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萌生了异心。
性是男女双方共同营造的,不该一方被追究什么责任。他无法让我得到应得的,我的身体和心灵都不能从他的那边得到一丝一毫的爱意,我也无法再装成毫无在意的样子。
和炎云的事情只有一次,可那仅有的一次给予我的身心的绝对不仅仅是性,他的微笑,他的怀抱,让我开始觉得我是个女人,是个得到了男人的呵护的女人。
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真正的活着,真正的存在着!
凛子:7岁时,在莲花田里迷了路,日落了,心里很害怕。
久木:9岁时,让爸爸给我买了一副拳击手套,我高兴得戴着它睡着了。
凛子:14岁时,第一次穿丝袜,脚在低腰皮鞋里感觉滑滑的。
久木:17岁时,肯尼迪总统被暗杀,我在电视机旁呆住了。
凛子:25岁相亲结婚,婚礼当日刚好遇上台风。
久木:27岁长女出生,工作很忙,连医院也没有去。
凛子:38岁那年夏天,我遇到了你,我们相爱了。
久木:50岁,第一次为女人着迷。
凛子:38岁的冬天……和你永远在一起,永远……
久木:永远……
融化在雪中的幻象,一杯红酒后的死亡,如此完美,如此轻灵,又有谁还能指责他们的不道德,能和所爱的人以这样的形式结束生命,是让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嫉妒的幸福。
世间太多的人一直都是碌碌无为地存在,浑浑噩噩地活着,将男女的行为机械地重复,他们或许从中汲取了快感,或许只是本能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他们从来都不知道极致的快乐是什么,不知道超越了平庸以后又能看见什么。
和这些被俗世束缚的人不同,凛子和久木脱离了束缚,得到了我们不能达到的快乐。
那种幸福,又怎么是旁观者能够理解的?
那些外表一本正经,内心扭曲压抑的人,那些生活在嫉妒、中伤横行的险恶的社会中却自诩快乐的人,怎么能理解他们的得到,可能体味到他们的快乐?
那么,我能得到这样的快乐吗?
雪景中淡去的他们,如此的美丽,美得不现实,美得让我嫉妒。
闭上眼,他们的身影也依旧在我的眼前晃动。
爱情,如痴如狂的爱情,大部分人倾尽一生都不能得到的爱情,让我由衷地嫉妒。
我想要这样的爱情,我……想要体会这种连死亡都变得甘甜的爱情,我……
我的心在发抖,我邪恶的祈祷,我第一次觉察到我内心深处对爱情、对欲望的欲求竟是如此的深重……
我……总有一天会犯罪的!
像他们一样,因为偷吃了禁果,被逐出乐园。
但是……甘之如饴……
作者有话要说:失乐园是一部很美的电影,我就是从失乐园开始喜欢渡边淳一,喜欢黑木瞳的,黑木瞳饰演的凛子,因为爱情而美丽,虽然里面有不少XXOO的镜头,但是都拍得非常的唯美清爽,让人沉湎其中,甚至明知道这种爱情是多么的不道德,还是有认可他们的冲动
偶今天又换了个名字,还有了个封面,这次应该不会再有名字的变动了,另外,随着失乐园的出场,他们的感情路将会有非常激烈的变化,O(∩_∩)O哈哈~,虽然JJ要求和谐,不过呢,给点碎肉还是会的,希望一切顺利,河蟹大神保佑~~~~~~~~~~
19
19、绯红面纱 。。。
绯红色是一种轻浮的颜色,这种颜色会让人想到鲜血,产生兴奋感。尤其用这种绯红色做成的内衣,穿在皮肤白皙的矜持女人身上,凡是具有雄性本能的男人,没有不心荡神移的。
这是《失乐园》的作者的提出的观点,绯红色是轻浮的女人才会选择的颜色,女人为了勾引和挑逗男人,常常穿着这种颜色的内衣招摇过市。
而此刻的我,站在张炎云的公寓前的我,穿着在身的正是绯红色的丝质内裙。
选择衣服的时候,我选中的是一条式样古典的半透明的白色长裙,长裙太过透明,需要同色系的衬裙,但在取同色衬裙的时候,我却因为手滑,或者是鬼使神差,选了一条绯红色的丝裙。
这绯红色的裙子不是衬裙,它因为颜色会让人想到轻佻的东西,一直被我冷落,此刻,重新找出,我才发现它确实很美:虽然不如白色长裙的宽松典雅,但剪裁精细,线条紧贴皮肤,领口和裙摆处比较宽松,尤其是领口,匠心独具,色彩富于层次。
就是它!
脑子里飞闪过一个意识,我仿佛被某种力量抓住一般,一定要选择它!即使它是不道德的颜色!
而事实也证明我的选择没有错。
穿上绯红的衬裙和白色的长裙后,我被镜子里的自己吓到了。
首先是倍加意识到白色长裙的透明性,其次,却是被绯红醉倒。
镜前的我,绯色的领口露出,宽松的绯红裙摆和透明的长裙在脚踝处汇合,竟仿佛身着渐变双层裙。走动的时候,透明的外裙也随之动摇,绯色如雾中花,自然地变幻着深浅,更神秘,更富于挑逗性。
这正是我想要的!
我不因选择绯色而羞耻,相反,正是绯色富于淫…邪的暗示,让我义无反顾地选择它。
我被《失乐园》影响了,因为它,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忍耐下去,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纵然这种改变的结局是情死!
死亡,不可怕。
如能够像凛子和久木那样抱在一起死亡,也是让全世界都羡慕的幸福!
我被这份痴狂抓住,变得不能自已,心中充满了对真正的、深沉的爱的向往,甚至,因为这份向往,竟产生死亡崇拜。
而我唯一想到的,能够理解我、可以与我分享这份激动的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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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有些颤抖,尝试着,最终按了门铃。
“请进。”
客气而疏远的声音,炎云打开门,看见是我,有些惊讶。
“……有事吗?”
“上次那本书我已经看完了……有些想不通的地方……想向你请教一下……”
结结巴巴地说着,我垂下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只能想到如此拙劣的借口。
“你可以打电话给我,我们电话沟通。如果觉得电话沟通不直观,也可以约定时间和地方见面详谈。你不需要为了这点小事特别跑来,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的。”
显然,我的借口太拙劣,拙劣得他不忍心拆穿我。
“……误会吗?但是我已经来了,你……该不会要求我离开吧?”
我知道我很狡猾,也知道我的到访会带给他尴尬,他因为我的请求,脸庞泛过少许不自在,最终松开了门把手。
于是,进一步提出要求。
“可以进去坐一会吗?站在门口,感觉很怪。”
炎云点点头,打开门,让我进入他的空间。
这是典型的单身男人的公寓,连空气也能嗅到没有女人的洁净。虽然大凡单身男人的屋子总是和邋遢、肮脏有关,但是炎云不一样,他是个具备清洁气质的男人,他的房间和他给人的印象很接近,简洁而洗练。
客厅的装饰是抽象主义风格,黑白水纹的沙发,墙上空白大片,越发冷清淡漠。
客厅的采光很好,落地窗旁是线条洗练的白色大理石长桌,大理石桌上没有瓶花之类的装饰,一只玻璃杯,杯旁放着一个笔记本,暗示主人和网络世界不能斩断的联系。
东西虽不多,却摆设整洁有序,精致优美,但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我想了一下,突然明白了,这个屋子缺乏温暖,没有女人存在的痕迹,或者说,干净得像没有人使用的房间。
此时,他已经请我坐下,甚至不忘从靠沙发的小冰箱里给我拿了罐饮料。
“抱歉,因为父母的强烈要求,黑琦已经回国,我这里除了饮料,几乎什么也没有,你将就一下吧。”
略带歉意地说着,一边为我将罐子里的饮料倒入玻璃杯。
看着他歉意而不失优雅的笑容,我也无法想象这男人撸起衣袖下厨的样子。
他给人的印象是高贵优雅,甚至,看着他华丽的外表,女人们会认为他过着和他的小说的主人公一样奢侈糜…烂的生活。
穿着丝质睡衣躺在洒满玫瑰花瓣的豪华大床上创作,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和性感美女调情,偶尔口述文字,由助手记录。
当然,我也知道现实绝不是这样,只是这男人给人的感觉太华丽。
此刻,他坐在我对面,带着微笑,手指扶起眼镜,这习惯性地动作也酝酿了色…气,我不由看呆了。
无法淡然处之的诱惑!
(“这种男人,是男人都不会放过的美味,更不要说女人了。”)
周萱洁说过的话再一次回响,我越发地理解她。
坐在我面前的男人,确实是连男人也能吸引的色…气纵横。
甚至,我开始怀疑黑琦对他的感情。
黑琦爱他,真的只是读者对作者的爱情吗?
也许最初的时候,黑琦爱他,是因为他的文字,但我不相信简单的崇拜变成这样长久的爱情,只是单纯地因为爱上了他的故事!
黑琦爱上了投射着作者本人的形象的人物,因为精神上的爱慕,进而爱上……现实中的创造者……
我不敢想下去,倒是他,看着我,笑了。
“果然,绯红色是不可思议的颜色,越是娴静矜持越显得淫…荡。”
这是好…色男人的语言,但从他的口中说出,却没有了轻薄,更接近诱惑。
“我想知道,绯红色究竟有什么样的魔力,为什么在《失乐园》里,一件绯红色的内衣同时使两个男人疯狂,一是因为憎恶,一是因为怜爱。难道绯红的颜色真是把男人们引人疯狂的世界的凶器?”
他微眯眼睛。
“男人是远比你想象中还要脆弱的生物。绯红色,是血的颜色,更是在男人心目中,女人的身体最神圣的部位的颜色,绯红的丝质衣服和白皙娇嫩的皮肤搭配,萌发的是男人对性的冲动。”
“性的冲动吗?我……其实我完全没想到我竟会看这样一本书,还……彻底地陷进去……甚至羡慕着他们。我……”
“羡慕?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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