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莫开始打量严珏,是有那么点熟悉。严珏大部分时间都在校队打球,而莫莫虽然和女生也要好,但是从来都不参加女生之间的小八卦。所以两人在同一个班呼吸同一片空气,也仅限于上课时间。 不过对于那个突兀的身影,她大概还是有点印象的。姚莫莫立刻对自己的交际能力产生怀疑,和人家做了快一年的同学了,居然连人家名字都不知道。
姚莫莫说:“我叫姚莫莫”。正好陷入严珏那双闪烁迷离如星星般的眼眸。
严珏立刻挣开,只悠悠吐出两字:“严~珏~”。
……
姚莫莫不知道其他女生是怎么想的,但她最初被严珏吸引着实是因为他那双好看的眼睛,太过英气逼人。都说深邃的眼睛,背后藏的是鲜为人知的故事,让人看不透。或许又因为严珏那时候太过白纸,深邃的眼睛里流出的是一片澄明。在姚莫莫心里却是另有一番别致。
凉风习习,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像泡沫一样从头顶快速闪过。
车里一片沉寂~~
“对不起。”严珏说的很轻,落在姚莫莫心上的时候只有沉重。“对不起”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可奈何的三个字。可除了说对不起,他还能说什么。没有任何作用的三个字,起不到任何效果,也挽回不了什么。只是让说的人心灵上得到稍许的慰藉。
车停了,要走的人终究是留不住的。
狭窄的楼道里,灯泡忽明忽暗。姚莫莫甩开被严珏搀扶的手,用手掌在他和自己之间劈出一条银河,捂着发烫的脸蛋,眼泪不自觉流下,嘴角却含着笑,“我有男朋友了。所以,严珏,这条线不要再跨越了。我想你也不希望我们之间再纠缠不清吧”还是站在台阶上,还是道别,还是这样居高临下的姿势,“就让我们继续……笑着说再见吧。”
他顿了顿,手握成拳,然后又松开,手指关节开始泛白:“那……好吧,我祝你幸福。”
他走了。
不管什么时候,地球永远不停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样喧嚣的城市,在第一缕晨曦出现的时候,终究还是要归于平静的。
姚莫莫就这样站在窗前,看着太阳终于冲破天边的最后一道防线,柏油路上的车和行人从屈指可数到熙熙攘攘。
一切都会过去的,不是么?生活不管多么不尽人意,还是要继续苟延残喘。
是啊!谁说不是呢!
失去的已经失去了。有句话说得好,何必拿着别人犯的错,来惩罚自己。
“加油,姚莫莫。”姚莫莫在心里呼喊着,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嘴角用力扯出笑容,太过用力,以至于连她自己都觉得虚伪。
“呱呱呱”桌上的闹钟陈旧得只能发出微弱的嘶吼声。这个闹钟还是高三那会儿严珏送给姚莫莫的:
“这个闹钟就像我在你身边一样,我每天都喊你起床,这样你就不会再迟到了吧。”
严珏空灵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荡,可惜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姚莫莫摁下床头柜上的闹钟,随手把它放进抽屉里。既然决定挥别过去,展望未来。又何必再睹物思人?
只是看不见就真的能够忘记么?
姚莫莫早已经适应如此千篇一律的都市生活,工作,吃饭,睡觉,仅此而已。有时一个人在汇源大厦附近闲逛,不经意间透过商店玻璃橱窗看见与自己对视的女人。她也已经二十四岁了。没有了十七岁少女的天真,也不再爱笑爱闹。当初明媚阳光的少女终究还是败给光阴了吧。
两个身影渐渐闯入她的视线,一位优雅的女士举起手中的白t shirt动作娴熟的在她对面那个英气笔挺的男子身上,比了比。然后点点头示意一旁的柜员。但是她可不可以假装不认识,或者是看不见。她想逃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或者说是他们正好从商店出来,也许已经看见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 曾经自己练笔写过几万字。我的文希望大家能一起来评论下,我可以好好改。哈哈。希望不会扑街。
☆、时隔五年(2)
第二章(1)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
再次相遇,
她应不应该上前去打招呼,假装平静大方的对他们说“嗨,你们也在这啊”。还是说立马调头,就当做没看见。
她纠结着没有迈出步子,也许她真的只是想要看看……
此时门开了,严珏突然从里面走出来。姚莫莫猛的一抬头正好撞到门上,“呜呜,哪个杀千……”
话还没说完。
“莫莫?”好怀念严珏干净而清脆的声音。要是在以前,他肯定会板着脸,一边帮她抚头,一边用眼睛假装责怪她,就好像在说,“姚莫莫,你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咋咋忽忽的”
事实上严珏不太爱说话,也不笑。总会给人一种冷酷无情的错觉。有一次,晚自习,下了好大的一场雨。只三三两两来了几人。莫莫本来就心浮气躁,没有学习氛围,更没法子安静下来。闷得慌了,便想找法子解闷。
最后把嘲弄对象锁定在后桌的严珏身上。那时候刚换的位置,两人并不太熟。只是知道一个叫严珏,一个叫姚莫莫。一个冰冷如水,一个热情似火。
“严珏,严珏”
“严珏,严珏”
严珏戴着耳机,趴在桌子上。
姚莫莫见严珏没理睬,便无聊的支着脑袋。
当严珏醒来的时候,先是一愣。然后又低头开始解手中的方程式。
“严珏,严珏。你为什么从来不说话。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
“难道你是口吃,不能说太多话,否则会露馅?我看小说里的主角们都会有些小毛病,然后历经千难万险,最终才修成正果,你也别太在意了。”
不得不佩服姚莫莫的想象力。她的这个大胆猜测终于在不久后的一次语文课上被打破了。严珏能行云流水的把《离骚》背一遍。其实估计倒背也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这个问题,在严珏和姚莫莫好上之后,终于有了答案。
说是小时候学声乐,邻居家的一个小女孩天天来捧场,有时还拉帮结派。彼时的严珏还年幼,以至于太过害羞,受了惊吓,便不太爱在人前说话。
久而久之就成了一种习惯。 由此可见,习惯真是种可怕的东西。
…………
商店里的那个优雅的女士,迈步向她走来,“原来你就是莫莫啊,仿佛和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想象中的样子?她们认识么?
“哦,是么?”
“嗯,常听严珏提起你。”
他经常提起她么?还是这只是客套话?
“你身体不好,早点回去吧”严珏如大提琴般关怀的声音。他还从来没这么温柔的对她说过这样的话。莫莫的心里一丝抽痛。
“莫莫,我们先走了。有缘再见。”女人说,然后两人相携而去,没入下班的人流里。
回到公寓里,天已经黑了。客厅里嘈杂的电视声里还不时混着苏芮跺脚的声音。苏芮看到莫莫就紧紧的拽着她,活像个护犊的母鸡,“你丫死哪去了,手机都不晓得要接的哦”
“没电了。”
“你丫不回来,老娘我差点就要报告警察叔叔咯。”
莫莫仍然魂不守舍,“我刚刚碰到严珏和他的……他的女朋友。”姚莫莫几乎是哽咽的说出口,那个曾经属于她的头衔。
“哦!”苏芮刚刚还暴跳如雷的口气,变得缓和起来。她知道严珏是莫莫的死穴。当姚莫莫遇到严珏到底是幸还是不幸,没有人知道。或许这个问题并不像数学的几何题,它本身就没有答案,毕竟他们也曾经有过一段很美好的时光。
苏芮好像突然想起什么,把手中的电话递给莫莫,“快给阿姨打电话报平安,刚刚阿姨没打通你的电话,就找我来了。”
莫莫拨通电话。
“喂,”妇人温和的嗓音穿过大洋彼岸,
“莫莫,跑去哪了,急死妈了”。
“妈,我没事。出去走走。”
“莫莫啊,”妇人语重心长,“最近还好吗。”
“妈,我挺好的。您和我爸……”
“咳……咳……咳……”,爸爸沧桑而醇厚的声音从彼端传来。
“我爸生病了?”
电话那头,妇人楞了一会。带着淡淡的鼻音,欲言又止 “别担心。就……就是小感冒。”
第二章(2)
姚莫莫的双亲在几年前高考后的那个月向她正式宣布打算举家移民澳洲,并且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取得签证,为了不影响女儿高考才没告诉她。
不过,姚莫莫哪里肯去?好不容易过了早恋的年纪,终于可以在a大和严珏双宿□□,她怎么会轻易放弃。父母哪里拗得过她,甚至考虑是否要在她的饮食里下点药,打包带走,只怕过海关的时候,会被当成杀人越货的罪犯给逮捕起来。莫莫的双亲还是十分通情达理的,当然前提是姚莫莫绝食抗议了。
不过现在看来,她的任性并没有得到上帝的首肯,以至于她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但至少上帝没有忽视她的存在,因为苏芮出现了。
此刻苏芮正在阳台上,以一种非常娇羞的姿态向电话那头她新结交的'朋友'撒娇。这个'朋友'不能算是男朋友,充其量只是苏芮现阶段的暧昧对象,说是友谊其实也解释的通的。
根据某条爱情定律证明每一段真挚的感情几乎都是从暧昧开始的,但是这条定律能在苏芮身上得以验证的几率几近渺茫。暧昧的定义就是友达以上,恋人未满。本质在于诱惑,比的是谁更耐得住寂寞。游戏规则就是谁先挑明,谁就被判出局。
这方面苏芮是个高手。但是看起来花心的人,往往最痴情。在许多年前,姚莫莫刚好见证了她短暂的爱情。
对于女孩,初恋大概是最难忘的吧。最单纯,最美好。且对以后的爱情观具有颠覆性影响。而苏芮的初恋就是白枫这么个帅气多金,命犯桃花,而且还心猿意马的主。命犯桃花不是他的错,那心猿意马的罪名,他是怎么也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