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哈德森先生,他是纽约的一个唱片发行商,有两个儿子在念中学,太太正怀着第三个孩子;这是吉米,叫、伙子刚从大学毕业,已经在一家证券公司做了三个月的经纪人;还有,那位是菲斯太太,曾经是个*野猫似的姑娘,可自从嫁给一个波士顿的律师之后就安分地做起了家庭主妇;噢,还有那边跟女孩子们逗乐的鲁,他是个演员,下个月有出新戏要打进百老汇……”
“嘿,等等,等等,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吗?”霍尔不解地扭头问艾美。
艾美眨眨眼答道:“天啊,你不记得他们了么?他们是当年你从匪徒枪口下救出的那四个人质呀。”,霍尔有些恍然,但他抑郁的神情并没有因为这个欢乐的场面而开朗起来。他低声道:“可是瑞查不在这里,我不能逃避自己的那份责任。”
“是的,瑞查永远不会在这里了,但这不能成为一个人失去自信和生活消极的理由。”艾美走过来,握着霍尔的手温和地说,“你看,不正是因为你当年果断地营救,他们才能活着,而且活得这么快乐,这么健康。如果对死者的怀念会给生者的心灵笼罩阴影的话,那么,66朵洛丝玛丽将失去它们真正的价值。”
霍尔没有说话,他扫视着喧哗嬉笑的人群,慢慢地,两行热泪滚出他的眼眶。艾美长长舒了口气,尽管身边的霍尔还穿着满是油渍的旧夹克,脸上也胡子拉碴的,但他的眼睛已经开始恢复神韵。忽然间,他想起了那些洛丝玛丽,六月的洛丝玛丽多美呀,但一切都会随季节淡去。
是啊,漂亮的洛丝玛丽,对死者最好的怀念就是笑对缤纷人生。
………【第二十二章 爱情飞不过江湖】………
外语班里,江纵是最先注意到那个女孩子的,腼腆,带一点儿羞涩。江纵想,羞涩的女孩子太少了,现在哪里还有女孩子会脸红呢那天下了雨,她站在屋檐下,好像要等雨停了。江纵把自己的爱丽舍稳稳地停在那里说,上车吧,于筱妍同学。
她自然又是红了脸。江纵就坏笑,一看就是没有恋爱过的女孩子,如果爱过几次的女孩子哪里还像她这样?雨来了就会站在路边说,嗨,帅哥,带我一程吧。他是见过好几个女同学都这样走的。
独独有她,站在屋檐下傻等,这傻等,又给他增加了几分好感。作为深圳本土男人,他不缺少女人,有房子有车子有事业,是为了到澳大利亚才来恶补英语的,不然,那里的公司怎么开下去上得车来,依旧是沉稳着,脸上含着羞,倒让江纵无端紧张起来。他打开车里的音响,放上一段二胡曲。他是喜欢二胡的,从小学过几年,大了也忘不掉。《二泉映月》响起时,她说,你也喜欢二胡吗?
原来她也拉过二胡的。终于有了话,他们一起说着二胡,说小时候拉琴受的苦,不知不觉她的家到了,与别人合租的房子。她说,我刚到深圳一个月,从北京过来的。他笑着:有需要帮忙的吗?
不,她说,谢谢,都挺好。
这让江纵吃了一惊,他应一声说,那就好。明天,明天我还来接你吧,我们一起去听课。
3个月的外语课结束后,于筱妍和江纵成了恋人。
江纵说,你知道你温柔的样子就像一朵水晶莲。于筱妍就笑了,说,那是故意吸引你的。
他们一起吃饭,一起去深南大道上看木棉花。恋爱的日子总是甜蜜而短暂,江纵还在着手办着去澳大利亚的手续,当然,他连于筱妍的手续也办成了。
于筱妍撒着娇说,你怎么知道我要跟着你啊!
他笑着,不然,谁去做我的老板娘啊!
第一次带于筱妍回家,家里人看得于筱妍不好意思。父母是大学教授,对于儿媳妇自然是挑剔得很。于筱妍围了围裙和母亲在厨房忙着,然后又和父亲聊起书法,居然都特别欣赏启功的字。4个人在吃饭时谈着国画和音乐,江纵暗暗惊叹,原来只是以为于筱妍是个温柔羞涩的女孩子,恰恰是自己想要的那种,原来她还知道这么多。
父母问起她父母,她轻轻说出两个名字,父母说,真的吗?那是书画界和音乐界的泰斗了。如果于筱妍进门时父母还对这个未来的儿媳妇抱着怀疑态度,那么到后来知道她的家庭出身时,父母简直如得了珍宝一样。
吃过了饭,他把她拉到自己的小屋:宝贝儿,你怎么从来没有提起过?你还有我不知道的事情吗?
她点着头说,如果你爱上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就是你的宝藏,你得用一辈子来开采江纵看着她说,亲爱的,你就是我的宝藏,让我一辈子开采你吧。
开着爱丽舍去游车河时,江纵感觉到自己应该是最幸福的男人。他的车开得极快,甚至没有意识到对面冲过来一辆重型的大车,再想躲时,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接着一声巨响,副驾座位上的于筱妍惊叫了一声,然后他们什么都听不到看不到了。
那次车祸之后,一切都变了。江纵的脸上缝了6针,他醒来以后的第一句话就问,我还活着吗?于筱妍在哪里于筱妍也活着,不过只剩下一口呼吸。医生说,随时有生命危险,也可能成为植物人。
3个月后,他出院,医院里还躺着他曾经的女友。
是的,只能是曾经。父母说,你不可能和一个植物人结婚,你不可能放弃你的事业等待她一辈子吧,即使她醒来医生说也可能瘫痪。他想挣扎,想说是自己造成的今天的一切,可父母说,你的签证下来了,准备准备去澳大利亚吧。现实和梦想总是有距离的,我们会用金钱补偿这个女孩子的。
临走的时候,他去医院和她告别。筱妍,他说,对不起,对不起。
她的手依然温热,脸上是沉静的表情,似她的人,永远那么温和地微笑着。他握住她的手,把眼泪一滴滴落到掌心里。人世间有太多不能,他总以为自己如果遇到疯狂喜欢的女子会把所有献出去,电影和小说中的爱情不都是这样吗?可真出了事,他却想逃,是他的潜意识想逃。他想,他没有自己想象的高尚,这和小说电影是两回事。
这一走,就是5年。
5年之后,他回来,不敢问起于筱妍的情况。父母主动提起,于筱妍啊,你走后他的父母就接她回北京了,现在不知如何了。我们拿了50万元给人家,但人家没要。他的父母说,他们有钱,他们缺的不是钱。
5年后的他,已经在澳大利亚娶妻生子。他的业务也开展到了北京。
如今他已经是30岁的男人了,不再有往日的激情。然而一个月之后,他去为自己买一件衬衣,突然,在转口的地方他呆住了,于筱妍,于筱妍是的,是她。
她领着一个4岁左右的小男孩儿,正在那里为自己挑选一条丝巾。他扑过去,一把抓住了她:筱妍,是你吗,你又活了过来是吗于筱妍笑着看着他,一如当年他初见她时那样羞涩和动人:先生,我想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
我是江纵,是江纵啊!他嚷着,深圳,外语班,澳大利亚,还有爱丽舍……他说起那些关键词,她还是笑着摇头:对不起,你真的认错人了,我不认识江纵,也不叫于筱妍,我叫慈荷。
慈荷,她怎么会叫慈荷啊?看着于筱妍远去的背影,江纵呆了好久好久。她怎么会连我也认不出来了,她怎么会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开车跟着她出来。她上了出租车,然后一直往北去。停在大树后面,他看到了那间她说过无数次的四合院,里面出来一个男人,英俊挺拔,把孩子抱过去,又把她手里的东西接过去。
他站了好长时间,直到看到5年前看到的那两个老人也走进那个四合院,他趴在方向盘上,哭了。
是的,那是他的于筱妍,那个于筱妍,已经得了失忆症,她居然不记得他了。
他每天等在她必然出现的路口,好多天,他就那样站在树下,偷偷地看着她。终于有一天,她一个人出来,他上前去:慈荷,我能请你喝杯茶吗他是叫她慈荷的。
她笑着:你是谁?我们为什么要一起去喝茶?
他笑着:我们是小学同学,可能你已经忘记我了,但我想和你说个事。
好,她说,我们去喝茶。
他就那样看着她,她还是笑着,她越是笑,他越是心里难受。突然,他的眼泪就出来,猝不及防,落在那菊花茶里。
我们曾经非常相爱过,我们……江纵终于说了出来。他说起了往事,从相爱到车祸,从他的离去到她变成了植物人。他说,这样的生生死死,你怎么会不记得?
对面的女子终于不笑了:我记得,一直都记得。
端在手里的碗刹那间落地,一声裂帛之音。他说,你记得为什么要这样?于筱妍笑,我是为我父母,当我醒来,看到他们已经满头银发,我知道,我唯一的出路就是装作忘记。这样,我们可以轻松过完后半生。我重新开始恋爱,结婚生子,似不曾发生过一切。不要以为是为了你,我只是愿意让父母与自己开心一些,可以吗?
江纵惊住,当然,他说。再要继续说下去,对面女子提了包说,我走了,和家人约好去吃京城有名的灌汤包子。如果记得我们的从前,请你忘掉;如果想再回到从前,那么真的不必。请你看在以前的分上,替我保守秘密,我还是那个快乐的没有从前的女人。
江纵站在屋里,听着高跟鞋嗒嗒地下得楼去,心里只觉得什么被掏空,所有山河岁月,此刻,碎得连回忆都不再有。他想了想,之所以没有,是因为,他不配拥有。
………【第二十三章 那岁月】………
青春是一首诗,一首写满分分合合的诗。我的含泪远去是这首诗的结尾,我的深深伤痛是这首结尾未能省略的伤感。青春是一首诗,诗里那缠缠绵绵的不是爱情,是那纷纷扰扰的伤,是那淋漓淋漓的痛。我们的爱情是一首诗,一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