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女儿外向,一点没错。你看他这个女儿,生她养她十六年,如今有了如意郎君,眼中便没了他这个老爹了。这么目无旁人地抱着别的男人,完全把他忽略,亏他方才还因为她的事情,要找展昭麻烦,他真是伤心啊伤心!瞧这态势,昨夜之事说不定谁的责任更多一些呢。唉……我这老头子还是自动回避,免得惹人嫌吧。
晓云抱着展昭,只顾自己闷头哭,也不知道公孙策走了。展昭也不说话,只是搂着她,轻拍着她的背,任她哭。直到她哭得累了,哭得他衣服前襟都湿了,这才渐渐歇了。
展昭把她拉开一些,看着她哭得眼睛鼻子都红彤彤地,又觉好笑,又觉心疼。伸手擦了她眼角残留的泪水,抚着她的长发,轻声地哄着。“好了,一切都过去了,没事了,不哭。”
晓云抬头看着展昭,有些苦笑不得。这次真是乌龙透顶了,说给别人知道,人家估计还真的不相信。“展大哥,其实昨天晚上我……”
展昭伸手手指点住晓云的双唇,摇摇头,阻止她说下去。“昨晚的事情,都过去了,我们都把它忘了吧。”
晓云看着展昭的眼睛,里头的神情和难过,叫她心酸死了,在心里把赵祯骂了个千百遍。随后,拉下展昭的手,急急说道。“展大哥,你听我说,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我真的没有被……不信你看那!”
说着,晓云翻开自己的衣服领子,把整个脖颈都露出来给展昭看。展昭一看,猛地就愣住了。光洁纤细的脖颈上,除了有一处微微泛红之外,竟然什么都没有。
“这,这是怎么回事?”展昭惊讶地看着晓云,一脸地不敢置信。先前明明看到的,就在耳朵下方的颈侧,白玉堂有看到,公孙先生也有看到,为什么现在什么也没有!
晓云看着展昭,叹了一口气,笑得十分无奈。赵祯的小把戏,还真的是惹来不小的误会和麻烦啊。不过,他倒真的是一个不错的人,虽然心有不甘想要报复一下,可终归还是很君子的。就连他们一直以为他恶意弄上去的“吻痕”,也是用不知道什么颜料弄上去的,被她用力搓几下,便开始掉色了,随后用水洗了一下,就全都没有了。而她也是刚才找展昭的时候,无意间看到自己手上沾到的颜色才发现的。
“展大哥,你且听我一一说来。…… ……”
听完晓云的陈述,展昭又惊又喜,又觉好笑,又觉无奈。原来,让晓云住在芷兰阁,也是为了让他想偏而故意为之的。这皇上,竟然会有这般举动,真是叫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了。
“皇帝真是太过分了,闹出这么个事情来,还害你被我爹和五哥误会,我去跟他们解释去,不能让你蒙受这不白之冤。”晓云觉得对不住展昭,尤其是看到他手臂上的伤时,更是觉得愧疚不已,回转身就要去找人澄清误会去,不想竟被展昭拉住。
“晓云,不用去了。”
“为什么!你又没有做错事,你看五哥刚才对你的态度,他还在你身上划这么一道,不能让他一直误会你。”晓云愤愤不平地嘟囔着。
展昭见她这么维护自己,心里开心,便呵呵地笑了起来,伸手点了点她的鼻子,笑道。“晓云,我不在乎那些。而且,此事牵涉的皇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况皇上已经允诺我们的婚事了,不是吗?既然如此,这事,到此就结束吧,好吗?”
晓云想了想,虽然觉得展昭所说也是在理,可是还是有些不甘心。“那,你就背了这‘黑锅’了啊,对你多不公平啊。”
晓云呶呶嘴,一脸不服气的样子惹笑了展昭,让他忍不住想要逗她一逗。“这黑锅,就让我背了吧!将错就错,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啊。而且,这事,迟早也是会有的,就快了。”
晓云楞了一楞,想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展昭言下之意是什么。虽然嘴硬的嘲笑展昭说这话后就脸红了,自己也何尝不是脸上飞起红霞呢?
展昭见她娇美的样子,心上一阵荡漾,忍不住低下头来,一亲芳泽。
娇艳的梅花,此时,正卖力地吐着花蕊,散发着它的芬芳。在这平时无人经过的的角落里,此刻,春意正浓。
御赐婚房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御前四品带刀护卫展昭,年少有为,秉性刚正,对大宋王朝忠心耿耿,深得朕之赏识;又,公孙主簿之女晓云,素善通达,秀外慧中。朕深感二人之情深意重,现御赐京中宅院一座,花冠霞帔一套,着二人择日完婚。钦此。
这是皇帝赐婚诏书上头写的内容。晓云从宫里出来的隔天,皇上的圣旨便到了开封府。这圣旨一宣,晓云心中的大石,这才算是真正的放下来了。说真的,经过这么一折腾,她还真的很怕赵祯会突然改变主意,或者心血来潮,再想出什么别的法子来整他们。
草莓事件是不了了之了,不过这事情的前因后果,晓云还是跟文红玉说了一通。文红玉听完之后,又是一阵好笑。还说什么,没机会让晓云跟展昭滚床单,可了惜了。惹得晓云直翻白眼。你说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色,这么口没遮拦的女人呢?哪怕她也是从二十一世纪来的,她也没把那事儿给挂在嘴边啊。难道是因为这女人已经结婚生小孩的缘故吗?
“我说红玉,你能不能不要提这事情啊,女孩子家,一点都不知道害臊的。”晓云忍不住嗔她。
文红玉却哈哈大笑起来。“晓云,你这就说错了。我N年前就不是女孩子家,而是女人了!而且,我都生了俩小孩了,还害什么臊啊。呵呵……”
晓云无语望天,直觉无奈地不行,又想气又想笑,这女人,还真的是没皮没脸的。“我说文红玉同学,就算是在千年之后,你这么厚脸皮的女人,也不见得有多少。”
“那不正好,物以稀为贵嘛!”文红玉一边说着,一边剥了颗花生送到嘴里。“嗯,这花生,真好吃。”
“这可是小金生的前身诶,你老公大老远从嘉兴买回来的,能不好吃嘛!”晓云瞥了她一眼,看她吃得那么欢的样子,笑了起来。
她素来就不爱吃花生之类的干货,觉得吃这些东西挺麻烦的,要动手剥,吃完了之后还一堆垃圾。当然,最重要的是她觉得那些东西干巴巴的,而且味道也不合她的口味。但文红玉就特别爱吃,几乎随身都带着花生瓜子之类的东西。她身上有个小布袋,做的还挺精致的。原先晓云还以为那里头装的是钱之类的东西,后来才知道,那里装的不是花生就是瓜子。难怪那个包总是鼓鼓。先前她就在想,那么多钱,挂在那么醒目的地方,这不是招偷嘛!原来里面装的压根儿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过,以文红玉的身手,自然也没有哪个偷儿有那本事能得手得了。
桌上的花生壳,已经快堆成小山那么高了,文红玉却依然意犹未尽,挪了个位子,挑了桌子空着的一角坐着继续剥花生。晓云见她这样子,真是苦笑连连。见过爱吃花生的人,还没见过这么爱吃花生的人呢!
看着她现在这样子,晓云不由地想起了二人初次见面的情景。面若桃李,冷若冰霜,衣袂飘飘,窈窕如仙。那时候她看到的文红玉,真正是个冰山美人,跟现在她看到的样子,可是有着天壤之别的。
说起来,自打二人“相认”以后,每回她们两个人独处时,文红玉都是这么一副无拘无束,大大咧咧的样子。时常是坐没坐相,站没站相,还时不时冒出一句相当雷人的话来。她到底是该说“人不可貌相”好呢,还是说“真相往往被假象所掩盖”好呢?不过,不管怎么样,这样的文红玉,才是真正的文红玉吧。随性,热心,爱笑,也爱闹。
“喂,你干嘛看着我发愣?”原本专心剥着花生吃的文红玉,发现晓云好一晌儿没出声,便抬头看她,结果就瞧见晓云支着下巴,看着自己不知道神游何处去了,便伸出手掌在她面前挥了好几下。
晓云一把拍掉她的手,笑道。“我在想你什么时候吃好花生,再不出门,又该到吃饭的时辰了。”
文红玉这才想起什么事情来,抓了一把花生放到小袋子里头,站起来就往外走。“对哦,差点忘记要去参观你未来的‘家’呢!”
晓云看着桌上一片狼藉,叹了口气,这才跟着出了门。小翠,不好意思,又要辛苦你了。
赵祯赐给展昭的宅子,在朱雀门街,虽然离开封府有些距离,但也不是很远,步行也就一刻钟左右。不过,这是对宋朝人来说的。对晓云来说,走半小时的路,可不是“不远”的概念。好在二人相伴,有说有笑,这一路走来,倒也是快的。
御街上很繁华,商铺林立,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但转到朱雀门街后,人流便少了许多。街上的东头,一座不算大的宅院,静静地坐落在那里。大约六尺左右的门面,比平常人家大了一倍,但和开封府相比,自然是小了许多。青石砌就的围墙,透着点点绿意,有着春季盎然又质朴的感觉。围墙砌的不高,里头种着的不知道是什么树木的枝桠,都可以看得见。门楣也是如此,不需抬头就可以看到。门楣之上,空荡荡的,这里本来应该有个匾额,标示着主人家的地位和身份,但此时已经被撤下,不知道放到哪里去了。但从门楣的颜色看来,应该是才被撤下不久的,因为中间那一块个长方形的颜色,比外围那一块颜色要新一些。想来是皇上下旨之后才被拿下来的。
深红色的大门,已经有些掉漆,青铜门环,久未使用,已经锈迹斑斑。门上并未上锁,伸手一推便开了。晓云喊了几声,见没人答应,便自己进去了。方进门,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堵南墙。虽然有些老旧,但上头雕刻的倒挂的蝙蝠,还是栩栩如生的。
转过南墙,便是一个长方形的庭院,两旁分别种着两棵树,都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不确定究竟是哪个种类的,但瞧那一通到顶、笔直的树干看来,大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