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现在你陪我去逛街好不好?”
看着她一脸的期待,贺晨实在不好说不字,“那换好衣 服走吧。”
两人都是一身的休闲,贺晨在找他的车钥匙,“贺晨,你在找什么?钥匙我带了。”
“你带的是哪部车的?”
“什么哪部车?”
“车钥匙啊。”
“我说的是家里的钥匙,我们不去远地,就去凯越商厦。”
周末的商场里人很多,暮暮拖着贺晨的手转来转去,衣 服是试了一间又一间,贺晨跟她看上的总是不一样,她还是喜欢休闲类的衣服,贺晨说她该买一些女人一些的衣服,最后只买了一套职业套装,有些精神恍惚,他们出门的时候已是下午了,想要到商厦边上的菜市场买菜。
“我们还是去超市吧。”
“为什么?超市的菜没有菜市街的多啊。”
“钟暮暮,菜市街那么多人,挤了大半天了,你还想去挤啊?”
“贺晨,你能不能市井一些?”
“就你最矫情,很多事情明明不需要那么累,偏要钻牛角尖。”
“贺晨,你说话真是刻薄,我就喜欢怎么了,我就喜欢这样平淡平凡的生活,不像你,那么奢侈。”
“你就不奢侈,说得那么冠冕堂皇,你所谓的千金难买心头爱就不奢侈,很多时候你买东西比我还奢侈,现在在这里说着这些,你不觉得无聊么?”
“好吧,你说什么就什么吧,不买了还不行嘛。”
两人逛了一下午,很显然的,脾气又出来了,其实贺晨说得也没错,她总是在说着那些冠冕堂皇的话,鄙视那些奢侈浪费的人,其实自己也是,看上的喜欢的,从来都很舍得下手,只是老爱推崇那种平凡的路线,她不懂名牌,但有时候买的东西却是名牌中的名牌,是很矫情,很矛盾,表里不一,她还有什么要反驳了呢?
还未走出商厦,眼尖地看到在一楼的一个首饰店里,店员和顾客在吵架的样子,平时的暮暮是最讨厌看热闹的,偏就现在心情不好,也不管贺晨,劲直走了过去凑热闹。
只见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店员在跟一个五六十岁的顾客在争执。
“我怎么没钱了?”
“看你就不像有钱,看了那么久都舍不得买。”
“你这是什么态度?”
店员没说话,但一脸的傲慢样子,客人更是生气了,“我要见你们老板,你这是在怎么做生意的?”
“我们老板不在,您还是下次再来吧。”
暮暮看着就可以想象是什么情况了,以前自己也常常遇到,那就是一个狗眼看人低的店员和一个想要精挑细选的客户。
以前她和冯小夕经常遇到,也许是别人看着她们穿着也不像有钱人,都是大众里的品牌,因他们喜爱去户外玩,又不爱洗鞋子,一双耐克怎么说她们也买了一千多的,只是穿脏得看起来像几十块的鞋子般,一身卫衣牛仔裤,去了商场里逛,总会遇到这类说她们没钱买的服务员。
贺晨站在暮暮身边想要拉她走,谁知她不但不走,还走到那阿姨旁边,拍了拍人家的肩膀,笑着对服务员说,“你们店的东西都不打折吗?”
“不好意思,我们的商品都是不打折的。”
“哦,这样的,怎么会不打折呢?”
“我们的商品都是新款,做工很好,材料来自……”
“我不关心这些,我见你服务态度这么差,我是说在服务上都该打折。”暮暮没等她说完便打断了。
“你什么意思?”
“我就是字面意思咯。”
一边的看似店长的人,赶紧上前来拉住了那名张口想要骂人的店员,一个劲地像暮暮她们道歉,暮暮本就不是那么想计较,只是刚好她很不爽,见好就收。
“阿姨,您别在这买了,态度那么差,也挑不到什么好东西的,我介绍您去朝阳新世纪的‘光阴’买吧,我是那里的常客,您去了,那里的人会给您介绍很好的,服务也很好。”
“小姑娘,还是你说得对,现在的女娃怎么都这副样子了。”那位阿姨摇了摇头,跟暮暮她们道别便走了。
那名店员听了有些气刹,也知道不好惹,‘光阴’是K市出名的珠宝首饰行,她攒了几个月的钱都没买得起那条喜欢的项链,可是眼前的女人却说她是常客,再看站在一边的男子,眼里充满了嫉妒。
暮暮忽然很好心情地走了,贺晨跟在后面微微叹了口气,有些无奈。暮暮确实是‘光阴’的常客,却不是去买首饰的,那家的老板是她的朋友父亲开的,她只是经常逛街累了就进人家店里玩耍休息罢了。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在林荫小道上,夕阳打在树上,透过缝隙穿过茂密的树叶,直射在地面上,暮暮跟着方格的板砖一歪一扭地走着,数着砖数,两手一晃一晃的,跟温和的阳光交织在一起,很温暖。
她本来很不高兴,很压抑的一天,还被贺晨打击,他打击时的语气很差,她是真的觉得有些心酸,心里也别扭着,觉得被贺晨这么说法很没面子。但是一想到刚才那服务员铁青的脸,又觉得心情好了几分。
想着,脚下一不小心就扭到了,拐了一下,脚裸处还抽筋,她忍不住弯下腰去用手按着抽筋的地方,不断地捶打,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才损了别人,就遭了天谴,她可没觉得自己错了,现在的这些人都是狗眼看人低的,她看见那位阿姨手上戴的那条手镯了,那可不是一般人买得起的。
贺晨看着赶紧跑上前去,“怎么了?”
“要你管!”
“呵……还闹小孩子脾气呢?好啦,我错啦,我不该那么说你。”贺晨一边说着伸手帮她*抽筋的地方。
在他的*下,抽筋缓解了,暮暮站起来想要走,又觉得还隐隐有些疼,瞪着贺晨,“你站稳了。”
还没等贺晨反应过来,暮暮已经转到他背后,一跃就跳上了他背上,“我脚疼,你背我回家。”
“耍赖。”
“我就是耍赖。”
暮暮双手挂在贺晨的脖子上,拎过贺晨手中的袋子,她觉得贺晨的肩膀很宽,平时都没看出来,他不是那种宽肩窄腰的经典好身材,但是绝对是暮暮眼中美男子的好身材,因为经常锻炼,他身体很结实却不是肌肉男类型的,暮暮总是觉得上天对这个男人太好,给了他外貌钱财和才华,他基本上算是什么都不缺的人,不知道他自己的幸福指数是多少。
“贺晨,你都没有背过我。”
“难道我现在背的不是你?”
“切,这次不算。”
“那这次算什么?”
暮暮一时语塞,趴在贺晨的背上不说话,想起了一些陈年往事,那时候,她很喜欢叫那个人站住,在他毫无预警的时候,跳上他的背,还是那句“背我”就理所当然趴着不下来了,总是被大家笑话她这么大了还这么顽皮。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小夕去了上海,他们导师的一个项目在上海,小夕便自愿跑去了,也好,她也不想再在K市呆着了,刘莎依然在本地,阿信也依然对她百依百顺,暮暮真的想不通了,阿信这样的男人却对刘莎这般好,爱情的力量还真的是很伟大。
送走小夕的当天,暮暮着实郁闷了好久。最后拉着贺晨去中山路吃到再也站不起来。畅快啊,一直以来都是跟小夕在一起,她走了,暮暮心里便空了,似乎真的是一个人在K市单打独斗了呢,在X艺的房子还是留着,小夕只是去几个月便回来了。
走前一晚,大家还聚在一起玩,罗凌、小静和唐明杰,这一次,外加了一个贺晨,当暮暮把贺晨郑重地介绍时,除了小夕外都愣住了,特别是唐明杰,表情千变外化,恨不得要掐死暮暮,有些不好意思的跟自己的上司打着招呼。罗凌眼中闪过一丝愁苦,自己的爱还来不及表达,便被扼杀了。
“小夕,你走了我怎么办啊?”酒足饭饱后,暮暮开始露出无赖的表情。
“某女不是现在婚姻美满,人生自在?那么舍不得我的话,跟我一起走吧。”小夕也没心没肺地起哄着。
“好啊好啊,走的话你是不是负责养我?”
“你也需要我养?”
“怎么?你拐走了我,难道不想负责了?”
“我是很想负责的,我怕有人会灭了我。
“也?谁呀?谁谁谁?谁敢灭了你?”
“你不要脸,明知故问,你打击我!我知道!”
“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个P,冯小夕,你胆小鬼,为了个男人抛弃我!”
“钟暮暮,你有种,暗讽还不行,现在非要拿到台面上说,完全不给我面子。”
“你最没种,为了面子居然自虐,死爱面子还不够坦白。”
“你死爱面子又坦白得可以,矛盾的女人,你说,男人是什么东西?”
“男人不是东西。”
“对了,男人不是东西。”
两位女士借酒发疯,完全无视一旁的几位男士,一直在一起,现在的分开居然比任何时候都难过 ,也许是这段时间遇着的事情比较多,心里特别堵。
小夕是失恋了,隐 忍着,终于还是选择逃离。暮暮呢?状似美满的婚姻,是不是真的美到心里去了呢?钟暮暮是怎么样的人,也许只有蔡思琪是最了解的了吧,小女人,爱依赖,凡是可以依赖的时候都不会亲自动手,懒得跟什么似地。
跟思琪在一起,吃个药就是装出百般痛苦的样子硬是不肯喝下,洗衣 服总是说自己不舒服,装得很像,最后,洗衣 服的事情都属于思琪了,煮饭,更是懒得动手,所有的所有,证明了钟暮暮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女人,事事喜欢赖着喜欢的人,喜欢耍赖喜欢装傻充愣,现在钟暮暮呢?算是自强自立了吧,完全不是一个人了,小夕说过一句话,“钟暮暮,你终于进化完成了,算是人模人样的了,看看,以前赖着思琪的那个?是不是很像一种动物,一种叫做猪的动物。”
小夕的外逃,罗凌的沉默,暮暮的幸福?可是,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总是横在爱情中间呢?
暮暮想来,自己相对来说,已经是与世隔绝了吧,家里和公司两点一线。在家里,除了看看小说就是在捣鼓自己的网店,没什么出息追求地宅女生活,在公司里,安安分分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