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绝色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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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绝色老公-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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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姑娘梳发不需要在下回避吗?”坐在那里的仁兄聒噪不休,如果不是我的告示招了他来,真想把他丢出去。
我从镜里看他,冷笑:“如果隔下认为不合宜,那就出去,如果懒得起身,那也随便,出与不出,在你!”
有趣,梳发又非更衣,却是当作了见不得人的事。可见所谓的封建制度对女性的桎梏有多深,假如一个本分闺秀让外人睢见了作这女儿家的活儿,怕不得去寻死?历史上因这类事件莫名地没了性命的女性又有多少?
没想到我的运气不够好,来到的这个空间,也是这种世道!
再一次冷笑,却见那一位屁股稳得很,未动分毫,这样看来,他至少不是一个陈腐不堪的假学究。
将长发编成一个大麻花辫,绕在胸前,留下长长发尾,俐落简单,又把那只在路上买来的蓝色蝴蝶花卡别在另一边耳后,没法子,我也是女人,不讨厌别致的头饰,只要不累赘。
而这卡子很有些像我以前常别的那种水钻的亮闪闪的花卡,点睛之笔的安在我头上后,满意地看看镜中,又是一个精神俐落的自己(说起打扮,自己虽然吃比穿重要,但对于装饰还是很有天赋的,必竟自己是搞设计的,对颜色有绝对的敏感,对穿着也有绝对的眼光)简单中见清爽,是我对装扮的要求。
不管好看不好看,一定要显得有精神,这一点是很重要的。
重新坐回桌边,“好了,没有什么再惹你笑的地方了吧?阁下开门见山地说吧!”
“说?”对方有点不明所以。
我指指他放在桌上的告示,“难道没有看上面写的什么?”
他呵呵地恢复笑脸,这么爱笑?脸上不会抽筋吗?微笑服务若有他的一半,各大服务行业的业绩一定会飚升,至少我笑得久了,面部肌肉会酸痛。
“在下初看这文笔,很是好奇谁能写出如此奇怪的话来,见原来是姑娘你后,便一点也不奇怪了。”他没有直达重点地扯着。
“我只是没有文绉绉一通,言简意赅,也希望你能切入主题,说重点!”我的心情不是很好,如果他来的晚一点,让我啃到那两只玉米的话,我可能会态度好些。
“嗯,那个,在下不明白,倒底姑娘要在下说些什么?”他用疑问的眼神盯着我,又是一个眼睛会说话的男人。
可惜,他长得有些太出众了。
“说你丢了何物,具体特性,颜色、材质等等等等,如果还不明白,就只能说明你是在装傻。”我把一根指尖放在茶杯的沿口处画着圈圈,歪着脑袋看着他,口气带了十足的嘲讽,他分明是个聪明人。
对方果然聪明,“佩,圆形,玉质,黄绿色,性温,中间镂刻两只蝙蝠嬉戏,一——”
分毫不差,真正的言简意赅,就像陶渊明写的那篇历史上有名的短文章,通篇只有25个字,而他的描述,绝对的没有费话。
“很好,完全对,你傍晚时分再过来。”我起身,作出请他出去的手势。
他意外,“姑娘既说在下描述得很对,为何要在下傍晚再来?”他肯定还想问我为何不当下归还他那块佩,不过他还是很要面子地没有直接说。
我笑笑,“你也别见怪,想问你目前可在这客栈投宿?”
“在,离姑娘这间不远,转过回廊,右拐第五间天字号房。”他坦坦然地回答。
果然也是个有钱的主,这店里分了天、地、人三个级别的住房,“人”字号最普通,而他也住在“天”字号,可见身家不错。
“那你是单人投的店,还是伙同了他人?”我又问,且看他怎么回答,我问这可不是无聊的发问,有我的意图。
他的白牙又露:“没有旁人,在下的伙从不在本栈,只在下一人独住这里。”
旁从?难道他在这镇上还有跟班之类的?
我耸耸肩,为他解惑:“虽然你说你是一人投宿这里,但难保不是知晓他人丢得了此物前来冒领,别生气,我只是尽本分地杜绝这种事情的发生。”
我故意停了一停,让他消化消化我的话,然后继续:“既然不是有伙伴,抛开是同伴丢失的可能,也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说是有人丢了这块佩后,向你打听过此物,使你很了解此物的特性,就会归回冒领的可能了。”
我的话很不中听,但我仍然继续:“所以请你耐心地再等待,如果傍晚时分再未有其他人前来认领,便可证明是你的失物了,对不住,先请吧。”
说完观察他的表情,意外地看到他的反应竟然还是能笑得出来?明明已指出他有冒领的可疑性呀。
“姑娘说的有理,只是在下午时与姑娘初见时,腰间别了这块佩,难道姑娘没有印象?”他的表情似乎有点失望?
有什么可值得失望的,我想了想,摇摇头:“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相关印象,观察他人到细致入微的地步不是我的强项。”
我确实没有印象,好端端的,我为什么要去上上下下打量他,囫囵地看几眼就是了,哪里去注意过他的腰间?嗯,不过梅无艳的腰间我倒是清楚,带上有块玉饰,但那也是与他见第二次时才发觉的呀。他依然笑,笑里多了抹意味深长,躬身作揖:“那好,在下傍晚再来。”
礼数做到后,便自行走到门口,回头又看我一眼,依然笑得很真诚坦然的样子,“傍晚见,姑娘,傍晚很快就到了。”
我盯着他开门又关门地离开,屋里竟显得黯淡了下来,仿佛他的离去把一室的光彩也带走了。
我一个人留在屋里,开始实事求是地想,这个人,真的是很出众,他在人群中就像一颗发光的宝石置在了一堆石粒中,可惜,还是那句话,他长得有点太出众了,如果只是气质出众,性格也这样温和而绅士化,我想自己可能会受魅惑。
请别说我洛莘莘是虚伪,这么一个少见的大帅哥摆在面前,还装什么清高和无动于衷?
嗯,我承认,极好看的人能带来视觉享受,但如果要选择另一半打算共度终身的话,便不能照这个标准去选了。
美男子,尤其是出类拔萃的美男子,远观就可以,要想放在身边过一辈子可不太明智,不是我这21世纪的新女性不够自信,而是但凡太美的人,往往是被宠惯了的,很多的生活态度和看法往往不太适合居家过日子。
我一直很实际,也超级现实,不打算要过一辈子就不会随便去脸红耳热的心动,何况是在这个世界里?
我不可能,也绝不允许自己将心留在这里任何一个男人的身上,那样我回到了原来的世界,不就像把自己活生生地剥成了两半?我干嘛要找那份罪受?我的伴侣一定要是适合我的那种,也一定是要和我同一个世界里的人!
对自己强调并肯定着,有了这种信念,乐陶这般有超级杀伤力的人便伤不了我分毫,我要依旧是我。
再一次对自己加强信念!
哈哈一笑,睢我的定力有多高?看天色尚亮,睡得不是很长时间,不如出去逛逛再说,当下行动,更衣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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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谢谢!有些朋友的留言大大激励了多多,其实写文时间长了头脑会胀,尤其多多的工作就少不了经常写东西,而且还是很严肃的那种,一天下来,往往头脑发晕,很想出去逛街,扔下两天再说。呵呵,如果写得能有想得那么快该又多好?多多打字的速度在单位可是名列前茅喔,却还是赶不上许多朋友的期望,我会努力的,加油,彼此加油,不只在小说里,更要在生活中!我要再说一次,谢谢你们的鼓励,是真诚地道谢!)


[正文:第十七章 无处不遇的蓝宝石(中)]
大摇大摆地地走在街上(没有小脚,也学不来莲花碎步),我的心情就像天上的太阳,温和的、金灿灿的……
正如在怀珠镇上见识到的,这里的很多东西都有些小精巧,我看着喜欢的买了几样,收在怀里,心情是格外的不错。
真是感谢梅无艳的大方呀,让我花钱花得不用苦皱眉头。
心里掂量这里的东西,真拿回了自己的世界后,有没有古董的价值?
这一点还真有些怀疑,从我到来后的时间推移来算,似乎没有什么出入。同样是夏,同样入秋,同样的月有盈亏,万一是个横向平行的空间,拿回去倒底能算什么呢?为此,我买了自己喜欢的,如果没有价值,至少是自己想要的,而且是精小易携又结实的。
离开客栈时,日色已斜,门外的街上是人声鼎沸,比午时还要热闹,不敢走远,逛一小圈下来天色擦黑,日头也收了它的金光万丈,自己一人,比不得那位保镖在身边的无畏,于是打道回去。
进客栈,直穿内院,急步走,想在掌灯前赶到前堂吃晚饭,于是三步两窜,发挥了自己在校园时的大步流星。
又见回廊,自己的那间客房很近了,三转两转,远远眺见一道人影立在我的房门前。
即使天色很暗,即使回廊中光线更差,但那鲜明的颜色依然能够辩得出是宝蓝色。
眯着眼打量,越走越近后,终于看清那位果然是乐某人。
我好笑,他也远远地笑,见我到了近前,弯身一躬,永远不忘施礼的谦恭,是尊重我吗?
“姑娘回来了——”他笑得温和,白牙里带出阳光的暖意。
“你倒是急性,不过若是冬天遇到你这位,感觉一定不错!”我的心情很好,要不有人说女人在情绪不良时,购物、理发和穿新衣会是最好的调节办法?显然我的一番出游,让我对他有了开玩笑的心情。
但他哪里听得懂我不着边际的话,一脸的莫名所以,不过,竟然还能笑出来。
“佩服佩服,你上世修了天大的福,才换来今世无所不能的开怀,好性情。”我赞叹,这样的人是真得心理开朗,还是圆融地过了份?没有了自我?
“姑娘说话有时像天外之音,在下不才,有时还听不太明白。”
我绕过他,推门进屋,边进边说:“那句话是在夸你哪,说明你的笑脸暖人,冬日碰上,再寒冷的天也能暖人心几分。”
我自顾走到盆前,泼了旧水,提起一旁到我小腿肚高的的细口大茶壶,注入铜盆里,新水换好,便扑在脸上,清洗干净。
虽说这地方空气清新,没有污尘,但也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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