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榴弹命中。
“蓬蓬!”,这是闪光弹和烟雾弹,全套最精良的反恐装备。
良久……烟雾散去。
只见一个黑乎乎的老头呆立原地,傻傻的看着那个已经空空如已的黄色圈子。
除老头外,在场的轻伤甚多,重伤和死亡的一个没有,乐天把握得显然很好。
公元2005年VS天圣历782年。
第一局:小乐完胜。
“呵呵呵呵!有意思!小狐狸身边还有这么奇怪的保护者!”,老头抬首向南方天空看去。
银色战舰就餐室里,一个年轻人正逗着一只白色的小狐狸,小狐狸神色高傲,交着爪子坐在桌子上,甩也不甩他。
“霜儿,我发现一个秘密。”
“??????”
“你吃饭的时候老不自觉喜欢将尾巴摇来摇去的”
“……”
“还有,你老喜欢抱着尾巴睡觉,而且老是把尾巴当被子盖”
“……”
“你洗澡的时候……哎哟!好了,停,停,别抓了!我可真没偷看你洗澡……开个玩笑!”
“……”
“霜儿……”
“汪呜……”(不要叫我霜儿!)
“不叫霜儿叫什么呢?你说。”
“……”
“不作声是吗,那就是默认了,那我以后可就叫你霜儿了,不许反悔哦?”
“……”
“霜儿,让我摸摸你的耳朵可好?”
“呼呼呼……”
“咦?抱着尾巴睡着了???”
“呼呼呼……”
“嗯!可怜的霜儿!可不要着凉了!我把你放我被窝里去好了……”
“……”
“呀……!!!”(一声惨叫,脸上出现了三道血痕)
从尖嘴老头手里逃出来后,星霜就一直以小狐狸的形态存在,实在是有些令人头疼,也不知怎么复原,难道就一直这个样子下去?那我们将来洞房花烛之夜可怎么……(想得太远了),啊!我幸福的后半生可怎么办哪?
这是遇到了怪老头后的第七日,船还在海上行驶,走向下一个港口。必需的一些无物品是一定要买的,吃罐头都已经吃了七天了!
这一日,阳光明媚,海风呼呼的吹,湛蓝海面上难得的平静,真是景色优美!真是吃饭的好时候!
“探索号”导弹快舰毕竟有一百多吨的排水量,里面的设施不可谓不完善,乐天和霜儿在专门餐厅里吃早餐,乐天面前一个大盘子,霜儿面前一个小盘子。
“来,这是灌装鲍鱼……”
小狐狸用小爪子不满的将眼前的盘子推开,心道我又不是猫,这罐头偶尔一吃确实不错,但如果要天天吃那就不好了。
乐天看着小狐狸两只眼睛咕噜咕噜直盯着自己瞧,满怀希冀的盼着自己能拿出什么新东西来,只好无奈一叹!
没有吗?霜儿的眼睛黯淡了下去,看着盘子里那黑乎乎的东西一时也没什么胃口,一时没事,只是抱着一个金葫芦玩。
“扑”,葫芦盖子不小心被拔了出来,掉下一个圆滚滚的金丹,小狐狸跑上前盯着金丹瞧了半天,然后突然用小爪子将金丹抱起,一下放到口里去了。
“吡啵,吡啵!”,小狐狸将金丹咬得直响。
乐天一见大惊,她可是饿疯了?这药可是能乱吃的!古代那些骗人的术士弄的东西可是能吃死人的。一时情急,拎起小狐狸的尾巴叫道:“快吐出来,快吐出来!”
小狐狸被他晃得一时找不着北,渐渐的,药力发作,一股热力自腹部涌起。
“砰!”,又是一阵烟雾过后,乐天只觉手中一轻,只见是一个倾国佳人气呼呼的站在自己的面前,明颜皓齿间满是怒气。
“我吃什么我还不知道吗?你想害死我呀?”
“我……我只是关心你嘛!”,乐天委屈的申辩道,一便迷醉的瞧着霜儿,这么些天不见,还真是想她呢!
“哼!”,星霜没答话,这她自然知道,可是这家伙刚才竟然……竟然抓着自己的尾巴猛晃,真是丢人死了!
没想到这壶丹就是妖力丹,能接触任何封印妖力的法术,想到委屈了这么些天,霜儿就后悔得要死,等下一定要讲那十几个金葫芦都好好查探一下。
“到了!到了!我们到了!”,一边的乐天突然欢呼起来,霜儿看去,只见远处黑乎乎的陆地出现,唉!终于苦尽甘来了。
这又是一个挺繁华的港口,应该是属于洛国境内,在南方海岸上,港口实在不少,但乐天还是决定足足走了七天到这个大港口进行采购,因为这里是属于进行大陆间贸易的开放港口,什么奇怪的人都可以看到,在这里自己这两个人应该不会那么引起人的注意吧!
这还是幸亏在上次一登岸就弄了张地图,否则乐天还真不知道怎么走。
乐天一登岸就飞快的冲进成衣铺,用仅有的钱为霜儿采购了全套掩饰用具,包括宽大的法师袍和厚厚的面纱,这样的装扮在大陆上随处可见,不过,像霜儿这样整个包进去一点肌肤也没露出来的还真是少有!乐天自己则采购了全套的武士服,两人装扮一新,检查再检查后,施施然开始逛街。
一走到街上,那各色小吃就拼命往人的鼻子里钻,还有那大声的吆喝,那热乎乎的白气,无不将霜儿引诱得大流口水。
不过他们的第一目标显然不是这些,他们只得以极大的意志,直奔此行的第一目标:银楼。
各地的银楼兼作典当和收购业务,乐天来之前就作了大量的准备,其中准备的一项物品就是——玻璃珠。
就是玩跳棋用的那种。
乐天准备的也不多,就是五六百颗吧?也就几十副跳棋的样子,按乐天的估计,古人对这东西应该是很希奇吧?不过来到的是这样一个全新的世界,乐天可一点把握也没有。
不过即使他们不希罕这个也不打紧,这些玻璃珠子既便宜,又不占多大的空间,就是错带了也不打紧。何况乐天已经把“探索号”的仓库差不多塞满了,他还有无数后着。
这是一家规模挺大的银楼,胖乎乎的掌柜显然见多识广,对于霜儿稍微太保守了一点的装扮并没有投注太多的目光,而且这两人的服饰对于他们楼来说显然太寒酸了一点,因此只是冷淡以待。
然而当乐天抓出一把玻璃珠子的时候,掌柜的态度立马就不对了——这二位是大主顾,绝对是大主顾。
“大小匀称,晶莹剔透没有瑕疵,几乎看不出杂质,这样的产品也只有‘天机谷’能产出来罢!客人,有多少?开个价,我们全要。”
一听这话,乐天立即得到了几点有用的消息:
一:这个时代已经拥有了能够生产出高纯度玻璃的工艺,而且是被那个所谓的“天机谷”垄断。
二:掌柜的话严重违反了商家谈判的原则,可见“天机谷”的产品极为难得,即使自己开高价,他们依然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小乐,我们不卖这个了吧?卖别的,行不行?”
软软的细语传来,销魂摄魄,在场的两人几乎俩脚一软站立不住,乐天大奇,霜儿何时以这种哀求的语气和自己说过话?扭头看去,只见霜儿两眼发光盯着玻璃珠子眨一不眨一下,只是偶尔露出哀求的目光看像自己,让乐天几乎承受不了。
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这并不是只有龙才有的特点,九尾妖狐的这个毛病同样严重。而对圆溜溜亮晶晶的珠子,妖狐更是没有抵抗力。
“行!”,乐天爽快地答应了下来,根据哥们传授的追女守则,在这种时候,自己决不能犹豫。
霜儿欢呼一声,将珠子全抱入了怀里,就在那一瞬间,掌柜看清了霜儿的容颜,不由呆若木鸡,不过很快又清醒了过来,眼珠子乱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卖玻璃珠卖什么呢?乐天又掏出了一个……手电筒。
不特别,就是几块钱一个的那种。
本着不管怎样,价钱越高越好的原则,乐天拼命的和掌柜抬价。
在介绍了手电筒的的用法后,掌柜的简直激动地五体投地。
“我还没见过白天就能发亮的夜明珠,而且还做得这么……这么精致!客人,我要了,十个水晶币,如何?”,掌柜一咬牙,说出了价钱。
十个水晶币,乘以一百,就是一千个金币,再乘以一百,就是十万个银币,再乘以一百,就是一千万个铜币。
十个铜币一个,就相当于十万个刚才路上那种让人流口水的灌汤包。
一时,霜儿眼中满是包子的影子。
水晶币本就是身份的象征,十个水晶币!在星霜的记忆里可从没真正接触过这么一笔巨款。
然而,乐天可没有这个概念。也怪掌柜倒霉,如果他说的是一千个金币,乐天大概笑得嘴都合不拢了,然而此刻,他只是皱了皱眉头:
“十个?你看我好骗不是?一千个,少一个都不卖。”
霜儿听得目瞪口呆,掌柜浑身冒汗。
“客人,这个……这个是不是太高了一点?一千个!就是把本楼包括金库全给您也不够呀!”
乐天一听,咦?一千个水晶比原来这么贵吗?那就低一点好了。
“五百个”
“客人,再低一点好不好?”
“四百个”
“再低一点!”
“三百个”
“再……”
“住嘴!不卖了!”,乐天转身欲走。
“好好!三百个就三百个”。
乐天一听,这还差不多!又掏出了两只手电筒。
“就这三个吧,一共九百个水晶币,拿来!”
“啊!有三个啊!可是本楼……本楼没这么多钱啊!”
“那你们有多少?”
“这个……这个……大概只有五百多吧!”
乐天一听,收起了一个手电筒,说道:“那你就买这两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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