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等到09年,我才终于决定要写一本完本的小说,不管自己写的是多么的烂!这便是召唤师的由来。
当初召唤师是在起点连载的,然后为了签约跑到另外一家网站签约,上架后也曾做到每天4000字、不时小爆的程度,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那时候我每天都还有工作,只能晚上码字,往往要三四个小时才能完成4000字。或许这样的速度在很多写手的眼中根本不值一提,可是对于我来说却是意义重大,因为这表示我也能坚持、我也能让读者看的很痛快!
我知道在大时代的读者中有相当一部分召唤师的老书友,我想你们应该清楚召唤师在写作的过程中产生了多少máo病:故事情节进展缓慢、主角性格变化、突然chā进来的丐帮情节、甚至最后的烂尾……
我知道大家都希望能看到一本让自己很爽的书,可是对我而言,召唤师的一切都是全新的体验。第一次写这么长的小说、第一次签约、第一次上架……那种忐忑、患得患失的心情你们能理解吗?
还记得写召唤师时,有些筒子觉得情节进展太慢了,然后我为了迎合他们,加快了情节的过度,然后在很长时间内我都无法掌握小说进展的节奏。有些筒子觉得主角的性格太憋屈,于是我修改了主角的性格让他变得杀伐果断,然后主角的性格就变得诡异起来……
我不得不承认我只是个新人,我太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只是这一切的一切的愿望都是美好的——我只是希望能让大家看的更爽。这样的心理应该没错吧?至于最后的烂尾,我只能说我那时候已经失去了信心,心里对召唤师也失去了码字的热情……
话题说得有点远了,我之所以说起我的上一本书,目的是想告诉大家,我不会再犯上一本书的错误。
大时代会按照设定的大纲坚定的写下去。
至于又有些筒子说情节太慢,我的说我擅长的就是这种不紧不慢的节奏,一步一步的介绍戈文的生活工作,然后一点一点的触发伏笔与前后文对应。这本书从开始到现在为止,除了第一二三章我是为了反映80年代的风情而与主线无关外,其他应该没有故意拖情节的地方。
这些说我情节进展慢的筒子应该只是说我更新的速度慢,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那么,我在最后也表个决心吧:就像我说的,咱们先每天3000字试试?
呼,晚上在书评区看到一些评论,仍不住要表白一下自己的心迹,不恰当的地方,大家就当是玩笑,一笑而过吧。
不管怎样,还请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大时代、支持杨叛儿!
最后感谢书友féi膘哥筒子的打赏,多谢!
………【第37章 《羊城晚报》的大记者】………
当挂在墙上的陈旧闹钟当当当的敲响了中午十二点的声音时,戈文恰恰将手边的稿子全部审核完毕。他伸了一个懒腰,然后站起身将办公桌上的两叠稿子都整理好。
然后戈文捧起那叠在他的审核中落榜、已经注定无法在《收获》杂志上发表的稿子来到了隔壁的办公室,在这间办公室里办公的也是《收获》编辑部的编辑们,只是他们负责的更多是后勤以及一些销售等方面的工作。
来到一张办公桌前,戈文微笑的看着办公桌后正收拾东西打算离开的中年编辑微笑着说道:“张哥,麻烦你了,这是今天落选的稿件,你看着处理一下吧。”
戈文口中的这个张哥原名张建国,也算是《收获》杂志社的一位老编辑了,专门负责处理这些没有通过审核的稿子。
张建国看了看满脸微笑的戈文,然后又抬起头瞟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闹钟,一边继续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你先放到我的办公桌上吧。以后有点时间观念,不要拖到这么晚,你看看时间,都已经下班了……”
一上午的工作虽然很劳累,可是却带给了戈文无比的充实和成就感。每一个作者的成功都离不开编辑的努力,而能亲自参与到这些陌生人的成功中去,让戈文的心中充满了满足和自豪。可是张建国的唠叨却把戈文的好心情消磨一空,于是他也不理会只顾收拾东西的张建国,将怀中的稿子往桌上一放,然后平静的说道:“稿子就在这里,我不打扰张编辑忙了,再见。”
说完戈文便转身离开了办公室,只留下身后目瞪口呆的张建国。
自穿越后,戈文一直都顺风顺水,除了那些杰出的长辈们让他发自真心的尊敬,在教诲他时,他都侧耳恭听,没有丝毫的不耐。可是在其他人面前,戈文从来都扮演着教诲者的角sè,不管是复旦大学的诗人学生们还是外教妮可无不如此,从心底里,这家伙就是一个骄傲的人,因为穿越的原因,更是让他有着充足的底气。可是现在居然被一个hún了七八年却丝毫没有长进的编辑教训,这让戈文情何以堪。
虽然时间是有点晚,可是现在刚刚才过了十二点嘛;在编辑部里因为点事耽搁个几分钟不是常事嘛?老子可是把一天的工作量都完成了呀。
心中不爽之极的戈文有些愤愤然,却没有看到身后张建国那宛若毒蝎的怨恨目光。
回到自己办公室的时候,屋子里除了李煜还伏在桌子上修改着一篇稿子,其他编辑或回家或去食堂,整个屋子空无一人。
戈文来到自己的办公桌前,从那叠被自己挑选出来的稿子里把《棋王》抽了出来,放在最上面,然后拿着这些稿件走到李煜的桌前放下,并问道:“李叔,你还不回家的呢?”
李煜抬起头用拿着铅笔的右手轻轻的扶了扶眼镜,然后有些疲倦的说道:“还剩下这一本稿件,先批完再说。”
然后李煜就注意到戈文放在桌上的那叠稿件,不由得问道:“嗯?这是过了初审的稿子吗?”
戈文点了点头。
李煜将手中的笔放了下来,然后指着戈文感叹道:“你小子现在对编辑的工作是越来越熟练了!不过可不敢图快而放松了稿件的选取标准啊!”
戈文哈哈一笑,“放心啦,李叔,我晓得。再说不是还有你这个二审编辑的监督嘛……”
“你小子!”李叔有些哭笑不得的指着戈文骂道:“还呆在这里干嘛,快去吃饭去吧。”
“得令!”戈文一个敬礼,然后笑嘻嘻的离开了办公室。
戈文出了《收获》编辑部,正寻么着要去哪里吃饭,就看到林一鸣领着一个人走进了院子里,他哈哈一笑几步迎了过去,打趣道:“你小子的鼻子是不是属狗的,怎么我刚准备吃饭你就冒了出来?既然我答应请你吃饭就一定说话算话,至于你大中午的跑过来嘛。说吧,想吃什么?”
要是往常林一铭听到戈文如此痛快的请他吃饭,一定会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然后就拉着戈文直奔六味斋。可是今天他的反应却有些奇怪,只见林一铭一把将走进的戈文拉到自己的面前,然后回过头来对一直跟着他的那个中年人恭敬的说道:“叔,这就是戈文。你是不是在找他呢?”
注意力一直都集中在林一铭身上的戈文这时才注意到跟在林一铭身后的那个中年人。这个中年人眼熟的很,似乎在哪里见过?戈文努力的回忆起这个中年人的身份来了。
这个被林一铭称为叔的中年人听到林一铭的话后,爽朗的笑了笑,对着林一铭点点头。然后扭头对戈文笑道:“小伙子,不记得我了吗?你忘了,昨天我们在复旦大学教学楼前的读报栏前曾说过话的。”
中年人不说戈文还一时想不起来,经他一说,顿时想起自己昨天中午正是在这个中年人的面前就大学生勇救粪坑老人的事迹狠狠的吹嘘了一番自己的见解。
“啊!我想起来了。您好您好。”戈文热情的和中年人握手,然后扭头对着林一铭的耳朵小声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你搞什么呢?”
林一铭一把将戈文的脑袋推到一边,然后有些不好意思的对中年人说道:“小叔,不好意思啊,戈文他就是这么惫赖的性子,其实他人不错的,而且还很有才华。”
说到这里,林一铭正儿八经的向戈文介绍中年人:“戈文,这是我的叔叔林萨。这次是来上海开会来的。”
“啊?”戈文听到林一铭的话,赶紧将自己揽在林一铭肩膀上的手臂放了下来,然后恭恭敬敬的冲着林萨鞠了一躬,“叔叔好!”
tǐng起身子的时候,戈文狠狠的给了林一铭一个白眼,竟然让我在你亲戚面前丢脸?
林一铭同时苦笑:老大,你根本没给我解释的时间吧!
林萨哈哈的笑道:“没想到你竟然和一铭是好朋友,真是太巧了!我也是抱着万幸的想法去找你的,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哈哈,真是老天保佑。走走,今天中午这顿饭啊,就由我这个做长辈的请啦,顺便也和你们好好的聊一聊。”
在路上,戈文赶紧向林一铭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林萨会找自己?
林一铭看着走在两人前面的林萨高兴的样子,摇了摇头说不清楚。然后他低声的将自己了解到的情况向戈文介绍:
林萨是上午来找林一铭的。见到自己侄子的第一句话就要求自己的侄子帮他找一个复旦大学的学生。这让林一铭相当的惊讶,可是从小到大对叔叔的敬畏让他不敢打听林萨为何要找一个不认识的学生。紧接着林萨就向林一铭描述了一番戈文的外貌。本来林一铭是没法一下子联想到戈文就是自己叔叔要找的人的,结果当林萨眯着眼睛,述说起戈文带给他的感觉时,林一铭顿时想起一个人来,然后就领着自己的叔叔来找戈文来了。
“结果我的猜测还真没错!”说道这里林一铭有点小得意。
“哦?”戈文有些好奇自己在林萨和林一铭眼中的印象,不由的问道:“你叔叔是怎么描述对我的印象呢?”
“你真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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