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马真是帅死了。”路易赞叹道,“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大陆上神马已经灭绝,我甚至怀疑那马是神马后裔。从这匹马上来看,他就算冒充八百年前地死神也情有可原。毕竟他的马、他的剑都是极品宝物,能有这种装备,当个佣兵之王也合格了。”
“他地人也很强大,你没看到他对敌吗?虽然残酷些,但不能否认他的无敌。”孤儿瞄了一眼战场,有一半人已经或死惑伤于阿德斯的剑下。吉利尔大呼小叫,可是败局无可挽回。
她说着,稍一回头,正看到路易肩上的伤口狰狞的外翻着,还有鲜血汩汩流出,登时吓了一跳,惊叫道,“路易,你现在马上去治伤,至少得先止了血!天哪,这伤口好深。”
“你地佣兵在为你战斗
么能袖手旁观?”路易扣过马头,“我注意到你叫我没有叫我公爵大人,这是否意味着你接受我了呢?”
孤儿气得想跳下马。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在调笑,可是路易用那只伤臂揽着她的腰,她不敢稍动,以免让他伤口加大。
而正当她犹豫地时候,路易也杀入了战团,虽然像他这样打仗还把女人放在鞍前的从未有过,但因为孤傲家的士兵已经被阿德斯吓破了胆,他单手执斧也能应付。
阿德斯一人杀入战阵已经很可怕了,再加上本就骁勇善战路易,真的好像虎入羊群一样,羊虽多,却只是猛虎的食物。
不过路易打了几下就停下了,叹气道,“都让他杀得差不多了,打来没劲。”
他说这话时,和阿德斯是并排而立,两匹霜雪似乎还很友好,没有互相呲牙咧嘴,也没有互相喷着鼻息踢蹬,而阿德斯回身看到孤儿,想也不想,一把把她从路易的怀里抓过来,让她横坐在自己的马鞍上。
路易只觉得身前一空,没料到这佣兵会这么做,顿时大怒,“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执斧指着阿德斯。
阿德斯根本不理会,像没有听到一样,看似粗鲁,但实则轻巧的扳过孤儿的脸一看,见她虽然憔悴了些,但神色正常,这时候还有闲心,眼睛叽哩咕噜的四处乱看,显然没有受到伤害,心中稍安,然后努力忽略掉自己未见到她时的担心,和见到她平安无事后的开心。
“我再说一句,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否则我不管你是否解了围,照样不客气。”路易真的怒了,晨曦中的灿烂金发显得有些冷,活泼开朗的神色在这一刻显得无比严肃认真,杀意弥漫,有一种说不清的魅力。
“我在验货。既然没事,我就要带走了。”阿德斯冷冷的吐出几个字,有点厌烦的味道,似乎不屑于解释,可是不得不说明一下情况。
这回轮到孤儿大怒了。什么?验货!拿她当他保下的货物吗?他就没有一点人类的感情吗?尊重一下她会死吗?对女人绅士一点,会中毒吗?
她气得回肘打向阿德斯的胃,这是小独教她的女子防身术招式,对付不怀好意的色狼非常管用。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穿着盔甲,这下子手肘正撞上钢铁,疼得她轻叫了一声。
她的叫声刺激了路易,他策马上前一步,挥斧便砍。
阿德斯轻松执剑隔开,于是路易又攻过来第二斧,阿德斯照旧格挡,并回剑一抹,迫得路易收斧自顾。片刻间,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两人过了四五招,不过路易在武力上本就不及八百年前的死神大人,又因为受了重伤,几招后就似支撑不住了。
“不错,值得我的女人付你那么多金币。”路易气喘吁吁,眼神中透出一股不服输和越战越勇的意味。
“你也不错,在我手下过了几招还没死。”
“哈哈,那再来啊,没人能抢走我心爱的人。”
“我要带走她。”
“那打吧。”
“好。”
“停止!”孤儿瞅准机会大叫,有点让这两个男人气着了,“你们好了吧?战场上自己人打起来?玩内讧?吉利尔都跑了!”
第二卷 魔法横行的大陆之 第十三章 抓到人质
回路易比阿德斯反应快,或者是因为他比阿德斯更在存在,他一带马缰,向着孤傲家的军队败逃的方向追去。
其实吉利尔的人还有战斗力,但他们先被路易突袭,后摄于阿德斯的强大,已经吓破了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训练有素了。
白霜雪很快追近了以双腿逃命的吉利尔,路易单手摘下挂在马鞍上的一条长绳,像牛仔逮小牛一样抛出绳索,准确的套上吉利尔的身体,然后策马回跑。在吉利尔的大声惨叫声中,凭借霜雪的力量拖行了他一段才停下。
孤傲家的士兵没有人一个回身救他们的领主,可见吉利尔平时的行为有多么不得人心。
“我们也去看看。”孤儿对阿德斯说,没意识到自己正舒舒服服倚在人家的胸前,自然得很。担惊受怕这么多日子了,现在窝在一个凶神怀里,居然感觉无比安全。
谁说凶神就一定是不能接近的?要辩证的看问题,比如和凶神在一起肯定没人敢惹。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催马前行,很快到了吉利尔面前。只见路易跃下白马,拔出腰上长剑,压在吉利尔的左肩上,迫使他跪倒在地。
“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路易喝道。
“为什么?”吉利尔衣服碎了,身上还有多处血痕,这场争斗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却还倔强着。
“因为你私劫她、软禁她、意图伤害她。”
“我想娶她为妻,你们追风家想要什么。不也是去抢吗?”吉利尔试图站起,但路易虽然受伤,却还是以优势力量压制住他。
“我们明抢,不会使用阴谋诡计,当姑娘家不愿意,也不会强迫。”路易轻蔑的看着吉利尔,“况且我们是为爱而抢,你呢?”
你当初不也是看中了盈禄家地钱?孤儿心中暗道,但比起吉利尔。路易的所有愿望和行为都显得光明正大,因此回想起来,并不让人讨厌。况且,他现在对她,似乎是动了真情,可惜她现在不能接受。
“杀了我吧。”吉利尔第二度起身未果后,怒道。
路易哈哈大笑,“杀你?容易。但是在你下地狱之前。可否告诉我,不怕死的话,刚才又为什么放下体面逃跑?”
吉利尔被问得无语,一斜眼看到路易的剑锋,又感到害怕。刚才的话说得慷慨英勇,那是因为羞愤所致,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好吧,好歹你也是一家领主。世袭的贵族,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因为我不像你。有侮辱他人的渴望。”路易面色转冷,瞄了一眼坐在阿德斯身前的孤儿,又看了看慢慢跟过来的自己地手下,“我以诸神仆人的名义虔诚,或许,在他心目中。非战场上杀人,都是要尊重被杀者吧。
“不,别杀他!”孤儿突然插嘴。
路易一愣,皱了皱眉,“你喜欢他?”
“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喜欢他?比起孤傲公爵大人,我还不如嫁给驿马家的痨病鬼大叔列斯达。”孤儿给路易的反应气得够呛,但感觉提到列斯达的时候,身后阿德斯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啊,他是驿马家反出的人,可是他认识这个列斯达吗?不可能呀,列斯达才不到四十岁。也许是这个家族的名子让他有反应吧。
“你是我地未婚妻,应该嫁给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是算数的。我说了,那是我对诸神的承诺。”路易很严肃,因为太阳已经升上了山头,更照得他金光灿烂,眼睛碧绿如洗。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的很帅。虽然还不知道阿德斯的长相,但这两个男人在气质上南辕北辙,一个像阳光
像暗夜,前者让人的心都敞亮起来,后者却神秘而优
不过现在她有太多事情做,没精神和男人歪缠,只得敷衍道,“现在时候不对,不说这个好吗?我要饶了他的命,是因为我答应一个人不伤害他。而且,我们虽然出了龙牙堡,可还没出龙牙山,他地属臣必会派人来追,留着他不是个很好的人质吗?你的伤得治疗一下,我们也不宜立即急行。”
她心中有个计划,必须要吉利尔活着才能实现。
她说了一大套理智地话,可路易只注意到了最后一句,不禁微笑道,“心疼我吗?好吧,我们就在龙牙山扎营,看孤傲家的属臣有多少敢跑来。”
孤儿简直拿路易没办法了,因为他只捡自己喜欢的话听,其他似乎可以自动忽略,“找个有利的地形才好,现在比起打仗,谈判更加重要。你来扎营吧,我和我的人有点事要私下谈谈,多弄一个帐篷,我要用。”
“一切听从你地吩咐,亲爱的。”路易一脚踹倒吉利尔,因为实在不喜欢听孤儿说那个黑骑士是“她的人”,因而顺便泄愤。他地手下立即有人上前,把前几个小时还不可一世的孤傲公爵大人捆了起来。
而早在吉利尔被捆起来之前,阿德斯已经带转马头离开,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
孤儿摸了摸霜雪的鬃毛,感觉它欢快的打了个响鼻,不禁也有几分舒畅,“你看到这附近有村镇吗?我得洗个澡,实在太难受了。”她说。
昨夜一路逃命,汗水、露水浸湿了几次衣服,因为在路易的马背上亲临战场,不知道谁的血也溅到了她的头上,这会身上一阵阵发黏,头发也粘在了一起,还有血腥气,实在让她无法忍受。唉,身为物质极大丰富的地球人,就是适应不了这种艰苦的情况啊。
“没有。”他的回答令她泄气。
“那怎么办?”
“那边有一条河,你可以在河里洗。”
“好,我去河里洗,你帮我望风。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我洗澡,你就给我挖出他的眼珠子,再顺便挖出他的心,因为我不要他记到心里。记着,就算有只山羊路过也不行。”孤儿吩咐。
哈哈,花大钱的主顾说起话来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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