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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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圣-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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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听他们议论,朗声长笑,剑光一抖,恰如柳絮纷飞,落英缤纷,众人眼前顿时又展现了一番迷离的美景。

“咦?”

信隐君诸人都吃了一惊,李淳的剑意曼妙之处,竟是比之前更强了几分,大翅角魔在他剑招笼罩之下,吼声连连,却是束手束脚,没有反击之力!

“这小子悟了。”

江大元呵呵一笑,点了点头。

第九十二章 进化种

在猎人当中,有不少科举不成,转而走上这条亡命之路的人。

这部分人有练武修道的基础,本身起点要比一穷二白出身的普通猎人高得多——但真正能够在猎人的生死搏杀场中混出头的,却是寥寥无几。

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转变不了心态。

在与野兽的战斗中,还想着优雅和曼妙——或许他们内心并没有这么想,但从小养成的习惯让他们没有办法改变。

于是,他们很容易就死在尖牙利爪之下。

李淳一动手,江大元就看得出来他是科班出身,原本肯定是奔着科举之路去的,若是他没办法改变,那猎人之路,注定走不长远。

谁知道他竟然没有一丝拘泥,不但对丑陋而实用的招式没有丝毫排斥,另外还再进一层,在武学的美与实用两种思维之中自由切换!

——这种人,在猎人当中更是凤毛麟角。

先成为猎人,再回头去考科举,最后还得成就,无一不是一代人杰。

对他们来说,已经看透了武学的本质,无论是要追求美还是追求实用,都没有丝毫思想上的束缚。

这样的代表人物,最有名的就是精忠天王武天照!

——在天上谪仙白轻衣横空出世之前公认的天下第一!

想不到这少年,居然年纪轻轻,也能有这样的悟性和潜质!

江大元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羡慕之色。

虽然说有“当了三天猎人,给个城主也不换”的俗话,但是在他们慷慨豪迈的内心深处,终究还是有那么一丝遗憾。

虽然追求生与死的热血,但随着年华渐逝,谁不想要安定的生活?

可惜,自己是回不了头了——虽然羡慕那美妙的剑法,但如今的他,已经再也没有那种以剑为舞的心态。

李淳越打越是顺手,如鱼得水,每一剑都畅快之至。

陆曼娘看错了,他自己也懵懵懂懂。

——其实他学剑的资质并不是一般。

就算不是天才,但资质也绝对算得上好!

只是他在地球上生存了许多年,穿越到弥天世界的时候,早就有了自己明确的观念和立场,虽然他不懂武学,但是在学剑的时候,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疑惑。

明明可以一剑直刺,为什么偏要挽一个剑花,明明力劈更有效果,为什么要选择浅削?

在这样的疑惑之下,尽管他比任何人都要勤奋,但就像是带着镣铐跳舞,最后想不明白,不得不硬按着剑谱的要求,一丝不苟。

这样,就让他的剑招未免有些僵化,进步的速度,也远比不上他人。

其实或许是霹雳堂的教授或是孟通的上古武学更合他的胃口,他自己也隐隐觉得更注重实用性才是剑法的正道,但一直都不敢确定。

直到成为猎人,在与大翅角魔真正的生死搏斗之中,得到了江大元的赞赏之后,他刹那间福至心灵,竟是想通了这个道理。

就好像是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了,他的世界陡然变得明亮起来。

大翅角魔发出愤怒的吼声,但是在李淳的剑光封锁之下,它无法展开双翅,原本灵活迅捷的攻击变得有些滞涩,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身上就留下了好几处剑痕!

并无鲜血——大翅角魔这种天魔的士兵与一般魔化的兽类不同,体内并无血液,而是充斥着一种绿色胶状的粘液,根据研究表明,它体内的构造也与一般的生物完全不同,只有一颗魔核供应能量,源源不断地将体内粘液送到身体各处,起到心脏的作用。

“嗯……”

江大元瞧了瞧那大翅角魔的伤口,嘴角微微一撇。

“看走眼了,想不到还是个进化种……”

在伤口渗出的绿色粘液之中,居然带着一丝淡金色,这是存活了许久,又杀戮不少的大翅角魔才会出现的进化迹象。

它们与一般的大翅角魔相比,更强壮,更凶猛——更可怕的是,在它们受伤的时候,能够迸发出更强的力量!

“这是进化的大翅角魔,实力要比你还强一点,李小子你要多坚持一会儿,实在撑不住的时候,咱们会来救你的!”

江大元大笑一声,大呼小叫!

李淳的瞳孔陡然收缩——他正沉浸在突破剑法桎梏的爽快之中,连续伤到那大翅角魔之后,他也觉得有些不对,仿佛这家伙的力量不但没有因为受伤而削弱,反而是变得更强了些。

想不到是进化种!

李淳心中暗骂一声,“见鬼,你们知道是进化种,还不赶紧上来帮忙?”

《荒野生存指南》里面可说了,进化的大翅角魔越战越勇,受伤越重,越能发挥出匪夷所思的能力,说不定一下子就拧掉了对手的脑袋!

——到时候可是连救都救不回来。

就算江大元是四星猎人,也不可能有那么快的反应吧?

李淳眼角余光瞥到江大元不但自己不上来帮忙,还伸出手臂拦住了急急忙忙想要上前的小丫头吉祥,更是气得七窍生烟。

“本来想抱大腿,没想到遇到个愣头青……”

他哀叹着挥剑,只能更加谨慎,不再轻易击伤大翅角魔,反而是寻找着一击必杀的机会。

“李……李大哥好厉害,居然能对……对付进化的大翅角魔!”

“那是当然,不然怎么能当我信隐君的大哥,他的剑法别出机杼,我就服他一个人!”

“大哥加油!”

听着范东流和信隐君羡慕而崇拜的欢呼,而元信更是一点儿也没关注战况,只顾专心地清理衣服下摆上的一小块污渍,李淳直翻白眼——别人的队伍靠不住,自己的队伍更是靠不住!

“终究,还是只能靠自己!”

他深深吸气,排除一切的杂念,眼中只见那大翅角魔的尖牙和利爪!

“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区区一个进化种,又怎么能够阻拦我!”

他咬紧了牙关,剑招越发的绵密和紧凑。

“他的进步,真是用肉眼都能看得出来啊……”

江大元叹了口气,欣慰地点了点头。

在同一场战斗之中,这小子的战斗意念和感悟,竟然能够判若两人,连续提升了两次——这种人,或许是天生的猎人。

不……猎人远不能局限他。

这是天生的武者,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战斗而生!

越紧迫的战斗,越强的对手,就越能激发他们的潜能,绽放出平时所完全不见的璀璨光芒!

第九十三章 普通人的光芒

李淳是个普通人。

从他地球上的平凡生活就可以验证。他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平静地走完了一生,就如同海面上转瞬即灭的一朵小浪花。

除了少数几个略微走得近些的朋友,不会有人记起他的存在——就算是他们,大约也不过信口提上一句之后,就将他的名字永远放下。

——这也是为什么李淳在穿越之后,能够如此适应,没有任何羁绊的原因。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

只不过是走了狗屎运,得到了剑圣的传承。

就是这一点契机,点燃了他心中的火。

谁说普通人不能璀璨,谁说普通人注定庸碌一生?只要胸中燃起了希望,立刻就会变得不一样。

或许有许多人能够得到从天而降的好机会,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功,事实上,有些人从来都没有得到过金手指,但他们一样会成功!

——因为他们足够努力!

李淳很努力。

虽然他爱说大话,虽然他性格有些轻浮,但是在剑上,他下了足够的努力。

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自从他到这个世界之后,从来没有一天停止练剑。

白玉玄门的开启,只是给了他一个契机,若没有这三年多来的苦练,他又怎么可能迅速掌握弱柳扶风剑法?又怎么可能感悟到剑魔之境?

平日的修行,在激烈的战斗之中,追究会涓滴的展现出来,渐渐地迸发出夺目的光芒。

大翅角魔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即使李淳并不想轻伤它增强它的力量,但在快速的攻防之中,也不可能顾忌那么多,要是李淳一味的不想伤到对方,只怕自己的脑袋早就被大翅角魔拧了下来。

所以这怪物的力量越来越强,速度也越来越快。

但奇怪的是,李淳竟然还没有露出败像。

他跟上了大翅角魔变强的节奏!

“潜力无穷啊……”

江大元的眼中放出了亮光,这小子真是越来越出乎他意料之外,没想到随随便便就会撞上这样的好苗子,他已经动了想要拉这小子入伙的心思。

但旋即他又叹了口气。

如果李淳练的是其它武学倒也罢了,但他练的是剑。

没有意外的话,他终究还是会走科举之路,青云直上,猎人的旅途,对他来说不过是人生的插曲罢了。

江大元很清楚,自己留不住这个少年。

吉祥妙目流动,心中也禁不住微微吃惊。

她第一次跟随小姐见到李淳的时候,他只是个在路边摆摊算命骗钱的小无赖,虽然调查下来发现他懂几手剑术,但也不过平平无奇,一直跟随云神君而眼光甚高的吉祥,根本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而之后因为李淳身上的神力共鸣,小姐要带他去寻找神骸,最后不知怎么竟是许下了要嫁给他的诺言——说实在的,吉祥心中极为不爽。

这小子也配得上小姐?

小姐要她贴身保护李淳,她是不情愿的,但主命难违,所以别别扭扭地来了。

见识了李淳的剑法,被他打得手背红肿之后,她对这小子略有改观——总算他也不是一无是处,但是他跟小姐的距离还是太大,这门婚事终究是门不当户不对。

但此时,看着李淳坚持的背影,她心中忽然隐隐被什么东西打动。

平时的李淳嬉皮笑脸,没个正形,但是一旦正经起来……似乎,也挺好看的。

李淳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少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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