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完礼,倒了杯茶递给他,道:“大哥请喝茶。”
嗯,叶红袖今日拍的这出戏是黑道中最常见的“结拜”。
“好……了。”
嗯,很不自然,看来没有女性强行跟他结拜过。
我有做山贼的潜质,若是生于乱世,就将这病秧子抢去做军师,阿飞抢去做压寨夫婿……呃……
“请原谅,如果红袖此举惹大哥不开心,希望大哥能原谅。
实是事关重大,不得已而为之。”我踱回座位,慢慢坐下,道:“你们之所以查不到我的来历,只因我并非这个朝代、这个世上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各位亲,某石先跑一步咯!
感谢给我评论的所有大大!
亲一个~
另,刚看到个有趣的东西,转来大家Happy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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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章 谁更自私
李寻欢的表情很奇怪,像是听到了“一个鸡蛋在飞”、“斯内普教授抱着哈利狂热无比地表扬着”或是“林仙儿其实是个男的”这样稀奇古怪的事。
“我是借尸还魂。”我严肃地道:“所以我要强调,那个叫小绿的清倌,因害怕接客而上吊死了,我的灵魂阴错阳差地上了她的身,代替她活了下来。
如果你真的调查过小绿的事,应该会知晓她是什么样的女子。
无父无母,自小被乡嫂卖入青楼,跟着一群没道德没文化的女人。
我不是,我以前叫叶红袖,虽然也是孤儿,却有自己的养父养母,还有一个宝贝妹妹和极其疼爱我的表姐。”
“真有这等奇事?”
“我身患心疾,生前不能做任何剧烈运动,甚至要控制自己的七情六欲,可最后依旧死于突发性心脏病……呃,就是突然因心疾而死亡。
我在生前看过……许多书,书中……”
我顿了顿,暗自寻思着——我该不该把《风云第一刀》的内容一五一十告诉这人呢?
三十秒后,我做出了决定。
“……书中有关于借尸还魂的记载,但我从不知我这一上身就上到了与我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地方。
李大哥,我在此间已无亲无故……”
我终究还是没能告诉他。
毕竟,我在这里已经改变了书中人原有的生活轨迹。
麻烦不来找我,我就绝不招惹它。
我没有做预言家的爱好。
“看来是真的。”李寻欢将杯中冷却的茶一口饮尽,笑道:“妹子的确与众不同。”
我一五一十地将自己是怎么来的,来这以后又是如何如何的毫无保留地告诉给他。
末了,我贼笑着说:“大哥,我们那儿有句话说,知道一个人的秘密是要负责的。”
李寻欢微一皱眉,随后轻轻地笑了。
“我把连阿飞都不晓得的秘密告诉给你,所以,你是我亲人。”
偶心头张开鸟大大滴陷阱,唱着猎人歌。
偶紧握拳头,得意无比地宣布:“所以,以后我要有任何人若欺负了我,大哥都要替我出气!”
李寻欢狂汗。
我垂眼敛去目中的冷光。
李寻欢,书中说的你一直是个很自私的人。
你将林诗音让给自己的恩人,说是报恩,说是成全,说是要痛苦自己,可你想没想过林诗音的感受?三个人的痛苦。
虽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可说来说去还是你一念之差毁了龙啸云,毁了你自己和林诗音。
你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你说你关心阿飞,他死了你会难过,会痛心,你却这样酗酒糟蹋自己的身体,你想没想过如果你死了阿飞也会难过,也会痛心?
你是个自私的人。
你今天来找我,应该就是因为查不到我的来历,为了阿飞你要做小人亲自来试探。
你想没想过我的感受?若你遇上的并不是如我一般看过那本书的二十岁女孩,而是一个真正的十五岁小姑娘,我是不是该因为你刨出我在花楼呆过的底子而找根绳子上吊自杀?
——这些,我没有出口。
我是个比他更自私的人,他毁了谁都与我无关,我认他为兄就仨目的:一、为了阿飞少难过一点,我得保证他的肺少烂一些,小日子活得长一些。
作为他朋友不好名正言顺地劝他,做了妹妹权利就大了许多;二、这样危险的江湖我一个人吃不消,我和阿飞两个人反而会让我变成阿飞的累赘。
我要保住自己小命的前提下才可以做优秀的军嫂【石妈:军嫂?小袖子:阿飞不是红军么?石于是扑倒。
】,因此我需要一个坚强而有力的后盾。
例如手持小李牌水果刀的这个自私鬼。
三、昨天那个中年祸水王,十有八九是王怜花。
他给我的那个看不懂的洞洞宝鉴应该就是林仙儿想要的《怜花宝鉴》,由于不想成为阿飞的累赘,得学些可以自保的门道。
我需要一个十分有经验的人给我讲课,能学多少学多少,若不能学就把它背下来!李寻欢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据说中年祸水王原本就是想把这书传给李寻欢的,还颇不好意思地弄了个借口说要他帮忙找徒弟。
想到要背书,我现在的身体是个十五岁的小女生,记忆力应该比二十岁的叶红袖好很多,我曾经为了迎接高考啃下了梅表姐给写的所有考试重点,看上去比那个《怜花宝鉴》可厚多了,而且还有English,我就不信我啃不下一本破书。
想到此处,我不自觉地咧嘴炫耀牙齿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看到粉多拍砖的亲,某石粉感动。
谢谢大家,偶发誓,今天至少两更。
关于“虫二宝鉴”。
“虫二”的出处据说是在乾隆年间,乾隆那个热爱玩旅游兼泡妞的皇帝在杭州西湖三岛之一的湖心亭留下的墨宝。
因繁体字“风月”为“風月”,取义“风月无边”。
关于小李叔叔的外型设定。
【参见《风云第一刀》第六十八回】“这人不太高,但也不矮,穿的衣服很破旧,两鬓已有了华发,看来只不过是个很落魄、很潦倒的中年人。”
“落魄的中年人眼眶也已有些湿了,热泪已盈眶,但嘴角却还是带着一丝微笑。
这微笑竟仿佛使这平凡而潦倒的人忽然变得辉煌明亮了起来,无论谁也想像不到一个人微笑的力量竟有如此伟大。”
——由此可见,小李叔叔不是中年帅哥。
十年前为情散尽千金远走关外少说也是二十出头,十年后plus十岁,起码三十出头。
因终日酗酒而犯有严重的肺结核【说不是的表跟我争,那个咳并吐血的症状真的是肺结核】,因此他看上去该上四十。
第二十二章 怀璧者
王怜花为什么会来找我?找我又有什么事?
他收我为徒是有目的的。
记得林诗音那个傻妞将《怜花宝鉴》传给了宝贝儿子龙小云,她不知道匹……“小P孩无罪,怀璧其罪”的真理么?
所以中年祸水王很可能是想让我清理门户或是讨回兴云庄里林诗音手中的那本《怜花宝鉴》。
我庆幸自己很冷静地用牛顿的苹果打消了他的念头——要我去杀龙小云?他是看高了我还是看扁了那个小P孩?
可为什么是我?虽然他给我的理由很充分,说我没有野心没有欲望,让我听了很开心,但是我总觉得这只狐狸话里有话……我不可能没有欲望的,我上辈子最想做的事就是住在我自己设计的屋里每天一个人天亮出看日落。
现如今我已经满足了自己这个当时看来十分奢侈的欲望,并更上一层楼地将李寻欢这个大明星连要挟带骗地认做了大哥,并且蹂……呃,那个那个,和他的好朋友搞起了对象。
这样与这个世界有了联系有了牵挂的我,还能说是无欲无求的么?
当然极有可能是他的判断失误,如果阿飞的妈真的是白飞飞,那么……
My God……呃,上帝住太远听不见……
苍天哪!大地呀!阿飞咋有个这么迷人的舅舅啊!
想到阿飞犹如三月暖风般的笑脸,我心道,嗯,以后要叫这小祸水少在人面前炫耀牙齿白。
李寻欢不安地看着我的笑脸,问道:“妹子,阿飞去哪儿了?”
我一愣,回过神来,答道:“哦,如果我没有理解错,他是去找你了。”
“找我?”
“阿飞不知为何……嗯,我也许知道为何只是不确定是不是如我所想的那样……总之,他说他不能跟我成亲。”
“不能成亲?”
“是啊。
我说……我说不成亲就不成亲了。
反正也就这样过呗,成不成亲又有什么区别。”我垂眉敛目故作委屈状,“我说叶府所有人都认识他了……哎,这个很难解释,他应该是想让你见见我。
谁知道你我早就见过面。”
李寻欢困难地安慰道:“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