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予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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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予愿回-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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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星辰不方便说话,沉默了半天突然灵光一现想起件事,转告好友,“今天你在洗手间的时候赫方佐给你打了个电话,说他明天回美国了,你去送吗?”
  “不了。”她身体还很虚弱,再者,“我去的话不是相当于给他希望吗?既然不可能了,为什么还给他留念想。”
  冯星辰没见过那个美籍华人几面,还是站在陆重淮这边的,不知底里地说,“也是,到时候陆重淮知道了生气就不好了。”又歪头说,“怪不得这几天你看的资料都是高层简历,要大换血了?”
  卢伊人点点头,垂眼沉默。
  

  ☆、第十六章

  
  第二天没意外的赫方佐又打了个电话过来,卢伊人这回硬了心,看着手机边响铃边振动,脑袋里发出嗡嗡的声音。
  他们初识在一座大教堂外,身为华裔的赫方佐从小就被教了华语,两人交流起来没有任何问题,听着对方流利的母语,身在异国他乡的卢伊人倍感亲切,作为游客饶有兴趣地问当时做兼职导游的他,“真的有人在这座教堂里面结婚吗?”
  那时候的赫方佐比现在还热情,欢快地回答,“是有很多人在里面举行婚礼,和国内的庙不一样,不是有几个和尚收个香火钱。这座教堂既有观赏价值又有实用价值,我老早就想来看了。”说完还兴致勃勃地补充,“你们国外留学的女生最感动的事不就是在这样的教堂有男人说我爱你一辈子吗?”
  当年不知底里的傻小子恰好戳中卢伊人的痛处,她却不伤心,偏头笑着说:“不啊,我最感动的瞬间是看着同胞挂五星红旗国歌响起的时候。”
  天涯此时赫方佐也回忆着那些年。
  他不明白为什么卢伊人不可以爱他。都说人心是易变的,人是会被感动的,那卢伊人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大概那时候卢伊人给他的印象就很深刻了。所以当她第一次以中国人的身份站在主席台上发表学术演讲的时候他心里亦是无比澎湃。她像一颗燃着太阳光的星星,比月亮还亮几分。
  赫方佐那时候发誓要娶这个姑娘,他为她奔波忙碌,不觉得自己穷追不舍有什么羞耻,他没有香车宝马,但他可以为她做一切。那时候他学业水平一般,勉强在这所众所周知的世界名校拼死拼活弄个学位证,而她已经站在很高的位置,满身荣华。可以说熟识的每个人都在嘲笑他癞□□想吃天鹅肉,但他以她为终身梦想一直努力着,哪怕弱小也绝不放弃。
  终于有一次给了他英雄救美的机会,她昏倒,他抱她去救治,她醒来后就准许他加入了她的团队。那时候赫方佐都快感动懵了,就像偶像突然找自己当经纪人一样,是无比自豪的荣耀和温暖。只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他的贪欲不容许他在她身边成为她感情上的威胁……
  广播员甜美的登机提示环绕耳畔,拖着行李箱,看着手机屏幕,又看了眼前来送行的行人,目光渐渐变得黯淡而绝望。
  他早说过要是有一天他放弃,不是因为身家财当,不是因为他能力有限,甚至不会因为她心里、身边有着他人,而是因为她强烈的憎恶……她那天吼他的时候,他才终于肯放手。而这一刻,他再没了奢望。
  ……
  冯星辰咬着一柄牙刷探出头来,“伊人你怎么不接电话啊,响半天了。”
  卢伊人回过神还未来得及回话冯星辰就被浴室里的另一个人拽回去了,留她在原地摸了摸捧着的脸。
  自动挂断后没多久手机就锁屏了她更惦记的是陆重淮几天都没给她打过电话。她越来越摸不准陆重淮的脾气了。也对,她连自己的想法都无法控制,怎么解决身不由己以外的事情。她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
  卢伊人不在这几天就好像群龙无首,再加上没赫方佐帮着控场子,公司里乌七八糟问题都涌现了出来。卢伊人才养了一个星期就强撑病体回了公司,正寻思着高层怎么变,看着这浑浑噩噩的状态把所有干事都叫了办公室劈头盖脸训了一顿,气得胃又疼起来。
  公司创立初期没多少人,所谓的元老不过是几个年轻的小伙子,卢伊人虽然是女人,但和老搭档交情甚好,秉持着背叛过的人永不录用、老朋友永不怀疑的原则,她不怎么担心人心不稳,下面有非议无可厚非,她哪能管得住所有人的嘴。
  赫方佐平时的行为作风在其他人眼里就是狗腿,看不惯他的人大有人在,段炼就是其中之一,这会儿特得瑟地奚落她,“跟你说那种不受待见的人别委以重任,现在你这空气都变新鲜了。”
  卢伊人不跟他贫,把决策书交给他,“以后你接手他的工作,这是我几天整理出来的人员调动。”
  段炼没接,漫不经心地说:“别啊,我和他合不来是人尽皆知的事,你现在让我上位,别人指不定怎么说呢。”
  这话里讽刺的意味明显,卢伊人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也反对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她好像总为一些人伤害更重要的人。她没收回手,再次真诚又坦然地说:“拜托了。”
  像她这样低声下气求人还真的罕见,段炼跟她玩这么多年都没见到过几次,他斜眼睨着,动摇了,默默把要说的话咽回肚子里,也没说答应不答应,就说:“下星期有个酒会,我缺个女伴。”
  ……
  段炼给卢伊人预约了工作室的设计师,清场之后量体裁衣设计了一套礼服,珠宝都是手工镶嵌上去的,鲜红的主色调像血染的。为了显胸露背用的布料很少,却使用的是进口的生热布料,缀上细腻柔软的羽绒像朵妖艳的红莲。
  宴会那天卢伊人一身顶尖设计师量体打造的锦衣华服,是那些橱柜里的展品不能比的,烈焰红唇闪亮登场,几乎吸引了会场内所有人的目光。
  卢伊人和他走到没人的地方掐了一把他腰上的肉,奈何他穿太厚没点反应只是看向了她,“你没告诉我这是明达太子爷的洗尘宴啊?”
  这样一来陆重淮不也得在吗?
  段炼环着她无所谓道,“等一个人来过了,你就随便找个地方坐着就行了。”
  卢伊人又不傻,心智清明着呢。镇静漂亮的脸上露出戏谑的神色,唇角勾起一个玩味的弧度,“你这是拿我当枪使吧?哪家姑娘又看上你了。怎么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在卢伊人的印象里这厮就是个雅痞,声色场里风流惯了。要说万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也不大可能,倒没想到哪个倒霉姑娘芳心暗许,还是个大家千金。
  段炼不悦地白了她一眼,“你这是求人的态度吗?”
  卢伊人笑笑,退散了。
  这种酒会来的有年轻人,却没排除些老奸巨猾的狐狸。说话总是字里行间暗示着什么,明明恨她入骨还违心恭维着,更可笑的是她俩分明不是一对却被牵线搭桥说得过分,听着那些虚与委蛇的奉承话卢伊人心里不舒服,趁乱偷偷把杯里的酒都倒掉了。
  没一会儿真来了个亭亭玉立的姑娘,披着纤尘不染的白色披肩,几不可见地拢了拢,莲步轻移朝这边走来,分外楚楚可怜的样子。
  卢伊人看着那目光都不忍,无奈还要当这挡箭牌,哀怨地看了身边的人,把话语权都扔给他了。
  女孩瘦弱却极力把背挺直,想和他打个招呼,没想到手一晃杯子里的酒洒出来,打湿了前襟,又急又无措,一汪泪水含在眼里夺眶欲出。再看看旁边的人,喉结都动了好几次了还不肯让步。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姻,卢伊人觉得自己倒了血霉才撞上这种事。怕阻人姻缘被马踢,她掏出手帕塞进那姑娘手里,回去段炼说:“我来也来了,时间留给你们,你看着聊吧。”
  “卢伊人!”段炼中气十足地一吼,又想把人拉回来。
  可惜她早料到,机灵的躲开,朝他挥挥手,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卢伊人穿这身衣服有点冷,会场里都是精于算计的商人,也少不了风骚浪荡的公子哥,没人陪在身边她不敢瞎逛,在人群中找着陆重淮的身影。正晃悠着,就被人猛力拽到了墙角,她吓了一跳,心跳猛地加速,都快蹦到嗓子眼了。
  看见掳她的人熟悉的面孔,她忽然松了口气,拍着胸口,笑了声说:“你可真适合演惊悚片啊。”
  陆重淮气结,头顶都快冒烟了,合上眼冷静了一下,才重新顺了口气质问她,“电话里我怎么跟你说的你又是怎么答应的,胃还没好全还喝酒?”
  卢伊人顺势抱住了他的腰,“我发誓今天晚上滴酒没沾,只是和人交换了条件才来凑个人数的。”
  陆重淮凑近闻闻她身上的味道以确认她话里的真实性,抬眼看到她波光粼粼的眼睛和诱人的唇齿,重重吻了上去,带了点惩罚的味道,“聚会完了跟我回去。我想了两星期,你说的那些条件都不成立。你做不完的我来帮忙,你用不着再求任何人。
  “You are a king,you are my queen。”
  

  ☆、第十七章

  
  I'm a king;not a queen。这是卢伊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想当年陆重淮一知半解地笑话她:king是男人,queen除了王后还有女王的意思,别为了押韵犯常识错误。
  那时候卢伊人和他论述男人的好,看样子着实为投错胎惋惜。如今那些日子没了季节,也没了阴雨天,只是他依稀记得当年说的话:你要是男人我怎么办?之后又自顾自补充:那我喜欢的或许就是男人了。
  年少儿戏,到今天三分假七分真倒成了事实。当男人有什么好?他到现在还没想清。
  晚风料峭,这个时间正是最冷的时候,抱着他身上就没那么冷了,她眷恋地流连着,抬眼看着他盈盈笑着问,“那我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陆重淮没说话,把外套脱下来罩在她肩头,撩出她被压着的头发,“和谁来的?”看着她露这么多他恨不得把看到的人眼睛都挖出来,能这么轻描淡写说话都是他忍了再忍的。
  “段炼。他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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