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在谢尔登中尉篷帐里出了那件可怕的事后,她便逃离了原引以为骄傲的骑兵队,跑入联邦军的一个步兵旅。那个旅的旅长正急需一匹战马,便出高价买下“雷电”,并欢迎她加入步兵。
随后她参加了一场又一场激烈残酷的战斗。打了多少次仗她已记不清。身边的同志和战友一个々倒下去,她却奇迹般地活下来。但这并不纯粹是幸运。她已是经验丰富的老兵,早已学会保命的首要技能——她已培养出一种天xìng,每次在敌人的密集火力面前都能抢占地面的最低点隐蔽住自己。同时,她还是个目光敏锐的神枪手。
她再不担心自己的男人伪装。军装从来不换;除了擦几把脸外,极少洗澡;作战前沿没有那么多正规要求,需要私自办点事也容易得多。由于她英勇善战,威信甚高,也没有人敢嘲笑她不长胡子。
曾经是温柔多情的年轻女子渐々变成了一驾几乎失去人xìng的作战机器——唯一目标就是维持生存和多々杀敌。
他们走着走着,一个战士开始左右摇晃起来,他停下脚步。
“我走不动了,”他说,“想坐在这儿休息一会儿……”他趔趄到一边,扑通一声倒在泥里仰面躺下睡着了——也可能是断了气。别人继续前进,连看都不看他一眼,又有两人倒在路边。
不知又走了多长时间,远处的一声炮响穿过朦胧的雨sè传到他们身边。所有人自然而然地止步聆听。有的说还听到了枪声。
“如果那里已经交火,”一个人说,“我就朝另外的方向走。”
“你是个什么东西?”另一人问,“可恶的逃兵!”
“你愿怎儿说就怎么说,我就这么干!呸,谁也别想指挥我,我自己管自己。我的耳朵再也听不进什么冒着枪林弹雨冲锋杀敌的口号,讨厌死了。”他说着把枪扔下,好像是强调他的决心。
大家震惊地沉默了一会儿,另一个人高声说道,“上帝呀!我支特他!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绞死我,但我再不打仗了!”
众人纷々表示赞成。步枪一个々落地。
“好啦,伙计们,”第二个说话的人讲,“你们要用上帝给你们的脑子好々想々。我们可以不上交火的战场。就呆在这儿或随便到别处去,但你们得把倒霉的枪捡起来,等到上校找到我们或我们找到上校,你们是想以逃兵被遣送回家,还是以英雄凯旋而归?”
当战士们很不情愿地伸手拣拾枪支时,乔琳离开他们,转脸怒视。
“你们这些吓得屁滚尿流的胆小鬼!”她啐他们道,“你们可能会像英雄似地活着回家,也可能活不到那个时候,真要能那样,有一件事我敢担保——一直到死你们的心也不会安宁,永远掩盖不住你们的真面目——军队的渣滓!”
说完这话,她转身朝着炮火的方向,大步而去。
雨和远处的炮火声都已停歇,但乔琳仍然朝前走。穿过死寂的屠场:尸横遍野,战车翻毁。她停下来看一匹仍然套在车上的马,它是在奋力将车拉出一个泥坑时中弹而死的;这畜生并没有倒下去,而是保持着死前的姿势僵立在那里:后腿蜷蹲,硬邦邦的前腿紧张地弯曲着,脖颈躬下,鼻子深々地插入泥土。她内心顿时为这无辜的动物涌起一股同情感,是那样深切,她对躺在四周的穿清一sè灰军装的死人都不曾有过这种侧隐之心。有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很显然联邦军在继续前进之前收过了尸。大概叛军正慌于逃命无力顾及此事,不然就是他们的殡葬队缺乏人手。
她发现侧前方闪出动静,便自动弯下身子,举起枪来。天哪,还有一个家伙没有被打死!那人没有瞅见她,正在高坡的另一面向前走,眼睛未朝这边看,只露着上半身。他的破烂不堪的灰军装是手工织染的土布料子,一看就知道他属于叛军中最穷的兵。
他们相距不到百米,她满可以轻松地抓住目标,一枪打烂他的脑袋,但她从不在人的背后开枪。
她躬下身子,与那人平行着迅速向前奔跑,跑到前面找到个合适的地方隐蔽起来。等那人走到最近处,她突然跳出来端着枪挡住他的去路,他惊恐不已。
“好啦,你这个可恶的叛贼——做死前祈祷吧!”
他仅眼睁々地瞅了她—小会儿,便疲乏地耸々肩膀,让步枪滑脱到地上。“你是先发制人。开枪好了。”
这时,她发现有个孩子正藏在这叛贼的身后。
“你带个孩子干什么?”
“这不关你的屁事。你到底开枪不开枪?”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不开枪打死这个必死无疑的人。“咱们还是公平一点。我也放下枪,然后咱们再同时去拣,谁动作迅速谁就得胜。”
“讨厌的北方佬,我根本不领你们的情!”
“你这个顽因不化的家伙!我不能像这样打死一个连反抗都不敢反抗的低级傻瓜!”
“既然那样,我就开路了。走,孩子……”他牵住孩子的手,迈步而去,走了几步又转过头朝她笑道:
“怎么回事,北方佬?你还想打死我吗?”
她已随后跟上,枪口仍然对着他!“我不打死你了,决定抓你一个活的。”
“是吗?你抓战俘可走错了方向,因为我已下定决心,只要你不打死我,我就要朝老家那边走了。”
他竟如此执拗,实令她怒不可当,她紧々跟上。但她知道若想打死他,刚才就应下手,现在已为时过晚,因为她已在近处看到了他长着一副善相。一双单纯的蓝眼睛里没有任何诡谲之情,一张长着散乱红发的迟钝农夫的脸膛也无一丝刁钻之sè。从他牵扯孩子的姿势就可看出,他这人还挺仁慈。
她也不知道究竟该拿他怎么办。
正文 第七部 奔向林肯大军 第五章(3)
他们在紧张的沉默中向前走着。她为了缓和一下气氦,便与跟在那叛军身边的男孩说起话来。
“你叫什么名字,小孩?”
“卡森?阿博特。”
“卡森,你父母在哪儿?”
“死了。”
“那你住在什么地方?”
卡森紧闭双唇,摇々脑袋。
“这孩子怎么回事?”她问那男人,“他只说这几句话吗?”
“我看,他说活要选对象。”
她瞅一眼躺在路边的一具々尸体,忿々地想:跟这两个人在一起还不如陪死人。绝大部分尸体身上的军装十分破烂,只能遮体—半,可以看到不少人的鞋底,上面全有大洞,有的干脆只剩下鞋帮。她轻蔑地说:
“你们叛军肯定穿不上好衣服。”
“我们杀猪猡时用不着穿好衣裳。”
“叛贼,你别嘴硬!我真希望马上遇到联邦军的巡罗队,把你们交给他们,让他们带你去该去的地方——战俘集中营。”
他好几分钟没有搭腔,然后说:“最好那只是你的希望,北方佬,我瞧见那边有当兵的来了。”
她眯眼向前细望:“我看不是联邦军的,”
他向她笑道:“不是的,是邦联军。把你的枪交给我——”
“休想!我得先跟这邦人打一仗。”
“北方佬!你他妈的是痴人说梦。你必须把枪交给我,好让我装出我抓了你的俘虏。不然的话——”
“不然就怎样?”
“不然你会被他们俘获,这孩子也会被他们从我身边带走,我会重新被他们赶回战场去的。立刻把你的枪给我,快!”
她神情麻木地把步枪交给他,觉得自己猛然成了天字第一号的蠢货,但她又想不出更好的办法,除非是打一场肯定要输的血战,或者束手就擒。
当他们走近那群叛军时,她看到他们还赶着一辆装死尸的马车。原来是个殡葬队。其中一人向他们的战友打招呼:
“哩!你一个人逮住个狗rì的北方佬战俘!你带他到哪儿去呀?”
“回我的部队。”
“那小家伙是谁?”
“见鬼,他是他们的一个新兵,北方的成年人都抓光了,连小孩也不放过,他们穷得连军服和枪都不发。”
殡葬队一阵哄笑。
他们继续向前跋涉。等叛军走远之后,原先属于乔琳的俘虏转过脸,把枪杵给她:“接着,还给你这倒霉的枪。”
她调帐地接过来,“没想到你真会还给我。”
“我们邦联军一向说话算话。”
~
一直走到下午,她还没有想出到底该怎样处置他。只管让地带路向前走,却一次也没碰上联邦军的部队。这时他们来到一片乡野,此处过去定是座很漂亮的农场,可现在已变成极其荒凉的不毛之地,她从未见过,也永远想象不到会有如此凄惨的景象:
几乎所有的小农舍,马厩和棚屋都被烧成了废墟。田地也被蹂躏得满目疮痍,地里的玉米穗和果树上的果实全被剥完抢光。征服者北军在疯狂、盲目的愤怒之中将有些果园的树统统砍倒,因为那里没有给胜利者留下半点可用之物。几头孤单的瘦马瘦骡在地里转来转去寻找可食的东西,但四周几乎已无一根青草剩下,树木低枝上残存的绿叶也被它们统统啃光了。一片yīn郁颓废的景象,充满饥饿和死寂。
那叛贼背着双手站下,眼睛里冒着冷酷的蓝光。向四下藐视。
“这是北军舍曼将军手下那帮杀人不眨眼的骑兵干的!”他终于大吼道,“他们是整个战争中最卑鄙无耻,最残无人道的部队。”
“是你们可恶的叛军开的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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