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管事的人,以后便‘乱世为王’起来了,我们这些人不是要叫他们掇弄了么?谁收在屋子里,谁配小子,我是受不得这样折磨的,倒不如死了干净。”一面想,一面走到老太太的套间屋内。刚跨进门,只见灯光惨淡,隐隐有个女人拿着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样子。鸳鸯想起这是东府里的小蓉大奶奶,便明白她是来教自己死法的,邪侵入骨,便站起来,一面哭,一面解下一条汗巾,按着秦氏方才比的地方拴上。自己又哭了一回,听见外头人客散去,恐有人进来,急忙关上屋门。然后端了一个脚凳,自己站上,把汗巾拴上扣儿,套在咽喉,便把脚凳蹬开。
秦可卿是否死于自缢,书中从未点明过。就按后人的考证,她的确吊死在天香楼,而且又找替身般引来了鸳鸯,但这死,她是自愿的吗?不管是为礼教牺牲,还是为了政治牺牲,都不是她自发的对尘世的厌弃。二姐和鸳鸯在前途中看不到一点光明和快乐,所以提前逃避了,对可卿,要舍弃的却是虽罪恶,却依然五味俱全的人生。
但是情势所逼,不容秦可卿恋恋,她的死就是冬天的第一场雪,以一片肃杀之气,覆盖了一切的污浊和口舌。另一面,却有已心如死灰的林黛玉却不敢痛快淋漓地求死,以防污染了自己的清白。当日黛玉误听了紫鹃、雪雁的话,以为宝玉已定下了亲事。当即就立定了主意,自此以后,有意遭塌身子,茶饭无心,每日渐减下来。虽有贾母王夫人等怜恤,不过请医调治,只说黛玉常病,那里知他的心病。紫鹃等虽知其意,也不敢说。从此,一天一天的减。到半月之后,肠胃日薄一日,果然粥都不能吃了。黛玉日间听见的话,都似宝玉娶亲的话;看见怡红院中的人,无论上下,也像宝玉娶亲的光景。薛姨妈来看,黛玉不见宝钗,越发起疑心,索性不要人来看望,也不肯吃药,只要速死。睡梦之中,常听见有人叫宝二奶奶的。一片疑心,竟成蛇影。一日竟是绝粒,粥也不喝,恹恹一息,垂毙殆尽。
若死于病弱,或者可伤可悯,若是殉情,可成了什么人了呢?贾母曾道:“咱们这种人家,别的事自然没有的,这心病也是断断有不得的。林丫头若不是这个病呢,我凭着花多少钱都使得;就是这个病,不但治不好,我也没心肠了。”
所以黛玉即便立意自戕,也只能一点点地消耗生命。曾有人推论林妹妹是投了湖的,我以为她没有明着自尽的理由,她应该死于自然的天命。若接着这话说下去,就会跌进一个我们一直竭力回避的“探佚”的误区里,所以就此打住。
大家闺秀的才华与名妓的才华
贾母方出场时,已是位鬓发如霜的老太太,与“闺秀”二字隔断了几十年。但她自是史家三百里阿房宫的娇贵小姐,每每在不经意中表现些大家遗韵。
那日天气晴朗,荣国府老太君兴致好,携家下小辈与远来的刘姥姥浏览大观园。到了宝钗的蘅芜苑时,老太太见衾褥朴素,玩器全无,不由动了怜爱之心,定要与她好好布置一下。给了宝钗几样体己东西:石头盆景儿、纱照屏、墨烟冻石鼎,还有顶水墨字画的白绫帐子。别的且不说,光那白绫帐子就让人遐思无限。水墨丹青,要多雅有多雅,闺房罗帐,要多艳有多艳,二者穿插,益见公侯富贵之家小姐的风范。
古人有“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之句,贾府赏月时,却是听笛的。史老太君除了是个爱热闹戏文、甜烂之物的俗世老人外,还另有随口道出“如此好月,不可不闻笛”典雅。听笛也不是随便就听的,“音乐太多,反失雅致,只用吹笛的远远吹起来就够了。”——现今一些社交场所的背景音乐,都是从贾母那儿学去的。桂花树下,笛声悠扬,天空地静,万虑齐消。
大家闺秀的文章全在日常行止中,不必再以诗文小技添采。
宝玉与钗、黛三人同遇,必要各逞机锋的,难得有话往一处说的时候。一天黛玉作了五美吟,宝玉要看,林妹妹嫌他爱拿给不相干的人,宝玉忙说我难道不知道闺阁中的诗词字迹轻易不能外传的。宝姐姐却虑到若无意中传扬开去,十分不妥,又发一番高论道:“古来说‘女子无才便是德’,总以贞静为主,女工还是第二件。其余诗词,不过是闺中游戏,原可以会可以不会。咱们这样人家的姑娘,倒不要这些才华名誉。”
真是醍醐灌顶啊!清净女儿们的才名传到市井,被文人雅士、浮浪子弟们品评,等于无端给送上些意淫的资料。只有那些必需靠人来捧场的欢场女子,才早早地把才名技艺发布出去,让天下的男人们闻风而动,从才华的缝隙里臆想出无边的艳色来。明人小说里,良家女子辛瑶琴,在战乱中与父母失散,流落到西湖上的烟花之地。老鸨王九妈将瑶琴改做王美,一家都称为美娘,每日锦衣玉食相待,又教她吹弹歌舞。长成一十四岁,娇艳非常。临安城中,一些富豪公子慕其容貌,都备着厚礼求见。也有爱风雅的,听说她文采书法俱佳,求诗求字的日不离门。于是弄出天大的名声出来,不叫她美娘,只称花魁娘子。
而真正的钟鼎之家,只需培养出一些安静木讷的女子样板,在他们的小圈子里娶娶嫁嫁,终了一生。
在古今才女的传说里,李清照是万绿从中一点红。除了她,千载之后可供人们记忆的只有薛涛、鱼玄机、苏小小之辈,因为艳色超群,偶有首小令一出,方巾长衫的男人们便喜得抓耳挠腮,哇,这个妹妹竟然是识得字的,我深夜读书寂寞,倒可以召来红袖添香。李清照却不是他们清秋大梦的对象,她开创“易安体”,是婉约一派的重要代表人物。黄昏后,东篱举杯,从容潇洒,凭同时代哪个文人才子来了,都只有为之把盏的份儿。要说男人爱惜女子之才那是不可能的,对于真正的大手笔他们只远远躲着,年纪一把了谁还要拜师求进?他们只爱教轻俏可喜的女孩儿读书,为轻衫长袖的歌妓们提词,沾沾自喜为一段佳话。
闺中笔墨不外传,也算是知人兼自知了。
与曹雪芹同时的一代才女陈端生,以七言排律的形式,写下浩浩长卷《再生缘》,被后人誉为有希腊史诗的风貌。她在原序中道:“诗以言情,史以记事。至野史弹词,或代前人补恨,或恐往事无传。”倒是曹公知己。这样一个奇女子,笔下的云南才女孟丽君都男装避世走天涯了,其中楼台风景、忐忑情怀当然也尽力描摹,自述诗中却依然有“不愿付刊经俗眼,惟将存稿见闺仪”之句。真真是大家闺秀的风范呀!让后世的女子们黯然神伤。人家的诗文只是自娱,最多在小圈子里传看一下,消解深闺寂寥,并不靠它来换钱买米。世上的俗人俗眼,没得玷污了这锦口绣心。唉,若难两全,不如以一个姹紫嫣红的网名卖文,以一种真实平淡的面目养家吧。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世家与草民
《聊斋志异》写鬼狐,千姿百态,异彩纷呈。读来读去,只一事不解,天下有得是知情识趣的男子,那些千娇百媚的狐狸精们怎么从来不思变通?她们选情人,以穷书生为佳,这些书生里,又以多年不第的秀才为好,活象蒲松龄本人的写照。这该不是他在荒村野店的非非之想吧?就象在劳动人民的传说里,那些田螺精和下凡的仙女们,只爱给勤劳朴实的牧童农夫做饭。现实生活中所缺少的,就做点美梦补齐。
后来,有位前辈说我偏僻了。第一,穷书生们多在荒村古庙寄住,这里阴气重,是鬼狐们经常出没的场所。第二,写文章不免常涉主人公的言辞环境,写熟悉的才明白真切,蒲公所以就借书生的遭遇说话。
这话听起来也有道理。世家自然有世家的作派,看前辈方家的书,我知道当日的八骑子弟们沦落街头,依然是吃窝头要蒸得小巧,吃咸菜疙瘩要切得匀细的。张爱玲《更衣记》里说,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不懂富贵细节,很容易就会露了怯。就像今日的社交场合,有人西装翩翩,连皮带打火机都是名品,却不经意在袜子的颜色款式上失了格——据说国际通用规范,标准的西装袜应为深色,白棉袜只能用来搭配休闲服和便鞋。当然你自可以T恤棉布裤,因不与人同流,反倒让他们白看着。
在红楼中有“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一回,把那些才子佳人的书目好好地批驳了一番:别的不说,单那作派就不像,世宦书香的小姐,自然奶子、丫鬟伏侍的人一大堆,一位小姐只跟一个丫鬟也忒寒酸了些。其实这也不怪那说书的女先儿,连崔莺莺杜丽娘身边,到哪儿也只一个贴身小丫头。《西厢记》、《牡丹亭》文字自是一流的,而曹雪芹的石头记,文字之外另有一套诗礼簪缨之族的富贵排场。虽然他后来也沦落到瓦灶绳床的地步,但总非一辈子只吃过酸咸菜的草野书生可比。
小时候我常在公园的长凳上听一个老人讲故事,有一次他讲到农民起义军:一次他们打了胜仗,首领鼓动大家说兄弟倍加把劲,打到京城当皇帝,天天吃饺子。老爷爷笑眯眯地批评义军:“真没见识,以为当皇帝的天天吃饺子。”我来了兴趣,问道:“那当皇帝的天天吃什么?”老人愣了一下,道:“皇帝吗?每天吃的那叫山珍海味。”
以后常见皇室贵族们开宴,总是龙肝凤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