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气,“这城市这么大,就算你一辈子在这里,也不可能总跟她遇见。这世界上没那么多偶然的缘分。”
何一清有些发抖,沉默了半天还是无法说出那句不舍得,连他自己都觉得矫情无用。
谁都没有再说话,步行街的喧闹随着夜的深入,渐渐远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一章节忍不住想说句,写这段的时候,自己也心酸得不行。
那个我们教会他去爱的人,或者那个曾经教会我们爱的人,不知怎么的像是中了一种毒咒,必须得离我们远去似的。
☆、就此别过
何一清和孟瑶坐了许久,再怎么多喝两口都没法让身体暖起来,除了冰冷还是冰冷。
年轻的时候,总是不顾一切的。
什么都不爱多想,喜欢就喜欢了,爱就爱了,想要托付一辈子,就跟着眼前的少年走了。走着走着,才觉着累了苦了失望了,提不起又放不下,也许磨着磨着也就老了,又也许走着走着就散了。
爱得深又放不下的人们,永远都在问自己,放不下的到底那一段爱情,还是在那段爱情里倾尽一切的自己。
午夜梦回的,是青春里那个爱穿白衬衫牛仔裤的干净少年,还是那颗跳如擂鼓,桀骜恣意,永远无法复制的少年心。
没有人能得出一个确切的答案。
在人世里沉浮,一遍又一遍,一个接一个,我们终于越来越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这样的我们如何才能够不想念,当初那段青春里的简单与坚定。那时的少年少女,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拥抱就是爱情。
何一清觉得精疲力竭。
想起现在这会已经在家里的妻子,嗷嗷待哺的孩子,那一整个压在他肩头的家,他甚至疯狂地想过,如果现在家里那个是陈欢庆,那孩子是他和陈欢庆的孩子,他可能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觉得精疲力竭。
可假若真要他放弃眼前的一切,走到欢庆面前去牵她的手,他又是不肯的。
他自嘲地笑起来,真是天道好轮回,万事到头终有报。
又坐了一些时候,酒意散了许多,这些在他心里憋了好几年的话通通说出来,竟不是意想中的轻松,只有疲惫和苍老。他用一种极度眷恋的眼神看着欢庆,她还晕晕乎乎的,半睁着眼睛,朝他看来的时候,漠然又迷离,又让他心中一痛。
“我送你们回去吧。”他看了眼已经在准备收摊的摊主,“我的车是开不了了,我送你们上出租车。”
孟瑶刚想说话,欢庆包里的手机就响起来了。她把手机拿出来,来电显示是秦云彦。
“喂——嗯,她喝了点酒,你有空就过来接她一趟吧,我们在步行街口。”挂了电话,只见何一清一脸的苦笑,孟瑶想不出要说什么话,只有沉默。
她把手机放回欢庆包里,扶着她往街口走去。
夜风很凉,欢庆半睁着眼睛赖在她肩膀上。
刚刚迷迷糊糊挨着孟瑶有小睡了一会,神智大概回来了一些,但还不是很清晰。看着孟瑶,总觉得是多年前那张脸,带了稚嫩的学生气,在校门口等她,手里拿着热乎乎的红豆奶茶……
“小瑶——”她笑着轻轻喊她,突然皱了眉,“你刚刚跟谁在……一直说话,好吵。”
孟瑶安抚似的摸了摸她的头,“没有谁,你累了吗?再熬一会,马上就能回家休息了。”
“回家……”
她喃喃着,目光茫然地看向远处——打了灯光的马路像是游弋的大黑蛇,森森然张开了血口朝她扑来,她忍不住地发抖,害怕得哇一声就哭了。
何一清拿着外套走来的时候,刚好看到欢庆瘪了嘴扒拉着孟瑶的肩膀又哭又叫。
他从没见过她那样伤心的表情,鼻子和脸颊被风吹得通红,眼泪水源源不断地涌出,一边说一边哭:“没有家了……我没有家了。”
“小瑶,爷爷他也不记得我了……我和他讲好多好多事情,他都不理我……”
“我爸我妈也不要我了,别人都有爸爸妈妈,他们想哭的时候,都有爸爸妈妈……我回去每次都只有我一个人,我好难过……”
欢庆抓着胸口的衣服,像是要把这二十多年的委屈通通都发泄光了,那一字一句带着刻骨的痛,在嘴里嚼烂了,咽下去又吐出来,“何一清也欺负我,小瑶,他也欺负我。”
孟瑶抱着她,想安慰,自己却也心酸得说不出话来。
这么多年,她和欢庆嘻嘻哈哈地打闹,总是拿那些伤心事来打趣,有时以为这样调侃着调侃着,总有不伤心的那天。可伤心事就是伤心事,再假装无所谓,那都是人心里最柔软脆弱的地方,碰一下就心酸的不得了,碰一下就摧心摧肝地疼。
“不要哭,我陪你去打他好不好?”孟瑶擦着她脸上的泪水,自己也忍不住哭了,“谁欺负你,我们就去打谁,好不好……”
“我不要!”欢庆哭着喊,“我不要再见到他了!我对他那么好,我那么喜欢他!他都不要!他明明不喜欢围巾,他还要收下,他明明讨厌我给他做的小娃娃,他也还要收下……他明明都不喜欢我,他还要跟我来说要我做他女朋友!我好恶心他……”
何一清听得心肝胆都一起疼起来,就想要冲上去把欢庆抱在怀里,但终于是没有。
秦云彦……他已经到了。
那个上过许多次财经杂志的封面,有着好些细碎花边新闻的总裁,他是欢庆的丈夫。有那么一瞬,何一清特别想过去揍他一顿,但望见那个男人看着欢庆的眼神,他就无比苦涩。
他也是男人,他认得那种眼神。
苦笑一声,何一清转过了身。他觉得自己这一双脚像是踩在刀尖上一样,迈开一步,就觉得整个人被缓慢地撕裂着,有一把看不见的钝刀在一下一下割着他对欢庆所有的不舍。他可以停下脚步,来制止这种割舍——
代价是他永远都要被钉在原地。
秦云彦下车的那会,正听到欢庆哭着在骂何一清,围巾,小娃娃……一种尖锐的嫉妒感从脚底心冒出来,势如破竹地逆着血流直冲到他头顶。想要过去把陈欢庆拽过来扔到车里再开车丢回家里,但看到她哭得梨花带雨的一张脸,下不了手。
“她在发什么神经?”走到孟瑶面前,秦云彦的语气很不善,还是小心地把欢庆接过来搂在怀里,一阵浓烈的酒气刺着他的鼻子,“这女人喝了多少酒?”
孟瑶吸了吸鼻子,调整了一下情绪,“一瓶多的牛二,喝成狗了。”说着,她把欢庆的包也递给了秦云彦,“她有点酒精过敏,又吹了这么久的冷风,我估计明天她肯定得发红点过敏。要是方便,你给她买点药吧。”
“什么药?”
“我也不知道,以前她不大喝酒。”
听了这话,秦云彦更加不爽了,“明明自作自受还有底气折腾生病。”他眼神跟刀子似的看了眼不远处不断走远的背影,“那是前男友?”
孟瑶回头看去,何一清已经走得很远了。
想到刚刚他哭的样子,孟瑶有一瞬间的失神。大概何一清是真的很喜欢欢庆的吧,可是再喜欢又怎么样呢?他和欢庆从来就不是男已婚女已嫁的道德隔阂,就算如今彼此都还单身着,陈欢庆和何一清也绝对不可能再在一起。
不是所有的负心都可以补救,也不是所有的错过都为时未晚。
欢庆最恨的,大概也不是何一清这个人。这么多年,那些对他的恨意早随着时光烂成化石了,陈欢庆最恨的,应该是何一清曾将她无法复制的真心踩在地上践踏。他摧毁的是欢庆对感情毫无保留付出的勇气和信心。
这种摧枯拉朽的践踏,永远覆水难收。
“是陌生人。”孟瑶轻轻地说,“以前认识过的陌生人。”
秦云彦听了没什么表情,陈欢庆那种记仇的性格,能做陌生人就是慈悲了。
孟瑶表情有些挣扎,在秦云彦就要抱着欢庆上车的时候,她拉住了车门,“秦总,我不知道你们这样的人是怎么看待婚姻和感情的。但是像陈欢庆这样的人,开不起玩笑也赌不了博。”
“所以呢?你是希望让我呵护她?”
“她看起来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其实最弱的就是她。”孟瑶伸手理了理欢庆凌乱的刘海,“我是希望你……没事不要玩拆城墙的游戏,把城墙拆了又不爱守城,甩手一丢就跑别地开疆扩土侵略人的。”
千古一帝这种事,常人没法做,做了就只能等“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制裁。
秦云彦当然是听懂了,可心里十分憋气。呵,就算他想拆城墙,也得先看看这城墙怎么拆啊。陈欢庆这种固若金汤的铜墙铁壁,大炮轰一百年,指不定死了几只蚊子,还谈什么攻城略地,笑死人了。
“是吗?我怎么没发现。”他冷哼一声,“随心所欲,牙尖嘴利,又得理不饶人的,你倒是说说她弱在哪了?”
“她输不起。”
孟瑶说着伸手把欢庆脸上被风吹得胡乱飞舞的头发拨开来,露出她微皱着眉,满脸泪痕的脸。她脸上消失了从前所有的漠然与傲气,留下了最普通平凡的苦痛,终于让她显出最真实的脆弱。
“不用你提醒我。”秦云彦甩下一句话,关上车门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醒酒大战
把欢庆带回家的那会,已经凌晨两点。大概是哭得累了,一路上都安安静静的,回到房间后就依偎在秦云彦的怀里,双手抓着他胸口的衬衫,眼睛睁得大大的,过一会用力眨一下,一脸懵懂。
他闻着她身上的酒气就心烦。
他看到的陈欢庆,一直都是谁都不爱,只爱她自己。随口提到的那些“前男友”,每一个他都能从她眼里看到一成不变的嘲讽与冷漠。于是他就真的傻傻又天真地以为,陈欢庆是谁都不爱,只爱自己的了。但是没想到啊没想到,她居然这样深藏不露!
把人带到浴室,给她放了一浴缸的热水,秦云彦就砰一声关了浴室门。
等了有一会,里头一点动静都没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