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敌,洛风涯那时想杀柳闲歌可以说是易如反掌,然而却一直不下杀手……”
妖某只:“江湖评论员观察认为:洛风涯是出于一种名为‘英雄相惜’的感情,不忍出手。另外,还有一种主流意见是:洛风涯独孤求败多年不遇对手,他有意放过柳闲歌,是希望柳闲歌有朝一日能成为可以与他匹敌之人……”
小七、女主、小王爷,异口同声:“你从哪里冒出来的!”
妖某只:“唔,一个没忍住,不小心BUG了……”
妖某只从画面中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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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在天下武林大侠的注视之下。
在那残破不堪的英雄坛中央。
魔教教主洛风涯,犹豫了一瞬间,而后,握住了柳闲歌的手……
镯子顺着柳闲歌的手腕,滑过两人交握的手,最后,滑到了洛风涯腕上。
一切只是发生在一瞬间。
下一瞬,洛风涯如同一只巨大的黑色蝴蝶,刹那间扬翅而起,转瞬,已经站在了英雄坛的边缘。
风沙,竟在这一刻,停了。
方才还是浮云蔽月,漫天扬尘,现在,却是风过云开。
穹庐中央,半弯弦月高悬。
皎洁的月辉自初散的云间一缕一缕落下来,落满洛风涯黑色的衣衫,如同一层雪白的霜花。
他微微仰头,面向那轮月。
清冷的月华落进他墨色的眸中,闪出银色的光粉,美得不似人间之客。
“洛风涯!站住……为什么……你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不杀我!为什么……”
一片空阔的寂静中,柳闲歌的声音崩溃般的响起。
洛风涯没有回头,自言自语一般,他寂寥的语气空旷的声音如是说:“我已经决定,答应过她的事,一定会做到。她不让你死,我便不杀你。”
语落。
他的身影如同一滴滴入清澈水里墨,刹那间弥散开来。
只在转瞬,黑色的身影,便消逝在了夜色里,留下淡淡的血气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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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七:“洛风涯他说‘答应过她’?那个她是指谁啊?”
沈华胥微微一笑,垂首,指尖一圈圈抚摸着白瓷杯口,“谁?大概,是夏子衿吧……洛风涯,也许,也是个性情中人……”
小七不解,“照你如此说,洛风涯既然如此爱那个女人,为什么还要杀了他?”
沈华胥耸耸肩,“我怎么知道。大概他是个眼睛里容不得沙子的人,自知得不到,于是干脆毁掉……”沈华胥发觉我半天都没有说话,于是转而问我,“红豆,你怎么看?”
“我?我觉得是误杀。”
我冷冷淡淡抛出一句,然后,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
是。他是答应过我的。
他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把定海珠拿下来……
洛风涯。
洛风涯,我究竟该那你如何是好啊……
酒微冷,入喉如烧。
身暖,心却寒。
(事情总有结尾,女主已经陷入了荡漾得文艺状态,把酒吟诗,不能自已。
于是只能麻烦小七与王爷继续发挥旁白作用。)
小七:“洛风涯走了,那柳闲歌怎样了?”
小王爷沉沉叹了口气,“自然是被天下堡的人救走了。我们皇室与柳家一同打天下,几代之间都是交情甚好。我和柳闲歌关系也还算不错。据我的了解,柳闲歌这人,别看他一副云淡风轻超凡脱俗的样,其实,比谁都放不下……我倒还真是担心这次他做出什么傻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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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妖:为毛!这是为毛!!!为毛我一边写一边在尽情YY……为毛我一直处心积虑让风涯扑倒小柳……
为毛啊!!!!!!!!为毛这场惨烈的对决,变得又腐,又囧,又萌……
为毛啊!!!!!!!!我写华丽丽的对决,都免不了狗血的命运!!!!!!!
苍天呐!!!!!!!!我不狗血谁狗血!!!!!!!!!!!
天将降狗血于斯人也,必先狗血其心志,狗血其筋骨,狗血其体肤,狗血其身,狗血其所不能~~~~~~~~~~~~~
——————————YY版本分割线——其实这个版本非常接近现实版——————
风涯【压倒】:给我!
柳闲歌【宁死不从】:不给!
风涯【威胁】:不给我就要硬来了!
柳闲歌【死死抓住衣襟】:死也不给!!有种你杀了我!!
PS:事实上,在我心目中,腹黑是攻君……面瘫是受君……
因为觉得面瘫忍耐的样子大概很撩人吧~~~~~~~~~~·掩面~~~~~~~~~~~~~~~~~~奔走~~~~~~~~~~~~
要么忍 要么残忍
我终于不小心“走红”了。
事情的经过如下:
某日,那个天煞的沈华胥带我出去吃大餐。回来的时候,他执意要让马车驶入后院,送我到楼下。谁料!那辆天煞的大马车因为顶部是个天煞的斜上升梯形,并且车顶太高,卡在了后院小门的门框上!!
前进不得,后退不能。
那两匹拉车的虎驹不乐意了,乱叫唤乱蹦跶,蹄子一撂,还掀翻了几个前去帮忙的马夫。
结果,一瞬间,“哗啦啦”,引来一大群闲极无聊的人群聚围观。
众人努力了半天,未果。
马夫无奈,敲敲车门,“王爷,马车实在是动不了了,不如,您先下车,咱换乘一辆?”
车厢里一阵沉默。
我瞪着沈华胥,使劲瞪,露出一圈眼白,模样甚是恐怖。
沈华胥干笑,手里的扇子一下挡住自己的脸,小小声无辜道,“呵呵,红豆你眼睛好大……眼神好可怕……”
我冷笑,眼睛又胀大一圈,“哼哼……那是,曾经,我一动不动,瞪死过三百步之外一只大青蛙……”
沈华胥继续干笑,一边擦擦额角的汗,“红豆这不能怨我,我也是好心……”
我一口小银牙咬的格拉格拉作响。
我竖起纤纤大拇指,指向窗外,“能猜到她们看到我和你在一起,我会是什么下场么?”
我自问自答,手作刀状,在脖子底下决绝一抹,“你的!明白?”
七小妖孽翘着二郎腿,悠然自得看热闹。
他懒洋洋笑着,低着头捻着把小刀修指甲,“反正……纸是包不住火的……你们俩这样搞下去,迟早有一天会被人瞧见。早死早超生,做都做了,怕什么呀?”
闻言,小王爷折扇一收,眉头一簇,幽怨得望天摇头叹气,“可惜的是……我明明什么都没做……”
我悄悄拔开百叶帘往外看。
只瞧见,那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嗑瓜子的,指指点点的,窃窃私语的,千姿百态……
我不由也是烟柳细眉一簇,肩膀一耷拉。一声由内而外的悲叹,“呜呼哀哉……出现了,女主本命……全女公敌……”
于是。
在飞花楼众姑娘外加门房小厮仆役若干人等,众目睽睽之下,那豪华大马车的车门,“吱呀——”一声被一只修长素手,从内推开。
嗖嗖嗖。数不清滴囧囧目光聚集在车前。
楠木车门敞开,随着清泠的车铃声轻响,一个天青色宽松长袍的男子,轻轻一跃,脚尖落地。他抬头,刹那间,四周一片倒抽冷气之声。虽然那少年只是十几岁的光景,但是举手投足丝毫没有孩子样,反而沉稳淡定之中带着妖媚。那双漂亮的眼睛冷冷一扫,所有人都涌起一阵如芒在背的寒意。
“哎呀,这是哪家的公子,从前都没见过呢……”
“是啊是啊,俊俏的紧呐……”
“看那皮肤,哎呀,嫩的都能掐出水来……”
喧闹的围观者们渐安静下来,变成了窃窃喳喳的私语。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二人下车。
只见,那人剑眉斜飞,嘴角轻扬,一头乌发细致用金冠束起。他一袭丝锦月白色广袖宽身上衣,绣五翟凌云花纹,腰间缀着玛瑙珠玉,碎珠流苏如星光闪烁,光艳如流霞。从头到脚都透着繁华的皇家贵气。那一刹那,仿佛周围的光线都骤然因他而亮了起来。
人群齐刷刷沉默了一刹那,然后,轰然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啊!!!是沈华胥!!!”
“小王爷啊!!~~~~~不行了太华丽了~”
“嗷~~我眩晕了~~”
“小王爷~~奴家好想你啊~”
“妾身非沈王爷不嫁~~”
此起彼伏五花八门的尖叫口哨声响彻云霄,小小的院落,沸腾了。
沈华胥微不可闻得叹了口气,抬眼,却是状态满分,华丽到牙齿都闪着亮亮的银光。
他对着热情的FANS们露齿一笑,挥手示意。那神态那动作不做作不勉强,很有大牌明星范儿,甚是招人喜爱。
顿时,众女一片尖叫做头晕目眩,孕吐状。一片人仰马翻。
果然,沈华胥继承了传说中的“看人一眼会怀孕”神功。
“红豆,出来吧。”沈华胥挑开车帘,对我伸出一只手来。
“沈华胥!”我忽然目光炯炯拽住沈华胥的手腕。
“啊?”王爷微微一愣。
“掩护我!” 我咬咬牙,以烈士断腕,烈士堵炮口的决心,梗着脖子,一闭眼,大踏步迈出车子。同时,使出全身力气,把沈华胥往女人堆里一推,撞出一个缺口。
随即,哀家小宇宙爆发,一头钻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撒丫子从缺口狂奔突围。
背后的世界,背后的美女三千,望着吾绝尘而去的背影,当机了……
所有人都像需要上发条的机器,保持着嘴半张的动作一动不动。
“刚才那个,是人吗?”
“有点像只火鸡啊……”
“那背影有点熟悉呀……”
“我怎么看着,有点像凤红豆?”
“哎?我听说前两天有人送了许多贵重的礼物给她呢……”
“不是吧?王爷怎