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文)锦上花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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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文)锦上花浓-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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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氏显然对男人们这样的吃法厌烦透顶,她在面前的盘子里夹了一次,又拨了两粒米饭进口,便放下了筷子,再也吃不进去。
    明锦目不斜视,装作没有看到赵氏已经停下来,继续做低头装小范围的夹菜,并且加快了频率,这种耍赖方式不能拖太久,她也必须停下来了。
    可她饿了一天的肚子还没装满,明锦几乎有些哀怨的看着那边还没吃到的红烧排骨。
    陆湛这会儿已经甩开膀子喝酒,神经粗壮得堪比恐龙,完全顾不得明锦在一边饿着肚子,努力扒了两口米饭,可怜兮兮的放下了筷子。
    赵氏对着明锦微微一笑,伸出白玉小手,轻轻拉着明锦往一边去:“咱们上一边喝茶,给他们腾地方。”
    明锦点头,也跟着起身,她还饿着肚子,对着一桌子饭菜简直是折磨,不如去喝点茶,总能灌个水饱。
    “妹妹没吃饱吧。”赵氏对明锦微微一笑。
    明锦厚着脸皮点了点头,或许真是因为一路的颠簸,这会儿居然饿的有点邪乎,平日的耐性集体罢工。”吃点心吧。”赵氏指了指点心盘子,笑着也拈了一块,小口小口的吃起来。
    明锦也堆起笑,抓了一块点心放进嘴里,心里却更加郁闷得想要叫嚷,比起甜得腻死人的点心,她更想吃热腾腾的饭菜呀,赵氏明明没吃饱,为啥非要拉着她到一边喝茶吃点心啊。
    “妹妹可是傅家人?”赵氏笑着问。
    “确是傅家人。”明锦点头,听懂了她的意思,好奇地问,“我家早已退隐乡间,姐姐何曾知道?”
    “京城里世代的读书人一共就那么几大家,”赵氏微微一笑,“当年傅家的风光我虽然没有领略,如今看到妹妹,也能看出几分傅家的风致。”
    “姐姐谬赞了,”明锦诚惶诚恐,伸过去想拿点心的手也收了回来,既然被人认出来,那更不能乱来了,“我不过是认识了几个字,实在不敢当姐姐如此夸赞。”
    赵氏似乎已经很久没有遇到一个可以谈论诗词的人,和明锦很快就聊了起来,明锦看着赵氏清澈的目光,心里暗叹,这姐姐绝对是个典型的才女,读过书,带了读书人的风骨,她嫁给一个参将,家中自然也不会太过显赫,要知道文官女儿很少会嫁给一个并不算很高级的武官做妻子。
    很显然,赵氏没经历过宅门中的争斗,又只知道读书陶情,对人情世故全然不懂,直率的像个孩子。
    好在两家背景差不多,也有许多家常话题可以一起聊。
    明锦说到明瑞的功课,赵氏也有一个弟弟在读书,两个姐姐都对弟弟的顽皮有些头疼,和傅家相反的是,赵家是母亲严厉,老太太慈爱,因此对于弟弟管束更加严格一些,明锦万分同情那个已经读全了四书,却还是被赵氏称作“不争气”的赵家小弟。还在纠结诗经的明瑞和这位小哥一比,几乎可以塞进马桶,然后冲水了。
    张勇喝高了,开始拍着桌子对陆湛吼叫,嘴里冒出些骂骂咧咧的语助词,陆湛被说得红着眼睛闷头喝酒。
    明锦听到他说陆湛似乎做了一件了不得的事情,把上面所有人都得罪了个遍,也是因此才再也不可能像他一样做官,而是成了一个平民老百姓。
    张勇很是为陆湛不值,拍着桌子将陆湛骂了个狗血淋头,或许他们这些人都是用这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亲密,表面上骂得越凶,实际上感情越好。
    明锦觉得他们很可爱,赵氏却皱紧了眉头,几乎松不开。
    “我猜你在那边也会跟我一样没了胃口,”赵氏厌烦地看了另一边的两个男人一眼,语气虽轻,却带着明显的讽刺,“天壤之中,乃有王郞。”
    明锦有些明白赵氏的感觉,就算是在傅家也绝对不会有这样热烈的酒桌,男人们用大碗而不是用杯,说话声音像打雷,什么斯文规矩全都抛在脑后,若不是顾及有女人在,怕是他们连外衣都要脱下来赤膊拼酒。
    “有斯文书生就会有赳赳武夫,”明锦小心翼翼的帮陆湛辩解,“他们虽然粗鲁了点,却难得坦率实在。”
    “这倒是。”赵氏笑了,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有些惘怅,“过去总一心喜欢‘大江东去’,却忘了那也是文人才能吟诵出来的东西。”
    两个男人当天晚上都喝高了,赵氏黑着脸,跟张勇一起告辞,明锦吩咐丫头将桌子收拾干净,端了一盘点心进了卧室。
     

第八十五章 八卦
    陆湛带着明锦就在将军府里住了下来,赵氏偶尔会过来找明锦说说话,倒是分别来了几拨彪悍精勇的男人,陆湛喝醉了好几次。
    经过几次醉酒,明锦终于发现陆湛另一个不那么厉害的地方,他压根就是一杯倒的人,好在他还有自知之明,酒桌上偷粱换柱的事儿没少干。
    只是这些人都是陆湛的老朋友了,当然深知这人是什么德行,一下子就来三五个人,一起灌他,把他灌倒了为止,几个人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留下明锦苦着脸对着醉成软泥的陆湛。
    好在陆湛酒品不错,喝酒的时候拍桌子大嚷,喝过了却安静下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第二天又是龙精虎猛,明锦只需要晚上喂他喝点解酒汤,替他脱掉衣服擦擦脸也就够了。
    这儿设备齐全,明锦在白天又恢复了每天练几篇字的习惯,反正是将军提供的纸笔,不用白不用。
    她看着旁边无聊的陆湛,信手拈来,送了他一副字。
    “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
    又在三万上面扛了个圈,意思是这几天已经喝得够多了,再喝下去就不成了。这地方医疗条件那么差,这天天醉酒的,万一喝坏了胃,将来不还得受罪?
    谁知陆湛看着那幅字,却忽然较了真,掰着指头算了好一阵子,一脸惊恐的看着明锦:“这谁写的句子啊,这酒喝得,也太吓唬人了。三万场,你自己算算……”
    明锦曾经某个时期特别喜欢这个句子,却从来没有把它当做一个数学问题来看,诗人爱夸张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谁跟他们较这个真呢。
    被陆湛这么一说,明锦才低头算了算,立刻裂开了嘴,敢情这一天一场还得喝上个八十多年,这哪儿是拼酒量啊,分明是拼谁更长寿嘛。”
    明锦后来才知道,赵氏正是君研的堂姐,她显然对君研的事情引以为耻,并不愿意提起这个堂妹,就好像从没听见过她的事情。
    分给他们用的丫头阿紫终于和明锦混熟了,明锦却发现她是个名符其实的小喇叭,因为明锦并不是什么官太太,也不摆什么架子,便成天笑嘻嘻的跟明锦八卦京城里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据阿紫说,这种清闲差事原本是轮不着她的,只是她爹娘都是府里的大管事,这才让她捞到了这个机会。
    阿紫虽然八卦,却也明白自己这样的性格不适合做主人的贴身丫头,用她自己的话说,“听到那么多还一句都不能说,还不如憋死算了,”这样的性子在将军府里居然活得也挺滋润,还真是托了将军府不如书香门第那么讲究的福。
    明锦不愿意自己被叫的老气,还是让阿紫唤自己为姐姐,于是每天都能听到。
    “姐姐,二夫人又回娘家去了,这一次二爷做的过了头,怕是一时半会儿哄不会来了。”
    明锦很快就知道,将军府的二爷是个标准的纨绔,成天脂粉堆里打混,端庄贤淑的二夫人被气走了好几次,几乎成为周期性发生的家庭新闻。
    “姐姐,张府的老太太又病倒了,老太太去看了好几回,路上还差点和赵家君研小姐的马车撞上。”
    老太太曾经跟着将军上过战场,君研和她压根就不在一个层面,如今虽然老了,依然能端坐在马车里,将君研骂了个狗血淋头。
    明锦听着阿紫神气活现的表演着老太太当街怒骂赵小姐,居然觉得挺解恨,之前在赵府受的那点子闲气瞬间烟消云散。
    “姐姐,咱家姑奶奶也回娘家来了,姑爷在外面当差却不带上姑奶奶……”
    将军府的姑娘秉承了老太太的彪悍,却嫁了个读书人家,被婆婆压制的死死的,成天就想着偷偷摸回娘家来透气,老太太心疼闺女,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经常帮忙打掩护。
    “姐姐,听说赵府死了个丫头,家人正要告呢。”
    “嗯?怎么回事?”原本听得心不在焉的明锦终于回了神,终于说到一件她关心的事情上。
    这眼瞅着已经过去好几天,明锦虽然觉得这事与自己无关,却总还是隐隐的希望两个丫头都还活着。
    阿紫见明锦终于感兴趣,开始滔滔不绝:“说是赵家君研小姐的贴身丫头,她原就没有卖身契,外面又有一个青梅竹马的人等着,这都已经说好月底成亲,谁知道居然莫名其妙的就死了。”
    明锦默然无语,果然是小棒头,十几岁的年纪还是个孩子,那么重的板子打下来哪里有活命的机会?
    “我听说,秀秀出府的时候没死,”阿紫眼里闪着同情,压低了嗓子,“只是被打得皮开肉绽的,就这么给送出了府,回家没几天就断了气。”
    “秀秀?”明锦一愣。
    “就是死的那个姑娘啊。”阿紫道,“说起来还是我同乡呢。”
    明锦有些呆滞,原来小棒头原名叫秀秀,这么长时间以来,她都只知道那个听起来有几分可笑的怪名字,那么一个秀气乖巧的小姑娘,居然就这么没了命,不由得让她咬紧了牙。
    “赵夫人打了秀秀,送回来的时侯给秀秀家里二十两银子,说是给秀秀的嫁妆,就好像完全没打过人,反倒把人好好送了出来似的,偏秀秀家还感恩戴德的说她是菩萨心肠。”阿紫叹了口气,眼里几乎带着怒意。
    “二十两银子。”明锦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觉得手脚发凉,浑身冰冷,“一条人命就值这个价钱?”
    “好姐姐,你是大家出身,哪里知道那些小丫头的苦,”阿紫看着明锦,眼里带着悲哀,“若不缺银子,谁家愿意把儿女卖进来当牛做马的?二十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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