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最重要,这礼物我很喜欢。”楚天歌这才想起问错了话,连忙又圆过来。
这次变天,一连几天,天气都不好,冷得厉害,似乎到了冬天一样,楚天歌连毛衣都上了身。到了七号,天气还是没什么变化。
明肆有事,本来说不送楚天歌去学校的,到了下午,风却又大了起来,雨也越下越大,忙里偷闲又赶回来送楚天歌去京师大。
晚上到了教室,班上的男男女女,无一例外,裤子都湿了大半截。楚天歌穿的是明肆买回来的雨衣,尚且好一些,就是一路吹了冷风,浑身冷得厉害,到了教室里才好些。
秦老师也没有多言,公布了第二天开始执行的课程表以及上课的地点,然后就开始班干部竞选演讲。
穿着湿衣服,没几个人的心情好得起来。郑妮儿幸灾乐祸地和楚天歌窃窃私语,“幸好我们考虑得周全,不然,像他们一样就惨了。”
赵书懿是第一个走上讲台的,几乎是秦老师的话音刚落,她就站了起来。她竞选的是团支部书记,一篇演讲稿,堪堪几百字,被她讲得激情四溢,下面听着的人,也都热血沸腾。
楚天歌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于自己无法做到的事儿,楚天歌总是抱着一种欣赏的态度,何况赵书懿确实讲得很不错。
因为第一个上讲台的是个女生,男生大概是被刺激狠了,赵书懿方才结束演讲,就有几个男生纷纷起身。
郑妮儿靠在楚天歌的肩上窃笑不已,又朝赵书懿挤眉弄眼,一边又和楚天歌说话,“看他们还敢不敢瞧不起女生?”
楚天歌有些好笑,说是一个班上的,其实男生和女生根本没见过几面。第一次是军训前夕的集合,大晚上的,在操场上,只怕连谁长什么模样都没看清;第二次是军训结束后晚上的在教室的集合。满打满算,不过三面而已,连人名都没弄清楚,哪里来的瞧不起瞧得起的话。
“那是。”楚天歌也不揭穿她,顺着她的话应和了一声。
这些时的相处,楚天歌多少也了解了郑妮儿的性子。就像猫儿一样,你得顺毛抚摸,它才乖顺听话。楚天歌可不想在这个时候与她争论这种没意义的话题,秦老师可是在上面盯着呢,而且这个时候在下面说话对演讲的同学也不够尊重。
不知学数学的人都是书呆子,还是书呆子都分到了一个班上,除了最开始几个男生争先恐后的要上去发表竞选演讲,四五个人后,几乎就没人了。
秦老师还是挺省力的,除了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别的职位没有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同时竞选的,或者根本就没人竞选,后面的投票主要是针对班长和团支部书记这两个职位。
楚天歌首先把赵书懿的名字写下,至于三个班长的竞选人,楚天歌连人都还没认清,名字更是对不上,不知怎么选,就选择了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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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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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班三十六个人,赵书懿以十六票的绝对优势竞选成功,班长是来自暖阳的一个男生。
班干部的事儿完了,时间还挺早的,不过接下来也没什么事儿,秦老师就提前放了学。
雨小了些,风还是那么大。楚天歌很厌恶这种天气,她不反感雨,甚至还有些喜欢雨,但是厌恶风,尤其是这样的恶风。
四个回到寝室就收拾了衣裳下去洗澡,澡堂就在寝室第一层,晚上也不会有男生过来,几乎所有人都带的睡衣进去。出来时几乎人人都穿得一样,个个披散着头发,无关美丑,无关身份,都是一样的平凡人。楚天歌看着,心里很欢喜。这样,才更有生活气息。
“想什么呢?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在那里傻笑?哦……我知道了,肯定是在想某人。”郑妮儿这会儿早忘记两人还没和好的事,拖长了音调拿楚天歌打趣。
楚天歌已经习惯了,直接选择无视,和赵书懿说着天气的事儿。没两句话就到了,电梯停下,楚天歌率先出了电梯,郑妮儿气得跳脚,却拿楚天歌无法,气嘟嘟地跟在后面。
进了屋子,没多会儿,她就又把这事忘了。楚天歌在洗手间里溶了洗衣粉泡衣服,她就在翻楚天歌的书柜,找小说看。
“天歌,借本小说我看啊。”
“你自己选,我都看过了,随便你看哪一本。”楚天歌一边说着一边出来,就见郑妮儿站在自己桌子前探着身子在书架上翻动,暗暗摇头,恐怕是早就翻上了,倒是一点也不知道客气二字。
上前开了屉子拿手霜,就露出了明肆送的那只镯子,偏巧就被郑妮儿看见,立时就嚷了出来。
“好漂亮的镯子,什么时候买的?怎么没见你戴过?”好在郑妮儿看着大大咧咧,也爱翻别人的东西,倒也没做出让人厌恶的事,只是看着,没有伸手去拿。
“前几天刚得的。”楚天歌没认同郑妮儿的话说的买的,却也没说是明肆送的,只用了一个“得”字,却也算不得撒谎。见郑妮儿明显是想看,就拿了出来大大方方地递给她,“是木头刻的,上了漆。”
郑妮儿拿了就往手上套,又去给赵书懿面前炫耀,连问好不好看。赵书懿先前也没太注意,敷衍着说好看。郑妮儿却不依她,自己褪了下来又硬往她手上套,觉出重量不对,再仔细看了看,又闻着有浓郁的香味,心里有些怀疑,不过听楚天歌的话,猜不出她是真不知道还是故意瞒人,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她心里便是有猜疑,也不好明摆着说出来。看了会儿,就褪了下来,也不给郑妮儿,直接还给了楚天歌,说:“雕工确实很不错,这个颜色也好。”
楚天歌一点也没怀疑,笑着接了,准备直接往手上套,想了想,又放进了屉子里。等会儿还得洗衣服呢,若是不小心沾了水就不好了。这木头,再好的木头,都怕水,即使漆了油漆,何况,它在楚天歌眼里,就是随便哪里都见得着的木头。好容易遇上一个喜欢到心坎里的东西,心里总想着能长长久久地留着。
几个人闲聊了会儿,当然,楚天歌和于敏华赵书懿三个又是听众。楚天歌算着时间,衣服也泡得差不多了,就去洗了衣服,接着就开始看书。
《高等代数》第一章已经看完了,《数学分析》第一章有点多,难度也大一些,还未看完,楚天歌就拿了《数学分析》的书出来,翻到第一章第五小节,接着下午的看起来。才翻开书,郑妮儿就凑了上来。
“看的什么书?”见是课本,便瞪大了眼睛,又是点头,又是摇头的,也不知她是个什么意思,说道:“你也太努力了吧,不会是整个假期都在看书吧?明天才开始上课呢,就是预习,也只需要看第一节吧。”
赵书懿连忙上前来把她拉开,说:“你自己不肯好好努力,就别打扰别人,看你的小说去。”
“天歌才不会怪我呢。”说着,郑妮儿还是回了自己的位置,拿了小说准备上床。
“我这里有吃的,要不要?”楚天歌开了下面的柜门,扭了头问郑妮儿。
“磕瓜子吧,看小说最适合磕瓜子了。”明肆买了许多,东西杂乱得很,不过能在床上吃的并不多,随便扒拉了一下,选了一包瓜子,顺便拿了一个迷你垃圾桶一起送了过去。
郑妮儿却说要吃薯片,楚天歌笑着递上东西,一边说:“薯片卡路里太高,晚上吃了不好,很容易长胖的。”
“那还是瓜子吧。”郑妮儿立马就接过瓜子和垃圾桶。
胖大概这是女孩子的天敌,不管长得多瘦的女孩子,总会觉得自己还需要减肥。郑妮儿一张圆脸,其实不胖,不过寝室里四个里面,她算得上是胖的,从军训第一天起,就天天嚷着要减肥。
楚天歌其实是个特例,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从来都不会为减肥的事儿操心,相反,她总是要提着心,千万别又瘦了。
记得前世时,从初中身高定型后,一直到大二,整整四五年的时间,体重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后来因为吃药,才瘦下来,等到毕了业,总是为工作的事儿操心,不是这一样不好,就是那一样不如意,总有各种各样的缘故,总也定不下来,心境自然不如在学校时平缓,这体重也就时高时低,遇着失眠或者夜夜做梦到天明,那体重简直是低得吓人,最轻的时候,堪堪只有三十五公斤。
赵书懿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看了课表,也抽出课本出来预习,就问楚天歌:“你看了多少?”
“没看多少,这几天天气不好,我也懒得出门。正好我老乡和我们是一个系,有这样好的条件,不用用岂不可惜了。”楚天歌这话扬长避短,解释了原因,却又没说自己看到哪里,不至于说出来后令人尴尬。
“那倒也是。”赵书懿便知楚天歌已经看了不少,手下顿了顿,就翻开书看起来。
第五十五章
第二天,天还未亮,楚天歌忽然就醒了,拿了手机一看,才五点一刻,外面一点声音也无,没有风声也没有雨声,猜到可能是雨停了,略想了想,便摸黑轻手轻脚起了床,洗漱好就出了门。
到了楼下,才发现寝室楼里三三两两已经亮了几盏灯,门房值班的阿姨打着呵欠称赞楚天歌太用功。
天色微明,地上已是半干,树叶子落了一地,到处都是,徒惹一层秋意。
在校门口买了一碗豆腐脑和一个卤鸡蛋,一边吃着一边往公园赶去,还未到河边,就已经可以听见吊嗓子的声音。楚天歌面上一红,脚下更快了一些,隔着水,见亭子里没有人,正疑惑,就听见声音越来越近,恍然明白过来,不由暗骂了自己一声,连忙绕过前面的毛竹,果然就看见河边的鹅暖石小径上,一个老太太慢悠悠地走过来,才略略松了一口气。
遵长者的吩咐,却来迟了,实在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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