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若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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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若镜-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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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我是没裹脚,那又怎么样?”没裹就没裹,犯法吗?大不了嫁不出去,不嫁又不会死。
    “我没说怎么样啊,你干嘛那么激动?”他更无辜了,他只不过随便提了一句,她就像被蜜蜂螫到一样跳起来,不裹脚真的有那么严重吗,值得她为这种小事发火?
    “我、我……”他太冷静,她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你干嘛突然问我这个问题,害我吓一跳!”
    “我只是看你骑马骑得很好,又四处活蹦乱跳,不像一般千金小姐连路都走不好,一时好奇才问的。”没有别的意思。
    “是、是吗?”早说嘛!害她以为他存心取笑她。“下次要问这种问题,不要突然开口,给我一点时间准备……”
    回答这种问题需要什么时间准备?简单一句有或没有就好了,难道还要先把楚辞复诵一遍,她才有办法回答?
    “咳咳!”闵斯琳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显示她真的很在意。
    说不定把楚辞复诵一遍对她来说还比较简单,至少不会像被蜜蜂蛰到。
    想到她居然这么在意,他就觉得有趣,忍不住闷笑。
    闵斯琳见状即刻脸红,这可恶的家伙,嘴巴明明说无心,嘴角却动个不停,还说不会取笑她。
    “没裹脚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没裹脚,不是也活到了二十岁?也没有怎么样!”她终于忍不住爆发,却也在无意中泄露了自己的年龄,给皇甫渊逮到取笑她的机会。
    “原来你已经二十岁,是个老姑娘了。”他到现在才有幸知道她的芳龄,失敬哪!
    “你、你自己还不是很老!”她真是大嘴巴,连这种话也说出口,这下更丢脸了。
    “我二十五岁。”应该还不算太老吧?至少还没有老到走不动。
    “那你也是老男人了。”她不甘心地反驳,怎么样都不肯认输。
    “老男人配老女人,正好。”天作之合。
    “啊?”这是什么意思……
    “搞了老半天,咱们都是‘过时’的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以前成婚,叫“先时”;男二十五岁、女二十岁以后尚未完婚,叫“过时”。先时者易夭,过时者易病,过早或太晚都不好,他们都已经错过了成婚的最佳年龄。
    “谁、谁跟你过时啊?”可恶,害她的心狂跳了一下,结果还是想取笑她。“告诉你,我可是还很有活力,不像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奇怪,他取笑她是老女人,她不过稍稍反击了一下,他就一副委屈莫名的模样盯着她,到底谁比较过分……
    “咱们一定要如此针锋相对吗?”凝视了她一会儿,皇甫渊无奈地问道。“咱们就不能像朋友一样聊聊?”他只是想跟她开玩笑,想跟她轻松愉快地聊天,可她每次的反应都教人失望,他都快没信心了。
    “呃,我……”闵斯琳愣住。多少年来她一直被教导要恨皇甫家,要扳倒皇甫渊,从没有想过他们可以不必如此,上一代有上一代的宿命,他们这一代不一定得照着既定的命运走,他们可以是……朋友。
    “我——”只是,他们对立了太久,忘了和解的感觉,希望现在开始学习还不晚。
    “也不是不行啦!”她怪不好意思的。“不过,咱们要聊什么?”
    聊什么?这倒是个问题。他光想着多了解她,却忘了抓方向,到底该聊什么呢?
    “聊你为何这么热中寻宝好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古玩买卖,不过她既然喜欢这么说,就任由她了。
    “因为寻宝很有趣,又可以打败你,我当然热中。”
    ……很妙的回答,她还真诚实。
    “撇开两家的恩怨不说,你真的觉得每天这么东奔西跑很好玩吗?”
    皇甫渊不经意的问话,又让闵斯琳顿了一下,脑海里开始浮现过去她为寻宝所冒的风险。
    她想起有一次为了在购买前辨别宝物的真伪,她假扮女仆混进一个卖方的家里,结果被识破,差点来不及逃出来,那次真惊险。接着又想起她为了赶路,经常在船上睡着,有好几次差点落水。过节的时候,其他姑娘都打扮得漂漂亮亮赶庙会或是到处串门子,就她一个人孤伶伶地提着包袱出外旅行,那场面,想起来都辛酸。
    “好、好玩啊!”即使如此,她还是嘴硬不想承认,自己一点都不快乐。
    “看你的表情不像。”他一把戳破她的假面具,戳得她哇哇叫。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明明就很好玩……
    “不相信的话,你可以把身上的镜子拿出来照照看,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他也不跟她争,要她自己看。
    闵斯琳拿出玉娘留下来的铜镜,不自在地照了一下。镜中的人儿,脸上满是犹豫,看不见喜悦,也察觉不出兴奋,只有认真思考过的茫然。
    “真正快乐的人,不会是这个表情,应该要带着微笑才是。”不为任何目的,只因为内心冲动,强烈地想要拥有某样事物,这才是真正的快乐。
    闵斯琳没想到会在镜中看到自己郁闷的表情,她一直以为自己很喜欢寻宝,很喜欢自由,结果竟是?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不学学其他姑娘家,乖乖地待在家里就好?特别是你的家世又这么好,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做做女红,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干嘛还要出外冒险?”虽然知道她是为了打败自己才出来抛头露面,但他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因为我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闵斯琳解释道。“再说,如果我只是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会得不到我爹的认同,所以我才那么努力。”况且她也是真心喜欢那些古董,只是偶尔会累,偶尔会迷惘,这也是人之常情。
    “你想获得你爹的认同?”他想起京城盛传她和闵斯珣不和的流言,两人虽然是兄妹,但十分不对盘,一天到晚吵架。
    “嗯,非常想。”闵斯琳点头。她明明就比她哥还优秀,可她爹眼里只看得见她哥哥,对她的成就视而不见,她当然不服。
    “我觉得你根本不需要别人的认同。”他不懂她的心态。“你本身就是一个令人难以忽略的存在。”美丽,耀眼,如同黄金一样发亮,就算十个闵斯珣都不及她出色。
    “你、你说什么?”闵斯琳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他是在赞美她吗?
    皇甫渊偏过头躲避她的视线,不自在地回道。
    “我说,我从来没有看过哪个女人能像你一样强悍,就连男人都比不上你。”包括他自己。“你真的不需要任何人的认同,你只要认同你自己就够了。”
    这发自皇甫渊内心深处真心的赞美,温暖了闵斯琳的心。她一向被视为异类,被京城的男人批评得一无是处,说她离经叛道,野得可以。
    这些话她不是没听到,只是故意忽视,但忽视并不表示她真的不在乎,或不会伤心。她只是……只是把这些话埋在心底,用坚强的外表掩饰内心的脆弱,其实还是在乎的。
    闵斯琳很感动,真的很感动。这些最该是亲人安慰她的话,竟然出自一位死敌的口里,教她如何承受?
    她不想让他知道她内心有多感动,只好故意用手肘拐皇甫渊的手臂笑着说:“所以你承认你输给我了,对不对?对不对?”样子非常欠揍。
    皇甫渊被她惹毛了,抓住她的手腕大声喝道:“别闹了!”
    两个人四眼相望,脸靠得非常近,近到皇甫渊只要用力一拉,便能轻易吻她,不必花费太多力气。
    突然刮起的大风,有如他俩澎湃的心跳。两人的头发,被风吹乱了,恍若他们混乱的气息。
    在一股看不见力量的牵引下,他们的嘴唇越靠越近,直至互相碰触……
    “轰隆!”
    远处传来一声巨雷,将他们从迷醉的气氛中震醒,也提醒他们,如果想在大雨来临前到达旅舍,现在最好立刻上马。
    “咱们走吧!”该死的雨,来得真不是时候。
    “好……好。”闵斯琳仍然在弥留中,皇甫渊只得想办法将她弄上马。
    “喝!”马儿在他们不断踢马腹的动作中狂奔,雨同时落下,追赶着他们不放。
    什么叫泼冷水?
    这就叫泼冷水!
    咬牙切齿地踢马腹,皇甫渊一肚子火,暗骂老天爷不帮忙。
    “轰隆!”
    “淅沥沥!”
    它就是不帮忙。
    “轰隆!”
    老天爷不帮忙也就算了,大雨还一路追他们追到旅舍,等两人到达旅舍,已经淋成落汤鸡。
    “该死,全身都湿透了!”皇甫渊一边拍掉身上的水一边咒骂。
    “先把马安置好啦,快点!”闵斯琳才是冷得全身发抖,这场雨来得又快又急,即使他们已经尽全力赶路,依旧逃不过。
    两人将马牵进旅舍旁的马厩,那儿已拴了几匹马,闵斯琳从包袱中拿出一些铜板丢给看守马厩的马夫,并交代几句,随后卸下马匹上的行李,往隔壁的旅舍走去。
    两层楼高的旅舍,简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除了提供房间以外,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得靠自己买。
    “先说明一下我们这里的规炬:不提供伙食,但是可以自己开伙;若是忘了带炊具和碗盘,只要付上三钱,就可以租给你们。至于柴火,一律不提供,若是想烤火,可以向我们买干柴,一捆五钱,两捆九钱,最好一次买两捆比较划算。打火石两颗一钱,烧柴的大铜盆,借一晚一钱,若是全部都要,还可以打折扣,你们要哪几样?”
    还没有订房,店家就说了一大堆规炬,每一样都跟钱有关。
    “咱们要……全部!”闵斯琳冷得全身直打颤,皇甫渊比她好一点,但也希望能尽快进到房间烤火,再磨蹭下去,两人都要着凉。
    “全部?”店家还是一副无关紧要的模样。“你的意思是,炊具和碗盘也要,柴火也要,还要大铜盆?”
    “对。”闵斯琳咬着牙回道,身上一直滴水。
    “那打火石呢?”店家存心气人。“你们要一颗或两颗?”
    “两颗!两颗!”闵斯琳再也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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