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遇到了,在她绝望到想要一个人过一生时,林言庆,不早不晚,出现了。
在798,在一个朋友的画廊开张时,下午两点,她去助兴,里面有作家画家,有诗人,有好多搞前卫艺术的朋克青年,她举着一杯热咖啡,在一个角落里看一张《反正我们是爱情》的画,那画,是画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表情麻木,可是,那张画的名字叫:反正我们是爱情。
她静静站着。
然后她听到有人叫她。
她转过头,透过人群,她看到了林言庆。
她以为是错觉,或者是电影,她惊叫了一声,手里的杯子掉到地上,这个镜头非常电影,是的,很电影。多年之后,女主角见到男主角,杯子掉到地上,从前,她总以为这样的安排特别傻,但现在她觉得,恰如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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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一场离散 文/雪小婵(12)
那声尖叫无疑非常刺激现场的人,有人怀疑是行为艺术。
正因为分贝太高,人们看到陈苏红跑了过来,一把抱住林言庆,有些过分地问:是你?是你么?有几个人说:干什么呀,搞行为艺术呢?
简直是太过分了。
这种不顾一切的劲头简直是不要脸了。对,不要脸。可是,爱情到底是件不要脸的事情。
后来林言庆问,你不怕别人笑话你吗?
陈苏红摇了摇头,我不怕,什么都不怕了。
当然,当她几乎怀着奋不顾身的精神抱住林言庆之后,她也在那个夜晚把自己的暗恋一点一滴告诉了林言庆,当林言庆一进门看到自己的真人大小的照片和那随处可见的照片之后,他震惊了。
无论陈苏红的手机链还是钥匙链,无一例外全是他的照片,那张曾经的一寸黑白照片被用得到处都是,林言庆已经搞不清自己是不是爱情了,是爱情不是爱情还有多重要吗?旧人重逢!何况,她又这样疯狂。用现在的审美看,陈苏红恰恰属于那种骨感美人,真是风水轮回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何况,她的热情足以烧掉他了。
尽管他已经结了婚。
他娶了一个大他十岁的法国太太,当年想留在法国,当然,现在几乎是名存实亡,他的婚姻是他的砝码,他知道自己不是个老实男子,从少年时就不是,陈苏红爱错了人,如同张爱玲爱错了胡兰成,有时候,爱情就是一个人的命,没办法。真的没有办法。
那天晚上,他要了她。
而陈苏红很羞涩,甚至有些拘谨,很放不开,她连呻吟都不会,那时他有些怜爱她,小声问她:你,还是处女?
陈苏红点头,然后,哭了。
他把她抱在怀里,我会好好爱你的。他说。
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样一句话,也许因为陈苏红太狂热太动情,而且几乎是飞蛾扑火而来?
真是飞蛾扑火。
第二天一早,她问,林言庆,是真的吗?
她伸出手去:你的鼻子你的眉毛,你的眼睛,你的……她紧紧贴着他,生怕他再跑了,而她并不知道,他此时落得不名一文。折腾了几批画,因为画是赝品,赔了好多钱。
为了让他多睡一会,她悄悄下楼,去买早餐。
早春,还寒冷,她穿着单薄,可并不感觉冷,一跳一跳的,粉色的短裙那么像朵玉兰花,空气中传来小鸟的叫声,这么美,这么美的春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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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一场离散 文/雪小婵(13)
买了牛奶面包,买了油饼豆汁,看他喜欢吃哪种了。
进了门,看到他正刮胡子,她从后面抱住他,然后两个人看着镜子里的彼此,她再次流了眼泪:林言庆,你要我,一定要我,不要离开我。
她喃喃自语,如同花痴。
我有什么好?他问她。
不知道。她说,我不知道,可我就是觉得你好。
他一把抱了她,吻着她。
陈苏红没有说出那个秘密,是的,她没有说过偷的那封信,她还有一件事情没有说,那条裙子。
她是有准备的,与林言庆结婚的时候,她就准备穿那条裙子!
林言庆有时跟着她去798,她小女孩一样,让他牵着手,很亲呢,幸福的表情豪无疑问地挂在脸上,连走路都轻飘了许多。
但林言庆很快就萌生出倦意,他本来就是浪荡公子哥,家里有钱的时候不显,没钱了,他养的坏毛病全出来了,骨子里的懒和游手好闲,没什么本事,可是,生活不能太次,手指甲里永远是干净的,人永远看着似贵族。
陈苏红开始给林言庆钱。几张卡,不停地往里面存钱。
钱的来路有两个,一个是和姐姐要,二是把雕塑卖给那个傻米尔,反正他喜欢。
林言庆花钱很快,流水一样,一身的名牌,衣服一定要范思哲和三宅一生的,燕莎都不去,要去赛特,一掷千金。
最没事,还约几个狐朋狗友打打小牌,让陈苏红站在旁边伺候着,要现磨的德国黑咖啡,要有小甜点,如果晚上,还要叫外卖,正宗的独一处烧麦是要吃的,加上非常情调的音乐,这样腐朽堕落的生活,林言庆是靠着陈苏红才过上的。
当然有养小白脸的嫌疑,他不怕,人没廉耻了,怕什么?
反正她喜欢他,不仅仅是喜欢,是爱到了骨子里。
他说东,那就是东,他说西,那就是西。他就是圣旨,一句顶一万句。
为了讨他喜欢,陈苏红是用了心思的,林言庆喜欢吃辣椒,她就做菜全放辣椒,一边做一边流眼泪,她本来不喜欢吃辣椒,可因为林言庆,也慢慢尝试吃辣椒,最后,胃坏掉了,一吃辣椒胃就疼。
那疼,也是有着爱情的滋味。
只要他爱她就行了。
她也常常问他:你喜欢我吗?
喜欢呀。他很轻浮地回答。
真喜欢呀?
真喜欢。
林言庆想,至少,我是喜欢你的钱的。反正你是倒贴,反正你离了我活不了。他拿定了她是这样,索性,就一副游手好闲的样子,和法国太太离了婚,办妥了手续,搬来和陈苏红一起住。
陈苏红后来就说:要不结婚吧?
真俗。林言庆说,结婚多俗啊。你看798有几个结婚的啊?搞艺术的人一结婚就剩下柴米油盐了,我们就这样蛮好的,你看过萨特和波娃吗,一生的情人,老吊着胃口,不结婚最好,一结婚,俗了。
这理论听上去蛮好,可陈苏红就是觉得哪里也不对,也不知道哪里不对,说不过他,看他天天晃来晃去,眼睛爱往年轻漂亮的女孩子身上喵,一瞅就瞅半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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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当时无心 文/樱花第几桥(1)
《当时无心》
文/樱花第几桥
于意长在外科实习的时候遇到顾如生。
唤他老师。
初见时,顾如生的白大褂下面露出一点浅粉色的棉布短袖衬衣,眉目英俊而面色沉肃,和实习生说话简短,几至于无。
于意长并不喜欢他,总觉得他太过严厉。实习第三日见他仍旧穿着那件浅粉色衬衣,便在私底下戏说他是一枝年轻的荷,将开将放,重重雪白花瓣遮不住最里面那一点红……本来这比喻是好的,可用来形容男子便轻薄了些,于意长也知道,更加得意地到处宣扬,明褒暗贬。
可顾如生本人对这些玩笑话一概不听不闻。早上查完房就去做住院手术,下午三四点钟回来接着做门诊手术,到五点下班时候才到大办公室写新接手的病历,神色倦且淡,唯和其他医师聊天时方才微微舒展了眉。
少言冷淡本也无妨,意长自跟着其他医师。可顾如生似乎是专同她作对:换药拆线找她,整理病案找她,填心电图、胸片的申请单亦找她……于意长第一次填申请单便是同他,他也不问其他,只看一眼便淡淡说道,来了一周了连这个也不会填么?
于意长气结。然而不敢争辩,只好悄悄去请教了同科实习的师兄,到底把表格填好。偏那几天顾如生又总不穿那件浅粉衬衣,连那绵里藏针的玩笑话说来也不合时宜,简直死无对证。
也不知道是哪里招惹他了,意长自己百思不解。然而这种事却是诉苦都不能,任谁听了都会说实习么,自然该是这个样子!
于意长百计回避,有时候却仍不免在护士站遇到他。狭路相逢,于意长简直觉得四周都是兵气待发,最后也只好勉强打声招呼。他点点头,然后让一步,各自侧身错开。
这样一直到实习第二周的某一天中午。
11点的时候差不多应该下班了,顾如生却唤住于意长同去换药。于意长百般不愿,然而也只得去了……这是于意长第一次同他一起换药,听他同病患的言语,看他手上的动作,竟似书中才有的医者,仿佛他的人有温和的光辉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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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当时无心 文/樱花第几桥(2)
是谁说过认真工作时的男子最易让女子景慕。
譬如古时的女子会爱写诗时候的书生,拔剑时候的侠客,以及银针在手生死在握的医者……于意长偷偷抬眼去看他,两人都整整齐齐戴着口罩帽子,于是只看见对方的眼睛……那仿佛在后花园的私会,欲见还休,从镂空的花窗只看见他的轩朗的眉、他的宽润的额,是芭蕉荫遮了海棠枝,又欢喜又宁静。
换药结束已是一点,又累又饿,在空调房间里亦是一身大汗。
两人一起走出病房。
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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