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在他手中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不出一会儿了解了自己处境后,又愤怒了起来,用力拍打着翅膀,抗议地叫他松手。
路过摸了摸它,让它顺顺毛,道:“你若不下来,我就真往上跳了。放心,这树也不怎么高,顶多摔断腿而已。而且是我自己要跳的,摔断腿我也不会怪你的。”
他当然不会说,底下站着丁典,摔不了他。
鹦鹉的气焰矮了下来,停止了扇翅膀,一双因愤怒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也暗淡了下来。
“这是在做什么?”丁典窜上树来,非常好奇地望着路过和他手里的鹦鹉。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疯了,居然感觉到刚才鹦鹉飞下来是要救路过,结果却被他抓住了。
路过笑着松了手,道:“没什么,它在生气。”
鹦鹉扑腾又飞走了,歇在高处树枝。路过伸出手悬空。那鹦鹉瞪着他,似乎昂首骄傲地坚决不理他。僵持半晌,路过轻叹一口气,要把手收回来,鹦鹉却腾地一下又飞了下来,落在他手上,却还是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模样。
丁典瞪着这一人一鸟,叹为观止,问道:“路兄弟,这鹦鹉你养了多少年?”
路过回想了一下,当初在乾隆的皇宫,这鹦鹉似乎是出生没多久连飞都不大会飞,就掉了他身上,然后从此认定了他是主子,一直跟着。本来他对只哑巴的鹦鹉没兴趣,都是程灵素在照顾,结果后来慢慢相处中,发现这只鹦鹉居然能听得懂人话,还会有类似人的情感表达,甚至在他危难时刻居然能想到找人来救命。他觉得新奇,就一直带在身边。
没想到,这次他换坐标后,这只鹦鹉居然也跟着换了过来,他心里对它自是不一样了。若说以前待它不过是一只聪明的宠物,在这里这的几日相处,却是已经当它当作同伴了。
谁叫这同伴还有着能出奇招的妙用?就只可惜,跟他似乎有些道不同。哎,他不过就是利用它,让它察觉他们在凌府中遇到了凶险,于是跑去朝水岱等人报讯,示意他们在凌府遇险,骗了他们进凌府来,好让外头守着凌府围墙的人撤去罢了。
怎么它居然还跟他气了这么久?
路过漫不经心地答道:“有些年了。养得都要骑到我这个主人头上来了。”他摸了摸鹦鹉头颈处的小绿毛,道:“好啦,气也气了这么久。这些天你上哪儿去了?”
鹦鹉当然没办法回答他的话,脚底下却忽然传来一个小女孩的娇嗓:“神仙叔叔!”
路过吓了一吓,差点就要摔下去。怎么水笙会在这里?
底下站着的正是水笙。她昂头看着他们在路上,也轻轻跃起。她步履轻盈,轻功居然比路过还好一些。路过心中那一丝得意,顿时烟消云散了。
“别上来了,我们正要下去。”他制止了水笙,同丁典一起跳回原处,仍旧对着凌霜华的阁楼。水笙正好跃到这高度,过来与他同坐在一根粗大的树枝上。
“神仙叔叔,我就知道你没事!那个凌大人哪有本事擒得住你?”水笙笑眯眯地说着,崇拜无比,道:“你怎么这么天都不来找我们?要不是小鹦鹉,我说不定现在还在睡觉,见不到神仙叔叔啦!”
路过扫了一眼歇在肩头的鹦鹉,心中暗骂,原来是它出卖了他。没想到他担心丁典会被发现,结果先暴露的居然是自己。这下被水笙知道了,还真是有些难办。
第五十六章 深明大义的凌霜华
丁典道:“凌小姐怀疑凌退思关押了我们,想偷偷救我们,结果被凌退思发现了。父女俩吵了一架。”
宝藏之事传得沸沸扬扬,凌霜华居于闺中也听到了些。丁典与路过在自己家里失踪,父亲又的确是在找大宝藏,这让她如何不怀疑自己父亲?偏偏凌退思一口否认,就算与整个江湖为敌也不放人。父亲身为朝廷命官,有官兵把守府邸,江湖人无可奈何,凌霜华心里过意不去,便想出自己偷偷把人先找出来的法子。白天府里人多,她没办法行动,因此才找了晚上,与丫鬟一起行动。她不懂武功,笨手笨脚地行动,结果可想而知了。
凌退思确实没有扣押住丁典与路过,莫名其妙地被整个江湖当成眼中钉,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如今连自己女儿都不相信了,这口气如何能咽下?一怒之下直接命人将她送回阁楼,禁足关了起来。
“你不救她?”路过听丁典说着,有些好奇。虽然丁典没出手,他很是欣慰,但也觉得不可思议。
丁典颓然道:“她身边一直有人,没机会出手。”
路过宽了宽心,又有些惭愧,真是有些对不起凌霜华跟着受此无妄之灾。
“丁兄弟,明日她看到那盆花,就会明白错怪了凌退思。你既然已经见到人了,我们就走吧。不然等明日她去向凌退思道谦,我们就走不了了。”
丁典道:“区区一个翰林我还不放在眼里。路兄弟,你若担心就先走吧。现在江湖上找的都是我丁典,你跟着我只会受牵累。《神照经》的练功之法我已跟你说了,你的悟性犹在我之上,就算没有我指导,也必然能成功。”
路过虽然处处利用着丁典,但是对这样一个君子之人,他也是真心当朋友对待,否则也不会任由他来给凌霜华送花暴露自己了。丁典说的他也有想过,但想归想,当丁典自己主动提出来时,他心里却是惭愧又感动。
想到丁典可能的结局,他忍不住提醒道:“丁兄弟,你与凌退思势成水火,凌退思不会放过你。凌小姐对你纵有情意,但她父亲不好惹,你若与她纠缠,将来会连命也丢了。就算这样,你还是要坚持下去?”
丁典叹了一口气,道:“路兄弟,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么多年我痴迷武学,又爱浪迹江湖,没有心思结亲,也从未对哪个姑娘起意过。但自从见到了凌小姐……我这一颗心就不是自己了,她若愿看我一眼,我就是死了也甘愿。”
路过沉默了。丁典都说了死也甘愿,他若非要为了救他性命而让他放弃凌霜华,是不是有点把自己的意图强加给人了?
哎,自由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两者皆可抛。
丁典的价值观与他不同啊。
“既然如此,兄弟一场,你既然放不下凌小姐,我路过虽然怕死,但也做不出来抛弃兄弟自己逃命的事。凌小姐是个好女孩,你……哎,我祝福你们吧。”
丁典背负着“连城诀”的秘密,顶多就是再被凌退思用计关起来。以前丁典是一个人,只能认栽倒霉。现在有了他这个兄弟,他总是得帮上一帮的,就算报答丁典的“授业之恩”了。
天渐渐亮了,晨雾渐起,鸟雀儿叽叽喳喳地欢呼起来。
丁典一眨不眨地望着对面阁楼窗台上的花,看着它们一瓣一瓣舒展开来,开得安静秀气。
阁楼的窗户缓缓打开了,一张清丽绝俗的脸出现在花的后头。凌霜华看到花惊了一声,后面丫鬟立刻来问:“小姐,怎么了?”
凌霜华扑地把窗户又关上了,道:“没什么。有……有只鸟儿歇在这里,我一开窗,它就飞走了,吓我一跳。”
窗子里丫鬟笑了,窗户才又慢慢再次打开了来。凌霜华从窗户里在四周小路上看着、寻找着,却什么人也没看到,渐渐失望了起来。
丁典躲在茂密树后,盯着窗台里的倩影翘首盼望。路过看着他心急想现身却又不敢,知他也是顾虑了自己。有这顾虑就表示他还不至于见色忘义,这就够了。
他拍了拍丁典的肩膀,示意他想追妹子就得大胆点,干脆果断,这样畏首畏尾,太不像话了。
路过弹了弹歇在肩膀上的鹦鹉,道:“去!”
鹦鹉扑腾飞了出去,吸引住了凌霜华的视线。路过见她往这边看来,立刻大幅度地招着手,要引起她的注意。
凌霜华看了好一会儿才在树叶影里看到他们,惊讶地差点儿叫出声来,但她立刻用手捂住了嘴唇。想到自己前头四处寻人的模样都被看了去,她羞涩得又想要关上窗户,但立刻又想起了他们的处境。她也顾不得害羞,鼓起勇气连连摇头摆手,示意他们赶紧离开。
丁典看着她满是红晕的脸,头重脚轻浑不似在人间。又见她这么跟她们打招呼,更是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年。好在路过还保留着清晰意识,看凌霜华的态度,知她并没有因为他们陷害凌退思而责怪,反而还是站在他们这一边。
他稍微放下了心,感叹丁典的眼光果真是好。不像他,明知原著里的凌霜华是个纯洁善良的好女孩,他还是担忧她在发现他们陷害凌退思后,会不会把他们说出去。
凌霜华示意了半天,见他们还不走也有些急了,待看到那只鹦鹉飞到了窗台上,她认出来这是路过的鹦鹉。眉头一皱,顿时想到一个办法。她回到屋里,迅速写了几行字,折成小条系在了鹦鹉的爪子上。
这鹦鹉通晓人性,知道她是想把自己当信鸽,当下也不辱使命地飞了回来。凌霜华的动作丁典与路过在这边看得清楚,立刻解下了纸条。只见纸上写着:“秘诀之事,妾已听闻。得见两位安好,心甚安。武汉乃是非之地,速速离开为上。”
娟秀的字迹,全部表达的都是对二人的关心,半点没有责怪之意。看到这张字条,别说是丁典感动,路过都禁不住深深地望了凌霜华的窗口一眼。但无奈,佳人寄完字条后,就已经消失在了窗台后头,只留下了一盆绿菊,淡淡地吐露着芬芳。
凌霜华能写这张字条,自然就不会把看到他二人的事去告诉凌退思。丁典放心之余,对凌霜华更是死心塌地。自此以后,每天都要到凌霜华的窗口探上一探。他每晚带盆花去,将前一天的花换回来,往往在窗外守上一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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