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子怒了,猛抬头,亮出两个小小尖尖的獠牙,一扭身子,“吭哧”就是一口。
“啾——”
一直在一旁有一搭没一搭看着他们的鸟妈立刻发出了警告的长鸣,虫子顿时又怂了,重新缩回那个角落装死。
任冉有点担心地捉过人哥的手指看,人哥安慰她:“我没事,它都没咬动我。”
事实上还是有两个针眼一样的小孔的。
这厮莫不是吃肉的?
任冉牙疼地撮了会而牙花子,转头问鸟妈:“这只虫子没毒吧?”
鸟妈鄙夷地看了虫子一眼,点头。
任冉放心了,虽然鸟妈有时候很不靠谱,但见识方面无疑是足的,它说虫子没毒,那应该就是没毒的。
“怎么罚它?”
任冉又转过头来问人哥。
她不是非要跟一条虫子斤斤计较,只是想借此竖立人哥正确的世界观——做错事一定要受到惩罚。
这样会提醒人不要轻易去犯错。
人哥眨眨眼睛,很好地领会了任冉的意图,想了一会儿,问任冉:“饿它两天,怎么样?”
“好主意!”
任冉眼睛一亮,咨询鸟妈:“两天饿不死它吧?”
鸟妈一昂头,抬起右爪,缩了缩那三只凌厉的钢指。
人哥的眼睛里顿时堆满了笑意:“鸟妈的意思是说,饿三天。”
无良的一家丢下关禁闭加限口粮的虫子欢快地离开了家。
鸟妈飞得并不快,也并不高,因此并没有在背上隔出上次那种稳妥的空间来,任冉被人哥圈着腰牢牢地守在身前,一阵阵风拂过脸庞,无比的惬意。
“到底去哪儿玩呢?”
任冉一边眯着眼睛一边跟人哥商讨。
“冉儿喜欢就好。”
人哥一句话撇得干净。
任冉问这话的时候也没抱什么希望,他才多大,生长环境又那么特殊,能知道什么,就算虽然后来她教了他不少东西,但因这个世界她自己也不明了,所以谨慎的没跟他提过,这时候说这句话,不过是一种引导,期望他能像昨天一样突然想□□什么,想不起来在意料之中,万一想起来就算惊喜了。
现在只能自己做主了。
任冉其实想去集市,又或者按修仙小说里讲的该叫坊市,倒不是迫不及待进入人类社会,而是想给自己置办点行头——总不能一直就这么披着件小披风吧,人哥也长大了不少,之前的那两件非主都有些小了。
不过想了又想,任冉还是打消了这个诱人的念头,心存畏惧是其一,最主要的是,他们没有钱,就别说据说那些修士才会有的灵石了,真金、白银、甚至是铜板都没有一个,去了也白去!
最后任冉选择了森林。
森林里好啊,有吃有喝有穿还有玩!
任冉流着口水让鸟妈选了一个大点儿的森林,正好有鸟妈在,她们可以找个大点儿的动物收拾了,这样剥出来的皮会很可观,让她有丰富的发挥余地,而不是像之前一样,她只敢让人哥捉点兔子什么的,剥下的皮拼拼凑凑才勉强给人哥拼出一个兽皮裙。
还可以整个梳子,再整一个刷子,梳子自己和人哥用,刷子给鸟妈用,任冉越想越多,指挥着人哥和鸟妈在森林里东奔西突的,直至圆满的达成了愿望。
最后任冉和人哥被鸟妈带到了一条小溪旁,任冉帮鸟妈清理她爪子和羽毛上沾到的血迹,人哥在她的指点下给猎物剥皮。
人哥的指甲明明秃秃的,却锋利得诡异,轻轻一划就是一个口子,三张皮很快被他清理出来,一张老虎皮,一张豹子皮,还有一张雪白的狐狸皮。
想到之后帮人哥整出条虎皮裙系上什么的,任冉就觉得画面太美不敢看,那位持金棍、穿黑丝的大圣太深入人心了,说起虎皮裙难免想到他。
至于豹纹女郎……其实也很挑战她的审美观啊!
任冉默默在心底里给这两张皮子划分了去处,转而又去想那张白狐皮。
那张白狐皮实在精美,可惜委实小了点,不然给自己做上一身,没准自己还可以冒充狐狸精——虽然狐狸精这个词实在算不上什么好词,但不可否认的是,跟狐狸精挂钩的一向都是美人。
任冉是个相当臭美的人,这一点她不会告诉任何人!
初步炮制好那些皮毛后,两人一鸟满载而归。
这时候就显出任冉那个空间的好处了,三张毛皮,一段树枝,还有一些特意挑选出来的扁平的石块,一股脑儿的都被任冉塞了进去,唯一可惜的是,他们现在不能吃普通的食物,那些肉只好浪费了。
任冉心里其实还有点儿奇怪,今天她特别留心了,可整整一天,他们穿行了大半个森林,居然没有发现任何一株有价值的草药,也没遇到任何一只哪怕只有一阶的妖兽,更没发现她在那棵梧树下面看到过的那些艾其草、文鸾草什么的,还有那些当初梦里莫名出现在自己脑子里的东西。
其中后者还好说,估计是她们当初呆的那个空间比较特别,可这里不已经是人类所在的地方了么,天一大能留下的一切都可以作证,那为什么那部初级炼丹法门里提到的草药居然一株都没有呢?
第14章
人哥应该是一个人,而不是其它什么物种,否则可能跟我一样无法修炼人类的心法。
另外他在修建方面好像很有天赋。
任冉在心中的小本本上记下这两点,当然,这些目前还只是猜测,留待以后慢慢验证。
接下来任冉并没有又沉浸到修炼当中去,之前人哥过激的反应给她敲响了警钟,让她意识到人哥他还是一个孩子,天真,敏感,且极度缺乏安全感,需要更多的关注。同时她还认识到,修仙只是这个世界的一种生存方式,却不是生活的全部,修炼要用心没错,可因为修炼就将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忽略了,这也是不可取的。
说起来,这一阶段她一直沉浸在修炼当中,对鸟妈和人哥都太过忽略了,这样很不好。
如何多多进行亲子互动(大雾),如何积极联络兄妹感情,任冉想了很久。
人哥方面还好说,她可以继续教他学习文字,再适当讲点童话故事,做点小游戏什么的,虽然她其实并没有过带孩子的经验,没看过猪跑但总吃过猪肉哒,想来差不多就是这些。
可鸟妈那边该怎么办呢?
修真生活真是太简单了,完全不需要铺床叠被、洗衣做饭,让她都没法尽孝。
咦,尽孝也不仅仅指洗衣做饭什么的啊,捏肩捶腿也是其中一种啊!
想到这里,任冉眼睛一亮。
这一天晚上任冉特别热情,教了一些字后还额外给人哥唱了一首儿歌,并教会了他怎么玩两只小蜜蜂。鸟妈那里,咳咳,鸟妈的肩膀和腿跟人类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不好捏也不好捶,因此任冉在这个意义上引申了一下,帮鸟妈清理羽毛!
别说,鸟妈这早出晚归的在外面奔波,还真带了点不起眼的小东西在身上,其中有条虫子,还是一条绿莹莹、圆头圆脑,且长了一双好大眼睛的虫子,看上去非常可爱,便是任冉这种一看到虫子就害怕的人都喜欢上了它。
任冉发现人哥对它的兴趣也非常大。
这一点不是从人哥的表情上看出来的。也许是因为被鸟妈带大的缘故,人哥的面部表情一直相当匮乏,经她教导过之后略有改善,但大多数时候他的情绪还只是靠双眼来表达。此刻人哥的双眼特别的亮,特别的专注,就像跟当初刚一看到她的时候一样。
算起来以人哥现在的年纪正是喜欢这只稀奇古怪的玩意的时候吧,任冉有意地引导人哥逗弄起来它来,玩着玩着自己也是兴致盎然,连把给鸟妈清洁羽毛这件大事都给忘了。
怎么说呢,这只虫子真是太好玩了,非常的……怎么说呢,非常的人性化。任冉觉得自己可以很轻易地分辨它的表情。一开始它将它从鸟妈身上捉下来的时候,它的表情是意外的;后来她跟人哥逗弄它的时候,它是不屑的;她跟人哥不停地逗弄它,它的表情又变成了隐忍;而后来似乎朝鸟妈那个方向看了一眼之后,它的表情就变成了苦逼。
生动得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这种萌物必须养起来,哪怕没有人哥的因素也要养起来!
当然了,既然人哥也喜欢,理所当然的这条虫子就要归他养。
任冉觉得吧,现在她们好歹也是修士,算初步走上修仙的道路了,养活这么一条虫子应该不成问题才是——反正储物袋里有的是各种草药,再不济他们还有精元丹,总不至于把这条虫子饿死。
任冉找了一个透气的玉盒来安置这条虫子,可她把这个玉盒递给人哥的时候,人哥却坚决地推拒了。
“冉儿也喜欢,冉儿养。”
人哥简洁,但非常坚定地说。
任冉几乎要落泪了,她发现今天自己又一次狠狠地被人哥刷了一次好感度,可耻的是她爱极了这种感觉,被一个小孩心疼,太窝心了!
然后任冉才意识到人哥叫了她的名字。
这是人哥第一叫出她的名字,以前都直接说你。
可为什么偏偏是冉儿呢,怎么也得是冉姐、甚至冉姨吧,任冉有点心虚。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小身板她又淡定了,冉儿就冉儿吧。
“为什么会叫我冉儿呢?”
任冉不再纠结于这个称呼方式,但还是这么问了。
她的确教过他自己的名字,但也只告诉她自己叫任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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