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金倒退着走,最后退成了逃,步子把脚下的金线菊踩得粉碎。“央金不要闹了,成亲吧,好不好,央金。”
“丹巴,对不起,我得走了。原谅我,我会从拉萨一直跪拜到那曲,整整十二公里我为你祈福,只要你别再找我。”
丹巴不再说话了,他跨上他的黑色骏马。马刺狠踢马肚子,那马一声惨嚎几乎是飞了起来。央金走上公路,扬手搭到顺风车,爬上去,坐稳了。从此以后,他们天各一方,不再是那对有姻亲协议的女娃和男娃。央金是这么认为的,她在车上睡盹着了。
其实,这门亲事除了央金以外人人看好。男方家拥有方园30里的草场,成千上万匹牛羊;女方家做藏药生意,高原上,谁没吃过她家卖的虫草、藏红花?财富累叠财富,可以确保万世永昌。
毁婚这事如果非要怪谁,那只能怪读书。央金并没意中人,但她却是在爱着的。她爱慕的是书里一个个难以相见的形象:嵇康,李贺,海子,梵高,艾略特……央金觉得,那样的男子才是值得去追随的,他们清晰而生动,活在她的脑子里许多年。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T264,悲伤准时抵达(4)
此时,央金望着正在狼吞虎咽的汉族少年,忽然觉得他似曾相识。她没有惊动专心致志的丁枞,布鞋子轻轻踏在石板路上,离去了。如果可以,她想回到学校跟几个要好的女友讨论这种感觉,但更有可能的是,她坐在学校边上的大树旁一个人想着想着就想呆了。
他的模样,是综合了书里所有人物而淡出的一个剪影,他连吃东西都能吃出个平平仄仄平,怎么回事呢?他怎么可以这么奇异?此时,她想起丹巴,她对他那最后一抹淡淡的歉意也没了。她坚信她拒绝丹巴无比英明,无比正确。
而在和央金逃婚同年同月同日的一天,大学刚毕业、正在北京四处找工作的丁枞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开场白绝对无聊,却使他热血贲张:“猜猜我是谁?”
“裴韵娓?”
“哈哈,对啦!”
5
火车经过一个又一个站口,停下,再上路。而人生经过的站口也许只有一个。
丁枞考上大学那天,富商家里特意安排了一个小小的庆祝。当然,这个庆祝也仅仅是主人提供一些钱而已,他们并不出席。
那天晚上,丁枞喝了酒。当他从卫生间出来,看到月色极美,树影深绿惊动人的感情,少年的心鼓胀。一种原始的能量使他偷偷潜上二楼,来到韵娓的房门口。
“我喜欢你。”他说。韵娓有一刻的震呆,她的睡衣是极薄的淡蓝色真丝,胸部的轮廓隐隐透出。丁枞伸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肩膀。她没有拒绝的意思,甚至还有点迎合。但忽然间一个响亮的耳光甩在丁枞脸上,韵娓怒道:“你喜欢我?你以为你是谁!你是我们家,的,佣,人!”
第二天天没亮他就走了,他发誓再也不要回到广州来。
但是,他的思念却几乎每个晚上都来敲韵娓的门,接受一个贞烈而高贵的耳光。“你睡了吗?”“你还好吗?”“你为什么不能爱我?”“你是我的天使吗。”这样卑贱而清晰地思念着一个不可能的女孩,夜夜如此。他知道,在爱的世界里,他确实就是她的佣人。
再见面,广州已经大变样。很多旧路都找不到,只有满街的榕树还是那么沛润而浓绿。韵娓嫁了个比她爸爸更富有的男人,她脖子上的钻石几乎就可以买下他的余生。此时,韵娓开着宝马,慢慢驶进一间宾馆的地下停车场。“我们到这里干吗?”丁枞看着韵娓,有点尴尬地问。
“我给你看一样东西。”她刹车,没有看他。整个人陷在墨镜的阴影里,脂粉有点溶解,显得有点发乌。
在那间宾馆,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了当年的金项链。她把她满脖子的钻石摘下来,扔在洗手间水池上,换成那条金项链。然后,她开始脱自己的衣服。“丁枞,你不是喜欢我吗?现在,来吧。”
“韵娓,我不能,我……”他掀起被单将她盖住,他头皮发麻,大粒的汗珠自背脊滑下。
韵娓抱住自己哭了。然后,丁枞陪她喝光了宾馆柜子里陈列的全部的酒。她跟他讲起她的丈夫,那个富有的男人对待她的方式,“就像*。”她抹着眼泪,脸上的妆一塌糊涂,“起初他还会回家,后来,他不回家了,我连*都不如了。”
天快亮的时候,他的手指以极轻柔的力度抚过她的脖颈,后背,锁骨,他非常小心,生怕把这具光洁的身体勾出丝头似的。在这一刻,他感觉幸福,但幸福得这样酸楚,他想,他终归还是她的佣人。
金项链无声滑落在羊毛地毯,链头的小鱼坠子,凉凉地发光。
6
一列火车迎头遇见另一列火车是最危险的事。而人呢,当你抬头,迎面所见的另一个人,她会给你怎样的意外?
丁枞继续往北走,因为吃得够饱,傍晚的风丝毫没让他感觉气温在下降。夜来了,夜露打湿衣服,路已渐近荒凉。他不知道自己的方位,也没有任何目的,就这么闷头走下去。这一刻,什么事也休想打扰他,他用走的方式,把自己带进回忆的深渊。
那一刀他捅得够狠,刺进去后,又横着拧了一把。挨刀的人如果没有肝破裂也至少废了肾或胆。不知是谁发明有凹槽的刀子,血顺着那槽口喷出来,像宰牛。一个人怎么可以有那么多血?那人瞬间变成失水的红水母。
韵娓惊呆在血泊旁边。三秒钟后,她撕心裂肺地嚎叫起来:“你为什么杀了他?你凭什么……凭什么杀了他?”她抱起地上的人,把他的头重重按在自己的胸口上,泣不成声地说:“这是我丈夫!我只想报复他一下,我只想气气他!谁让你杀了他?你这个蠢猪……”她仿佛在念着话剧的台词,她身下,血铺开成为一张深紫的绒毯。
他迷惑地看着韵娓。他忽然发现这张美丽的脸孔其实已经在长斑、变暗、衰老,这张脸,怎么忽然变得有点丑恶?“对不起。”他不知道是说给她还是说给自己,“我会去自首。”
身后的救护车响起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正走向跟警察局相反的方向——火车站。火车开动时,他看着广州这座城市,这座即使在晴天也总显得雾阴阴的城市,总是很有故事,很有隐私,很有恩仇的样子。而此时,在这城里,他的故事,隐私,恩仇,在他食言逃亡的那一秒,已全部宣告结束。
他忽然发现他根本没有爱过韵娓。这种想法使他一边擦洗着自己衣服上的血点,一边感到难过,却也突然轻快了。他望着镜子问:“我终于,终于不再是一个佣人了?”
此刻,央金跳下她好不容易搭到的那辆东风蓝卡车,开始往回走。就这么走,用脚步,用诚意,用信仰……用爱情,她一步一叩首,替她所拒绝的男子祈福,让神原宥她的罪,并给她祝福。风掀起她那已经泛脏的袍子,她的脚步却洁净如新——要去找到他,找到那汉族少年,要对他说出她的一见钟情。
要说出他就是她寻找的故事,和故事中的人。
'终'
此时,丁枞和央金走在拉萨和那曲之间的那条公路上,深夜十一点,没人烟,风沙与沃草托起一颗朴素的月亮,远处的雪山也许在微微崩解。他们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如果除掉中间相距的那50公里的话,他们此时应该正四目相对,或者,一个被另一个紧紧地拥抱着。
静待格桑(1)
在西藏,有一种生长在海拔5000米以上的花,名叫格桑。它喜爱高原的阳光,也耐得住雪域的风寒。它美丽而不娇艳,柔弱但不失挺拔,我们也叫它幸福花。
A
大四那年,同学们都在为毕业实习做准备,只有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遍又一遍地听着那首被大街小巷传唱得由流行变成恶俗的《愿赌服输》。
乔光楠失踪了,同学们对他的离奇消失众说纷纭,我始终一声不吭地坐在家中等待,等他告诉我,同学们口中流传的只是道听途说,而他,是爱我的。
扎嘎第三次打电话来,我忍无可忍地对着话筒大喊:“你能不能让我静一下,听着,我讨厌任何人的关心。”电话那端马上没了声音,过了许久,扎嘎才慢慢地吐出一句:“我只是想让你来我们这里看看格桑花开。”
扎嘎是我大学同学,藏族人。第一天新生点名,老师问他:“同学,你姓扎?”扎嘎登时涨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全班同学哄堂大笑,我是笑得最凶的那个。
“扎嘎是姓,南星是名,在藏语里南星就是最闪亮的星星。”大一时,扎嘎坐在我身边,脸红扑扑地告诉我。
乔光楠终于打电话给我,这是自他离开三个月后的第一次联络,“小小,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怪我。”
乔光楠的声音如同一枚催泪弹,只消一个字便足以打垮我所有的坚强。我将泪噙在眼眶,拼命地忍住,连同哭声一起不准落下。
“”其实我很爱你,但更想留在北京,所以选择肖萍。”
我终于明白,恋爱如丝,绝情如刀,乔光楠之所以抽刀斩断这份牵绊,是相比肖萍的北京户口,他很清楚自己更需要什么。
“恭喜你可以留在北京了。”我轻轻吸了一下鼻子,将语气放得很平缓。
“我要结婚了。”他淡淡的语气像在转达别人的婚礼。
“是吗?祝你们幸福。”我终于忍不住把电话挂掉,双手掩面,失声痛哭。
三天后,我背上行囊没有告别任何人登上飞往拉萨的航班。
B
一下飞机,我便醉了。拉萨湛蓝的天空如水洗一般明得耀眼。热烈的阳光和阵阵秋风的交替让我不禁感慨,这是一片怎样的土地,居然可以同时拥有炽热和凛冽。
扎嘎早早守在机场出口处等我,身穿藏族服饰的他比学校里那个书生意气的男孩更多添了几分伟岸。
我笑着向扎嘎奔去,刚跑了两步,便看见扎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路到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