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俊也笑了,平时都难得见他一笑。“云华不在家。”他说:“放心,没有你的许可,我不会碰你的。”
思兰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男人竟有如此多情,心说:“天下哪有看见小羊不下口的狼?我才不会自投罗网呢!”想到这里,挣脱他的手说:“谢俊,我很感谢你的这份友谊!但是,许梅那儿再不好毕竟碍防不到别人的家庭。你还是快回去吧!”
“思兰······”谢俊狠咬着唇,却是再一次将思兰拥入怀里,紧紧地,深深地拥紧她。
“回去吧!”思兰轻语着,抬起头,对方紧闭着眼眸,乌黑的长睫上湿漉漉的——哦,笨蛋,他还哭了!这是真的吗?
“谢······”
“别说话。”谢俊依然一动不动。但是,他已经听到了许梅的喊声,是喊思兰的,他无奈的一笑,只好松开思兰,恋恋不舍的转向另一条小路离开了······
望着这个男人的背影,思兰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彷徨与不安,她深知自己这一生一世除去明宇轩都不会再爱上别的男人了,但是今日自己却甘愿依在这个男人的怀里被他拥吻,是不是受伤太深了,连自己也情不由己了呢?
但是这个男人真的可以信任吗?无尽的情愁与爱怨再一次令她矛盾丛生的心痛如刀割。
“贺思兰,你到底在做什么嘛?请你记住,下不为例。”一时性起,突然抽出那把水果刀,狠向自己的左腕上划去······
许梅刚巧走到她的身边,忍不住惊叫起来:“哎,思兰,你疯了吗?会很疼的。”
思兰苦笑着说:“我已经习惯了用肉体的痛来掩埋心灵的痛。”
“你好傻耶!”
“世上恐怕没有比我再傻的女人了。”思兰依旧苦笑着,转身向回走去。至此一刻前的事她不想再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和青春有个约会
吃过晚饭,许妈领着两个孩子回她那儿去睡了。思兰却有点进退两难了:“梅,今晚我······我不碍你的事吧?”一想起这个小女人的职业,思兰就不由得大咽苦水。
许梅一笑:“今晚他们不来了。”
“哦!”思兰哦了声,然后使劲地咬着唇说:“都是你安排的吗?”
许梅直言不违:“你不是特讨厌那些男人吗?我怕你看到了不自在。”
思兰其实两难的也正是这件事。走,她确实没地儿可去,然而留下,她又害怕妨碍到人家,更重要的是她从骨子里厌恶许梅的这种肉体交易,虽然她也知道许梅是迫于生活无奈而为的,但天下有千万万条路可以选择,倘若换成是她,宁可到街头巷尾去捡破烂儿也绝不走这条黑道儿。
“梅,对不起!”但人各有志,不可勉强,她还是觉得很过意不去。
许梅笑得有点干涩:“其实,我能够猜透你是怎么想的,你肯定很瞧不起我。这是一条不归路,只要随便陪哪个男人睡上一觉钱就来了。钱是好东西,我喜欢钱,但你绝想像不到我喜欢的不仅仅只是钱,还有一种报复的心理。我虐待他们,我从中找到了快感,而只要我肯陪他们,他们都会百般的讨好我,甚至你让他们像狗一样趴在你的面前去舔你的脚趾,他们都服服帖帖,不敢怠慢······”
思兰听得都惊呆了:“许梅!”她忍不住打断她的话,然后冲到阳台边大口大口换着气。她的心里砰砰直跳,有种说不上来的难受。
曾经是那么简单,那么纯洁、善良的她也变了,时间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它为何不留住一些美好,它反而像一把毒刀,在不知不觉中将人的肉体和灵魂撕开,让丑恶一点点渗透进去,它真的很可怕耶!
“许梅,你会害了自己的。”良久良久,她扭回头,盯着那张突然间令她陌生了的面孔。
许梅幽幽一笑,说得倒轻松:“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况且你也看到了,一个女人再能干,累死也养活不了这么一老堆花钱的主儿。现在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只要他们无忧无虑,我死也满足了。”
“那你也要爱惜自己呀。”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思兰也不知道再说什么好了。或许在金大侠的小说里流行的那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确是众多的人亲身体验出来的吧!
她缓缓背过身去,遥望着繁星闪烁的夜空,昨日的约会她还记得,也许只有和那些孩子们呆在一起,她才能真正感觉到生命的真实与美丽。
“我还有个约会,已经到时间了。”
“啊?”许梅像是没听懂,忍不住惊叫了一声:“约会,什么约会?”
思兰一字一字答:“和青春的约会。”
当来到操场边,施雨和杨帆他们早来了。施雨又惊又喜,连忙迎上来说:“兰姨,我以为你今晚不来了呢!”
思兰淡然一笑:“我答应你们的事怎能不守信呢?”
“可是我听说······”杨帆刚要往下说,却被施雨开口挡住了:“没事,没事,兰姨能来就证明我们的担心是多余的。”然后紧紧地抓握住思兰的手,满含深情说:“兰姨,我觉得这样喊你更亲近些,我以后可不可以就把思兰婶婶这四个字换成兰姨呀?”
思兰更是满心欢喜:“好啊!既然投机又投缘,那我们又何必拘泥于世俗中的礼数呢!”
“真的?”
“真的!”
施雨格格的笑起来:“那太好了,太好了。”
然后他们坐在沙滩上,今日的星空比之昨日更美。而且,金旭辉看起来也像换了个人似的,一脸的轻松,一身的洒脱。
“兰姨,谢谢你!”借着思兰扭回头来瞅向自己的机会,金旭辉很适时的道出了久违的心声。
思兰忙说:“这不算什么,其实你真正应当感谢的是你自己,因为只有肯给自己机会的人,他才有更多的机会改变自己。”
施磊也说:“是啊,金旭辉就是聪明,聪明的人一点就成金。”
“点石成金?”大伙儿惊呼着都笑起来。
思兰也笑了说:“其实,真正要完成一次对自己的蜕变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就像帝王蛾······”
“靠自己改变。”金旭辉心有灵犀,完全能够领悟对方话中的深意,然后他讲述了帝王蛾脱变的过程
——在蛾子的世界里有一种蛾子名叫帝王蛾。人们很奇怪它为什么会用“帝王”来命名,它不过就是一只小飞虫嘛!但是,当你知道了它是怎样冲破命运的苛刻设定,艰难地走出恒久的死寂,从而拥有飞翔的快乐时,你就会觉得那一顶“帝王冠冕”真的是非它莫属了。
施磊不住的催他:“快,往下讲,往下讲。”
金旭辉接着说:“它的幼虫时期是在一个洞口极其狭小的茧中度过的。当它的生命要发生质的飞跃时,这天定的狭小通道对它来讲无疑成了鬼门关。它那娇嫩的身躯必须拼尽全力才可以破茧而出。大多的幼虫在往外冲的时候力尽身亡,不幸成了‘飞翔’这个词的悲壮祭品。有人怀着悲悯恻隐之心企图将它的幼虫的生命通道修的宽一些,于是他们拿来剪刀,把茧子的洞口剪大。这样一来,茧中的幼虫就不必费多大的力气,很轻易的就从那个牢笼里钻出来了,但是所有因得到救助而见到天日的蛾子都不是真正的‘帝王蛾’,它们无论如何也不能飞起来了,就只能够拖着累赘的双翅在地上笨拙的爬行,原来那鬼门关般狭小茧洞恰是帮助它的幼虫两翼生长的关键所在,穿越的时刻,通过用力挤压,血液才能顺利到达蛾翼的组织中去,唯有两翼充血,帝王蛾才能振翅飞翔······兰姨,我讲的对不对?“
思兰不仅惊讶金旭辉的悟性,而且更加惊讶他那种过目不忘的本事。这么一篇并不算短的文章,他竟能够很流利的重复一遍,的确不简单。
“金旭辉,你的小脑瓜儿够灵的啦!”
施雨忙说:“他可是我们班的才子。”
“我只是偏爱自然而已。”金旭辉扭回头问思兰:“兰姨,你肯定也特别热爱大自然?”
思兰微微一笑:“何止是热爱,我更加钟情于它。因为热爱自然你才懂得热爱生命,唯有热爱生命的人才会拥有一颗永远鲜活的心。”
“是啊!拥有一颗鲜活的心,人生才会多姿多彩。”几个人也都笑了。笑得好轻松,好自在。
不过,施雨却突然变得好伤感好伤感:“可惜时间催人紧,我们马上就要开学了,再也不能像现在这个样子和你谈心。”想到马上就要别离,小姑娘的眼里不由溅出了泪花。妈妈是个粗俗的女人,每天除了拼命的干活,挣钱很少听到她的声音,更别说谈心了,她的困惑都无处可解,所以从一开始她就喜欢上了思兰,她真诚地把她称为自己特殊的“密友”。
“兰姨,施雨被你迷住了,我也一样。”杨帆望着思兰,眼神里的光清澈见底。
思兰特别感动,忙说:“你们都别难过,你们不是还会回来的吗?你们能够跟我聊到一起的确是我们的缘分。临别就让我送你们一首诗吧!但愿我的祝福与你们一路同行。”
于是她轻声吟道:
活出自己的风采
别在世俗的眼光下徘徊
如果你一味的在意
别人对你的青红皂白
又怎能够
舒展海一样的胸怀
让人生
无悔又豪迈
人生是路
千条万条都向着希望展开
人生是水
清水浊水都能洗尽铅华
沉淀百态
所以
别在世俗的眼光下徘徊
让美好照亮未来
“施雨,施磊,杨帆,旭辉,我希望美好永远都照亮着你们的未来!”
对别人的祝福即是对自己的祝福。在太多的苦难面前思兰学会了怎样梳理自己的情感,让灰暗的心灵一路去追随光明,追随温暖,追随爱。
的确,比起在来此之前思兰的心情好多了。尤其这些孩子的纯真和无忌让她不仅懂得人生其实就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