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称得上简陋的院落,面积很小,杂物都码放得有条有理,打扫得也很干净。
听见叩门声,一个身着厚棉衣,个子娇小的妇人便脚步利落地前来应门。
打开门,看见明善,她的脸上并无惊诧之色,淡淡问道:“不知明老爷一大早过来,所为何事?
明善看来并不常和她打交道(我很理解,这女人他看一次就是往身上扎一针啊),脸色有些僵硬,硬邦邦地说:“我找小念有些事。”
妇人平声说:“我家相公不想见明老爷。”
明善脸色更僵了,不过似乎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他默了一下,才道:“我要说小音的事。”
妇人冷静的样子终于变化了,她咬咬下唇,眼神复杂,半晌才绷着脸道:“我是小音的娘,有话和我说也是一样的。”
明善冷笑一声:“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咱们大明朝的风气变了,女人也可以当家作主了?小音有些日子没回家了吧?他的事情,我只和小念商量,与你无关。”
短短一段对话,可见明善对这女人的怨气之深啊。
以明善的脾性,居然会说出这种藐视女性的话,在我家看我事事听苓儿的他可没半点觉得不妥,说明他并没有被大明朝轻视女子的风气侵蚀改变嘛。面对情敌,果然人会大变啊。
妇人默然一阵,才扭身回屋,不一会儿,房中便走出一个中等个子,身材消瘦的男子。
男子也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外层的青布洗得发白,头发扎得很整齐,因为角度关系看不全五
官,但能看到他白皙的皮肤和清秀的眉眼。
男子站在门口,面对着明善,头微微垂下,静静不语。
明善也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我挺能体会明善的心情,难得能见一面的爱人,好容易逮到了,肯定是“敌不动我不动”,能呆多久是多久了。
不过天不予我这老朋友。两人静静呆了好一会儿,那男子忽然几不可见地打了个哆嗦,看出来是他无法克制的,打完哆嗦,男子头垂得更低了。
明善估计是心疼了,扛不住先开口了:“最近……还好么?”
声音轻柔得,让我差点也打了个哆嗦。
“嗯。”男子小幅度地点了点头,声音很轻很轻地应了一声。
“小音,你也别太担心。”
“嗯……”男子慢声道:“他……他大了,我说什么,也不听。”
“咳咳……”大约这话里有丝自嘲意味,明善假咳了一声才道:“他虽然住在‘晓拾馆’里,可是老板楚迁时这个人我熟悉,早就打过招呼,小音只要做些表演便好,不会有危险。”
闻言,男子只是默然。
又过了一会儿,男子捂着嘴打了个喷嚏,明善连忙心疼地道:“要不……那个,小念,小音的事情我会注意的,你别担心。天冷,你,你先回去吧。”
男子垂着头,半晌没有答话。
又站了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地转过身,打开身后小院的门,再转过身,关上门。
他的身影一消失,明善一下子像只斗败的公鸡一般,肩也塌了,头也低了,身上沮丧哀怨的黑色气息能蔓延到方圆10米以内……
我们回到我家。
明善往椅子上一坐,一脸迷茫状。
他充满怨念地念叨着:“小白啊小白,你说说,为啥小念连看我一眼都不肯呢?每次见面就给我个头顶,偶尔来个额头眉毛什么的,就谢天谢地了。
长长叹出口气来,他接着怨念:“也不咋和我说话,好容易说点啥,都是一个字儿、一个字儿憋出来的……”
呃……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儿的地方。
回想刚才那情景,黎念怎么也不像不待见明善的样子。
反而……
“分明是,依依不舍,磨蹭着想与你待久一点罢。”
苓儿靠在我肩上,闷声笑起来。
他边笑边道:“真没见过你们这般的,分明两情相悦,竟能分离十七年……哈哈……”
苓儿抱着我的腰,呵出来的热气透过不厚的衣衫渗入肌肤,我终于哆嗦了。
我将手覆在苓儿的上面,把玩着他细长却有力的手指,和一脸呆滞状的明善面面相觑,都是一头雾水。
苓儿笑够了,方抬起头,下巴枕在我肩上,悠悠地说:“真不知明兄是如何想的,那黎念对你的情意就差写在脑门上,你竟能一拖十七年。”
明善抿紧了嘴唇。
就听苓儿语气淡淡却胸有成竹地道:“明兄,你以前就是显得自己太强了,爱人面前,何妨示弱?只要用那苦肉之计,我保明兄将那黎念——手到擒来。第四十章 我的爱人是东方不败!
“你就是一贯表现得过于强悍,反而让黎念认为你没有他也能好好生活,或许有朝一日便得一与你相配的如花美眷,不比他要强得多?”
“若要他回心转意,非得造一场大声势,使你落到极惨的一个境地不可。如此方能让他改变自己多年的坚持,与你为伴。”
“你如今倒也算是有几分事业,功夫也不错。只做表面功夫,就算一时骗得他,也无法长久。你这份基业不用动,拥有五万两银子和五百两,想来在黎念看来区别也不甚大。你若对自己恨得下心,这身体损上一损,反而可图与黎念之长久。”
苓儿一番教导,让明善直点头。
用一个最通俗不过的比喻,现在的明善就是落水的人终于抓到一块浮木,死马也要当活马医,何况我家苓儿一看就是很值得信赖的样子?
过去我和明善一起活动时,我比他更懒,所以他做决定的时候更多,他的主意也常常很有趣。却没想到有一天,我能有一个心思如此活泛,拥有大智慧兼且机敏善思的爱人。哈哈!
我们几个商讨一番(其实主要是苓儿在说,我和明善在听啦),便定下了计划。
几天后,待一切准备就绪,明善介绍了一个人给我认识。
“楚迁时,我在南方认识的朋友。”
百闻不如一见,面前这位,想来便是“晓拾馆”的楚老板了。
因我之前只是仰慕这位传闻中的楚老板管人用人的手段,却未设想过一个南馆男老鸨的形象,也就没有什么先入为主的观念,见到楚老板真人,并没有如何吃惊。
楚迁时是个让人看不清年龄的男子,中等身高,身材偏瘦,模样是江南水乡之人特有的清秀,气质清雅中带着书卷气。明善介绍他的时候,他含着微微的笑意看向我,眼睛里流动着浅浅的光彩。
感觉温暖柔和,又不失清爽。
这男子,与其说是个经营风尘之地的商人,不如说是哪家不解世事一心读书的少爷,更适合。
果然人不可貌相。
一个成功的商人,必有其过人之处。
比如我(呃,貌似我现在在事业上还算不上多么成功),就有一个独一无二天下无敌的老婆!
“久仰萧公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愧为明兄至交。”
楚迁时微笑说道,有着南方人略带侬软的口音。虽说着客套话,眼神却很真挚温暖。
我想,不是他演技太强,就是和明善关系很好,由此连他的朋友也被另眼相待。
“楚老板客气了。待此事了,改日我还想好好请教楚老板管理手下之计。”
楚迁时颔首:“好说。
客套几句,我们便步入正题,再次明确了下各自的任务,大致串了串。明善在一旁虎视眈眈地盯着,摩拳擦掌。
也不知谁到时候要挨打,居然这么兴奋。
外人都走后,苓儿从房中出来,道:“明善此人,我也观察了许多日,果然是与你从一个地方来的,对许多事情的见解反应与世人大有不同。萧一白,若你觉得无碍,不妨把我之前的身份告知与他。”
我有点奇怪,问道:“我当然没什么关系,可是我知道,苓儿你是介意此事的吧?反正你现在也只是我的亲亲爱人而已,告不告诉明善你以前的身份有何差别么?”
苓儿摇了摇头,轻声道:“萧一白,你远离家乡,亲友俱失,难得还能和一个老友在此重逢……明善他,毕竟是你家乡的人。”
他说着,垂下了长长的眼睫
我想了想,有些明了苓儿的心思,便笑道:“说的也是,快乐的事情,若有朋友分享,会觉得更快乐。”我抬起苓儿的脸庞,朝他挤了挤眼:“我可要让那小子知道,我的老婆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让他小心不要惹到我,不然……哼哼。”做出一个仰头斜眼,用鼻孔看人的表情。
苓儿捂着嘴,笑得眼睛都眯成两条细缝。
这话可不光是哄苓儿的,若让明善那个金庸迷知道我明媒正娶、约定终生的爱人,居然是笑傲江湖里的终极大BOSS,那位大名鼎鼎的东方不败的话……哈哈,明善的表情,我现在已经开始期待了。
苓儿又说,他表明身份还有一层意思:等到动手的那天,让明善不要缩手缩脚,放心大胆用尽全力便可。明善虽然学了十几年武功,加上天赋异禀,如今早是一流高手,可是他毕竟心不在此,武功从未成为他的爱好,只是自保和扬威的手段,意境上就比苓儿差了一层,更何况他实战的经验远不如苓儿这般纯粹在血雨腥风中拼杀成长起来的江湖中人,所以胜负根本毫无悬念。
当然,我们本来的目的,就是让他必输、必伤。
“那个,明善同学,有件事我想先知会你一声。”
“大战”前夕,苓儿出去采购,我约明善到家里,神秘兮兮地说。
明善一脸紧张:“啥,啥事?难道、难道咱的计划……”
这些日子明善一直有些魂不守舍,大概因为对我们的计划寄予了太大的希望,这么多年的失望下来他实在经受不住再一次的打击了,所以既盼着决定性的那一刻到来,又怕就算自己受伤甚至濒死也改变不了什么。
又或者,黎念会照顾他一时,可待他痊愈后……苓儿却说,如果给了他那么多时间和这么好的机会都抓不住,那也只能说明他和黎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