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但是晓华明天休假,就由你代打。你平常不是老在抱怨跑那些生活杂货、商品很无聊吗?这回,正是你大展长才的时候。”他鼓起了三寸不烂之舌说道。“好,就这样决定了,各位还有什么意见吗?没事就‘退庭’了。”散会前,他不忘幽上一默。
看着大伙儿正要散去,珊琪连忙站起来道:“等等!就这样吗?就这样结束了吗?我还没发表我的意见呢!主任,我……”
“你有什么意见,留下来谈。”谷主任露出了贼贼的表情。珊琪愣了一下,心想:这么被单独留下来,必定没啥好事,于是她乘着其他同事还在场,连忙说:“主任,我——我对棒球一向没有概念,我从不注意体育消息的——”
“那好,这样正可以乘机训练一下。待会儿我会给你一些相关资料。”说着,谷主任走回自己的位置,没有再谈下去的意愿。
珊琪于是跟在一群同事尾巴后,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出去。
不过,一出了办公室,她第一件事不是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赶稿子,而是黏着晓华,像只跟屁虫似地。
“晓华,你这样做太不够意思了。”珊琪在她耳边叨叨念着。
忽然一张纸拍在她脸上,遮住了她的视线。
“就是这个人,是个大帅哥,别说我没造福于你。”晓华这突然的动作,令珊琪闪躲不及。
珊琪连忙抽下眼前的纸张,才瞄了一眼,已忍不住尖叫起来。
“啊!是个‘阿多啊’。”她睁大了眼睛细瞧。照片是用影印的,所以看不出发色和眼珠颜色,但那鬈曲于额前的发丝,和像天使一般的深邃双眼、高挺的鼻梁、突出的轮廓及薄而具弧度的嘴唇,很容易便能看出他的西方血统,尤其是双眸闪现着略带调皮的神采,像是随时准备作弄人一样,英俊中透着俏皮的神态,十足的大男孩模样。
“你说,我这算对你不好吗?”晓华作了一个鬼脸。“他很帅吧!”
珊琪愣了一下,随即摆出不屑的模样。“送给你好啦!你就老是给我找麻烦!”说完,把影印纸往她桌上一扔,双手环抱在胸前,一副不领情的模样。其实在她的观念里,总觉得英俊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尽会利用好看的外表骗取女人的好处,尤其是“偷心”,因为大多的女孩子喜欢外表帅帅的男孩,甚至愿意主动投怀送抱呢!因此才让一些帅哥拿翘起来,以为女人是任他予取予求的。
平轩——珊琪的第一个男朋友就是这一型的。她花了五年的青春,最后才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他的女朋友,然而那种永远要和众多女性竞争,像个请求施舍的女奴般奉承对方的痛苦,令她有了新的体悟。
最后她终于得出一个结论:长得好看的男生不是豆腐脑便是自以为是的家伙。自此以后,她连在路上碰见帅哥都懒得多看对方一眼。更遑论是一个不同文化背景的异乡男子了。
“你就饶了我吧!你忘了,我对帅哥没兴趣的。”
“哎哟!我的姑奶奶!就求求你帮我这一次吧!我明天就要去见我的白马王子了,这个大好机会,我可不能错过,求求你嘛!”晓华双手合什,可怜兮兮地拜托着。
果然,她这招引起了珊琪的好奇,只见她头微微一侧,探问道:“你要去见你的白马王子?怎没听你提起过?”
晓华没办法,只好凑近她的耳际,轻声说道:“是我的学长吕志贤啦!我以前告诉过你的,人家暗恋了他好多年,好不容易有机会……”她嗫嚅道。
珊琪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吕志贤——他——他终于约你了——”
晓华急忙掩住她的嘴。“对啦!对啦!别那么大声嘛!”她急忙制止珊琪,她对自己的稳私是相当保密的。
站在好友的立场,珊琪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这……好吧!”说着,她在晓华的背上用力一击。“我这人是最讲义气的。”
她这一掌,害晓华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咳得脸都红了,便连忙将她赶离自己的座位。
珊琪这才安静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主任早已将那名棒球明星的资料及几本有关棒球规则和历年美国职棒纪录的资料扔在她桌上。珊琪不由得撑住额头,觉得自己一个头两个大。
叫她啃这么多的资料,又是她最感冒的运动规则,加上明天就要上场打仗,看来今晚又不得好睡了……
棒球选手……
珊琪百般无聊地翻阅着手上的资料。乔伊·卡恩,美国黑熊职业队打击率最高的选手,曾有连续三打席击出全垒打的记录……打击率零点三七一……天哪!什么是打击率?她再翻一下个人基本资料:一九六八年出生……
她再望一眼那张放大的影印照片,咦?那张脸好像似曾相识……对了!像米开朗基罗的大卫雕像嘛,那种完美的希腊雕像、深邃的双眼,让她有种熟悉的感觉,好像曾在哪看过——
她脑海中渐渐浮出一个模糊的影像,像是分裂的因子拼凑在一起,越来越清晰……
“Hi!Canyougiveittome……”
那个外国小男孩充满活力的跑姿,和他飞扬的金黄色头发、俏皮的雀斑,深深烙印在她的脑海……
沉淀多年的记忆,却因为这次接触到棒球的新闻而再度浮现,她不禁因当初的天真和善感而轻笑出声。
如果要说她和棒球运动有任何一丝丝的接触,大概就只有那次吧!
从回忆中清醒过来后,她瞄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天哪!快十一点了。她连忙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不过,她在离去前却兴奋地想:待会儿回家,第一件事便是要找出那顶棒球帽,也许能激出一点对棒球的兴趣吧!
这夜,珊琪熬夜读资料到两、三点才沉沉睡去。
但她睡得十分不安稳。
那名外国小男孩的身影不断出现在她梦中。
他轻巧熟练的接球姿势,以及飘扬在阳光下、令人迷眩的金色发丝……
她看见他的嘴巴开了又闭,似乎要告诉她什么,然而她无论如何努力也无法由他的嘴形拼凑出完整的句子……
“你说什么?再大声一点,这里好吵!”她向他大声喊着。然而旁边的声音震耳欲聋,盖住了彼此的声音。不过,奇怪的是,那声音不太像是飞机的声音。
倒像是——
“铃——铃——”电话的铃声一声急过一声。
珊琪突然从梦中惊醒,一个翻身,差点从床上滚下来。幸好,在电话铃声断掉之前,她顺利地接起来了。
“喂!懒猪!你还在睡呀!”
一听到这声音,她立刻清醒了一半;在这世上,除了她父母外,敢直呼她这个绰号的只有晓华。
“干么?人家正在作好梦。”珊琪用着惺忪的口气道。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作梦!”晓华高八度的嗓音自电话那头传来,逼得珊琪得把话筒拿离耳朵几公分,才能避免耳膜被震破。
“你……你不是在南部吗?”珊琪仍在半梦半醒的状态。“喂!你别再睡了,你忘了今天早上十一点有采访?”晓华仍在另一头嚷着,好像这样就可以赶跑珊琪全身的瞌睡细胞似地。
“十一点——哦,采访——”珊琪点着头,好像又快睡着了,就在此时,她忽然一眼瞥见桌上的闹钟,时针指着十,分针指着八,就在这千分之一秒中,她忽然像见到老鼠一样,整个人弹跳起来。
“啊!快十一点了!”她喃喃道,好像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一样。她记得那个棒球明星十一点下飞机的,她得赶去机场拦人哪!
于是她飞也似地扔掉手中的电话,不管晓华还在电话那头“喂”个老半天。像电视里的闪电侠一样,她迅速地穿上搁在椅子上皱巴巴的套装,匆匆梳洗一番,补了个口红,即冲出房门。
才跨出大门一步,她就感觉怪怪的,低头一瞧,天哪!她竟然忘了换鞋,把在家里穿的那双象征“吉利”的红毛脱鞋给踩出门了。于是连忙一转身,换上她的超级劲装——耐吉球鞋。就这样,她上身是短裙套装,配着不相衬的球鞋。
珊琪像火烧屁股一样冲向马路,拦下计程车,飞快赶去机场。
难怪有人形容她像只母狮子,就像所有的猫科动物一样,一生中有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在睡觉和休息以储存精力,只为在猎食时全力冲刺、奋力一搏。而生为这种动物习性的珊琪,采访对象就是她的猎物!
冲到机场,珊琪瞥见机场的电子钟显示的是十一点五分;迟到五分钟,该不会太晚吧!她暗想着,一边用着敏锐的眼光,四下搜寻她的“猎物”。
就在这个时候,精确的观察力让她一眼便瞧见了几个散落在机场出境处的摄影记者,有些正在换着底片,有些正在剥下镜头。
她松了口气,以为自己赶上了,便快步走向那群摄影记者。当她一靠近,那些记者却像看见什么“稀有动物”一样盯着她。
珊琪自信满满地靠过去,以试探兼聊天的方式开口道:“这些飞机老是延误,好像已经成了惯性动作一样哦?”
“你是秧报的记者?”其中有人注意到她身上的名牌。“你是新来的?”说话的人身上满是肉团。
当记者被认定是新手,是件很“ㄘㄨㄜ”的事,珊琪立刻技巧地闪过这个问题。“不!我跑了三年,是别线上的,今天来代孙晓华的班。”
“哦!”另一名摄影记者接口道。“难怪我没看到晓华,正可惜她要‘独’漏新闻了。”
他一说完,其他的记者跟着笑了起来。
“独”漏?这是什么意思,珊琪被搞迷糊了,连忙开口道:“别开玩笑了,有我这老记者代跑,还能漏什么呢?”她轻嗤一声,装出很“酷”的模样。
突然间,大伙儿安静下来。终于,有个家伙看不下去了,多事地开口问:“你该不是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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