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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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三八- 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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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天上太阳不辣的时候,我都会端了个凳子出来跳皮筋。这个跳皮筋的模式很固定:小胖和凳子站两头,我一人跳上一下午。

    后来上了小学,小胖自持身份,不肯和我这种“丧心病狂”女一起跳橡皮筋了。好在,小胖是个重感情的孩子。看在故交的份上,天天放完学,都会屁颠屁颠得跑到我家里,做上一会儿作业,吃上一会儿零食。

    小学低年级的时候,小胖还在我的淫威之下。他能将数学、语文、劳动等多门作业,从自己的作业本上复制粘贴到我的作业本上。那个时候,他自己作业本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而我本上的字却写得有撇有捺、干干净净。虽然说是怕老师认出来他的字,但是对于我本上的“优”他本上的“差”,小胖从未有过半句怨言。

    三年级的时候,小胖开始意识到,他帮我写作业其实是在毒害我。他便下定决心:不给我抄作业了,而是改为给我作业抄。我一面抄,一面指着他倒马叉的字,埋怨道:“范文毅,你字不能好好的写啊,我抄都抄不了,,,来来,这个是风筝的风还是凤凰的凤啊?”

    小胖会放下手中的小霸王游戏手柄,瞄了一眼自己的字,回我道:“是几个的几。”

    我拿出橡皮,使劲擦掉自己写得那个凤凰的凤。

    扔掉橡皮,我悲催得发现,自己手痒,想揍他。

    五年级的时候,小胖就不来我家玩了。

    偶尔,他舍不得我抽屉里一大堆的零食,也会跟探监似得来看看我。

    因为那个时候,我的成绩差得已经连自己都看不下去。班主任几次三番到家里家访,说我除了聪明之外,其他几乎一无是处。要么跟男生上树捕蝉,要么欺负同班萝莉。其实说就说呗,还扯到让我好好向于沁黎学习。

    这一下,老妈和老爸发飙了,我顿觉悲剧了。

    对于我上了高年级还不会加减乘除,老爸和老妈有点急了。限制我的自由不谈,抽屉里面的零食也从量控变成了清空。

    我绝望得发现,我再也看不到我亲爱的小胖了。

    在黑暗中等待黎明,总是静得让人发慌。

    如同被锁在房间里面学习的我,看着在土黄的街道上徜徉而过的小胖,羡慕一点点,嫉妒一点点,委屈成为了正无穷。

    我在日历本上写了无数个“正”,每一笔每一画都象征着没有零食没有游戏机、没有电视机、没有小胖的日子。

    我蜷曲在楼上书房的小藤桌字后面,拿着笔,写了一本又一本的作业。那无数个“正”字的日子里,我仿佛补完了从前所有的作业。

    周末的一天,我嚎啕大哭着让老妈带我去游乐场,带我去看电影,,,哪怕是出去买个酱油,我都高兴得能上梁揭瓦。

    老爸揪着衣角,一脸心痛的模样。而老妈只是漠然得甩了一张我不及格的数学卷子,扔在我的脸上,说了我一辈子忘也忘不掉的三个字。

    “没出息。”

    我听了,一声没吭。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沉得住气,居然硬生生得将泪水给憋了回去。

    后来老爸谴责老妈:“太狠了吧,晓菁也就打针的时候哭上一回,其他事从来不哭。她肯定是在家里憋得太久了。”

    老妈想了想,回复老爸:“谁说的,上次你妈开刀,你还没反应呢,她就哭得跟我死了似的。”

    老爸:“。。。。。。”
第1章 亲梅的知音
    几次跟友人诉说我前半生风花雪月的情史,友人都会毫无意外得给我指出一条阳关道:写成小说吧,咱给你推荐到《知音》。

    我便在今年的夏天,在报刊亭里,毅然决然得舍弃了《elle》,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知音》。

    报刊亭的敬业大妈一面捣鼓她的附加产业—茶叶蛋,一面向我剧透:“这期不错,里面有一篇讲了一个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后嫁给了真爱。”

    我觉得这个文章的噱头不错,掏钱付账的时候,忍不住求大妈继续剧透:“然后呢?”

    大妈找了我零钱,笑道:“结了婚之后生不出小孩,后来去了新兴医院了”

    我无奈“哦”了一声,转身走人时,惋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这年头,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搔首弄姿的,不只是干露露和她妈了,还有在街上等红绿灯的狗。

    我在红绿灯下翻看了一遍杂志,抬起头时便瞧见这么一只“搔首弄姿”的狗,忍不住腹诽:这狗怎么这么像于沁黎?

    挠完了狗腹,这只不知哪个国家接种的卷毛狗突然转过身来,冲着我的方向连声小吠。

    我忍住朝它回吠的冲动,听到前面的路人甲和狗主人交谈道:“这狗不好养啊,大街上的一直叫,叫渴了您还要喂他水吧。”

    狗主人嘴缝里透出一句话:“这是卷毛比熊犬,一般人买不起。”

    路人甲逢迎得“哦“了一声,蹲下身摸了摸这卷毛比熊犬的头,又扬声道:“是的哎,瞧着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样,这毛多有韧性和光泽啊。”

    狗主人牵着绳子的手抬了抬,让狗远离别人的抚摸圈,半讥讽半嘲笑道:“狗的皮毛都是靠吃出来的。我们家喂他的狗粮都是国外进口的,这种狗粮日本人还用来喂小孩的。”

    我走上前,瞧了瞧这卷毛狗身上挂的铭牌,朝狗主人一笑:“于沁黎对狗倒是上心,一条狗都整得比她人模狗样。”

    狗主人,哦,不,狗保姆惊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开口:“是方,方小姐。。”

    我看到一只狗,就能猜到它的主人是于沁黎。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没事找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为我对于沁黎的一切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没有的,我还真不想有。

    下面我来个自我介绍。

    我叫方晓菁,88年8月8号出生。小学时是顽皮生,初中时是优异生,高中时变成了留学生,到了大学,我又变成了大陆生。

    有人会感叹我的身份变化太快~~

    但也有人会觉得我的名字异常熟悉,,我想说,这个确实是,这个也确实有。

    倘若你觉得你想不起来在哪听过我的名字而夜间盗汗多梦的话,我勉为其难得告之:详见都市情感电视剧《夏家三千金》。

    原因就在那里: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晓菁。

    于沁黎于我,是个特殊的存在。

    好吧,实话讲,她对于很多人,都特别得special。

    她是那个大家围坐在教室里看爱情动作片,别人满脸的惊异&;兴奋&;好奇,她却皱着眉头叫嚣低俗的个性女。

    她是那个看着游泳池里男女互相调戏,忽然在岸上大叫一声“别脱裤子”的张狂女。

    她是那个善于打架,能从女厕所和我一直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厕所的奔放女。

    我记住她名字的那一天,便是和她结下仇恨的那一天。

    如果广大读者认为这是一篇女同文的话,请相信我,您misunderstand了。

    现在的女同都可以去献血了。

    如果有可能,请再次相信我,我会在公众场合下“深情款款”得对于沁黎说:“亲爱的,我们终于可以去献血了。”

    unfiven ;1:出生

    传说,我和于沁黎是同一天出生。那天是晴天,还有着万丈高的太阳。

    我不确信这个传说,皱了眉头就去问老爸。

    对我而言,和她一天的生日是我的奇耻大辱。

    老爸端着茶杯往桌上一扣,大声驳斥道:“传说个毛,就你生日那天,你妈和她妈为了抢张床位,在医院里从妇产科一直打到精神科。”

    我感到很震撼,嗫嚅道:“那后来呢,咱妈赢了吗?”

    老爸将手上的茶杯端起来又一扣,暗淡得回我:“她妈的赢了。”

    我拍拍老爸厚实的肩膀,安慰道:“输在起跑线上有什么关系,勿用脏话,注意风度。”

    unfiven ;2:老妈的烧饼脸

    于沁黎的妈妈和我老妈原来是一个银行的职员。由于老妈职业操守高、说话有腔调,后来新的支行开业了,老妈就直接走马上任,意气风发得做了新支行的行长。

    老妈文艺军人出生,做个行长,原来很引以为荣。

    谁想后来,于沁黎的妈妈也一屁股坐上了另条街上的支行行长。区别的是,这个支行的营业厅面积比老妈的支行活活大了2倍。而且执行员工也是多考进、少关系,管理起来能省心许多。

    自此,老妈活生生的一张瓜子脸,憋火憋得渐渐得向烧饼脸靠齐。

    unfiven ;3:老爸和于爸的仇恨

    老爸和于爸的恩怨那是一本书也写不完的。

    但是,老爸对于爸的满腔仇恨,我却从小就感觉到了。

    我就拿老爸以前讲的一个睡前故事来举例:

    在遥远遥远的n市,有一个动物园。动物园里有一个叫方宝宝的小麦兜,他从小到大唯一的梦想就是爬到高高的梧桐树杈上——放一个屁。

    为了这一天,小麦兜努力啊努力啊,想尽了各种方法,都找不到方法爬到树杈上去。

    然而,终于有一天,他发现了:他可以用荡秋千的方式荡到树杈上。

    于是,在全动物运动大会的那一天,小麦兜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飞向树杈,在众人面前,完成飞人之姿,放响绝世臭屁。

    当然,人们成功得看到了小麦兜承载秋千,从十米外的高台一跃而下,天外飞仙般得跳入众人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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