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想离开这里不为别的,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修炼,尽快参悟出第二张字画的奥秘。但修行讲求财、地、法、侣,他这每天还要为生计着忙,却哪有更多闲暇去修炼?原来没有功法可练倒也罢了,如今可不同了。
因此,他打算去省城变卖掉自己这双皮靴,有了些银两在身,修炼起来也会踏实许多。至于那黑色项坠,再怎么贫困潦倒,凌霄也不曾想过典当出去。
自己的名字就是靠它才想起来的,那可是自己的吉祥之物。
崎岖的山路对于凌霄而言,跟平坦的官道没什么区别,刚过晌午时分他便已到了山间。山麓间的积雪在烈日下悄悄融化,一汪汪雪水沿着石崖缓缓流入谷底,不过春寒料峭,阵阵山风却仍带几丝阴凉。
抽出斧头,紧了紧腰带,凌霄准备开始狂劈海砍一通了。
凌霄砍柴不同于其他的樵夫,他是看准了一棵树后蹭蹭蹭就爬了上去,而后找胳膊腿粗细的枝桠猛砍他十几枝,再跳下来修理一番,一担柴也便够了。
如同山猿般敏捷地上了一棵枯松,凌霄找了找合适的着力点,看准眼前那根腿肚般粗细的枝桠,铆了铆劲,抡起斧头就是一下子!
哎呦!砰!刷!
这声音倒不是同时发出的,平时凌霄砍断这么粗的树杈怎么也要个六七斧头,哪知道这次一下就砍断了!而且余力不止,凌霄被那力道扯拽得立刻失去平衡,一头从树上掉下来!
还好他原来练过几手功夫,半空中一拧身,让后背拍在了沙石地上,避免了狗啃屎的不雅之态。刚要起身,却见那断枝正穿过同根们的缝隙从半空落下,仿佛带着戏谑的笑意,刷的一下把凌霄捂在了下面。
用斧柄撑着那松枝,凌霄突然笑了:嘿嘿,看来我这力气比原来大了许多,定是那无名功法的缘故。
嗨!
想到这儿,凌霄断喝一声,单手发力,压在斧柄上的松枝少说也有百十来斤,却被他这一下搪出了七八米远,噗的一声拍落在地,激起一蓬沙尘!
“这柴倒是好砍了!”凌霄非但没因方才的狼狈而沮丧,反而精神大振,似乎那第三张字画化作飞灰的阴霾也因此而散了去。
再次上了那枯松,凌霄骑翅咔嚓便砍下了十余根粗枝,看着平整的切口,凌霄还有些难以置信地摸了摸。
“就力道来看,我也能达到武师之境了!我这天罡十二斧阳刚霸道,可是不到先天之境,却难以发挥出真正威力,嗯?这是什么?”
凌霄刚要跳下松树,却见眼前的枝桠上,正挂着两根尺许长的金色丝线,在暖阳之下闪着幽幽的金光。
云蚕金丝?凌霄心中一动,又一道记忆的屏障被瞬间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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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7章【梁翁赋】】………
看到那丝线,凌霄心里一动,他断定这是自己衣服里的。看了看自己的衣衫,果然,这丝线就是自己从树上掉下去的时候,被树杈扯破衣衫时留下的。锦衣布料被扯破了,这丝线却没有断。
这云蚕金丝线,是华夏国特有的产物。云蚕不同于普通的蚕,普通蚕多以桑叶饲养,而华夏云蚕吃的却是牡丹和月季的花瓣,如果大批量养殖,就不是一般蚕农所能做到的了。
不过这种云蚕,吐出的却是天然的金色丝线,不但质地坚韧柔滑,更是带着淡淡的清香,绝对是豪门显贵才能拥有的东西。可以说这云蚕金丝,跟南海黑鲨皮是一样名贵的。
不过这云蚕金丝线与南海黑鲨皮却又有不同之处,南海黑鲨皮可以随意买卖,只要你出得起那价钱,就可以拥有。可是这云蚕金丝线呈明黄色,却只是皇族服饰的专利,在华夏天朝是绝对的非卖品。即便你家财万贯,也是买不到的,除了皇族,只有那些得到皇帝陛下赏赐的高官大吏,才可能拥有这东西。
回想起这些,凌霄不由自主的激动起来!虽然仅是微小的发现,但对他来说太重要了!以前,他从未发现过自己的长衫中还有云蚕金丝这等物事,如今他却可以非常肯定的得出结论。
“我果然不是大隆朝人,看来我不是天朝皇族,也是一品大员或者封疆大吏之后,那我家族的变故便非同小可……”
一时间也难以参透其中关键,凌霄索性也就不再去想,收好那两根云蚕金丝线,干脆跳下松树修理好那些粗枝,然后以枯藤做绳子、以粗枝做扁担,一路挑着往梁翁家而去。这担柴却足以抵得上平日里的两担那么多了。
此时尚未到农忙时节,即使是大白天,山脚小路也颇为幽静,但凌霄的心却并不宁静。他不由自主地便琢磨着自己的身世,揣摩着自身的处境。家族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一无所知,或许自己的记忆全失,并且莫名其妙的到了大隆国,是家族为了保全自己才这么做的。
倘若我失忆是人为造成的,那施法者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怕自己只身犯险、以卵击石?嗯,倒是有这个可能!要明了真相,还是要等到了华夏天朝再说了。即便是龙潭虎**,我凌霄何惧?不查明真相,我誓不罢休!
这根云蚕金丝,就如同牵引记忆的桥梁,让凌霄顺藤摸瓜般的推敲着。对于凌霄而言,这次砍柴的收获可谓巨大。
把柴放到了梁翁的茅屋前,凌霄进屋便去掀锅盖,一团热气飘然而起,锅里面果然还有热乎乎的红薯。几日来跟梁翁倒是熟识,凌霄也不客气,拿起一块便吃了起来,而后撩起门帘,却见那该死的老糊涂正站在案桌旁写字呢。
凌霄对书法的兴趣那是不用说了,当下也不答话,便站在案桌旁凝神观看。梁翁似乎很是配合凌霄,当凌霄把那块红薯吃完,他也写完了。
“焚尽铅华炼真身,天心本就不由人。荒度半百烦忧事,刃道无情斩魔神。”凌霄喃喃地念着,他怎么都不相信梁翁能写出这种诗来。尤其是‘焚尽铅华炼真身,刃道无情斩魔神’这等充满豪情霸气的句子。
再细看纸上墨迹,凌霄觉得这落地秀才的字倒也不错,书卷气十足不说,用笔也是颇为老道酣畅,不过限于资质,却是不如自己写得好,也只是写起来落个娴熟而已,更不要说跟那三张字画相比了。于是他好奇地问道,“前辈,这首诗是您老做的?”
“你要不要写一首?”梁翁一抬眼皮,也不回答,一双还挂着眼屎的浑浊老眼斜睨着凌霄,口中发出苍老而缓慢的声音,“老朽见你挺喜欢字画,想必也读过几年书,嗯,书,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
“呵呵,您老说的没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难得您这么有雅致,学生便即兴涂鸦一首《梁翁赋》。”
说罢,凌霄接过梁翁手中的笔,又抽了一张纸平铺在毛毡之上,信手挥笔。这些天来他一直以枯枝练字,今日毛笔在手,宣纸在侧,却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和强烈的书写**。
但见他在那张纸上写道:风华散尽倚茅屋,亘古一人对红烛。若论此翁荒唐处,焚书烧画煮红薯。
“嘿嘿,先生,您老看我这诗作得如何?凌霄偏过头,带着戏谑的微笑。
别看凌霄年纪不大,端的写得一手好字,虽说是一首颇具调侃意味的小诗,却是写得浑然遒劲、气势磅礴,此刻墨迹未干,更显墨质润泽酣畅饱满,倘若抛开诗文不论,单单是这手字,足以高中状元了。通过这字的气质来看,也能看出凌霄不是那种读死书、死读书的人。
但那梁翁却并未表态,不知是书道浅薄难以品评,还是把注意力全放在了诗文本身。
“咳咳……你这小厮忒也无礼!笑话老朽打了一辈子光棍不说,还提什么焚书烧画?那书画读过看过还有何用?只是惹些灰尘罢了,老朽不求汗牛充栋,但求心中有书。”
“哦?您老这番辩驳倒也不俗,”凌霄笑道,“只是……您这也算心中有书?”
“读书者通达事理,却又不可为俗理所束,殊不知书中一念便也是心中一魔?念有多重,魔有多高。”
凌霄悚然一惊!他怎么也没料到这糊涂透顶的老头儿竟然论出这番道理!难不成那焚尽铅华炼真身……刃道无情斩魔神,还真是出自他的心中?”
凌霄正字疑惑,却听梁翁续道:“嗯,魔,情之魔人、无形无声,断送睡魔离几席,增添清气入肌肤。你这小厮便是没了媳妇而着了魔。”
凌霄莞尔一笑,心道,刚听到几句高远之言,这老糊涂却又开始胡说八道了,不过此刻他也乐得和老头儿闲扯一番:“先生,没有媳妇不是坏事,预愁嫁娶真成患,细念因缘尽是魔,您老人家这一辈子都不曾娶妻,实在是高瞻远瞩、大贤之志啊!”
凌霄说完,微笑等待着梁翁的下文,哪知那老糊涂突然打了个哈欠,挤了挤昏花的老眼,而后扭过身便上了床铺。他的眼睛虽然闭着,嘴里却叨叨咕咕的不知在说些什么,而后吧唧了两下嘴,就此没了声息。
凌霄少年心性,见梁翁又要埋头大睡,顿感无趣,便扯过被子给梁翁盖好,而后又揣了两块红薯,回到了破庙之中。翻弄一番,见那字画还在,凌霄放下心来。
他本打算给梁翁多砍几担柴之后,便前往华夏国探寻家世之谜,但转念一想,贸然前去倒不如先在这清幽之地好生修炼一番,等把第二幅字画参透再说。左右无事,凌霄便盘膝修炼起来,他当前最需要的就是尽快提升实力。
一丝丝天地灵力带着微弱的能量波动,纷纷向破庙聚拢而来,进入凌霄的体内。融合了字画中的神念后,凌霄的神魂强大,精神念力也水涨船高,因此吸纳灵力的速度,自然不是一般初修者所能比拟的。
淡淡的青光环绕着他的周身缓缓流转,将少年那张脸衬托得古朴且祥和,倒是有几分得道高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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