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情最是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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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最是多情-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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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吴诗到底广州的翌日,两广总督阿里衮就因私事来拜访詹姆士,手下四十个亲兵将天主教堂团团围住,做足了总督的排场。
  而因为已经知晓了吴诗在广州,所以比利自觉自愿的外出寻找,弘昱则留在了教堂里,因为画像皆被留在了满儿的马车上,所以不能再像上次那般寻找吴诗了。
  只是当阿里衮踏入教堂的时候,却听到一丝不合时宜的笛音隐隐传来,因为比利说过不可透露弘昱的身份,所以当阿里衮问起时,詹姆士便以暂住在教堂的客人为由,将阿里衮的疑惑消去了。
  两人絮絮叨叨的聊了一会后,阿里衮便起身告辞了,詹姆士自然相送至门口。只是没料到,阿里衮却在听到那清晰传来的笛声后,脸色蓦地一变,推开身边的詹姆士便往庭院而去。
  庭院中央,背对着匆匆赶来的阿里衮,是个白衣长衫墨绿马褂的男子,手持玉笛轻吹,浑然不被打扰,正是弘昱。其笛音似呜咽似低诉,袅袅若仙音,令闻者皆是陶醉肃穆。
  阿里衮摆了摆手,示意手下莫要跟随,自己则小心翼翼的绕至弘昱的身前,在看清了弘昱的面貌后,立时便单膝跪地,恭敬的行礼道:“两广总督阿里衮,见过庄亲王府四阿哥。”一句话即言明了自己的身份,又再确认弘昱的身份。
  只是,那笛声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饶是阿里衮的声音响若洪钟,弘昱却是视若无睹。
  阿里衮等了半天不见回应,便抬头看了看,那张与庄亲王允禄极是相似的娃娃脸,同样的冷漠无情,如今二十二岁的四阿哥弘昱看起来却似只有十几岁的少年模样,曾经见过庄亲王好几面的他应是没有认错人。
  “四阿哥既然来到广州,便请到总督府暂住吧,住在这教堂终是委屈阿哥了。”阿里衮见弘昱始终没有看过他一眼,便有些为难的起了身,想要邀请他同回总督府。
  就在此时,从外面回来的比利刚一步入庭院,便见此情景,立时便愣住了,后来又听詹姆士介绍,便热情的与阿里衮聊了起来,暂时解了他的尴尬。而弘昱亦放下了手中的玉笛,转身回了屋,不多时,他便手持一张还飘着墨香的画纸慢条斯理的走了出来,来到了阿里衮的面前。
  恰逢阿里衮与比利聊得愉悦,却突然瞧见面无表情的弘昱将一张画了画的纸递与他,立刻垂首接过。这一看,便瞧见了画中的吴诗。
  “嘿,画得真像!”比利向弘昱翘起了大拇指,弘昱却不再理会,慢条斯理的走回了自己房里,再也不出来了。
  阿里衮有些不知所以,拿着画纸一脸的尴尬。倒是比利,与弘昱相处的颇有一段时日,也多少摸清了一点他的脾气,立刻领悟道:“总督大人,我明白四阿哥的意思了。他是想让你帮忙寻找画中的女子,名叫吴诗,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阿里衮恍然大悟,他以为弘昱是乾隆派来执行什么重要任务的,而这女子就是此任务的关键。他郑重其事的将画纸折好塞入怀中,与比利和詹姆士颔首告辞了。
  而与此同时,吴诗则拒绝了潘振成要为她请个婢女的好意,她知如今的潘振成不过是小有积蓄,还未成为广州十三行的领军人物,便淡淡的提点道:“公子如今想来广州闯荡一番事业,小女子已是拖累,怎可再让你破费。如果我的吃穿住全凭公子打点,也算是我教习公子英语的一点报酬吧。而公子如今既然想做外商,那便要汲取成功者的经验,不如先凭着我教你的英语做他人的属下,待累积了人脉和经验后,也就是羽翼丰满后,再自行经营,也可少走弯路。”
  吴诗说完,潘振成的眼眸顿时一亮,朝她深深的一鞠躬道:“先生实乃逊贤的贵人,此番言论让逊贤顿时茅塞顿开,若先生身为男子……”他的语气略带着一份惋惜,却也透着浓浓的欣赏。
  “公子错了,吴诗并不觉得女子有何不好,更何况我认为公子有这个实力能称霸这广州的商界,所以并非是我之功。”吴诗如今只想先找个安稳的住所,教潘振成英语其实也是图一个稳定和自在。反正在清朝,若是会英语,她确是能不愁吃不愁穿了。
  随后,潘振成听从了吴诗的建议,凭着一口虽不流利却也能唬人的英语,在一位姓陈的外商手下当经理,专门与洋人和官员打交道,倒也能长袖善舞,应对自如。
  而弘昱却没想到,自己不理会阿里衮的邀约,麻烦却还是会自己找上门来。

  情敌?情敌!

  而弘昱却没想到,自己不理会阿里衮的邀约,麻烦却还是会自己找上门来。
  翌日,正当弘昱同往常一样在教堂庭院内吹笛时,一个盛装的妙龄女子却携家仆来访,并且不听詹姆士的劝说,执意带着婢女来到了庭院。
  见到背对着她吹笛的弘昱,那女子盈盈欠身,柔声道:“兰珍听阿玛说,四阿哥暂居教堂,所以特来拜访,四阿哥吉祥。”说话的正是钮祜禄?阿里衮的独女,年仅二八的钮祜禄?兰珍。
  兰珍见等了半天弘昱都没有丝毫的反应,以为他没有听见,便欺近了半分,又恭敬的给他请了安,只是回应她的依旧是如泣如诉的笛声和弘昱清冷孤傲的背影。
  她听她的阿玛提过,说这四阿哥弘昱性子有些古怪,不太理人,便对旁边的婢女使了个眼神,让那婢女替她上前查探下弘昱究竟所为何意。
  不料,那被作为炮灰的婢女刚小心翼翼的想从弘昱身后绕到他身侧时,便在转瞬间被甩飞了,直直的向教堂石砌的外墙上撞去。而弘昱依旧我行我素的屹立吹笛,纹丝不动。
  兰珍被吓得脸色惨白,却也庆幸自己让婢女先行试探之举,若非如此,此刻倒地不醒的便很有可能是她自己了。
  “四阿哥,阿玛说了,有空请您去总督府过府一叙。那兰珍今个儿便不打扰四阿哥吹笛了,兰珍告退。”说完,兰珍便命侍卫将那晕厥过去的婢女带着,离开了教堂。而从她来至走,弘昱所站的位置、脸上的表情都没有丝毫的变化,甚至连回头都不屑。
  又是翌日,兰珍再次领父命前来拜访,却再次遭到了弘昱彻底的视而不见。只是这回,她远远的看见了昨日不曾见过的弘昱的长相。一张精致的娃娃脸,漂亮的眼眸深邃不见底,表情冷漠,目光更是飘渺,不像阿哥,倒像个看破红尘的出家人。
  兰珍那份期待顿时消失无踪,热情也彻底被浇熄。她匆匆回了总督府,正逢阿里衮办完公事,他见自己的女儿才出门便回府了,立刻不解的询问。
  兰珍是阿里衮的独女,自然是宠爱有加,有求必应,所以她平时也撒娇惯了。如今见阿里衮开口问她,便不依不饶的嗔怨道:“阿玛,你不是那庄亲王府的四阿哥已是二十有二了嘛,怎么看上去比女儿我还小。而且对女儿不理不睬,我不要再去见他了啦!”
  “珍儿!莫再说这种话了,阿玛让你去接近四阿哥自然是为了你的将来做打算。当今圣上的生母虽为我钮祜禄氏,可阿玛与她并无旁系关系,所以送不了你进宫。若是你能嫁进庄亲王府,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阿玛,那四阿哥明明就是个奶娃娃。”兰珍仗着阿里衮的地位,身边追求者无数,其中不乏外貌出众、家底丰厚的贵族公子,所以反而有些看不上弘昱的娃娃脸,想到自己今后有可能要嫁与一个看上去还是个孩子的男人为妻,便浑身不舒服。
  “住口!阿玛这是为你好,总之这画中的女子一日没有找到,四阿哥便会在广州多呆上一日,你便好好把握这个机会吧。”阿里衮不耐烦的打断了兰珍,手中拿着弘昱交与他的吴诗的画像,拂袖离去。
  春去秋来,转眼便至深秋,吴诗来到清朝与弘昱相遇已有一年时间了,而他们也在广州各呆了三个月。期间,比利跑遍了无数的地方来寻找吴诗的下落,兰珍也日日准时来教堂骚扰不为所动的弘昱。而阿里衮为了拖住弘昱,只派了极少数的人来寻找,那张画纸更是整日放在书房的一角,早已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两人始终没能见上一面。
  另一厢,由于潘振成白日要忙着与洋人打交道,尽心做着经理一职,所以无所事事的吴诗便让他替自己买了很多的书籍来读,对清朝之前的历史大致有了个清楚的了解了个清楚的了解。待潘振成回来时,她便开堂授课,每日继续教他英语,生活愈加的平静安稳,让吴诗得空慢慢的平复了心情,重新变回了以前那个淡然的自己。
  唯有一点是连吴诗自己都没有发现的,那就是潘振成看她的眼神越来越温柔,也越来越炙热。而潘振成往往在自己没有注意的时候,就会看着吴诗那虽不美却异常耐看的脸而看呆掉。直到他发现,吴诗常常会对着他书房摆着的一管青色的竹笛发呆时,他才以商人敏锐的直觉知晓了,吴诗的心中藏着一个人,这让他很是吃味。
  一日饭后,潘振成邀请吴诗陪他在饭桌上多聊些家常琐事,吴诗欣然应允。
  “先生,逊贤受先生的教诲也有三月之久,如今这先生一称过于生疏,逊贤可否改称先生一声诗诗?”
  “公子随意。”吴诗点了点头,淡淡的开口道。
  “先、不,诗诗这声公子也改一下吧,逊贤并非大富大贵人家出身,惭愧得很。”
  “是吴诗的疏忽,公子长我几岁,以后我便唤声大哥吧,也不算逾越。”
  “好,大哥甚是开心。”潘振成以为吴诗也有意与他亲近几分,更是高兴而笑,随即又小心翼翼的问道:“诗诗如今可有婚配打算?”
  吴诗知道自己再过几日便要二十三岁了,而这个年龄在现代还算是小的,在古代却已经要被人笑作是没人要的老姑娘了,所以潘振成的问话并没有让她觉得不愉快,他的谨慎态度也让吴诗觉得这是怕伤了她的自尊而故意为之。只可惜吴诗并非古代女子,她亦不急于嫁人,便淡然一笑摇头道:“吴诗尚未在此站稳脚跟,谈及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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