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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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昔我往矣(完+番)-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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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有问请问你是会员吗?你预约了吗?这样多余的话,因为答案从那廉价的衬衣朴实的裤子和旧皮鞋上就可以一目了然。
  煜叔立刻明白了其中的涵义,他觉得有点尴尬,并且责备自己竟然没考虑现在的身份与周围的环境。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类似于之前的煜叔是收藏在剑鞘里供奉在案台上的宝剑,现在的煜叔就是把菜刀,只能放在菜板上。只是因为怀念而跑到高级料理店来吃饭的事情真是不明智。煜叔也一时有点汗颜。正噶干的时候,突然经理从里面匆匆走出来,站在门口,对迎宾道:“还愣着干什么?乔先生马上要到了。”
  迎宾就慌忙丢下煜叔站在经理身后做出恭候大驾的姿势。
  乔先生的称呼让煜叔心中一紧,他连忙躲到旁边的廊柱后,几辆车缓缓驶近,车门打开,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面前。
  果真是乔鑫。
  他同一周之前没什么不同,是个很养眼的孩子——这也是煜叔当年一直很疼他的部分原因,煜叔有时候觉得自己如果不做当家也可以做个艺术家,有时候他对于美丽事物的抵抗力很差。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乔鑫挺拔的身姿略有些颓态,从前一丝不苟地向后梳拢的头发也略略凌乱,掉了几根在前额,黑色衬衫的袖子也随便地撸起来露出小臂,之前在煜叔面前乔鑫从来不会这样子,总是很谨慎地把自己弄得干练整洁,即使是在他篡权之后——唯一的例外大概是在床上。
  煜叔自嘲地,现在自己“死”了,这孩子连仪表也开始邋遢起来。自己对他的教育看来是彻底的失败。
  后面一辆车随即停下来,下来的另一个人让煜叔眼色一沉,是桑竹楠,他的亲侄儿,自己虽然因为他母亲的关系同他不是很亲近,可是看在死去大哥的份上却一直给他该给的一切,只是没想到当初正是他同乔鑫联手掀起叛乱。被软禁之后煜叔就再也没见过桑竹楠,这孩子也长了张不错的颜,只可惜他不像大哥却像母亲,不是煜叔所喜爱。
  此刻两个盟友先后向料理店门口走去,乔鑫大步流星,桑竹楠在后面追对他说:“你还是接受现实吧,找不到就算了。就当是被鱼吃了。”
  乔鑫停下来,转过身一把拎起他的衣领道:“你闭嘴!他是有名的九尾狐狸!我不信他这么容易就挂了,何况没有尸体,他一定还活着!我们要找到他!”
  桑竹楠推搡开他正了正领子道:“找到他干什么?”随即笑了笑道,“还关在海滨别墅和你过日子吗?”
  乔鑫一瞬间暴怒,不过很快他就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可能是顾及到在公共场所,他只冷冷对桑竹楠道:“你最好祈祷煜叔在报复之前找到他,否则话,你该知道自己的下场。”说罢转身大踏步地走进去了。
  听了这话桑竹楠也沉着脸心情欠佳地走进去。
  不远处廊柱后的煜叔听到这消息心情五味陈杂。
  如果那两个孩子知道他们要找的人就在此处不知道是什么表情。九尾狐狸吗……也许。
  
  既然已经不吃到东西,那么至少把这件脏兮兮的衬衫处理下,煜叔从前穿的衣服都是老师傅做好了送来,他的尺寸几十年没怎么大变;或者偶尔有需要让旗下百货公司拣品质好的送来几样他挑出来用。软禁的时候这个习惯也延续下来,乔鑫夺了他的权利,可是不知道是人言可畏还是什么的,却不曾刻薄对待。
  可以说煜叔和实际的钞票打交道的机会少之又少,相中什么自由底下人付钱,遥远的留学时代不算,那时候花的是美元。他接触的金钱只是个概念,是关于几个零的问题,他哪里会关心999块钱能买几件衣服吃几顿饭?
  不过现在,很快,他就知道了。
  走进他家控股的百货公司,找到男装部,想着随便拿一件看得过去的衣服就走,可是这个简单的愿望执行起来并不简单。
  先是一家店,先是没人理他,等到好容易个售货员走过来,第一句话就是硬邦邦地说:“对不起,先生,本店不出售大码,恐怕没有合适您的衣服,再看下去也是浪费。”
  终于找到一家唐装点,里面的衣服煜叔并不很满意,太花哨,料子也不够柔软,不过架子上有大码的,店员也没来赶人,应该没问题了。
  不过在看到衣服上的价签之后,煜叔还是默默地走开了,他身上那点钱,怕只能买上一只袖管。
  其实他不知道,这点钱买他从前身上的行头的话,怕连个纽扣都勉强……
  出来之后煜叔站在串流的商业街上,兜里揣着九百多块的全部家当,生平第一次自信产生动摇。
  一个年纪又大又没钱又胖的中年男人面临的就只有绝望吗?……所以陈墨澜才选择逃避到酒精里吗?
  只可惜,煜叔是煜叔,不是猪油陈,他虽然一直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不代表他没吃过苦,不代表他没经受过委屈、压力,多少个刀尖舔血的日子,多少次死里逃生,不是陈墨澜这样的人能想象的,因为深知他的坚韧,他的隐忍,他的可怕,所以即使他“死后”,仇家也日夜寝室难安。
  这才是真正的煜叔。
  做完心理建设,煜叔就又打了个车回家了。
  结果饭是在家附近的面点吃的,一碗二十块,煜叔觉得有点贵。
  衣服的话,他向管理员打听了下附近哪里有平价的服装店。管理员又热情地给他介绍了一个地方……当天晚上八点多,煜叔生平第一次去逛夜市了。




第 5 章

  陈墨澜面前有两大难题——减肥、钱。
  减肥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期渐变的过程,然而金钱的问题却是迫在眉睫。
  煜叔觉得自己已经很俭省了,可是需要花费的地方还是很多,家里浴室的花洒经过物业的修理还是不出水,恰巧夜市上有出售减价香杉木浴桶的,原价两千多,现价888;煜叔怎么想都觉得自己非常需要的东西,于是……他的口袋里就只剩下几十块了……
  煜叔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大口下去,觉得饥肠辘辘的。不得不说这个身体的耐饿性也要差很多。
  从前煜叔是不知道什么是饿的,据说他从婴儿时期起就不是个食欲很好的,每到吃饭的时候保姆就拿着碗在他身后追着跑,四十多年来,他既不曾挨过饿,也不曾对食物产生过浓烈的兴趣,且年纪渐长后生过几场不大不小的病之后他便开始注重养生,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吃什么是好的,吃什么是无用的,吃什么是有毒的,他都稍有涉猎。
  理智上都懂得的道理,应用在这句身体上似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煜叔还记得不久前吃面的时候自己的反应。
  那是碗普通连锁面点出品的普通碗面,清汤的面条上分布着寥寥几块软烂的牛肉,按照桑煜的进食习惯,该是将那几块不爱吃的肉客客气气漫不经心地请到外面,只吃底下清汤清水的面条。
  在这里必须要讲明的一点是,吃肉有害健康。无论是什么肉,红肉白肉,猪肉牛肉鸡肉鱼肉,动物在死的时候会在身体里释放出一种毒素,肉体在死后一点点变质也又会增添尸毒,这些小动物们死前留给食肉兽的怨念最后都积累在食物链的最高级——人类身上。
  深知这一点的煜叔从前是如无可能绝不碰肉的素食主义者,他一直是这样做的,以为自然。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在面对这碗牛肉面的时候他却做出了一个令自己大吃一惊的意外之举!他,竟然想也不想地把筷子伸向牛肉,想也不想地把肉块放进了自己嘴巴里,想也不想地嚼了嚼,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脑海中闪现出“味道还不错”类似这样的想法,直到吞咽下去之后,筷子像有自己思维伸向第二块肉的时候,煜叔才突然反应过来,“我刚刚做了什么?!我吃肉了吗?我难道吃肉了吗?”他顿住了动作,细细体会身体的反应,再次吃惊了,“我吃肉竟然不会感到恶心吗?居然还举得肉很好吃吗?”
  他默默地放下手,天人交战。
  再次举箸之后理智开始指挥身体,无视身体发出的“好想吃好想吃”的信号,把面吃掉留下肉默默走掉。
  煜叔对于陈墨澜身体的认识又多了一点——这是个爱吃肉的身体,是个动不动就感到饥饿的身体。
  把胖大的身体好容易安放进浴桶,里面的水大面积地溢出来,煜叔不得不暂时抛下对这身体的一次次失望而思考明天的生计问题。
  几十块钱省着点花的话不知道能不能渡过一天,虽然吃的上面可以节省下来,可是煜叔无论如何也想喝点茶水,从前爱喝的茶叶是在南方某个地方包下的一片茶园特产,有钱也没地方买的,现在想都不用想了,但是至少一般的龙井花茶润润嗓子是必要的。
  钱,钱——煜叔从来未被钱困扰过,在他的生活经验中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成问题,他从来不去弯腰细数自己的存款有几个零,也没人敢从他的手里偷走任何一个零什么的,一切都在他的鼓掌之间……除了最后因为他这份自信和姑息而被乔鑫算计之外。
  然而对于陈墨澜来说钱是生存下去最大的障碍。
  其实煜叔从前还当权的时候给自己留下了足够多的后路,他是“九尾狐”桑煜,是永远未雨绸缪的智将,然而,被软禁的日子里乔鑫十分耐心地循着黑金的线索将他所有的狡兔三窟一一掘出,摆明是要断了他所有的后路,要即便他“越狱”也走投无路。
  可是煜叔还有最后的一点私房货没有被找到,而那恰巧正是乔鑫最想找到的东西——桑家世代相传代表帮会最高权力的信物“茵梦”。
  “茵梦”是一枚戒指。
  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
  每个帮会中的男人做梦都想拥有她。
  可是煜叔在得到戒指之后却嫌那上面镶嵌的翡翠太大太恶俗而束之高阁。可是茵梦是如此惹眼,使不考虑其附加的社会价值,单只是那独一无二的贵重宝石也使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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