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沉捻着手里的花,看着路千寻气鼓鼓的模样,两边脸颊都鼓了出来,看上去有趣极了,想着戳一戳说不定能戳出个酒窝来,于是没忍住,笑出了声。
这一笑暴露了目标,某位自称“楚腰纤细掌中轻”的家伙晃晃悠悠地走过来,熟练地将爪子往萧沉肩上一搭,阴沉沉道:“萧花花,再笑我就把你的花全部踩死,让你改名叫萧没花花。”
萧沉哭笑不得地把那只爪子掸掉,无比淡定地说:“我本来就不叫萧花花,更不叫萧没花花。”
“嘁,你也太没趣儿了,天天就跟那老和尚入定一样。咦,这是什么花儿,没见过诶。”路千寻目光落到萧沉手上,立刻亮了起来,他是通幽楼楼主,通幽楼虽然职责在于追踪侦查,然而他却喜欢机关巧术,最稀罕这种看上去很稀有的东西。
萧沉将手掌一摊,言简意赅,“兰花。”
路千寻怀疑地看着他,“兰花?不可能啊,从来没见长成这样的兰花,你不会是又去哪个深山野沟里乱挖东西了吧?”
“我什么时候去过深山野沟里挖东西,我又不是狗。”
路千寻狐疑地从萧沉的掌心拿走那朵奇异的兰花,指尖划过萧沉掌心纷繁错杂的纹路,留下一闪而逝的温度与触感,萧沉无端地觉得掌心微痒,甚至连心绪都有点异样。
路千寻把花凑到眼前看了好久,又闻了又闻,喃喃自语,“不对呀,分明有踯躅花的味道。”
略带点惊疑的声音把萧沉惊醒了,他点点头,说:“对,这是我新培育的品种,剑兰与踯躅花嫁接而成的,还没有名字。”
他一抬头,正看到路千寻扯下一片花瓣,扔进嘴里嚼了嚼普天之下只有这小子会做出这种奇怪的事情吧,也不怕他种出来的花有毒么
路千寻大概觉得味道不错,又把一整朵花都塞进嘴里,一边吃一边含含糊糊地说:“挺好吃,下次可以用来做兰花糕,唔唔,不如叫合珠兰好了。”
“合珠兰?什么典故?”
“你种我吃,珠联璧合啊。诶诶,你,就你——过来,在远处探头探脑半天了,当我看不到呢。”
萧沉快被那一句珠联璧合气笑了,有这么乱用成语的么,不过现在有人来,他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想着,虽然来源不靠谱,合珠兰这名字,倒是真的不错。
来人是个美丽女子,袅袅婷婷地走到萧沉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萧沉的表情看上去并没有多大惊讶,只是确认般问了一句,“当真?”
那女子点点头,“千真万确。”
“是什么暗器。”
“几枚浮生梦。”
“那就放消息给他们。”
“可是副阁主那暗器上的兰花印记虽然是真的,也不一定要理吧。”
萧沉摇摇头,“如果我没猜错,这两位应该算是——我的故人。”
楚越与晏怀风这两天很闲。
自从去了一趟天渚城的寻簪阁分部,把萧沉的暗器亮给他们看以后,他们就一直在等萧沉的消息。偌大个江湖,寻簪阁的高层又神秘,想找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不过等人来找他们,就简单得多了。
两人逗留天渚城的这段时间里,谣言日复一日甚嚣尘上,现在不仅是传圣门中人拿幼童炼药,欺压滇南百姓,更有甚者,还有传言说圣门中人其实都不是人,个个都是深山老林里修炼成精的邪魔,聚在一起企图为祸人间。
还说他们每月初一十五都要杀一对童男童女,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不然就会化出原型,而且白天也不敢出门,否则被阳光照见就会灰飞烟灭。
总之越传越玄乎,到最后反而比传奇话本还精彩,大家听着听着,反而不太信起来,许多人都是置之一笑——哪有这么荒唐的事情!如果圣门中人都是妖魔不能晒太阳,那天抢新娘的圣门少主岂不是早就化成灰了。
也因着这谣言不像话,有脑子的人略微思索,对于之前的传言也产生了疑惑,一时之间,中原武林对圣门的态度从开始的一面倒要打要杀逐渐分化成两派。
白道盟主李毅对谣言的质疑,更让别的人也不愿意轻举妄动,反而形成了僵持的局面。
而这些荒唐谣言的始作俑者,正是曾经的圣门少主,晏怀风本人。那日与楚越在白道盟听到了李毅的一番话后,他就已经有了计较。谣言的破绽太小,才会让大部分人都深信不疑。
隐藏一滴水的最好方法是把它放入溪流中,同样的,要让一个谣言减弱它的威力,只要制造出无数个谣言就好。
此计收效颇大,再加上萧沉尚未有回应,而赵雯湖等人还没有行动依旧滞留在天渚城中。因此晏怀风与楚越这两日无所事事,把整个天渚城逛了个遍。梅嫣跟着他们叽叽喳喳,倒是热闹无比。
赵雯湖等人原本当天就想离开,皆因李毅说近日便是天渚城的尚武节,到时城中不仅流光溢彩、车水马龙,而且会有很多人家把家中收藏的极品武器拿出来让人观赏。
江湖人对兵器的狂热无以复加,是以前来参加了婚礼的人全都没有走,他们也不好太过突兀,只好闷闷地留在这里。
转眼就到了尚武节。
白日里还不觉得什么,到了晚上,各家各户都在门前挂上了形状新巧的八角风灯,盈盈一点烛光隔着一层纱,看上朦胧又美丽,连带着灯下之人都如梦似幻。
漫天的烟花放起来,像是往天幕上铺开了华丽的宝石,照亮一整个不夜之城。夜市上人来人往,提着灯笼的女子、儿童穿梭其中,恰似误入了仙境。
梅嫣挤到买胭脂水粉和珠钗佩饰的地方流连不去,晏怀风与楚越只好自己走。
两个大男人一起走在脂粉摊上本该令人侧目,幸好晏怀风依旧做纨绔公子打扮,楚越落后半步,就像有钱人家的少爷带着小厮出门闲逛,倒也并不违和。
他们两个都是第一次有这么平凡市井的经历,远离江湖纷争血肉搏杀,没有阴谋诡计没有残酷凉薄,就像真的是来自于平常人家的普通少爷,斗鸡走马、流连花间。
平凡却温馨。
慢慢地逛过了半个城,人烟逐渐稀少。
楚越刚才已经至少看到有三个婚礼上见过的江湖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左顾右盼地找些什么,忍不住问:“少爷,李毅说的是真的么?看上去只是一般节日,并没有兵器之类的。”
晏怀风望着远处一个与众不同的集市,眨了眨眼睛,“他若说是真的,就必然不会让它假了。”
楚越随着他的目光一同望去,立刻感觉到这里与刚刚经过的市井繁华不同,这个集市明显带上了凛冽厚重的气息,一排排兵器陈列在各自的摊位上,一眼望去泛着深浅不一的光芒。
就连这里挂的灯也与别处相异,光线更加朦胧,带着点神秘的色彩。
陈列的兵器很多,大部分看上去都很一般,算不上什么绝世神兵——两人心里清楚得很,真正的绝世神兵,也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然而没走了两步,晏怀风的眼神忽然落到一柄看上去灰尘尚未拭净、乌沉沉的剑上。
作者有话要说:世界上最杯具的不是没码字,而是码好了兴高采烈地想发出来,才发现自己上不了晋江……
29、【赠剑】
那把剑夹杂在林林总总的兵器中;看上去就像路边摊上随处可见的破铜烂铁,因为长久无人擦拭,落满了灰尘;被主人随意地扔在那里,毫不起眼。
晏怀风仔细地望着那乌沉沉的剑身,厚重、质朴、无华,一眼望去没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
他却看得出来,这一把剑的价值绝对比这个摊上所有的兵器加起来都要大,剑身材料非铁非钢非铜,应该是一种极罕见的东西。
天渚城虽然民风尚武,却不出神兵。最好的铸剑师大都隐身深山,十数年也不见得铸出一把好剑;就算是有,也只能有缘者得之。
能在这种摊位上看到这把剑,可见剑的主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价值,只当一般武器拿出来卖。
晏怀风不过是欣赏,跟在他身后的楚越却是一怔,目光立刻牢牢被这把剑吸引,流连不去,眼神复杂难明,五味杂陈。
他认识它——或者说,他拥有过它,在他还不是一个影卫,而是木堂堂主的时候,遥远的重生之前。
他的剑术叫做“平生一剑”,之所以有这么威武雄浑的名字,是因为剑意凛然、剑势霸道,一旦出剑有如排山倒海,练至最高一层后对敌时只出一剑足以。
也因为此剑法太过霸道,出招时一般的青钢剑都无法承受,往往用不了几次就会断成几节,楚越无奈,只能随身带着好几把剑,因此还常被手下人笑。
为此后来晏怀风远赴深山,在夕隐居外站了三天三夜,才让归隐已久的铸剑师夕隐把这把用天外陨铁铸就的宝剑赠送予他,他又转身送给了楚越。
这把剑陪在楚越身边几乎从不离身,它让平生一剑的威力发挥到极致,甚至到了人剑合一的地步。
直到最后楚越误会晏怀风,一怒之下将它束之高阁叛出圣门,这一走到最后都没有再见过它。
想不到现在会出现在这里。
楚越望着那把剑,感慨万千地想,这一世没有了晏怀风在夕隐居外的苦等,夕隐老人又把这把剑送给了谁?为什么会被当做破铜烂铁随意放在路边小摊上,掩去了光彩。
英雄末路,美人迟暮,宝剑蒙尘,都是这世间最令人无奈的事情。
现在的他又有什么面目面对这把剑。
晏怀风往前走了几步,忽然发现一直牢牢跟在自己身后的楚越这一回竟然没有跟上来,反而站在原地望着那把剑出神。
那表情也不知是悲是喜,却让他无端想到与蓝衣男人拼杀的那一天,他愤怒地因剑指着楚越,楚越也露出过这样的表情。
仿佛透过虚无的空气看到了什么人,怀念又愧疚。
晏怀风走回楚越身边,“你喜欢它?”
楚越下意识地回答,“嗯。”然后像是从梦中惊醒一样,歉疚地看了晏怀风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