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奶奶,蒋叔叔还等着我们回去呢,再不回去,我们就看不清路了。”朱云轩笑眯眯地挤上去,拉住了周娟的手。
三个人最后从村子里出来的时候,都有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他们再回到学校的时候,孙凌和那个实习老师正在吃饭,蒋勇和陈晓明却不在,问了才知道,原来他们去隔壁村子找那个女孩子去了。
“怎么样?你回去看了以后感觉如何?”孙凌问着周娟,穷山恶水出刁民,这样的老话也是有道理的,在这个村子里,有朴实善良的老农民,却也有更多因为自身见识的缘故不知道素质为何物的人。
“也没啥你知道那个女孩子的具体情况了吗?”周娟岔开了话头问道。
“知道了,那个女孩子快满八岁了,正在读二年级,这学期开学的时候她父母不让她来上学了,陈晓明才知道这事,”孙凌叹了口气,“按陈晓明的说法,孩子挺聪明的,就是脸上的胎记大了点。”
“有胎记有什么关系?只要孩子聪明就好。”周娟想要领养一个孩子,最怕的就是抱养了一个傻的——他们楼下住着的一对开小饭店的夫妻没孩子捡了一个回家养着,结果就因为那个孩子是个傻的,最后两人闹到离婚了。
“孩子陈晓明一再地夸聪明,应该没错他们现在就去接孩子了,估计再过两小时就能回来了。”孙凌对孩子的要求也不高,而八岁的孩子虽说大了点也还是可以教好的,他相信自己的本事!至于容貌么,不是还可以整容吗?
对于那个素未蒙面的即将成为蒋勇的养女的孩子,朱云轩和李锐也是很好奇的,而等他们真的见到对方的时候,却觉得心里难受的很。
这个女孩子很瘦小,看起来最多五六岁,她的左脸上有一大块的胎记,更是让她显得难看,如今正被一个中年男人牵着手,怯生生地看着屋子里的人。
蒋勇和陈晓明跟在这个中年男人身后,脸色却都不怎么好看。
那个中年男人看到屋子里的周娟,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这不是阿娟么,原来这孩子是你要啊!”
“四狗儿,我记得你一直没孩子,这女娃儿”周娟却是很惊讶的,眼前的男人是隔壁村的,一直没孩子,后来似乎是捡了一个回家养对方捡回来的孩子到底怎么样的她不知道,不过按年龄,应该就是眼前这个女娃娃吧?
“没错,她就是我当初捡回来的那个,本来好不容易有个孩子,我也是打算好好养的,可这不是我媳妇儿终于怀上了吗?现在我家里实在太穷,根本养不起她了,”中年男人的眼神闪烁了一下,“你看,我也养了她这么多年了,现在总不能白送给你们,就要两千块钱怎么样?”
那是一个孩子,可不是货物!朱云轩分明看到那个女孩子在瑟瑟发抖,却还是牢牢地抓着养父的衣服。这个世界上,生活艰辛的人实在比他想象中的多多了。不过,听对方这么一说,朱云轩也算是知道蒋勇和陈晓明的脸色会这么难看的原因了。
“真的,只要两千块钱,我保证她以后就是你们的了,我也不会再去找她,反正她也不是我生的。”那个中年男人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那个女孩子却已经在不停地抹眼泪了。
蒋勇之前听了陈晓明的介绍以后,对这个女孩子的观感就很好,现在看到这样的场面,不由地也心软了。
那户人家本身就穷,穷到想在村子里过继一个孩子别人都不愿意而要去捡一个回来养,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又有了一个孩子,还会对这个女孩子好吗?
看着那个四狗儿主动提出以后绝不联系还愿意签个协议,蒋勇最终还是同意了。
两千块钱对蒋勇来说数量不大,可他身上到底没那么多现钱,反倒是朱云轩和李锐身边还有着好几百块,全都凑在一起也就够了。
“爸爸”那个女孩子坐在门口,看着自己的养父按了手印,拿了钱就走了,眼泪一直流个不停。
八岁的孩子,也是知事的了“乖你要是不想走,留下来也是可以的。”蒋勇放柔了表情,努力想要学着哄孩子。
“叔叔,陈老师说你是个好人,你会打我吗?”
“我不打你。”蒋勇听到对方这样问,脸色一变,同时在在对方身上检查起来,果然看到了不少伤口。
那个畜生!竟然还打孩子!
“叔叔,我吃的不多,我跟你走吧。”那个女孩子再次开口。
“叫我一声爸爸吧。”蒋勇一把把这个孩子抱了起来,今天的事情其实让他很难受,拿钱买一个孩子他以为自己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存在,可是现在
他会好好照顾这个孩子的,也希望这个孩子将来可以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
66
66、忠告。。。
那个女孩子叫亚芳;她在自己的养父走了以后;虽然已经接受了事实;但到底没有开口叫蒋勇“爸爸”;只是沉默地站在角落里,一句话也不开口。
“亚芳挺聪明的;以前因为要帮忙带弟弟,常常没空来上学;不过成绩却还非常的好。”陈晓明是非常喜欢这个女孩子的,也希望对方能过上好日子。
蒋勇岁数不小了,他不像孙凌;孙凌跟郑向红关系很好,可以把李锐和朱云轩当晚辈看,他却是没办法这么做的,在后来开始帮李锐做事以后,就连把李锐和朱云轩当孩子看都做不到了相比之下,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更能得到他的怜惜:“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得到蒋勇的保证,陈晓明露出了一个笑容,不管这里的情况如何,这些孩子都是单纯可爱的,他希望所有的孩子将来都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都能从这里走出去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周娟看着那个叫亚芳的女孩子沉默地呆在一边,心也软了:“亚芳过来,到奶奶这里来,奶奶给你吃好东西。”
那个女孩子乖乖地到了周娟身边,拿了周娟从身上摸出来的一些糖果却不敢吃,只是睁大了眼睛有些害怕地看着周围的人。
“你叫亚芳是吧?我剥糖果给你吃吧。”朱云轩来到那个女孩子的身边,看得出来对方过得一点都不好,如今正是冬天,孩子小巧的手上却全都长了冻疮,衣服已经有些短了,袖口更是全都磨破了,不知道是刻意给她穿了破的还是她平常就穿得不好。
朱云轩剥了糖果,喂进对方的嘴里,看到这个女孩子的脸上露出笑容,突然觉得那红色的胎记其实也不难看。
蒋勇将这个女孩子抱到了腿上,一个一个地给她介绍在座的人,又问了她一些问题,她总算放松了一些,而这个时候,也已经到了半夜了。
正是周末,所以他们整理出了一间学生宿舍休息了一晚,这个晚上,大部分人都没有睡好。
第二天朱云轩起得挺早,他和李锐这次从外头背进来了不少吃的,所以早上的时候,他就特地起来做了炒饭,加了香肠、肉丁、青菜和胡萝卜的蛋炒饭色香味俱全,他们这些人还没觉得怎么样,那些难得才能离开村子到外头去买东西的老师却是吃的满嘴流油的。
“我们今天,早点走吧,不然一个不小心天黑了路就不好走了。”才吃完晚饭,周娟就开口了。
“早点走也好。”孙凌点头赞同,再留在这里,说不定就又要发生一些事情了。
他们走的很早,也算是避开了一场风波,在他们走了没多久以后,他们的来意就已经被传开了,四狗儿得了两千块钱的事情别人也都知道了,周娟的大嫂在小学门口拍着腿大骂周娟不识好歹,她是有着好几个孙女的,周娟要是愿意过继一个,那可比养着别人家的女儿要好多了!
当然,这对她来说好处也是大大的,她的孙女要是过继给了周娟,以后周娟的一切不就成了他的孙女的了?而且以后她的孙女在外面要是读了书出息了,他们一家是不是也就能搬出去做个城里人了?
也就是那个周娟不识好人心!她想让她的儿子去帮衬着她不愿意,她的孙女那么好她也不要还选了个丑八怪!哼,以后等她老了,指不定就要无依无靠地了!
蒋勇他们一行人离开的时候,两个实习老师是跟着他们一起走的,在就在这段路上,这两个老师也是走的最辛苦的两人了,相反,倒是那个跟着他们离开了生活了七年多的家乡的小女孩低着头走得很快。
李锐和朱云轩两个人走在最后,如今他们可以轻松地跟上大部队,再加上前面那两个一直喘着粗气的实习老师走的很慢,也就空余下来不少时间可以让他们说说话,再看看风景了。
“你们的身体真好!”因为离开山村的时候还早,一路上他们有足够的休息时间,等停下来吃饭的时候,那个最初跟他们聊天的实习老师敬佩地开口。
“平常练得多了身体就好了,当初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走到半路就趴下了。”朱云轩笑了笑开口。
“你一个小孩子,还说什么当初你当初多大?”
“好像跟亚芳一样大吧。”朱云轩笑了起来,拿出早上做好的饭团分给众人,这些饭团里面裹了咸菜和香肠,虽然没什么营养,但路上用来填肚子倒也不错,值得一提的是,亚芳虽然人小,胃口却很大,吃的竟然不比朱云轩这个正在长身体的男孩子多,以至于周娟担心地摸了好几次她的肚子,就怕她吃撑了。
等回到文德镇,亚芳上了户口以后,就改姓蒋了,蒋勇是个大男人,基本没有跟小女孩相处的经验,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就是出门回来就给亚芳带点吃的玩的,而亚芳,却像当初刚刚来的周娟一样喜欢抢着干活,手里一有空闲就坐卧不安,而且,她吃菜还一直挑着青菜吃。
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以为她是因为不喜欢吃油腻的才不吃肉的,可是在蒋勇好几次把肉夹给她她都飞快地吃了以后,大家就看出不对劲来了——她不吃肉,仅仅是因为不敢吃罢了。
这样一个小心翼翼又懂事的孩子,总是惹人疼爱的。
朱云轩和李锐要忙着学习和公司里的事情,空闲很少,所以对于蒋亚芳的事情了解的不多,只知道如今孙凌正在教她一二年级的知识,周娟变着法子给她做吃的还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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