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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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皇帝-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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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尔衮稍有逾越,即足以造成豪格举兵的口实。所以代善的责任极重,他必须表现出百分之百的大公无私,绝对维持协议,才能约束豪格。哪知世祖即位第二天,便有硕托、阿达礼之事,其中真相,心史先生并未发现。
  真相之披露,事在顺治十二年,《多尔衮传》:
  (顺治)十二年,诏内外大小官直言时政,吏科副理事官彭长庚、一等子许尔安如上疏颂睿亲王元功,请复爵号,修其墓,下王大臣议。郑亲王济尔哈朗等奏,长庚言……又言:“遇奸煽惑离间君臣,于郡王阿达礼、贝子硕托私谋拥戴,乃执大义,立置典刑。”查阿达礼、硕托之伏法,由谋于礼亲王代善;礼亲王遣谕多尔衮,言词迫切,多尔衮惧罪及己,始行举首。
  观此一段,则我前面所举的两个疑问皆可解释。事实是很明显的:硕托叔侄谋于父祖之先,已跟多尔衮谈过;见多尔衮有默许之意,方再谋于父祖。但代善识得厉害,多尔衮知情不举,其心即不可问;退一步言,就算本心无他,不过徇私庇隐,亦自背其前一日“秉公辅理”的誓词。只看“言词迫切”四字,可知情况严重;或者豪格的问罪之师都已经预备好了,是故代善不能不牺牲一子一孙,以避免同室操戈、两败俱伤的结果。
  

孝庄薨,康熙三十年不葬祖母的隐痛(1)
至于选立六岁的福临继承皇位,自然是由于孝庄太后之故。孝庄与多尔衮的关系,为清初之大疑案之一。疑云之起,由于张煌言(苍水)的两首七绝,题为“建夷宫词”,收入《奇云草》。“建夷”者,建州之夷,为遗民对新朝的称呼。诗云:
  上寿觞为合卺尊,慈宁宫里烂盈门。
  春宫昨进新仪注,大礼恭逢太后婚。
  掖庭犹说册阏氏,妙选孀闺作母仪。
  椒寝梦回云雨散,错将虾子作龙儿。
  此诗系年庚寅,为顺治七年。天下哄传,太后下嫁摄政王。孟心史先生曾作考证,力辟其非实。相传孝庄后下嫁,曾有“誊黄”的恩诏,但孟心史遍检旧籍而无有;又欲得“不下嫁之坚证”,最后读《朝鲜李朝实录》,方有确证,其言如此:
  私念清初果以太后下嫁之故,尊摄政王为“皇父”,必有颁诏告谕之文;在国内或为后世列帝所隐灭,朝鲜乃属国,朝贡庆贺之使,岁必数来,颁诏之使,中朝亦无一次不与国内降敕时同遣。不得于中国官书者,必得于彼之实录中。着意翻检,设使无此诏,当可信为无此事。既遍检顺治初年《李朝实录》,固无清太后下嫁之诏,而更有确证其无此事者,急录之以为定断,世间浮言可息矣。
  朝鲜仁祖李倧实录:二十七年己丑,即清世祖顺治六年,二月壬寅,上曰:“清国咨文中,有‘皇父’摄政王之语,此何举措?”金自点曰:“臣问于来使,则答曰:今则去叔字。朝贺之事,与皇帝一体云。”郑太和曰:“敕中虽无此语,似是已为太上矣。”上曰:“然则二帝矣。”以此知朝鲜并无太后下嫁之说。使臣向朝鲜说明“皇父”字义,亦无太后下嫁之言。是当时无是事也。
  但以我的看法,虽无太后下嫁摄政王的事实,但极可能有孝庄与多尔衮相恋的事实。
  按:清朝创业两帝,皆得力于政治婚姻。太宗孝端、孝庄两后母家博尔济吉特氏,为国戚第一家,累世结姻,关系尤重,不可不作一介绍。
  博尔济吉特氏为元朝皇室之后,属于内蒙古哲里木盟,共四部十旗,计科尔沁六旗、札赉特一旗、杜尔伯特一旗、郭尔罗斯二旗,当今辽宁北部、黑龙江南部,以洮南为中心,东至伯都纳,西至热河、察哈尔交界,北至索伦,南至铁岭,皆其牧地。博尔济吉特氏即为科尔沁部,向来以右翼中旗为盟长,称号为札萨克汗。
  孝端皇后之父名莽古斯,为科尔沁六旗中一旗之长。此族早已附清,太祖一妃,即康熙接位册封为“皇曾祖寿康太妃”者,为科尔沁贝勒孔果尔之女;孔果尔后封札萨克多罗冰图郡王,成为科尔沁六旗的盟长。
  清朝与博尔济吉特氏始通婚姻,在万历四十二年甲寅,即莽古斯以女归太宗。天聪七年,莽古斯已殁,其妻称为科尔沁大妃,携子塞桑、塞桑长子吴克善,以及吴克善的妹夫满珠礼等来会亲,进一步大结婚姻。但行辈错乱,如太祖之于叶赫一族,亲戚关系变得极其复杂,《清列朝后妃传稿?太宗孝端文皇后传》载:
  天聪间后母科尔沁大妃……数来朝,帝迎劳锡赉之甚厚。贝勒多铎聘大妃女,为皇弟多尔衮娶其妹,吴克善子亦尚公主。
  大妃之女即孝端之妹,多铎为太宗之弟,昆季而为连襟,自无足异;为多尔衮娶“其妹”者,大妃之妹,亦即孝端的姨母,多尔衮成为其嫂之姨丈,凭空长了一辈。吴克善为孝端的内侄,其子为内侄孙,尚公主则成为女婿,此亦是凭空长了一辈。
  与此同时,塞桑之女,吴克善之妹,亦即孝端的侄女,为太宗纳为妃,即孝庄后。崇德元年,建五宫,孝端称“清宁中宫后”;孝庄为“永福宫庄妃”;而孝庄另有一姊,则早于天命十年即归于太宗,封为“关雎宫宸妃”。宸妃有孕,崇德二年七月生皇八子,以其为正式建元后所生第一子,因而以诞生太子之例举行大赦,但旋即夭殇;半年后,亦即崇德三年正月,孝庄生皇九子,即为世祖福临。宸妃之子不殇,自应为皇位之继承人;但我以为不尽然,即因多尔衮与孝庄有特殊感情。
  孝庄后崩于康熙二十六年,年七十五,则是生于万历四十一年癸丑。《清史稿》说她“于天命十年二月来归”,计年不过十三,度当时情事,不过依姑而居,“待年”择配,本不必于此时即定为太宗妾媵。至多尔衮殁于顺治七年,年三十九,则应生于万历四十年壬子,长孝庄一岁。当太祖崩于叆鸡堡,四大贝勒逼迫大妃身殉,两幼子多尔衮、多铎由太宗抚养,其时多尔衮十五岁、孝庄十四岁,年岁相当,滋生情愫,是极可能的事。我甚至怀疑,多尔衮与孝庄的这段恋情,至死未已。孟心史《太后下嫁考实》云: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孝庄薨,康熙三十年不葬祖母的隐痛(2)
蒋录(按:蒋氏《东华录》的简称;下称王录亦即王氏《东华录》的简略)于议摄政王罪状之文,有王录所无之语云“自称皇父摄政王”,又亲到皇宫内院。又云:凡批示本章,概用“皇父摄政王之旨”,不用“皇上之旨”;又悖理入生母于太庙。其末又云:罢追封、撤庙享,停其恩赦。此为后实录削除隆礼,不见字样之一贯方法。但“亲到皇宫内院”一句最可疑;然虽可疑只可疑其曾渎乱宫廷,绝非如世传之太后大婚,且有大婚典礼之文,布告天下也。夫渎乱之事,何必即为太后之事?
  心史先生的考证,推理谨严,但上引最后一句,不免强词夺理,如反问一句:“安知必非太后之事?”恐心史先生亦将语塞。事实上如我前文所指出的年岁相当,以及同养于宫中、朝夕相共的情况来说,多尔衮“亲到皇宫内院”,为了孝庄的可能性,大于其他任何人。此外如心史先生所指出的自称“皇父摄政王”,以及孝庄后崩后愿别葬,似皆非无故。关于“皇父”之说,胡适之先生于读“考实”后有一函致心史先生云:
  读后终不免一个感想,即是终未能完全解释“皇父”之称之理由。《朝鲜实录》所记,但云“臣问于来使”,来使当然不能不作模棱之语,所云“今则去叔字”,似亦是所答非所问。单凭此一条问答,似仍未能完全证明无下嫁之事,只能证明在诏敕官书与使节辞令中,无太后下嫁之文而已。鄙意绝非轻信传说,终嫌“皇父”之称,但不能视为与“尚父、仲父”一例。
  心史先生复函,词锋犀利,以为:
  夫以国无明文之暧昧,吾辈今日固无从曲为辩证。但中冓之言,本所不道,辨者为多事,传者亦太不阙疑。此为别一事,不入鄙作考实之内。唯因摄政王既未婚于太后,设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自暴其恶。故知公然称皇父,既未下嫁,即亦并无暧昧也。
  如心史先生所言,我谈此段即是“多事”;但“不做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世事真相,常由多事而来。心史先生对多尔衮颇有好感,故确信其有完美的人格;而我的看法不然,如考证多尔衮与豪格争权的真相,结论是多尔衮对皇位非不欲也,乃不能也,非如心史先生所说,多尔衮能“自守臣节”。至谓多尔衮与孝庄若有暧昧,“必不称皇父以自暴其恶”,此是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多尔衮没有读多少汉文,于名教礼义,并无多大了解,何尝以为与太后有暧昧即为恶行?倘非如此,何至于杀胞侄而又霸占侄媳?彭长庚比多尔衮为周公,济尔哈朗驳之云:“多尔衮图肃亲王元妃,又以一妃与英亲王;周公曾有此行乎?”如此悍然无忌的乱伦,难道不是“自暴其恶”?
  复次,关于孝庄别葬昭西陵一事,尤出情理之外。《太后下嫁考实》云:
  孝庄崩后,不合葬昭陵,别营陵于关内,不得葬奉天,是为昭西陵。(按:太宗葬盛京西北十里隆叶山,名昭陵;孝庄葬关内,在盛京之西,故名昭西陵。)世以此指为因下嫁之故,不自安于太宗陵地,乃别葬也。《孝庄后传》,“后自于大渐之日,命圣祖以太宗奉安久,不可为我轻动;况心恋汝父子(按:指顺治、康熙),当于孝陵(按:顺治孝陵,在遵化昌瑞山,后总称东陵)近地安厝。”世说姑作为官文书藻饰之辞,不足恃以折服横议。但太宗昭陵,已有孝端合葬;第二后之不合葬者,累代有之……不能定为下嫁之证。
  这话不错,但心史先生不言孝庄葬于何时,似不免有意闪避。我之所谓“尤出情理之外”者,康熙年间,始终未葬孝庄。
  自此而始,到康熙上宾,孝庄梓宫始终浮厝于世祖孝陵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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