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真的很不习惯这种严肃的场面,不过从今天早上那种排场知道,我以后在这儿的身分应该很特殊,最起码是获得这儿“最高领导层”的认可了。
第11章
在回到“家”门前——我想张拾来的房子现在应算是我的家了吧——骇然发现君姐站在那儿。来者不善!心中拉响了警报!我抢了她的位置,她昨晚那怨恨的眼神我还记忆犹新呢!她显然是知道张拾来不在,我落单了,来找茬的。
“君姐。”我还是向她打招呼,虽然有点心虚。“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拾来哥为什么会挑上你,就因为你的身子干净吗?!”她有点自嘲的冷笑了一下,“原来男人都是这样子的,都看不起我们这种人尽可夫的娼妓,要发泄时就找我们,用完之后就一脚把我们踢开,一点感情也不带。我们命贱嘛!”
“君姐,别这样说,拾来他不是这意思。最起码他选上我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哪是因为什么?你才有几分姿色,身材就不堪入目了。”
我知道自己不及她漂亮,但她这样摆明的说还是挺伤人的,我也没什么好语气了。“请问你来金沙江是为了什么呢?”我很不客气的问。“当然是为了金子啦,这儿哪一个不是啊?白痴!”“那么你希望成为拾来女人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你爱他吗?”“这儿哪有人谈情说爱的,别告诉我你爱他!当然是为了他的金子。”“我不爱他,但我不是为了金子而来的,这就是你想要的答案。”我很冲的语气令她不禁一呆。
不再理睬她,我绕过她开门直接进屋里去了。她显然忌于我现在的身分,不敢对我动手动脚。“你给我听住,小狐狸精,你抢了属于我的东西,我不会让你好过的。”她放下狠话就走了。
不过我相信她只是一时之气骂骂而已,毕竟碍于张拾来的面子,她不敢对我怎么样的。而且她只是贪财,从昨晚看来,她心地并不算坏。最起码我的直觉是这样认为的。
一名黑黑实实的小伙子端了早饭进来,他很是老实的样子。看上去刚20出头左右。“刚才君姐的话你别放在心里,她只是一时之气而己。”他傻傻的搔着脑袋瓜道。“她是剪刀嘴豆腐心,心肠挺热的。”他一个劲的为君姐说好话,不难看出他对君姐的好感。
“我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小伙子也很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觉得他是个可以信任的人。“我叫常福,是这儿的厨子。也是拾来的好友。你是……”“你叫我蝶舞吧。”
他很健谈,我与他聊了很久,问了他很多关于这儿的事,他也绘声绘色的回答了,好像能跟我谈话是种荣幸似的,应该是因为他很崇拜张拾来的关系吧!
哥老会在这儿最大的是龙头,他是前年由总坛调过来的,旗下分为12个堂口。每个堂口都分管不同的职能,有的管淘金夫,有的管土娼,有的负责把守这儿所有出入关口,有的管内务,有的负责训练金子来,有的负责把金子运回总坛。
12堂口按地支来排列,子字堂在12堂中的地位最高。那个张堂主就是子字堂的堂主,地位仅次于龙头。但是因为他在这儿的时间长,建立了很大的势力,实际上权力与龙头不相上下。
而张拾来的地位很特殊,他是张堂主捡回来的,算是他的养子吧。再加上他手里的快刀,所以就算他没什么具体的职位,在这儿还是很受尊重的。经过昨晚的一战,他为哥老会争得了三年的淘金权,成为最好的金子来,地位就更加今非昔比了,连龙头也敬他三分。
在金沙江边主要分为几类人,最多的就是淘金夫,他们都是怀着淘金美梦自愿征集而来的,只是他们每天辛辛苦苦淘回来的金大部分都会被堂口收走。但还是有不少人想方设法私自藏起一些金子,希望有朝一日能带着这些金子逃出去。但据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能活着逃出去过。
女的大部分是自愿来当土娼的,其中质素最高的就是来自成都的。淘夫嫖娼是要付金子的,但这些金子也不是全落在娼妓的手里,大部分也都会被堂口收走。
金子来是从小被训练来抢地盘,保护金子的冷血杀手。
另外一些年老色衰的女人就是洗衣工,或者厨房工。
常福是由上一任龙头带过来的,因为堂主们都很欣赏他做的川菜,所以他就一直留在这儿了。
金沙江一带是很不安全的,因为山上的黑彝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他们会不时来偷袭抢金。山外的土匪与军阀也都对这儿的金子虎视眈眈。所以各堂主都把自己的妻儿放在总坛那边,有“需要”时就找土娼,而君姐就是这儿最红的土娼,拾来一向都是找她的。
常福说到这儿的时候,有点担心的看了我一眼,其实这个我昨晚就知道了。张拾来都是成年男人了,他总要找女人吧。再加上虽然我不讨厌他,甚至渐渐对他产生依赖感,但我并不爱他,所以根本不存在吃味的问题!
他不停地跟我说,拾来是个真正的汉子。描述着他的事迹。我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听着。对于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张拾来的英雄事迹太血腥了,也是犯法的,且是犯杀人碎尸罪呢!
“拾来的那把刀很有名堂的,叫碎雪。因为他的刀法造诣很高,有本事把细小的雪花劈成两半,所以叫碎雪。那把碎雪刀比寻常的刀要重很多,刀锋也特别的利。是龙头前年来的时候带过来说要送给这儿最好的刀手的,当然,是拾来最后得到了。听说是出自名匠之手呢!”
常福一说起碎雪就大是兴奋,“从来没有人能在拾来的碎雪下活命,拾来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手。”还有一个,我心里想起那个断腿的人,他就在碎雪下活了下来。当然我没有对常福说。
我们又聊了很久,最后他说要回去准备午饭了才离去。常福煮的川菜味道还真的是一流啊!麻辣适中,辣口不辣心。虽然都是些很普通的材料,但他却能做到色香味俱全。怪不得堂主们不舍得他离开了!
第12章
今天的我有点像初归的新媳妇,来访的人一个接一个。常福走后,生婆就端着当归红枣煮阿胶过来。“蝶舞小姐,落红后就要好好的补补身子啊!”她献媚着道。我看着那碗大补药,开始担心自己饮了后会流鼻血了。
生婆其实并不很老,50岁左右吧,一看上去就知道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常福说,生婆做的是帮这里的女人张罗衣服与胭脂水粉的小生意,偶尔也会帮她们打胎或接生,算是半个妇产科医生吧。
“小姐果然长得出尘脱俗,怪不得能雀屏中选,拾来铁定爱惨你啦。”她不停说着恭维的话。不过千穿万千,唯独马屁不穿,所以虽然明知道她在刻意讨好,还是不觉得太讨厌。
我从木栊里拿出一块金来,叫她按我身上穿的衣服款式做多几件不同颜色的。不过都是淡粉色系的,因为不想把自己打扮得跟其它土娼一样的大红大绿。也让她按张拾来的尺寸做几件御寒的大衣。生婆一见那块金子就两眼发光,接过马上就张罗去了。
木栊里真的有很多的黄澄澄的金子,最少也有上百斤吧。但张拾来并不上锁,任我取来用。他说得没错,他,并不是为金子而活着。
“见过常福了吗?”张拾来一进来就问。“见过了,我们聊了很久,他是个很可爱的人。”“嗯,要是说,这儿谁不会害我的话,那么就只有常福一个了吧。”他的语气有点落寞。
“还有我。”我笃定地说。他望定我,不置可否。我也直视他,表明我刚才那话的真实性。
“你要点金器装饰吗?”“不要!”在我们的时代带黄金耳环颈链是一件很老土的事啊!所以我脱口而出地的拒绝了,但一时之间还不知该怎么跟他解释。“也对,黄金并不适合你。”
幸好他有此认为。
我们没再谈这话题,相对着用膳。
他早上一般都很早就起来练刀,我常常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他舞碎雪。然后一起用早饭,我们也渐渐地熟了起来。我多多少少了解了他的脾性。虽然在外人面前他是个严肃冷酷的金子来,但私底下,面对着我的他还是个大男孩,只是比较少言与少笑。我偶尔会跟他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是个冷面笑匠,总会在不动声色中捉弄我作反击。
而我的“工作”就只是帮他穿衣宽衣,服侍他洗澡。
服侍他洗澡是件很艰难的任务,他总会弄到我全身都湿透,我们常在屋子里“水战”,那是我一天里最快乐的时光!
我洗澡的时候,他会到屋外去舞刀。他一直谨守我们的契约,只会拥着我睡,从未对我做出任何不轨的行为。
他常会在夜里出去,我知道他是去了君姐那儿。他是个成熟的男人,既然不能碰我,去找君姐也是理所当然的。但他从没在她那儿留宿过,总在半夜里回来,然后像平常一样拥着我入睡。
也许我是个习惯性动物吧!当我习惯了在他怀里入睡之后,每当他去找君姐的晚上,我就会失眠!直至他回来为止。我知道这不是个好兆头,但我自己似乎已经控制不了!
在他出去工作的时候,我会在周围打听这里是否有个叫“宁倩儿”的女子,我希望能在这年代找到年轻的奶奶,但结果却总是让人失望!
他喜欢穿我为他张罗的大衣,也会带着我到江边散步当回报。我喜欢坐在江边的大石上静静地看着远处的山与天空,那是上天赐与世人最美的图画。而他总是静静地坐在我身边抹着他的碎雪。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事实上,我觉得这种生活也挺幸福的,除了他去找君姐的时候我会觉得落寞以外,其它时候都很平和地相处着。而我们也刻意回避他外出度夜这个话题。
君姐对我的敌意也明显的减少了,可能因为知道我“失宠”的关系吧,再加上拾来给她的度夜费很阔绰。她只会在见到我时偶尔嘲笑我不能“满足”拾来而己,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我与张拾来的关系,随她去说吧。
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我与张拾来的关系。更正确地说,是我开始搞不清我对他的感觉了。我们是好朋友吗?那是肯定的,我们无话不谈,偶尔也会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