一定要好好尝一尝,听你说着我口水都出来了。”唐棠道,“如果真好吃,我们天天去逮野兔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