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还在喊打喊杀的众人,此刻却纷纷退了下去,连刀剑都不要了,不是他们不再护主,而是他们知道,就算拼尽全力,也不会是眼前这名女子的对手,她既然手下留情,那就代表不会伤害自家主子,他们也无需再自讨没趣。
胜就是胜,败就是败,他们赢得起,更输得起。
场面就这样被稳了下来,女子点点头,似乎对众人的表现十分满意,这才缓缓松开压制在易冷烟肩上的手。顿时,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在自己被那只看似无力的手压住时,天晓得他在忍受着怎样的煎熬,那种仿佛胸膛都要裂开,五脏都要爆炸的感觉,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试。
对女子虽依旧心有不甘,但因忌惮她的武功,而不得不选择臣服。
易冷烟深吸口气,半跪在女子身前:“从今日起,孟姑娘就是血冥教的教主,在下易冷烟,愿随时听从姑娘的差遣。”
女子静静立在原地,并未表示出欣喜,也未表示不悦,众人正纳闷,这时,终于缓过劲来的窦钟从地上爬子,也半跪在女子面前:“老子也一样,今后这尖刀堂的堂主,就让给你这丫头了,技不如人,老子没啥好说的。”
女子垂目看着两人,忽然轻声开口:“你们因慑于我的武功,只能选择听命于我,但你们心中,一定很不服气,对不对?”
窦钟心直口快,直接脱口道:“废话!武功高又怎样?走江湖,靠的是个义字,除了武功,你哪一点比老子强?”
听了他毫不掩饰的质问,女子却不恼,甚至眼露赞赏:“你说的没错,不仅仅是江湖,人活在世上,靠的都是个义字。”
易冷烟似乎想说什么,动了动唇,却一字未提。
女子忽然走前一步,平摊开手掌,递知两人面前。当看清女子手心的物事时,两人不由自主地纷纷睁大眼,愕然至极。
众人好奇,不知那女子拿了什么给自家主子看,竟能让他们震惊成那样,于是,所有都伸长了脖子,如同一群非洲草原上的长颈鹿。
只见女子细白的掌心中,拖着一枚黑色的玄石和一支黑色的翎羽,这两样事物他们再眼熟不过了。刻着虎头的玄石是尖刀堂的信令,有了这枚信令,便可随意差钱调任堂中弟子,而那支黑色的羽毛,则是血冥教的信令,有了那支信令,可随意命教中的任何教徒,为执令人做一件事。
他们自然不知,如此重要的信令,怎会在一个陌生女子的手里,而窦钟和易冷烟却记得清清楚楚,自己是如何将这信令交出去的。
“我才不想做什么堂主教主,我都说了,我师承自由派,天生自由,不喜欢被束缚,教主之位和堂主之位,你们还是留着自己去坐吧,天下间,我喜欢的椅子,永远只有一把,你们谁都给不了我。”将信令丢至两人面前,女子一字一句清晰道:“窦钟,易冷烟,你们应该没有忘记当年的承诺吧?我不要权利,不要地位,也不要你们辛辛苦苦经营至今的门派,我只要你们二人的衷心。”
话题,又被拉回了最开始的地方,窦钟和易冷烟傻傻对视,不知是被女子这番奇怪的话给忽悠傻了,还是觉得女子轻易就将得来的一切拱手送还太过不靠谱,两人的表情都有那么一点便秘的神韵在其中。
“不愿意吗?”先以武力震慑,再施以人情,女子不信两人不愿意。
如果没有那两样信令,窦钟和易冷烟或许不会轻易相信她的话,但……
窦钟率先站起,郑重地一拱手:“老子是讲义气的人,当初说过的话,老子一句都没忘,你说吧,想让老子做什么,不管什么事,赴汤蹈火,绝不退缩!”
易冷烟思索片刻,也跟着起身,“在下……一切听凭姑娘调遣。”他的眼神有些飘,思维也不是很集中,显然还在为自己的惨败而耿耿于怀。
他怎么就败了呢?这个问题,他这辈子怕是都想不通了。
一切尘埃落定,众人开始欢欢喜喜地去武器堆里找自己武器去了。
窦钟心疼地在检查他那对黑虎铜锤,左摸摸右摸摸,仿佛那是他最心爱的女子,而易冷烟,还在纠结自己失败一事,思维始终不怎么清醒,望天做困惑状。
这时,只见红衣女子微微动了动左手,一直藏在斗篷下的物事这才显露出来,竟是个唇红齿白的小女孩!
“小湉儿,今天玩的过不过瘾呢?”女子伸出一只纤长的手指,轻轻点在女孩的小鼻头上。女孩皱了皱鼻子,抓住女子的手咯咯笑了起来,一双黑眸,弯如月牙。
☆、第94章 白头发的叔叔
再次踏足京城,面对记忆中的一景一物,有种仿若隔世的感觉。舒槨w襻
昊天攻打龙华的消息,在她带着女儿,离开生活了整整两年的岛屿时,就已经听说了。
祁墨怀究竟是什么心态,她不想去探究,也懒得去探究,现在她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被重新洗牌的世界格局。宛东后来居上,反而让天下三分的局势变得更加稳固,龙华心高气傲,自然不愿与宛东联手,以祁墨怀的心性,必然也不会与宛东联盟,经过两年的时间,宛东虽然国力增强,但仅凭一国之力,也不敢同时与两国为敌,三国势均力敌,宛如一个坚固的三脚架,想要打破这种格局,势必要出现一个可以与之抗衡的第四方。
等待不如主动,既然能够打破稳固的第四方左等不来右等不来,那不如就由自己亲自创造一个。
当然,在羽翼丰满之前,她必须步步为营,小心谨慎。
以前就是亏在了自负上,鼻孔朝天,谁都不放在眼里,枪打出头鸟,她自发自动冲上去给人打,还能怨得了谁?人怕出名猪怕壮,还是悠着点为好。
所以,她才选择了一个最简便,也是最安全的方法。
找枪手。
枪手到哪找?枪手到这里找。
幸亏她记得,当初美女救英雄时有附加礼品赠送,虽然是两个不起眼的玩意,被她随手扔到了太女府的某个角落,但物尽其用,再不起眼的玩意也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尖刀堂和血冥教,就是最好的枪手人选,烧杀抢掠,她自个儿不能出面的,都可以让他们去做,譬如现在,她要抢人,光明正大的抢,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暂时还不能露面,所以,今天的主角,不是她。
但主角不是她,看戏的总可以有她,于是,她带上了小丫头,一起来到京城最高级的酒楼,坐在临窗的位置,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边等戏看。
小丫头不足两岁,却比任何孩子都要聪明,不但早早学会了说话,连唐诗三百首都会背了,简直是神童再世。不知是遗传了自己的优秀基因,还是遗传自某某人……嗯,应该是自己,绝对是自己,必须是自己。
当初生下这孩子时,她竟然不是哭着来到人间,而是笑着来到人世的,这一点让她很诧异,曾几何时,她以为小丫头和自己一样,也是穿越人士,毕竟这种戏码听得多了,再结合自身,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所以,在女儿出世的三个月中,她不停地和她讲话,问她从哪里来,是不是穿越的,以前是做什么的,穿越之前多少岁,有没有男人,做婴儿的感觉怎么样,诸如此类。她不禁怀疑,女儿比同龄人过早地学会说话,是不是因为自己那三个月间不停发问的结果,总之,多项实验证明,这孩子确实不是穿越者,只是个智商比较高的普通孩子罢了。
因为孩子喜欢笑,所以,她就为孩子起名为笑湉。
笑湉笑湉,轩辕笑湉,希望她永远都能拥有美丽灿烂的笑湉,快乐无忧。
她对女儿做的每一件事,穆采颐都不怎么看好,甚至她让女儿学背诗,都被穆采颐唠叨了好几天,说这么小的孩子,不应该让她受苦。只有这个名字,她比较喜欢,每天小湉儿小湉儿的叫,害得自己不知不觉也跟着她这么叫了。
看得出,她很喜欢湉儿,如果有机会,她肯定愿意一辈子做湉儿的奶奶,看着她长大,看着她娶夫生子,可那个女人,终究还是骗了她,女儿不到一岁,她就离世了。走的时候很安详,没有痛苦,没有哀伤,只是,当看着她那一头白发和皱纹丛生的脸时,自己差点崩溃。
一声师父,三个响头,不足表达她对穆采颐的感激,如果没有她,这世上就不会再有轩辕梦。
她将穆采颐埋在小木屋前,与那个曾在岛上与她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埋在了一起,她只是不想让她太寂寞。
穆采颐走后的一个月,她点燃剩下的柴薪,整整二十九天,终于有路过渔船看到了岛上的黑烟,将她带回了这里。
人生从现在起,才算是真正开始,过往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曾经的痛苦,曾经的绝望,曾经的背叛,现在只是她用以激励自己的一个故事而已,人需要向前看,而不是一味的缅怀过去。
经历过一场战事,龙华京都显然不如以前繁华,轩辕梦托着腮,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
这时,对面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妈咪,那个叔叔在看你。”
叫她妈咪,完全是小丫头自己的选择,当初轩辕梦对她说,妈咪和娘亲两个称呼,她喜欢哪个就叫哪个,小丫头显然比较前卫,喜欢现代的称呼。
听到小丫头的声音,轩辕梦扭过头,顺着一根短短胖胖的手指看去,果然,在酒楼的楼阶口那里,一名男子头戴幕离,背上背着一把包在布里的长剑,脸的方向正朝向自己这边。
男子幕离遮脸,非说他在看自己也说不通,或许他也如她一般遥望窗外的风景呢?但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视线确实是落在自己脸上的。
两人一个面具遮脸,一个幕离遮脸,谁也看不清谁,有种狗看猩猩的感觉,却都看的聚精会神,异常专注,好像目光能透过对方脸上的遮挡物,直达心灵一般。
半晌后,男子率先移开了目光,轩辕梦得意一笑,小样,跟姐比定力,你差得远呢!
男子似乎有些失望,站起身,将一锭银子放在桌面上,便准备离开。宽大的衣袍,遮盖住了男子颀长挺拔的身姿,却遮盖不住他俊朗如月的气质。背上的那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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