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拿药箱来。”他命令着,听得出有些虚弱。
她抱起银子跑了出去,不多时,带着药箱悄悄地回来了。
“我可不会包扎。”看着顾云熙脱掉衣服,白晓宇的眼睛莫名其貌的瞪大,几乎平角的精致锁骨,挂着晶莹的汗珠,是那么的性感,腹肌好像是用刀切出来的规范,如果这个男人不是顾云熙这个冤家,白晓宇早就推到了。他后肩的伤口很深,就算倒上了药粉,也会被迅速冲开,血液顺着他漂亮的脊椎向下,一直向下,他的肩膀微微颤抖,可是一声不吭的咬紧牙,白晓宇一面欣赏,一面觉得痛快,屁股觉得格外的舒服。
“你要一直站在那看到什么时候?”他冷静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无力,可是又是那么有力。
白晓宇一脸淫笑的走到他面前,一脸的贱样。
“来来来,我来。”她一点都没客气,用绷带紧紧勒住伤口边缘,用力的拿清酒冲洗了下伤口,看着顾云熙的汗一下子下来了,她还是心软了。“坚持一下,马上就好。”
止疼的药水敷上去,止血的药膏盖上去,再用纱布敷在上面,仔细包扎好了,才敢松开绷带。看起来是一气呵成,天知道,白晓宇的笨手笨脚都做了什么,药水几乎洒了顾云熙一嘴,药膏蹭在了他的脸上,纱布不知道缠了多少次,真是笨的可以。
顾云熙看着自己被包成了一只熊,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个女人,未免太笨了点。
“你能不能好好做?”顾云熙一脸的埋怨。
“我也是第一次包扎。”她的脸色很不好,手里却轻了很多。“我刚才让木香熬了消炎的药,一会喝了再走。”
“走?”顾云熙的脸色很不好。“我都这个样子,你还让我走。”
“烟儿妹妹还等你呢,回去吧,我去拿药……”白晓宇想着自己的钱还在外屋,巴不得他赶紧走。
可是回来的时候,他已经乖乖在她床上睡下了,真是想要撵都撵不走的冤家。虽然,一再告诉自己不要靠近这个男人,她不想让自己变成苏安,可是,他就那么躺在那,又怎么能够控制呢?走近,再走近,睫毛那么长,鼻子那么翘,这个男人,这张脸真是祸国殃民啊。他的手紧紧地攥着拳头,指节泛白,好像在忍耐什么,这个男人真是够烦,怎么永远感觉有很多秘密一样,书里面,有这么复杂么?
白晓宇伸出手,那么柔和的手,轻轻地点了点他的额头,原本紧紧的眉头一下子展开了,真是个奇怪的人。她面对着他躺下,看着他的侧颜,叹了口气,一脸欣赏,可是手却不老实的伸到人家的腹肌上,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真的是八块腹肌,白晓宇露出了花痴的笑容,只是摸摸腹肌,不算过分吧。
醒来的时候,腹肌男已经不在了,阳光顺着没有关好的窗户洒进来,白晓宇觉得这可能就是个梦,可是昨天盛药的空碗还在桌子上,昨天缠好的纱布被他扔在了地上,看样子,他恢复能力不错。
“娘,铃铛给您请安。”铃铛哪里是三岁的娃娃,根本是个人精,和睦关系,打探情报,明明是她根本听不懂的话,都能鹦鹉学舌学下来,白晓宇觉得老天对自己还是不错的,赏了这么一个宝贝给她。
“起来吧,娘给你梳梳头,一会带你找老师好不好?”
“好啊好啊。”铃铛永远是笑的最甜的那个。
府里面忙着置办寿宴,大家虽然不大高兴,可是毕竟是顾家的大事,无论如何不能给顾家丢人,白晓宇看着这些忙忙碌碌的女人,心想,就那个身材,那个长相,有这么多女人喜欢也是应该的,如果不是因为我是白晓宇,估计也会奋不顾身吧,可惜,我是个已经老得没力气向前冲的女人,28岁,我要的不过是一段平静的生活,28岁,我已经没资格和那些18岁就说爱情的人争了,白晓宇有一种和这个家告别的冲动。
带着铃铛出了门,天出奇的不错,深秋时节,街道上散落着各色的树叶,本来是那么伤感的颜色,却因为人来人往的热闹变了味道,更像是一种幸福,人是种群居动物,就算周围再黑暗,再寒冷,再危险,只要四周还有人,你就会觉得安定些,再美丽,再温暖的风景,只是一个人独处,也会觉得萧瑟。
想着想着,白晓宇觉得自己挺幸运的,从毕业开公司那天开始,她的人生就变了样子,她几乎断了除了工作以外的所有联系,一个月给家里打30分钟电话,其余时间都在拼命工作,对待下属永远是你可以做得更好,对待客户永远是我们会给你最好的,一个女孩子,每天给自己的放松时间都是夜里12点以后,一个女孩子,想要拼一家公司,除了才华和努力,还有坚持。就是这样的白晓宇,她虽然活在人群里,虽然应酬在人群里,可是,她却活的很孤独,孤独的让她忘了自己就这样过了六年,如果不是这样穿越,她应该还没有时间和人细细的谈谈,不管是谁。
这个帅哥该不会是穿越过来的吧
听吴管家说过,城北有个秀才院,住了很多今年虽然没能中举,但是准备留在京城来年再考的秀才,管家说,这里面一定有很多漏网之鱼,一定可以找到合适的老师。
秀才院是圣上特批的,周围还严禁摆摊叫卖,生怕打扰了这些祖国的希望。白晓宇觉着这样的组织应该是很完善的吧,想来应该确实不难,所以丝毫都不着急,她牵着铃铛沿着护城河走走停停。
清澈的河水穿城而过,河水中,好像有一种好闻的鱼腥味道,好像,这味道叫做生活,桥下来来往往的小木船,摇摇晃晃的从一个生计奔赴另一个生计。船上正在靠岸卸货的男人扯着嗓子和正在河边洗衣服的大婶说着乱七八糟的混账话,桥上的卖花姑娘正悄悄地把最漂亮的那一朵掷给那个俊俏的船工,就算是再冷的深秋,好像也冻不住他们心里的那团火,京城本在北方,偏偏有着江南的韵味。
桥上的人来来往往,铃铛开开心心的跑来跑去,丝毫不知道,老师会给她未来至少十年带来什么痛苦,不过,这样也好,无知无畏。老师,是世界上最任性的孩子,明明没有定着别人难以做到的标准,却妄图让所有人遵守,这真的是个理解容易相处太难的角色,当初上学的时候的满满恨意,总会在毕业之后变成感激,人类好像真的是个善良的动物,总是默默的修饰自己的回忆,漏掉痛苦而放大幸福,老师如此,前任亦如此,当然,这需要足够的时间,足够让自己经历更多的时间。
白晓宇忽然想到,如果当初不和前男友分手,而是选择结婚生孩子,自己应该也会有个铃铛这么大的娃娃吧,也可以带着孩子在深秋的一天,出去玩玩,想着想着,她摇了摇头,到底是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总想这些有的没的。
秀才院在街的尽头,街道很长,四周很安静,周围的房子都闭得死死的,她敲了敲门,却没有人来应门,反倒是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大大大……小小小……”
“买这个,压上……”
“六六六……”
……
院子里很吵闹,听声音还觉得是进了赌坊一般,白晓宇瞪大了眼睛,这真的是那个圣上下旨保护的秀才院么?
这时,一个穿着破烂衣衫的男人向她们走了过来,白晓宇下意识捂住了铃铛的眼睛,非礼勿视,少年你一身排骨,就不要露出了吓唬人了。
“你们二位找谁?”那男人提拉着一只鞋,一脸没睡醒的倒霉相,手里拿着个纸扇,可是看起来油腻腻的。白晓宇特别想说我们走错了地方,可是,马上就要开学了,总不能说老师不够用吧。
“我家老爷开了个学堂,想请几个先生,特地让我来看看。”白晓宇扫视了一圈,这里怎么看也不像是读书人住的地方。
“先生,我们这只有落魄秀才,后院有几个读书读傻了的,你去看看吧。”那男人转过身,走了,好像遇见女人都是一件晦气的事。
白晓宇一脸鄙夷,这样的秀才,能中举才怪。她抱着铃铛,穿过人群,到了后院。本指望着后院是个清净地方,说不定有个出淤泥而不染,只读圣贤书的少年,可惜,满眼见得只是群喝的稀里哗啦的酒鬼。
“来来来……再喝一杯……”
“对对对,我们一醉方休……”
……
作为一直要强努力,在学业事业上足足拼搏了整整22年的老少女来说,这样的场景,真是不忍直视。
“朽木不可雕也。”白晓宇摇了摇头,一脸的不屑一顾。
“诶,你这个女人,说什么呢?”旁边喝醉的男人耳朵倒是不错,听着白晓宇的讥讽,很是不爽。
“女人怎么了?我说你,还有你,你,你,都是朽木。”白晓宇狠狠地瞪着那个站起来比她高了一头的男人。
“我们读书不容易,所以落榜了都不敢回家,只能寄希望于来年,夫人何必苦苦相逼。”院子的角落里传来个幽幽的声音,听起来很舒服,白晓宇回过头,果然,是个翩翩少年,眉目清秀,举着酒杯,一脸的洒脱,这样的汉子,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读书这么辛苦都没有希望的话,不如回家种地,能养活家里人才是真本事,谁在乎你会写多少诗,能对多少对联?”白晓宇看着这些人,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这些男人,因为一分面子,就在这里颓废的浪费着自己的生命,却丝毫不去考虑那些在家乡的双亲和妻子,他们过得好不好,明明没有机会,却痛苦的维持着希望,这样的面子,到底是为了什么?
“你这个女人,没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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